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秋桐下意识看了看四周,幸好没有同事,他瞪了秦译一眼,说:“别用猥琐大叔的语气。”
他走到车边,自己拉开车门坐到秦译的身边。
秦译哄着他:“那叫叔叔。”
叶秋桐有些紧张,司机还在前面呢,等他看清驾驶座上的是保镖,松了口气,这才问:“喝多了吗?”
秦译用黑黝黝的眼睛瞅着他,说:“你怎么不叫。”
叶秋桐竟然从秦译的语气里听到一丝委屈的意味。
叶秋桐简直哭笑不得,说:“之前还是哥哥,现在变成叔叔,越来越老了。”
秦译慢慢滑下去,头靠在叶秋桐的肩膀上,眼睛半张半闭,说:“那还是当哥哥好。”
他扭过头,嘴唇若有似无地擦过叶秋桐的耳廓,低低地说:“叫一声哥哥来听听。”
喝了酒的秦译更加粘人,很少有这种懒散的状态,年龄瞬间小了十岁,在车上缠着叶秋桐,搞得叶秋桐面红耳赤。
“又不是没喊过,别害羞。”秦译的语气像带着钩子。
叶秋桐无奈,只能喊:“哥哥。”
秦译翘了翘嘴角。
好不容易到了云亭公馆,叶秋桐想去扶秦译,秦译反手拉住他,牵着他往里走,说:“我没醉。”
醉可能确实没醉,只是借酒装疯。
两个人进入屋子,叶秋桐对云亭公馆已经很熟悉了,说:“我给你下碗面吧。”
秦译作为生意人,饭局超级多,但其实每次他都吃得很少。
虽然叶秋桐跟餐厅后厨打过招呼,秦译还是一晚上光顾着喝酒了。
叶秋桐怕他喝酒伤胃,想弄点食物给他垫肚子。
秦译望着叶秋桐,缓缓说道:“怪不得人人都想找个老婆,老婆又体贴又漂亮,有老婆疼美滋滋。”
叶秋桐瞪着他:“谁是你老婆了,臭大叔。”
叶秋桐的耳朵有些红,他扭过头往厨房走,说:“我去下面。”
秦译跟在他身后,拉长语调轻飘飘地说:“好啊,你下面给我吃——”
叶秋桐:“……”
流氓。
叶秋桐的厨艺约等于零,好歹下碗面条还是会,他忙活了一阵子,弄出一碗面。
他转过头,发现秦译靠在厨房的门框上,温柔地望着他。
那一刻,叶秋桐的心化了。
真的可以从一个人的眼神里看出爱意,那是一种无法描述的感觉,可以从他的眼睛里看到夏日的凉风,冬日的暖阳。
还有你的影子。
爱人的影子包裹在他的目光里,比繁星更璀璨,比阳光更耀眼。
叶秋桐端着面,讷讷地站在那里。
秦译让他过来,两个人一起坐到饭厅的桌边。
秦译慢条斯理地用筷子挑起面条,送进嘴里,叶秋桐就这么望着他。
秦译一边吃,一边说:“我今天很高兴。”
叶秋桐点点头:“看得出来。”
秦译说:“直到今天,我才觉得轻松。”
这么多年,他一直觉得被压制,被掌控,今天才扯下扼住他喉咙的手。
叶秋桐伸手拍拍他的手背,说:“这是你应得的。”
不过有件事叶秋桐想问:“你不想做董事长么。”
董事长的职位近在咫尺,几乎唾手可得。
秦译点头又摇头。
“本来挺想的,临到关头又发现没有那么想。”
叶秋桐心想,他还是心软了。
秦译却说:“我还不想离开时锐,我还有好多理念没有实现,现在脱离时锐去集团,还太早。”
叶秋桐明白过来。
确实太早了,时锐跟着秦译一起成长,虽然蒸蒸日上,可远不到能甩手的程度,眼下不是割舍的时机。
不是好时机,秦译却提前发难,还是因为秦邦言太过分了。
“而且董事长听起来有点老气。”秦译说,“我怕变成董事长以后,当不成你的总裁哥哥,被迫要当董事长叔叔。”
叶秋桐:“……”
叶秋桐不接他的话茬,说正经事:“现在你脚下的路已经走宽了,想去哪就去哪,随心所欲一点,不要有顾虑。”
秦译慢慢地把面吃完,说:“自从有了你,我好像就再没有顾虑。”
叶秋桐抿抿嘴唇,无可奈何地埋怨:“讨厌,在说正事呢。”
秦译说:“我也在说正事。”
他把餐具推开,擦擦嘴,望着叶秋桐的眼睛,说:“我记得你还没正式答应我。”
叶秋桐愣了愣,没想到他会在这个时候提这件事。
当时叶秋桐确实回答得很含糊,可之后两人完全像情侣一样相处,叶秋桐以为他们就是在一起了。
现在秦译直接提出来,叶秋桐反而有点懵,不懂是什么意思。
秦译一只手搁在餐桌上,一只手放在膝盖上,姿势正经而郑重,他清了清嗓子,问:“所以,我合格了么。”
叶秋桐眨眨眼。
秦译说得有些艰难:“我知道我不适合谈恋爱,喜欢颐指气使,也许相处的时候,更像个上司,不像恋人。”
叶秋桐拼命摇头:“没有,完全没有。”
曾经叶秋桐也担心过这件事,怕他们无法放下上下级的包袱。可私底下相处下来,上司的感觉越来越淡,秦译尊重他,体贴他,会跟他开玩笑,也很粘人,偶尔骚气骚气。
叶秋桐想着他们平时的点点滴滴,脸有些红。
他甚至觉得,秦译这样子,就是他心中理想恋人的模样,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每时每刻都不无聊。
这样才叫谈恋爱,他之前跟渣男的那三个月算个啥啊。
秦译咳嗽一声:“那就好,我担心你会嫌弃我,嫌我有领导脾气。”
可能他骨子里还是有一点强势,但叶秋桐完全可以接受,甚至被强硬对待的时候,有一点欢喜。
表白那天,秦译说过一切交给他,所有障碍与困难都由他来解决。
如今看来,他做到了,这么短的时间内,他成功完成了上司到恋人的转变。
叶秋桐微笑,说:“我要是嫌弃你,我会说出来。”
他故意说:“比如我可嫌弃你叫我‘宝贝’了。”
秦译板起脸:“这个你嫌弃我也改不了,我不仅要叫你宝贝,还要叫你宝宝。”
叶秋桐没有讲客气,是真的受不了他这点,忍不住捏他,说:“这么油腻,你究竟是从哪里学的啊!”
秦译幽幽地说:“还能是哪里,当然是那些霸总文学上。”
叶秋桐:“……”
秦译挪了挪椅子,朝叶秋桐靠近,低声问:“我合格了没有,给我一个准话吧。”
叶秋桐脸皮子发烫,抱都让他抱了,亲也让他亲了,眼下非要死揪着这个问题不放,真是狡猾。
但叶秋桐知道,他必须给秦译一个准确的答复,这是对秦译的尊重,也是对他们感情的尊重。
他深吸一口气,点点头,说:“合格了。”
秦译用幽深的目光看着他:“意思是我把你追到手了。”
叶秋桐红着脸说:“是。”
秦译诱哄着问他:“那我现在是什么身份。”
叶秋桐明白总裁的意思,闭上眼睛,羞耻地说:“你是我的男朋友。”
秦译抱住叶秋桐,轻柔地抚摸他的后背,说:“我还以为你要说,我也是你的宝贝。”
叶秋桐咬他的肩膀,说:“差不多得了,别得寸进尺。”
秦译眼眸低垂,望着叶秋桐美好的腰背线条,轻声说:“想亲你。”
叶秋桐拍了他一下,小声嘀咕:“装什么啊。”
都亲过无数遍了。
秦译扬起头,有些痛苦,说道:“可我刚吃完食物,必须去漱口。”
叶秋桐:“……”
龟毛洁癖。
秦译跟叶秋桐打商量:“这样吧,我去洗漱,你也去洗个澡。”
此时叶秋桐没有反应过来,以为秦译只是想清洁自己,乖乖地点头。
秦译看着他乖巧的样子,情绪轻飘飘的,心脏像在天上飞。
叶秋桐轻车熟路地去客房的浴室洗澡,洗着洗着他感觉有些不对劲,渐渐意识到秦译的意图,接着皮肤越洗越红,不知是烫的还是羞的。
他心里七上八下,摸不清秦译到底有没有那个想法,思来想去,他咬着嘴唇,重新打了一遍沐浴露,特别是重点地方仔仔细细地进行清理。
磨蹭了好久,叶秋桐才洗完澡,他刚踏出浴室,就看到秦译站在门口,直勾勾地望着他。
叶秋桐的心差点跳出嗓子眼。
秦译没有多说什么,拉住他的手,把他往客房外带。
他们走出客房,一路来到主卧。
秦译一手牵着叶秋桐,一手打开主卧的门。
叶秋桐来主卧的次数不多,从没仔细看过,只知道里面空间很大,床铺也很大,装饰简约舒适,很符合霸总文学里,对总裁卧室的描述。
门缓缓打开,下一秒,叶秋桐看到主卧中央那张大床上,铺满了艳丽的玫瑰花瓣。
叶秋桐睁大眼睛。
秦译说:“上次的玫瑰被风吹得不成样子,这次再来一遍。”
叶秋桐的脸跟玫瑰一样红,他问:“你什么时候准备的?”
这些花娇艳欲滴,十分新鲜,不像放了很久,万一今天他没来云亭公馆,不是浪费了吗。
秦译说:“我隔三差五就买一些花放家里,时刻等着你。”
原来是早有预谋,叶秋桐说不出话。
鲜红的玫瑰花瓣像红色的宝石,铺陈在床铺上,晶莹美丽,又像燃烧的火焰,熊熊地释放着热情。
秦译问:“喜欢吗。”
叶秋桐老老实实回答:“喜欢。”
有点土,又有点浪漫,谁会不喜欢。
秦译弯下腰,把叶秋桐抱起来。
叶秋桐攀住他的肩膀,把头埋进他的怀里。
叶秋桐身上只穿着一件浴袍,浴袍潮湿的下摆轻轻摇晃。
秦译小心翼翼地将他放进玫瑰筑成的堡垒中。
秦译盯着他漆黑清澈的眼睛,问:“可以么。”
叶秋桐像平时那样打他,脸颊红云一片,咬着嘴唇,羞涩地说:“别问了。”
秦译勾起唇角,亲了亲叶秋桐的额头,然后在他的鼻尖徘徊,最后覆上他的唇瓣。
叶秋桐沉入花的海洋,被热情奔放的玫瑰香气包围,爱意伴随着花香缭绕在四周,给予他喜悦的感觉,让他忍不住更加热烈地回应。
“喜欢你。”
叶秋桐在秦译耳畔轻声说,换来秦译更热烈的爱意。
很奇妙,他从未跟另一个人如此亲密过,这个人是他的上司,也是他的男朋友。
回忆那天晚上的情景,叶秋桐主要有三点感受。
一是秦译真的私底下做了许多功课,并且学习能力超强,很顺畅地付诸实践。
二是玫瑰花吃起来有点苦,至于花瓣是如何进他嘴巴里的,叶秋桐不方便详细叙述。
三是他很后悔,早知道不该做那碗面,不该让秦译吃饱了,吃饱了就有力气折腾,吃亏的还是他。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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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5 章 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