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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1 章 第三十一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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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哥下厨烧了一桌好菜。

谢烟客瞧着灶房里那个忙忙碌碌,嘴巴快咧耳根后面的傻小子,又望着院子里那个忙着洗脸洗头的臭丫头,鼻孔快仰到天上了。

“哼,哼,哼。”

【“一个对你心怀妒忌的谢烟客。”】

【“一个渴望普通亲情的谢烟客。”】

安小六:……

都活到这个岁数了,老爷子您就不能诚实点吗?

天渐渐黑了。

安小六离开时金陵尚在盛夏,待她回来时已是金风送爽的秋日。

灶房里散发着诱人的饭香,堂屋里点着明亮的灯盏,暖黄色的光照得人心里热乎乎的。

狗哥端着一大盆香喷喷的炒鸡,大声道:

“姊姊,开饭啦!”

谢烟客重重“哼”一声,冷笑道:“耳朵都快被你震聋了!”

“嘿嘿嘿——”小少年傻笑着,并不反驳谢烟客的话。

“我来了。”

一道柔中带冷的声音响起。

谢烟客本想嗤笑“臭丫头架子怪大”,一抬头却怔住了,原来安小六已经洗干净脸和头发,露出谢烟客从未见过的本来面容。

短暂的怔愣后,谢烟客捋着胡子道:“老夫还道你是个无颜女,没想到打扮一下的倒也有几分人样。”

末了,又补充了一句:“只是性格忒得可恶。”

不等安小六说话,狗哥率先反驳道:“姊姊才不可恶,我姊姊是最好的姊姊。”

——这个臭小子,我可是你师父,你不喊我师父也就算了,居然还敢顶嘴!

谢烟客气得吹胡子瞪眼,但看到男孩那一双又黑又亮的眼睛,摩天居士的心又软了下来,这段时间他与男孩朝夕相处,虽谈不上视若己出,但确实有几分香火情:

“知道了知道了,就你们姐弟情深。”

谢烟客淡淡说着,夹了一筷子肉。

晚饭时,安小六将此次沙漠之行简单讲了一遍。

无论是石观音、无花还是龟兹王,她都没有隐瞒。

谢烟客冷眼旁观,发现傻小子说“家里的事姊姊从不瞒我”并非虚言。

期间狗哥问了许多问题,安小六虽然说得轻松却没有敷衍的意思。

这一刻,谢烟客的疑心病又犯了。

如今他已知道安小六就是大名鼎鼎的“凤阳瘟姬”,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为何要当着自己的面讲这些事,他可不认为他们的交情有好到这个程度。

饭后,心满意足的狗哥收拾碗筷,男孩坚决不肯让安小六动手。

在热腾腾、香喷喷的饭菜撤去后,堂屋里的烟火气瞬间消散,只剩下貌合心离的谢烟客和安小六。

谢烟客望着对面的安小六,听着隔壁狗哥欢快的刷碗声,冷笑道:

“你这臭丫头在打什么鬼主意?你早知道我在教你弟弟功夫,却一直装不知情究竟有何目的?”

“没有目的,”安小六平静地望着谢烟客,“前辈,不是所有事情都要有一个不可告人的目的,三个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我既将狗哥托付给了前辈,前辈就有知道实情的权利。”

谢烟客盯着安小六看了一会儿,他心里信了安小六,嘴上却不肯服软:“说得好听,像你这样阴恻恻的小丫头老夫见多了,用毒的心也毒,你别想在老夫面前打什么歪主意。”

老实说安小六有些奇怪,她对谢烟客虽然谈不上敬重,但也算客客气气,倒不知谢烟客哪来那么大的怨气,一见她就进入了斗鸡状态。

只能说人与人的缘分真的很奇妙,她与狗哥并无血缘关系,长得也不甚相同,但无论是谢烟客又或是别人,谁也不曾怀疑她与狗哥不是亲姐弟。

她与谢烟客就没有这样的缘分,如此相看两相厌还能坐在一起平静喝茶,全是因为他们都在意狗哥。

回到金陵的第二天,安小六照例五更天起床,准备上街卖粥。

让她没想到的是,她起床了,狗哥也起床了。

男孩头发毛毛躁躁,脚上趿拉着布鞋,一副还未睡醒的模样。

“怎么不再多睡一会儿?”

“我昨晚跟谢伯伯说好了,今天上午要跟着姊姊到街上卖粥,”狗哥这般解释着,“姊姊,你来看锅,我帮你生火。”

安小六望着小少年可怜兮兮的样子,忍俊不禁:“好吧,过来吧,别被火烫到。”

“嗯。”

小少年虽然因成长环境和正常人不同,行事作风有些天真稚嫩,但他毕竟不是真正的痴傻儿,经过安小六和谢烟客的教导,已与当初在侯监集遇到的小乞儿有很大的不同。

只是安小六这一去三个月毫无音讯,真的吓坏了狗哥。

他不由得想起至今下落不明的妈妈,以至于现在安小六去哪儿,他就想跟到哪儿,生怕姊姊有朝一日会像妈妈那样忽然消失,然后再也找不到了。

暗淡的天空一点点亮起来,姐弟俩在灶台前有一搭没一搭说着话。

“这段时间书读得如何了,”安小六随口问道,“我在兰州时托人帮你挑了些书,昨天忘给你了。”

其实安小六书读得也一般,她不是天纵奇才,学习制毒和暗器占据了大部分精力,加上几个师父文化水平参差不齐,安小六只能苦练书法,让自己看起来像个有文化的人。

所以她希望狗哥认真读书,最起码、最起码……想到狗哥听写时画下的一个个圆圈,安小六悲哀的想,没什么要求了,他识字就行。

狗哥身体一僵,不自在道:“还、还行吧……”

他不自觉耷拉下脑袋,将自己的身子缩成一团,生怕姊姊现在听写。

安小六也是从狗哥这个年纪过来的,看到小少年畏首畏尾的样子,哪能不明白呢。

“这三个月看书了吗?”安小六问。

“没、没有。”

狗哥不会说谎,他虽然心虚,但还是没有说谎。

“为什么不看书?”安小六又问。

“一直跟着谢伯伯学武。”

“谢前辈没教你?”

“教了一点。”

“都教什么了?”

“……”

狗哥沉默,他想不起来了。

比起读书识字,他更喜欢拳脚功夫,连谢伯伯都说他在习武上有天赋,狗哥练得就更加起劲儿了。

这段时间他天天在院子里习武,完全忘记了识字的事情,谢烟客本来还记得这件事,后来发现自己这个傻徒弟颇有武学天赋,不仅学得飞快,还能举一反三,谢烟客恨不得将一生绝学倾囊相授,便也忘了傻小子是个半文盲的事情。

安小六听着狗哥讲述他这三个月的生活,不由得握紧了拳头:

“所以说……你这三个月既没有学习新字,也没有温习旧字?”

“昂。”

男孩缩了缩脖子,像极了富贵儿说的那些“学渣”。

安小六深吸一口气,在“把不上进的弟弟打个皮开肉绽”和“补课”之间选择了后者:

“今晚听写。”

狗哥耷拉着脑袋,像个被抛弃的小狗狗:“知、知道了。”

晌午。

卖完粥的安小六和狗哥收拾摊子回家。

安小六让狗哥换上一身新衣服,自己依然是那副灰扑扑的打扮。

她要带狗哥去彭一虎的别业做客。

经过漫长而寒酸的乞讨生活,彭一虎回家后懒得一根骨头都不想动了。

——这他娘的才是人间啊。

虽说如此,这位彭家镖局的扛把子还是亲自出来迎接了安小六和狗哥。

见到狗哥后,彭一虎热情招呼道:

“这就是恩公的弟弟吧,果然是一表人才,和恩公一样都是人中龙凤。”

说完,又有几分郑重道:“在下彭家镖局彭一虎,你姐姐救过我的性命,她是个了不起的人。”

至于一同挨饿受冻、沿街乞讨……

安小六没说,彭一虎也没说。

昨天晚上狗哥已经知道彭一虎与姊姊的渊源,听到对方夸赞安小六心里非常高兴,语气上也带了几分欢喜:

“彭大哥好,我是石中坚,姊姊平日都叫我狗哥。”

他学着江湖人的模样抱拳行礼。

小少年一点都不扭捏的模样赢得了彭一虎的好感:“好小子,恩公的兄弟自然也是我彭一虎的兄弟,等你再大一些,你彭大哥请你喝酒,喝最好的酒!”

在彭一虎宴请安小六和狗哥时,楚留香、胡铁花却又回到了中原。

与他们同乘一辆马车的是那日在酒楼碰上的李玉函与“无眉女”。

“无眉女”不仅人没有眉毛,名字也没有眉毛。

她叫柳无眉,是李玉函的妻子。

李玉函夫妇说,楚留香苦苦寻找的苏蓉蓉、李红袖和宋甜儿正在他们家中做客。

这日,马车到达开封。

几人在城里歇下,楚留香躺在床上翻来覆去难以入睡。

刚好,胡铁花也睡不着,二人便在屋子里说话。

却在此时,窗外传来一道弱弱的声音:

“这位大爷,行行好,给点钱吧。”

楚留香起身推开窗户,发现客栈外居然有一个年纪不大的小孩子。

他捧着一个破碗,脸脏兮兮,头发也脏兮兮,看起来像是从泥里钻出来一般。

【“……你们年少成名,自是不知我的辛苦……那是开封附近的一个小镇……”】

楚留香飞身掠出窗外,他像一只轻盈的灵鹊,一瞬息的工夫便是一个来回,待他回到房间,小乞儿的碗里已经多了一锭银子。

小乞儿瞪大眼睛,震惊地望着这块“从天而降”的银子。

左看看右看看,最后看向天上的月亮,对着月亮结结实实磕了三个头,欢欢喜喜地跑了。

胡铁花望着坐在对面沉默不语的楚留香,忍不住笑了:“你若实在是惦记,不如事情结束后去趟金陵,总好过这样神神叨叨的……”

楚留香摸着鼻子,只当自己没听到。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 31 章 第三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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