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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7 章 第四十四章 故人来(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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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车,以比乌龟还快那么一点点的速度,在郊道上慢慢踱着。

自那晚我说回乐煌,歌舒彦尘便连夜带我下了六翼山。只是,今日已是离开翼州的第三日,车队依旧在人烟荒少的郊道上,我思忖着,以这样的速度走下去,估计再走个两日,都不定见得到城池的影子。

莫伊说过,在我手臂如蔓藤一般的血痕蔓延至全身之前,必须将体内蛊虫取出,所以我想趁这之前赶回去,而我为何不现在就将蛊虫取出,是因为我觉得蛊虫养在我体内最是方便,也最为稳妥。眼下除了歌舒彦尘和铜面人,再没人知道这事,若是在这个时候将它取出体外豢养,又或是重新找个人来豢养,一来动静太大,怕会节外生枝,二来时间紧迫,又去哪里找个适合养蛊的人,倘若要再找个孕妇,我也于心不忍。是以,唯一可行的,就是赶快回到乐煌,早一天回去,就早一天取蛊,于我于蛊虫都是最好。

不过,因为不想让歌舒彦尘太担心,我并没跟他说血痕和蛊虫间的关联,而现下,我犹豫着要不要告诉他,至少可以让他加紧赶路。

不解地扫了眼一旁靠着小几闭目养神的男人,我有点摸不透他心思。照理,他该跟我一样,急着赶回乐煌,可除开六翼山那晚,他似乎就没一点赶路的样子,而这两日下来,我原以为他会为了孩子,劝我放弃养蛊,可他却只字未提取蛊之事,心底深知他定是极其看重这蛊虫的。

我不是想为难他,也没有埋怨的意思,一开始他已经让我别掺和他的事,是我自己强行搅进来,弄成现在这样,也是我咎由自取。只不过他的这般作势,我是真看不透。

不适地挪了挪身子,虽说这马车很大很宽敞,软垫很柔很舒适,可一个姿势坐久了也会累。然方才动作,一道比身下软垫还柔的声音已在身旁响起,“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还是你想下车走走?”转瞬,来人已环过我的肩,将我揽进怀,且没等我开口,已让车夫停了车。

我也不知怎么来了火气,终于一个忍不住,斥道:“能否让这车行快些?”这几日,除了堪比龟行的速度,他动不动就停车休息,真真是休息得我心急火燎。曾私底下问红梅,车队为何行这么慢,红梅却说他家主子担心我身体,是以让车夫行得慢,可我自问我这身体还没到赶个路就散架的地步,他至于慢成这样?

似乎是难得见我开口,眼前人非但没为我犯冲的语气恼火,反是泛起一丝笑意,温柔道:“既然夫人说了话,我便让他们行快些。”说完,在我额际印上一吻,当下传了口令给车外的护卫。

我有点无奈,想要再发脾气,可看到他柔和的眼,又硬生生把火压了下去,撇开了脸。

自诊脉后,我的心情就很差,对他的态度更是冷淡,本以为以这个人傲气的性子,撞几次冷脸,定会怒意横生,甩袖离开,至少识趣的,会给我留出一道空间独处,可他却完全无视我的心思,非但固执地与我同吃同住同睡,还偏生出十几分平常鲜有的耐心,无时无刻不对我嘘寒问暖,以致于我有多想避开他,也终归做不出太伤人的事,整日里除了沉默,还是沉默。

其实我看得出,不管他怎么想,他对我的关心都不是假的,而原本做错事的人就是我,又有什么资格撒气,可我是真的难受,与他这样地朝夕相处,每一天都是对我内心的折磨。

两日后,我们终于到达自出翼州后的第一座城市,婺城。傍晚在凤祥楼吃饭时,听得楼里的人议论武林大会,这才晓得,原来经魔教突袭后,不仅天山派掌门岳秋林战死,正道各派也元气大伤,是以这盟主角逐的终场比武,最终改到了三月后的腊月初十举行。此外,还有一件大事,便是在之后的正道大会中,有武林人士出来提议,说武林盟主除了要有技压群雄的武功,还需要有过人的谋略和胆识,以及令众人折服的功绩,若谁能剿灭魔教,诛杀无心,这才真正担得上武林至尊,正道表率,否则难以服众。

此言一出,会上的武林人士纷纷赞同,于是,眼看一场比武便可决出的盟主之位,又被捧上了一个新的高度,这参选之人还真真是任重而道远。

坐在二楼的一处隔间,我边吃饭边听着吃瓜群众们的八卦,有意无意地瞥向歌舒彦尘。他倒是一脸不着紧的模样,依旧以每五秒一次的频率,又夹着一块鸡肉放进我碗里,口中不忘念叨:“阿离,多吃些。”惊得一旁看惯他冷脸的红梅,又差点掉了下巴。

对了,除了生出那十几分鲜少的耐心,这厮向来寡言的性子也有所转变,几日里话特别多,最喜欢说的就是“阿离,是不是哪里不舒服”、“阿离,你尝尝这个”、“阿离,你来看看这个”、“阿离,你可喜欢这个”、“阿离,夜太凉,别冻着”、“阿离,夜深了,早些休息”,当然,也包括这句“阿离,多吃些”。

我就奇怪,他明明不是不喜欢这名字,为何这几天竟唤得如此顺口,生生把有些悲愁的俩字,唤出一个浓情蜜意,柔情似水,要换作平常,我定会好生调戏他一番,想他这尊大神何时花过心思讨好人,哪次又不是冷脸严肃地下命令,要不就是霸道地做决定。

看着碗中的鸡肉,我不知怎地,突然想到了白慕雪,逐道一句:“其实,那日你不必伤她,如此只会坏了你的计划。”

他闻言,夹菜的动作一顿,微微沉眼道:“她既敢伤你,自然要付出代价,再说,我最后不是留了她一命。”他将刚夹起的一块竹笋放进我碗里。

我似乎听到了一颗少女心碎掉的声音,当下亦不知该说什么了。曾记得,那日去翼州凤祥楼拿我的行李时,因见着个新的面孔,便问红梅,柳管事去哪儿了。

红梅说柳管事因“护主不力”,被家主革了职,已被遣出翼州城。我当时一听,甚是吃惊,深觉得这震天山庄一事,着实怪不得柳管事,这么处罚,未免过重。

于是,我在红梅面前说了不少柳管事的好话,而红梅也是个聪明人,她既明白了我的意思,也看出我现下与他家家主之间的微妙气氛,不日便将我的话原原本本汇报给了歌舒彦尘。哪想当晚,歌舒彦尘便在我耳边温柔细语说:“我已命了柳承一重回翼州,你大可安心。”

而今,我却没有替白慕雪求情的意思,方才那一问,重点还是后半句,估计他听岔了。

吃完一块竹笋,我又想到什么,说:“你既帮她练得一身好武功,想来腊月的比试,她定稳操胜券吧?”

他闻言,眉终于皱起,似听出些意味来,转然,唇尾又扬起一道弧度,拉过我的手,握进掌心道:“我真的就是提点了几句,其他的都是影无殇在帮她。”

我没作声,将手抽回,继续嚼着口中食物,脑中不由想起当初在万木山庄,清纯美女一脸娇羞地说她的彦大哥是如何陪她练武之情景,心底暗想,兴许自己真不是块练武的材料,而这世上怕也只有一个人会耐心地教我,手把手地雕琢我这块朽木。

傍晚时分,歌舒彦尘硬拉我上了马车,说要带我去个地方。

踏进婺城名声最盛的歌舞坊,我苦涩晦暗的心情,稍稍明朗了些,但咋看坊内无一个客人,顿时又觉得太过冷清。

歌舒彦尘带我上了二楼一处极佳的位置,坐定后,我看了眼四周美轮美幻的装设,又看了眼桌上的瓜果小点,视线最后落在一旁的笔墨宣纸上,不禁皱眉,这人是不是细致得过头了!

乐师舞娘入场,个个都使着看家本领,婺城最动听的乐曲,最精美的歌舞,最令人称叹的杂耍,逐个在眼前上演,使得我最初有些寡淡的心思,到后来也生出一丝兴致。

身旁人的话不多,一整晚就在一旁添茶倒水,剥水果,喂点心,服务真真比五星级大酒店还要周到。我细眼看着他这份诚意,心底也不知怎么一软,没再置气,沉默无语地享用起,直到再次踏出歌舞坊,这才发现肚子早撑得像个皮球。

我想散个步消消食,偏偏眼皮又打架打得厉害,他也不知是从哪里看出我的纠结,在我耳边道:“路上先睡会儿,等回到凤祥楼,我再陪你去院子里走走。”

我甚觉这是个好主意,随后跟他坐进马车,任由他抱在怀中,将我当个娃娃一般护着。

路上,我睡得很不踏实,想了想,还是开口:“下次别这么铺张了。”想到他今晚包场砸出的银钱,我免不了一阵肉疼,那得要卖多少故事才能挣回来,而且,“歌舞坊还是热闹些好。”

贴着我脸的温热胸膛略有起伏,我听到一声温浅的低笑,随后他说了一个字,“好”。

结果,估计是我睡得太熟,歌舒彦尘回去后并没叫醒我,就更别说散什么步了,等我再醒来时,已是第二天大早。

起床后,我精神格外清爽,想到之前的路程太耽搁,便打算早点收整好启程,然大清早的,我就没见到歌舒彦尘踪影,问红梅,红梅说他一早就出去了。

我知道这大财主在每座城镇都有自己的生意,又觉得万事该以挣钱为重,便没再说什么,安生呆在凤祥楼等他。不过,这一等就等到了晌午,待吃过午饭,好不容易见他进门,还没来得及开口,又见房内蹿进另一个身影。

“师父?”

“徒儿!”

几乎是同时开口,不过我是一脸惊讶,来人却是一脸嬉皮笑脸。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 127 章 正文第四十四章 故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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