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亮吸了几口手上的伤口,随后进屋找了张创可贴贴上。
“我以为她等了几年,等不到我就会走。哪里知道四十多年了,她还在等。”宋亮说着声音有些哽咽,也不像之前那样疯癫。
我无语的看着他。
宋亮昂起头,吸了口烟,接着说道:“年轻的时候,总以为爱情大过天。其实也就那样,一眼心动,以为此生非此人不可,可时间一久,就会发现,心动的人多了去了。”
宋亮说罢呵呵笑了起来。
“你不觉得应该过去跟她说什么吗?”我问到。
“说什么?说我们当时活进戏里了,疯魔了。说我看见她喝下农药后,口吐白沫,浑身抽搐时,我怕了,我也醒了,出戏了,我就跑了!”宋亮反而质问我,“你太年轻,不懂男女爱情。”
“少废话了,我好不容易找到你,你跟我过去,今晚见她一面,把话说清楚!”
我说罢去拽宋亮的手,宋亮将我甩开,歪着脖子说道:“我不去!要去你自己去,你跟她说,她痴心错付,我从头到尾就是个混蛋,我该死,但我也遭到报应了,我现在过的这么潦草,就是我的报应!人家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说的就是我这种人!”
我盯着宋亮看了眼,一个大活人,他不肯去,我也拽不了他去。
我没再说什么,回旅店收拾衣服后,便开车回那个荒村。到时已经傍晚了,我便先在车上睡。
九点多,隐隐约约的唱戏声把我吵醒,何玲正在台上独舞。
我下车走到台下,何玲见我醒来后,跃下戏台,开心的问道:“先生醒了?既然回来了,是不是找到宋亮了?”
“找到了,但他不愿意来。”
“他为什么不愿意来?”何玲收起了笑容。
我叹了口气,看向别处,说道:“他说他一直知道你在这里等他,但是他不敢来,说他是混蛋,你痴心错付了。”
我很担心何玲知道实情后,痴魂会变成怨魂,但还好她没有歇斯底里。
“我不相信,你一定是没找到他,故意骗我的!”何玲摇着头说到。
看着她这样子,不见宋亮一面是不会死心的。
“我带你去见他吧!”
我说罢上车,何玲也跟着上车。
到沿河酒店的停车场时,已经半夜了,宋亮正在跟一个保安聊天,没有注意到我的车。我把车停在他斜前面,没有下车,何玲也没有下车。
“女人啊,不同的女人要用不同的办法。只要方法对了,一撩一个准,你别看我现在是个糟老头,我经手的女人,可是干什么的都有。有唱戏的花旦,有单亲妈妈,有……”
宋亮大声的吹嘘着,保安像看小丑一样,看着他笑。
我回头看了眼坐在后排的何玲,何玲抿着嘴,轻声说道:“走吧。”
“你不下去见他一面吗?”我问到。
“他已经死了,见不见也无所谓了。”
哀莫大于心死,何玲昂起头,眼角竟然有一滴眼泪落下,可是阴灵怎么会有眼泪。应该光线原因,我看错了。
我发动车子,开车出去。经过宋亮跟前时,他还在大声的吹嘘。
但当我开出停车场后,却从后视镜中见到他跑了出来,一直在追我的车,嘴里好像在喊什么。
原来他早就认出我的车进去,也才到何玲在里面了,我连忙放慢了车速。
“他在后面。”我轻声说到。
何玲没有回头,只是看着灯红酒绿的街景,说道:“真漂亮,像梦里一样。”
“四十多年了,你那会吃饱饭都是难事。现在的人有的吃却不敢吃,天天自己挨饿,怕吃胖了。”我笑着回到。
“真好!真好!”何玲也笑了起来。
何玲接连说了几个真好后,迅速坍缩成一个萤火虫大小的光点,透过车窗,飘向天空,隐没在霓虹灯中。
人间自是有情痴,此恨无关风与月。
何玲心愿已了,再无执念,终于放下所有,前去往生了。
红灯亮起,我停下车。宋亮在后面几十米的地方,也停了下来,扑通跪在地上,朝这边磕头。
路边几个年轻的男女疑惑的看着他,有几个拿手机拍,有几个想去扶他。但宋亮只是对着我这边,大声嚎哭着。
我没有下车去跟他说什么,只是点了根烟,等绿灯亮起,便一脚油门走了。
我等何玲的时候,已经睡了一觉了,所以也不困,便直接去老别墅那。老别墅在青岭市,离这差不多一千公里,而我不喜欢走高速,高速太无聊了,所以估计要两三天才能到。
三点多的时候,我经过一个小镇时,见到一个十七八岁的小伙,痴痴的在原地徘徊。他身体若隐若现,显然是灵体。
可是灵体不现身,我怎么能够看见他?
我顿时想起何玲刚才落下的眼泪,连忙停下车回头看,在何玲刚才坐的位置上,果然有一粒米粒大小、晶莹剔透的灵泪。
我连忙将灵泪捡过来放好,等天亮要问下爷爷灵体的眼泪是什么情况。但现在我能看见那个青年,肯定是这滴眼泪导致的。
看那小伙,像是一具遗愿未了的游魂。既然有缘遇见,而且我本身就是送灵的,我便向小伙走了过去。
“你怎么不回家?”我轻声问到。
小伙诧异的看着我,又回头看看后面。
“我是在和你说话。”我补充到,“你怎么了?”
“你能看见我?”小伙满脸惊喜,抓住我的手,说道:“你快去跟我老板说,他们都看不见我了,我跟他们说话,我晚上主动加班,可是他们都看不见我了,而且现在我连工厂也进不去了!”
他不知道自己死了!
“工厂进不去,就回家去吧!你家在哪?我送你一程。”
“我现在不能回去!”小伙摆着手,“出来的时候,我说了要赚大钱回去的,现在钱都没赚到,怎么能回去!”
立下壮志离家,可是没等到衣锦还乡,却客死他乡,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
“你——”我本想告诉他实情,话到嘴边却又突然不忍心,“你住哪?”
“我住宿舍,可是宿舍里的人也都看不见我,而且现在我也进不去了!都不知道怎么回事!急死我了!”小伙急得跺脚。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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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痴魂的眼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