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下午开饭前的两个小时里,庄严跟着1班和队长连岳、司务长孙威,坐着卡车将十几份油和米送了出去。
慰问的每一个人毫不例外都是被雷炸伤的残疾人。
回来的时候,庄严的心很沉重。
他不知道该怎么去表达自己的情绪。
残疾,影响了这些人的一生。
一颗地雷,可以改变一个家庭的命运。
刚才见过的人里,其中一个就是这样,腿没了,看不到希望的老婆跟人跑了。
写封信回来,上面说:整个家没希望了,欠债两千,你的腿也没了,我没法跟你再过下去。你可以来告我重婚,我不怕……
三十多的汉子,拿到信的时候,捧着那张纸坐在地上,呜呜哭得像个孩子……
每个慰问的人,背后都有一个令人心酸不已的故事。
罗兴让自己来看这些,难道这些就是排雷队“最重要的东西”?
“找我说的最重要的东西没有?”罗兴坐在庄严旁边,用胳膊碰了碰有些发呆的庄严。
车子正在往回营区的路上开。
庄严一直在发愣,心中感触万千。
罗兴的提问,庄严一下子没能回答上来。
“逢年过节我们都要做一样的事,就是去看看这些被雷炸伤的老百姓。”罗兴说:“队长说了,每次不同的班去,大家都去看看老百姓被地雷害成什么样了。看了,就明白自己做的这些事的意义在哪。说白了,我们排雷队最重要的不是得到什么荣誉,而是那份责任。早一天能扫光这里的雷,这里的老百姓的日子就会早一天回归正轨,没什么比这更重要的。”
庄严恍然大悟。
责任。
说到底,就是军人的责任。
人必须有责任感。
丈夫的责任就是撑起自己的小家,让家人过得舒舒服服。
医生的责任就是救死扶伤,悬壶济世。
警察的责任就是保一方平安。
军人呢?
军人的责任是保家卫国,细化了说,和平年代排雷兵的责任就是将那些遗留在边境危害人民群众的地雷排光,这就是他们的责任。
履行自己的责任,人生才有意义。
一个丈夫如果不养家,不糊口,那么他这个丈夫就活得没意义。
医生不是想着救死扶伤,而是想着捞钱发财,这个人也就不配叫医生。
警察如果遇事怕事,怕危险怕得罪人,维护不了自己辖区里群众的安居乐业,这个警察就该摘下警徽,滚回家去。
军人也一样。
你不能保家卫国,那么你白当了兵,也不配顶着帽子上那个八一军徽。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重要的东西。
庄严在心里不断地想啊想。
当兵之后,庄严在各种不同的环境中遇到了各种值得深思的事情。
形形色色的军人,还有不同的环境。
从野战部队的训练场到特种部队的集训,再到边境的雷场。
这其中接触的每一个人,都有他们独特的人生。
就像一直想考上军校的徐典型,一直考军校却每一次都名落孙山,最后幸运被补送的老七罗小明,还有就是大大咧咧整天放嘴炮却爱兵如子的张大炮,出身军人世家却因为吃不了苦被副师长狠狠骂娘却一直在研究新形势下军队战术新方向的张和平……
包括现在面冷心热又高傲的韩阎王,一直都在追逐自己建立起一支专业狙击分队的理想。
自己的理想是什么呢?
庄严内心对考军校不像徐兴国那么狂热,他仅仅只是见一步走一步,与其说他在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不如通俗点说,庄严只是不服输而已。
一路走来,都是因为不服输。
别人能做到的,我庄严一定也能做到。
别人能行的,我庄严也一定行!
我行!
这两个字听起来简单,可是要做到却不容易。
罗兴的话,让庄严有了深深的感触。
他再次想起了牺牲在大堤不远处的老迷糊,那个一直想要一枚军功章证明自己最后实现了愿望却牺牲了自己生命的战友。
想起了前段时间在雷场牺牲的“大虫”梁虎,还有坐在自己身边已经快要新婚的罗兴班长。
他们的人生里,“最重要的东西”就是他们的责任感。
他们追逐的理想就是清除掉这里所有的地雷,将一片干干净净的土地交给地方政府,还给那些老百姓。
而自己呢?
如果在特种部队里继续待下去,自己的人生价值又在哪?
轰隆隆——
庄严想着正入神的时候,远方传来了隆隆的爆炸声。
他吓了一跳,伸头朝远处眺望。
“班长,不是停止排雷过年了吗?怎么还有爆炸声?谁在排雷?”
罗兴说:“别紧张,那是Y方的部队在界碑那边他们自己的地盘上排雷。以前战争刚结束,他们经常来干扰我们边境排雷,现在看到我们排了不少,他们也赶紧跟上来,不过进度还是有些慢。”
庄严这才放下心,重新靠在车厢上。
“班长,你说排雷不是好事吗?那些Y军都傻了?还干扰?”
罗兴说:“这你就不懂了吧?地雷是干嘛的?是阻止对方进攻的东西。边境的雷就是一堵墙,不光拦在边境上,也拦在我们两个国家人民的心上。雷不拆,大家心里也会想,会不会哪天还要打?雷拆了,所有人的心都放下来了,觉得和平是真的,这样贸易才会发展起来,边境才会重新繁荣。我想,他们Y国那边的人不傻,自然也明白这个道理。”
庄严算是被罗兴结结实实上了一课。
作为一个素来傲气的特种兵,他突然发现,自己从前那点儿特种部队的高傲实在没有任何理由和资本。
每一个PLA序列里的士兵,都有他值得别人尊敬和学习的一面。
听着隆隆的爆炸声,庄严轻轻合上双眼。
和平,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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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更!早上因为前面章节敏感字的问题,和责编改商量了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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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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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4章 和平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