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起床号和往日一样飘荡在营区上空。
张大炮站在营房前,手里手里拿着表秒,一会儿低头看表,一会儿抬头望向排房门口。
一个队员出来了……
然后是两个……
三个……
已经跑出排房的队员们一个个站在草坪上列队、集合……
张大炮的眉头皱了起来。
当门口出现庄严的身影,张大炮那张脸总算舒展开来。
“报告!队员庄严请求入列!”
张大炮咧嘴一笑,一扬头,声音就像在敲锣,震得人耳朵嗡嗡响:“入列!”
那天早晨,和往常一样是体能训练。
早上一开始,例行是一次十公里的负重跑。
一切都和往常一样。
但例外的是,庄严那天跑了个第一。
不是射击尖子集训队第一,而是射击队和障碍队的第一。
对于往常经常和庄严肩并肩,你超我,我赶上你的徐兴国来说,那是他最郁闷的一天。
集中参加尖子集训已经一个月了,庄严在早晨的负重跑里从没有超过自己,顶多和自己跑个肩并肩。
但是这一天,徐兴国觉得耳边一凉,庄严风一样从身旁超了过去,无论他怎么发力去追,都追不上。
那天一整天,尖子射击队仍旧按照惯例拉到射击场进行现场教学指导和实弹射击训练。
枪声密集地响了一个早上。
下午2点,大门岗外。
余慧君和几个小闺蜜被一脸严肃的哨兵拦了下来。
“我是来找我们教官的,他叫庄严,我今天生日,和他约好的。”
余慧君看着这个已经见过无数次,以前总会顺利将自己放行的哨兵,内心里惊讶不已。
“对不起,你不能进去,庄严也没有跟我们这里说过有人要来找她。”哨兵冷冰冰地说。
……
那天黄昏收操,庄严回到排房,刚放下枪,门岗哨兵就出现在排房门口。
“庄严,来一下。”
出了门,哨兵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叠起来的纸。
这是一张印有黑色格子的纸张,看起来不是信纸,倒有点像门岗那边登记用的记录纸。
“她非得问我要笔要纸,我只能撕了一张给她。”哨兵忽然摆起手,说:“不过我可没看她写什么,我也没偷看里头写什么。”
庄严的心慢慢沉了下去。
“我知道,谢谢了。”
哨兵微微叹气道:“其实……那小丫头挺可怜的……哭了好一阵,唉……”
说完,也不知道该再说些什么,只好转身走了。
庄严拿着那张纸,沿着营房拐入了晒衣场后面,那里是三中队班长烧学生来信的地方。
坐在水沟边,庄严慢慢展开那张纸。
上面只有一句话——
“庄严,我恨死你了!”
庄严忽然觉得鼻子有些发酸。
也许余慧君再也不会过来教导队找自己了,以她那种要强的性格,说恨一个人,也许要很长很长的时间……
虽然很难过,但是庄严却又忽然有了些如释重负的感觉。
诚如张大炮说的,这人呐,一辈子总需要面对无数次选择。
你要当一个好兵,把军功章挂满胸前,你就得付出点什么。
天下任何的成绩都不是白来的,任何东西都是要有舍有得,你获得一点,就得放弃某些东西。
他突然想起自己的父亲庄振国。
在南疆战火纷飞的年代,在庄振国当兵的那个年代,也许自己的父亲也曾经面对过无数的选择。
你想在战场上横刀立马保家卫国实现人生价值,那么必定就会亏欠自己的家庭。
自己现在也是一样。
要么可以不听大队长的警告,和地方小青年那样,像港台歌曲唱地那样,什么鬼“何不潇潇洒洒走一回”,什么都不管不顾,谈他娘的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
要么就像现在这样,用冲动中残存的一丝理智最后约束住自己,继续自己的绿色年华,继续军旅生涯,追逐之前自己和父亲订下的赌约,实现自己作为一个军人的价值。
既然选择了,那就不要去后悔。
因为后悔没有一点儿价值。
理想从来都是珍贵的。
你要实现自己的理想,过程的途中就会放弃很多东西。
理想之所以珍贵,就因为放弃,没有选择过放弃的理想是不存在的。
可是也正因为放弃,才会选择一往无前。
庄严从口袋里掏出打火机,啪嗒打着了,将纸凑到火苗上。
虽然戒烟有一段时间了,不过庄严身上却依旧带着打火机,有事没事会拿出来啪嗒两下,过过手瘾。
那张纸在或严重点燃,火很快蔓延开来。
在黄昏的落日中,火焰呈现一种凄美的橘红色。
火焰很美丽,却又会伤着人。
它慢慢地在吞噬着曾经的一切,这是属于庄严的一段回忆。
飞云山区的风吹来,卷起了灰烬,吹得四散,庄严松开手,手里的纸轻轻地蝴蝶般飞了起来,飘向空中,越飘越远……
又是一个礼拜过去了。
余慧君再也没有出现。
从前铁打不动的双休日探访再也没有出现。
教导队大门口静悄悄地,哨兵站在门外的岗位上,似乎有些不习惯,朝远方的道路尽头看了好几次。
那个穿着粉红色运动服的小丫头再也没有出现过。
哨兵抬头看了看天空。
天空瓦蓝瓦蓝的,一点云都没有。
他叹了口气,忽然自言自语道:“多可惜啊,那么漂亮的姑娘……”
靶场边,温志兴走到了张大炮身边,问:“那小子状态怎样了?”
张大炮看都没看温志兴,说:“哪个小子?”
温志兴瞥了张大炮一眼,知道这家伙是故意给自己脸子看,于是说:“我说庄严。”
“庄严?”张大炮依旧面无表情,“他很好,死不了,失恋固然是痛苦的,不过不包括恋都没恋过那种。”
温志兴不说话了,站在那里看着队员们打枪。
良久才道:“老张,你会不会觉得我很不尽人情啊?”
张大炮说:“军队从来就不是讲人情的地方。”
温志兴说:“希望庄严将来能够明白我的一片苦心,他是个好苗子,集团军比武的舞台上应该有他的一席之地。”
张大炮想都没想:“他是我带过最好的神枪手。”
这次,总算侧过头看着温志兴说话了。
“大队长,你和我,都留不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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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读者觉得这段故事是在强行加戏,也有读者觉得假,觉得部队怎么可能让一个女学生进去?
虽然这只是一本小说,不过我还是要说,这一段故事几乎完全真实。
唯一和书里描写不同的是,当年的我是在承担一个全师示范课目,蔡副师长当日是过来预检这个科目,这才看到了在场边大呼小叫的余慧君。
写这个故事之前,我思考了很多,是不是写,写了有什么用?
这本小说里,很多有人物原型,当然也有虚构,把所有的故事编成一本小说,我希望我的读者看完有所感触。
正如书里说的“取舍”,人生永远要面临一些两难选择,和书里的庄严一样。
至于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其实没有完全的定论,因为凡事皆有可能。
那怎么办?
遵从你的内心吧。
选择了,就别后悔。
选择了,就一拼到底绝不气馁。
理想之所以珍贵,是因为在实现理想的过程中你所牺牲掉的一些东西。为什么一些夺得冠军的运动员在登上领奖台一刻会痛哭流涕?因为他觉得实现理想是那么不容易,他想起了自己为理想所失去的。
同样,庄严要成长,首先要学会选择,这就是成长。
有个读者在本章说里回复说,400章了,人物性格还没定下来?
对不起,人这一辈子都在不断学习,不断成长,不断受到教训获得经验。
庄严的成长贯穿了整本书,因为这是写实,不是无敌流。一个二十岁的士兵,你指望他会有什么鬼杀伐果断,什么不动如山?我要说真的你细细想想都不信吧?
PS:再说个事。我个人不反对军训之间的某些纯真的感情。但是士兵就必须遵守部队纪律,不让谈就是不让谈,真喜欢,你们可以做笔友嘛!是真爱将来退役了或者当军官了之后总会在一块。
我至今都很感谢当年的大队长,我在部队的时候,总是遇到贵人,虽然失去了一段也许会成为未来的朦胧感情,可是我做了我该做的,做了一个军人的本份,至今不悔。
另外,我现在的老婆,就是当年军训的学生之一,只不过当年我们根本没有任何过界的地方,甚至她表白的时候我直接给她怼回去——你才十六岁,懂什么叫爱情吗?别胡思乱想了!好好学习!
只不过她很固执,固执到我都意想不到,她说你说我小是吧?我六年后长大了来找你,你没结婚我就嫁给你!
我当这丫头开玩笑呢!
可是没想到,六年之后,我艹!她真的根据当年我写在留言本上的一个电话号码找到了我……
你们说,我还能做什么呢?
唯有缴械。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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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8章 我恨你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