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说了,我们不接受。”
甄妈妈有些冷淡地说完,转身就走。
“喂,是嫌少吗?可以再商量。”凌雪晴又追了上去。
甄妈妈叹口气,彻底死心了。
她抓起一旁的扫帚在地上扫了起来。
“你干嘛呀!”凌雪晴惊呼,灰尘全都扫到她的鞋子上了。
“想把晦气扫掉。”
凌雪晴反应过来,气得都结巴了:“你你你,你说谁呢?”
但是甄妈妈已经不睬她了。
凌雪晴尴尬地在原地停留了一会儿,看着甄妈妈又开始卖吃的,食客们人来人往的,好几个差点撞到她,凌雪晴很嫌弃地避开,最终是咬咬牙走了。
回到凌家,凌雪晴还觉得愤愤然,恨甄妈妈的偏心和冷血。
她完全不明白,其实她自己才是最冷血最无情的那一个,又要嫌贫爱富,又希望被她嫌弃不认的妈妈能向着她。
天下所有好事哪能都让她一个人占尽了?做什么梦呢。
事情没办成,凌母很不开心,凌父更是脸上乌云密布,整个凌家一下子气压极低。
好在凌老爷子突然又逢凶化吉、转危为安,病情稳定了下来,那就暂时不必输血了。
凌父松了一口气,凌家又陷入了短暂的平静。
这时的慕容昊,对于局部玩具莫晓楠已经玩得有些腻味了,闲来无事又惦记起苗星来。
他想起之前凌家莫名其妙收养了苗星,然后苗星又很快跟凌家决裂,总觉得有点怪怪的,便让下人去调查。
这一调查……倒是没查到抱错孩子的事情,谁让是凌雪晴是这个世界的女主,光环的作用下,凌雪晴的身世也不可能一下子就曝光。
慕容家只查出了凌家收养苗星,单纯是为了让她输血,原因就是一个什么狗屁算命大师说苗星的血能够滋养凌老爷子。
慕容昊顿时怒了,他虽然又傻又臭屁,但倒是个无神论者,知道这是无稽之谈。
破天荒地,慕容昊主动登了凌家门,找到凌父。
看到做梦都想要变成自己女婿的慕容昊大驾光临,凌父难以控制地露出了谄媚表情。
可惜慕容昊不怎么给他面子,只是黑着脸警告他,不许再打苗星的主意。
“我不允许她再流一滴血!”慕容昊狠狠放话后就拂袖离开。
凌父呆呆地半天没回过神来,总感觉有什么不对劲,他让底下人去查了一下,才恍然。
慕容昊这是对他的亲生女儿感兴趣啊!
天哪,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更要把苗星认回来了。
不但要认回来,还要将她是真千金的事情公诸于众。
当然也不用献什么血了,有了这个宝贝,谁还管老头子死活啊?不是,咳咳,谁还搞迷信啊。
毕竟维系凌雪晴和慕容昊的只是来自凌老爷子的那点恩情,而慕容昊对苗星却有感情。
作为一个男人,凌父太知道这两者之间的区别了。
对当初的凌太太,就是各种利益考虑之后的结合,而现在这位,才是他自己想要的。
这下凌父也不再去施压凌母了,他决定亲自上。
他还是故伎重施,先找甄妈妈,特地选在了白天苗星去上学的时候。
走进甄妈妈和苗星租住的小区,凌父有些感慨。
这才多久啊,他还记得之前甄妈妈那间出租小屋是多么的逼仄简陋,这一次的小区环境好了很多。
他也看过资料了,甄妈妈已经甩掉了一身的债务,现在卖小吃也挺红火,真是小日子要越过越好了。
但凌父对说服甄妈妈还是很有信心的,再好的小日子,比得上嫁给慕容昊,一飞冲天吗?
何况这次,凌父也会给足甄妈妈好处,她将获得的不只是钱,还有之前不敢想的地位。
正常人都抵御不了这种诱惑的。
甄妈妈正在家里专注地统计进货库存,门铃声响,她带着恬淡的微笑打开门,表情凝结。
不久前这个男人来找过她一次,开口就要带走她的女儿,还催促她连夜搬家,甄妈妈记忆犹新。
这一次他恐怕又是无事不登三宝殿,难道也跟凌雪晴一样,是来劝女儿去献血的?
甄妈妈紧了紧拳头,眼神落在一旁的拖把上,如果是这样的话,自己一定把他打出去。
“甄女士你好,许久不见。”这次因为是真的有求于人,凌父罕见地换上了客套表情。
甄妈妈白了她一眼:“有话就说,我很忙。”
凌父讪笑一下:“这次来找你是有一桩天大的好事,甄女士,你听过慕容集团吗?”
甄妈妈抿唇点了点头。
慕容集团的产业遍布全球,在本市更是龙头垄断的存在,没有哪个百姓没听过,也没有哪个百姓没用过他们家的产品。
从日化到服装甚至到医药领域,慕容家都是领头羊的存在。
“我们凌家跟慕容家有婚约。”说到这个,一股自豪感油然而生,凌父表情难掩得意。
“我这次来,是想要正式把星儿那孩子认领回去,公布她是凌家大小姐的身份,让她和慕容家联姻,以后她就是最尊贵的慕容太太了。”
甄妈妈一声不吭,表情冷淡。
凌父又道:“别误会甄女士,这次我不会让你离开,你把星儿养大,是她的养母,星儿对你也有感情,以后你也可以跟着她一起享尽荣华富贵。这绝对是一本万利的好事。”
“我知道了,你说的,我会转告我家甄星,我不能替她做主。”
凌父摆摆手:“这个时期的孩子啊,叛逆心很重,你问她,她自然是不答应的,所以这就需要你从孩子的前程考虑,多劝劝她……”
“前程?”甄妈妈冷笑,“我之前就是信了你的话,把孩子交给你,可你们呢?逼她输血,欺负她,这就是你们所谓的前程?”
凌父有些尴尬:“那些我都不知道的,以后也绝对不会发生了,我可以保证。另外,我再给你交个底,这不是单纯的联姻,慕容家的公子对星儿是颇有为喜欢的,她嫁过去是不会受委屈的。”
凌母不卑不亢道:“委不委屈,不光看对方的态度和想法,最关键的是甄星怎么想,我还是那句话,我会问她。她想做的,我便支持,她不愿意的,我绝不干涉。”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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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 豪门团宠假千金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