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雪晴蹙眉打量周遭的环境。
喧闹的夜市,鱼龙混杂,油烟味四起,眼前正卖力挥着铲子炒饭的甄妈妈,穿着普通,脸上一点保养品都没有,是个平平无奇的朴素大妈。
同样是女人,凌母保养得精致多了,那才是雍容大方和优雅。
此情此景落在眼中,凌雪晴心中没有一点血亲相见的温情,反而只有满满的庆幸,庆幸于当初抱错了孩子,不必成为一个小吃摊女人的女儿。
察觉到那道注视的目光,甄妈妈手上不停,飞快地瞥了一眼过去,目光不禁微怔,手上动作顿住了一瞬。
眼前打扮精致漂亮的女孩子,看上去有些面熟。
甄妈妈很快想起,她长得像那个男人。
那个差点把自己一生毁了,又害得自己未婚生育、不停躲债的男人。
难道这女孩是……
一想到这种可能,甄妈妈心绪起伏,心情再难平静。
她麻利地把炒饭装盘,递给顾客,擦了擦手,抬头整了整耳边微乱的发丝,带着一点局促的笑容问:“……你是?”
凌雪晴的表情也有一丝丝的不自然,但她很快调整了情绪,用一种疏离的笑容回答:“你好,我是凌雪晴。”
听到这三个字,甄妈妈神色微黯。
这女孩……果然是自己的亲生女儿。
其实当初刚得到抱错孩子消息的时候,一种天然的母性使然,让甄妈妈特别想把孩子认领回来。
但凌家的人说了,雪晴不愿意回来认她,为了女儿的前程,希望甄妈妈不要去打扰。
那个时候的甄妈妈欠了一屁股的债,连自身都难保,当然给不了女儿什么好的未来。
她答应了凌家的要求,但提出想见一见凌雪晴,哪怕远远地看一眼也好。
却被凌家严辞拒绝,还告诉她,远离才是最大的爱。
在凌家的穿针引线下,甄妈妈连夜搬离。
这些日子以来,甄妈妈心中一直有一个幻想,觉得凌雪晴的本意并不是不想认她,而是有苦衷的。
可眼前的少女,分明带着淡淡的嫌弃和优越感,还有刻意保持的距离感,这让甄妈妈意识到她是真不想认自己这个贫穷的母亲。
毕竟曾是十月怀胎,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说不伤心是不可能的。
甄妈妈也好奇,凌雪晴怎么忽然来找自己了?她眨了眨有些酸涩的眼睛,挤出笑容:“啊,雪晴,你好,你好……”
原本每天苗星都会陪着甄妈妈一起来小吃摊的,但今天她有一个很感兴趣的医学线上讲座要参加,就说好了晚点再过来。
凌雪晴也是知道了这一点,才特地跑过来的,她需要单独和甄妈妈见面游说她。
“我们到旁边去谈一下好吗?”凌雪晴望了望脚下,她的皮鞋上都染了泥土。
这个环境,她是一刻都不想待下去了。
“好,好啊。”
甄妈妈锁了摊子,跟凌雪晴到了不远处相对僻静处。
“有件事想拜托你。”凌雪晴开口道。
“我家爷爷身体不太好,想让甄星定期去给他输点血,每次不会很多的,事后也会给钱和营养品,让她安心养身体,绝对不会影响健康,你看可以吗?”
甄妈妈定定地看着眼前的女孩轻描淡写地说着这一切,突然觉得一切都显得那么不真实,那么荒诞。
她的思绪飘回很久很远以前……
想起当年被糟蹋后的痛不欲生,但得知怀孕后,她还是咬牙想要把孩子生下来。
毕竟这是一条生命,孩子是无罪的。
她想起自己因为未婚先孕被家人嫌弃,被赶了出来,怀着孕到处打工,个中的种种艰辛罄竹难书。
然而每一次胎动,甚至每一次孕反的恶心呕吐,都让她明白自己身体里有一个新的小生命,那是一种奇妙的连接。
骨肉相连,血脉相融。
可如今,这个她几乎赌上全部生下的孩子,让她觉得那么的陌生。
初秋的夜凉如水,却不及甄妈妈心底的寒冷。
“不可以。”甄妈妈吸了吸鼻子,压下即将脱框而出的泪意,“我家甄星也是我的宝贝,我们不做这种事。”
凌雪晴微愣,然后觉得有些恼意,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失落感。
怎么回事?什么叫我家甄星?!
叫得那么亲热……眼前这个女人,她明知自己才是她的亲生女儿,居然帮别人不帮自己的骨肉,怎么会有这么绝情的人!
凌雪晴很不高兴,但她没有忘记自己的任务,决定示弱一下。
“可是……”凌雪晴声音里透着委屈和脆弱,“如果甄星不帮忙,我在凌家的日子会不好过。甄星只是会献一点血,没有大碍的,但她不这么做,我在凌家就待不下去了,你帮帮我,好吗?”
自己都这么说了,这女人总该心疼心疼她这个亲生骨肉了吧?
甄妈妈静静听着,神色始终没有什么波澜,她沉默了一会儿,才启口。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和努力,不能太指望于别人,抱歉,我帮不了你。”
凌雪晴一冲动,脱口而出:“我是其他人吗?”
甄妈妈认真地看着她,有些心酸地缓缓反问:“你,不是吗?”
当初,说要继续留在凌家,连跟生母见一面都不肯的,不是你自己吗?
甄妈妈很清醒,她是凌雪晴的生母不假,但她不是圣母。
甄星虽然是养女,却是从小养大的,品性又纯良,这,才是自己的孩子啊!
凌雪晴忽然语塞。
是啊,早在她决定不认这个生母时,她和甄妈妈就已经没有关系了。
这,确实是她的选择。
凌雪晴咬了咬牙,不甘心地又道:“500万怎么样?”
“什么?”甄妈妈一时没反应过来。
“500万换甄星一个月输1~2次血。你们最近在看房吧,好像只够付一套小两居室的首付对吗?这钱,足够你们买一套宽敞的大房子了,这样的机会可是很难得,只是献点血而已,你要考虑清楚……”
听着听着,甄妈妈心底那点遗憾和苦涩彻底淡了,她明白,眼前的女孩已经自私到无可救药。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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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9章 豪门团宠假千金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