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三十的早上,庄严早早就醒了。
平素里,“猎人”分队的兵百分之九十九的时间都穿着迷彩服,不过这一天,大家都换上了冬常服。
而且是最干净,最崭新的那一套。
今天,有两件大喜事。
一是早上在12号雷场举行的移交仪式。
每一块雷场在扫雷部队排完雷之后都要进行一个交接,对象是地方政府。
二是晚上在连队饭堂举行的一个简朴而重要的婚礼——“老大”罗兴要当新郎官啦!
早早地洗漱完毕,庄严坐在大树下的水泥花坛上等开早饭。
“猎人”分队已经决定推迟一天离开。
这是庄严在扫雷部队待的最后一天,也是意义重大第一天。
冬天的边境小镇上,雾水打湿了篮球场,湿漉漉的地面和略有些灰沉沉的天气,营区大门外的马路上,简易三路摩托的突突声响彻了街头巷尾。
庄严坐在树下,忽然觉得这一切,包括湿润的空气都是那么的可贵。
打量着身上的这身军装,他忽然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自己还是庄严,但是又不是以前的庄严了。
雷场移交仪式定在早上十点举行。
这是今天整个县城的头等大事。
这意味着又有一块令人望而却步的死亡地带即将宣告解除危险,不久之后会成为丰收的良田。
其实老百姓的心里都高兴。
前几天,县里发出了通知,尤其是靠近雷场附近几条深受其害的村子,基层的村支部早已经运作起来,把通知口头发送到了所有的村民小组里去,通知到每一个村民家里去。
要去看都可以,仪式是公开的。
八点钟,扫雷队的营地里响起了哨声,吃完早饭的士兵和军官们全部穿上了迷彩服。
他们没有穿常服,和“猎人”分队不同的是,他们今天有“特殊任务”。
车队八点十五分准时从营区出发,沿着熟悉的公路一直开,九点差五分到了12号雷场。
这是距离边境只有三公里不到的一片雷区,也是12、13、14号三块雷区里地势最平坦,周围交通最便利的一片雷区。
它最适合用来作为移交仪式的现场。
车队达到后,刚下车,庄严就看到这里已经搭建起了一个用木头做起的大门,看起来就是那种凯旋门形式的木门。
木门的上方悬挂着一条红布制作的横幅,上面用黄色的印油刷着一行大字——XX州XX县XX地区扫雷移交签字仪式。
在现场站了一会儿,不断有各种车辆到达现场。
一看就是地方政府的工作人员。
一些和扫雷队熟识的地方干部上来和连岳打招呼、握手。
不久之后,那辆熟悉的BJ212吉普也到了。
许汉源,这个第二次边境大扫雷指挥部的副总指挥也到了。
紧接着,附近村寨的老百姓到了。
然后是扫雷指挥部机关的部分军官来了。
县里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人来了。
州里的第一书记马志坚和扫雷办的主任也到了……
电视台、报纸的记者们不断拍照、录像,整个移交仪式现场顿时变得热闹非凡。
庄严在人群中看到了老冯一家两口,还有双手撑着小板凳一点点往前挪的黄兰也来了……
他们都来了……
这片雷区,对于他们来说,有着太多不堪回首的记忆。
庄严不知道他们是以一种如何的坚毅支撑着自己重新回到这个曾经让他们几乎毁掉一生的地方。
当你被这里的雷区夺走一切,当你重新站在它的面前,当解放军告诉你,这里的雷已经扫光了。
黄兰怎么想?
冯家父子怎么想?
站在队伍中,庄严静静地看着。
看着那一个个少了一只腿,甚至两只腿的群众。
军人啊!
自己是军人。
庄严忽然觉得,无论是自己,还是扫雷队官兵身上的迷彩国防绿,那一瞬间被赋予了完全不同的深远意义。
低头看看自己的肩章,伸手默默头顶上那颗八一军徽。
庄严忽然明白了,军徽上那一抹红色代表什么。
那是代表着牺牲。
为什么要在军徽上留存那一抹红?
因为那都是历代先烈的血。
自己作为新一代的军人,只不过是继承了这些而已。
无论是和平年代,还是战争岁月,军人永远意味着牺牲,意味着保卫家园。
无论是和平年代,还是战争岁月,那些明知不敌却狭路亮剑的英雄们,同样和今天的排雷兵一样,抱着一种历史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走向魔鬼般的炼狱战场。
庄严明白了,为什么有人拿着几十块津贴费愿意干这种要命的活儿。
还是因为责任。
军人的使命,还有责任。
一个漂亮的女记者跑过来,到了连岳面前,举起了手里的话筒,后面的摄影师举着那个硕大的摄录机,镜头对准了这个扫雷队长。
“请问——”
女记者笑得十分甜美。
“您是排雷队的队长连岳吗?”
上尉连岳赶紧点了点头,黝黑的脸上露出一丝自豪:“没错,我是扫雷队的队长连岳。”
“我是XX州电视台的记者王莉,很高兴能采访您。”女记者又甜又脆的声音让连岳这个老兵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记者同志,你有什么问题尽管问吧。”他说。
“这片雷场据说是你们花费了一个多月时间扫出来的,是吗?”
“是的,我们扫雷队在这里驻扎了两个多月时间,12号雷场其实并没有用太长的时间,因为这里地势相对平缓,扫雷的难度不算太大,那奎村那边的14号雷场才是情况最复杂的雷场。”
“我有一个问题想问问,其实不光是我,也许是电视机前的观众都想知道、都想问的一个问题。”
“你问吧,记者同志。”
“你们对自己扫过的每一块雷场,都有绝对的把握吗?”女记者王莉还是保持着微笑,但问题却很尖锐。
连岳十分肯定地点头:“当然有!我相信我手下的战士,我也相信我自己,你应该相信我们,我们是人民子弟兵,不会用老百姓的生命来开玩笑。”
这个问题很尖锐,所以连岳回答得很严肃。
庄严发现了女记者的采访,站在一旁目不转睛地看着。
“万一踩上了,万一有雷没排除呢?我是说,万一。”
王莉似乎没有放弃追问,依旧盯着这个问题不放,也许,这是一个足够引起关注的新闻点。
她在穷追不舍。
庄严有些恼火,他觉得这个女记者怎么那么不识趣!
老苏一旁说:“嘿,这娘们邪乎了,这喜庆的地方,追着问这么不吉利的事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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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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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4章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