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怪方乔的反应大,实在是这个林有才干出的事太恶心。
上辈子,林有才是王云的前夫。
都是前夫了,两个人自然没走到最后。
如果是性格不合离的婚,方乔倒不会这么厌恶林有才了,关键这丫的不是。
他就是个始乱终弃还打人的渣男!
上辈子,他73年跟王云结的婚,因为父母没见过儿媳妇暂时就没领证,打算来年进城探亲的时候见了公婆再领证,不过摆了酒,在农村摆了酒就算是事实婚姻了。
但好景不长,婚后第二年这个渣男回了一趟城,得知知青回城的政策放宽了,只要是未婚的,能在城里找到工作单位接收的,就算不是正式工,临时工也能办手续回城。
于是,说好的领证也不领了,林有才火速的办好手续回了城。
他走的时候跟王云说,在京城等着她,到时候再领证,但是政策只放宽了半年就再次收紧,留给王云的时间太短了,她错过了这次回城的机会。
更糟糕的是,林有才回城两个月后,王云发现自己怀孕了。
她把怀孕的消息发电报告诉林有才,得到的回应却是林有才已经跟单位领导的女儿相亲成功了,连结婚的日子都订好了。
王云性格刚强,她不是被欺负了就打落牙齿和血吞的那种女孩。
她直接找大队部开了介绍信,买了去京城的车票,挺着微隆的肚子直接找上林有才家的大门,将他和领导女儿的婚事搅合散了。
而林有才这个混蛋,丢了跟领导家的亲事,恼羞之下竟然对王云动了手,亲手把俩人的孩子打没了,害的王云余生再也不能怀孕!
林有才干的太不是人事,以至于方乔看见他,就恨不得打烂他的那张臭脸!
方乔咬着牙,才忍着没将心底的恨意爆发出来。
王云看到方乔,快步走上前,关切的说道:“外面冷,小乔你怎么站在门口了?”
“我听见外面有说话的声音,估摸着下工了,出来接你一下。”方乔握住王云的手。
王云下意识的跟着她进门,走了两步突然想起来林有才,停下脚步回头跟他说了一句:“我今天在方乔家吃饭,不回去吃了,林知青你回去的时候,别忘了跟厨房做饭的人说一声。”
“放心吧,忘不了。”林有才笑着应了一声,然后朝她摆摆手。
方乔皱着眉瞥了一眼他的背影,试探着问王云:“小云,你今天怎么跟他走的一条道?这条道回知青所可是绕的有点远了。”
“回来的路上碰见的,他听说我手里有本《放歌集》,想借去看几天。”
“他找你借诗集?真的假的啊?”方乔咋那么不信呢。
“真的,刚刚还在说呢。”王云说道:“我看他借书的样子挺真诚的,应该是热爱文学的知识青年。”
“……”
热爱文学?
一个初中毕业却连小学课本上的文言文都读不通顺的人,说他热爱文学?这不搞笑吗?
方乔有被无语住。
“小云,你别被林有才给骗了,他上学的时候不学无术,可不是知识青年。说不定他就是想用借书的名义故意接近你呢。”
王云有些动摇:“啊?可是我听他说话还挺言之有物的。”
“装的呗,不信你过几天多跟他聊聊以前上学的时候读过的诗词文言文啥的,肚子里没墨水,装个一两天可以,但你要让他装个十天半个月的准露馅。”方乔给她出主意。
“真的假的啊?但是这些你怎么知道的?”
当然是真的,这些可都是上辈子你亲口告诉我的!
只是这话不好往外说,说出来王云估计也只当她开玩笑。
方乔耸了耸肩,撒了个善意的谎言:“因为前几年他也用这样的借口接近过我,但是被我识破了。”
王云闻言,以为听到了八卦瞬间来了精神,好奇的追问:“怎么识破的,你跟我说说。”
“也没什么,就是村里有个小孩头一次学文言文,有几个字不认识,来问我怎么读,我把书给林有才了让他教,结果他也不认识那个字。生僻字不认识,连曰都念成日了,纯纯的误人子弟。”
这件事上辈子是真实发生过的,只不过那个人不是方乔,而是王云自己。
只是那个时候王云和林有才已经结婚了。
而几年后的王云决定留在乡下结婚时,生活的重担已经磨去了少女对于爱情的幻想和憧憬,跟林有才结婚无关爱情,更不是仰慕他的‘才华’,纯粹是年纪大了奔着过日子去的,倒没将这件事放在心上,反而当成笑话一样讲给方乔听。
方乔却替她觉得难过。
曾经那样鲜活明媚的少女,到最后却也甘愿变成平庸的样子。
“咦,这么差劲啊。”王云有些嫌弃的撇嘴,“那我下次见了他可得跟他好好聊几句。他要是真的对文学狗屁不懂,我可不舍得把书借给他糟践。”
说完了话,方乔领着王云去厨房吃饭。
王云嘴甜,三言两语就把老太太哄得眉开眼笑的。
老太太是真心喜欢这样爽利的女孩,性格好还有文化。这要是个本地姑娘,她一准要给她做媒,反正她孙子外孙不老少,哪个能成都是赚大发了。
可惜了,人是大城市里来下乡的知青,迟早是要走的。这穷乡僻壤的,又不是人人都像柏东一样有本事,只知道种地的庄稼汉哪能留得住这样的好媳妇。
吃了饭,王云就回去了。
程柏东先把甜甜哄睡了放西屋的床上,又给方乔端来了热水泡脚,还体贴的用烧开的灵泉水泡了一杯蜂蜜水让方乔润嗓子。
方乔被程柏东伺候的无微不至,心里别提有多舒坦了。
两个人一边泡脚一边聊天,程柏东问起:“林有才怎么回事?”
“我跟王云说话的时候你不是在厨房摊煎饼吗?这都听见了?”方乔吃惊:“你这耳朵有点灵啊。”
程柏东承认:“这两天吸收了空间里的灵气,身体的五感确实变得更灵敏了。”
方乔眼前一亮:“你能修仙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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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始乱终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