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成默无语的看着面前的断桥,绕了半天的确是走出来了,可桥断了啊,这年头的建筑都这样不结实的吗!
林平之见怪不怪:“师傅,要不再换个方向吧。”
成默看着那深不见底的悬崖放弃了挑战的想法。
“师傅,你说那个死变态会不会找我父母的麻烦啊。”
成默把地图收了起来,靠在树干上看着林平之,这几天奔波让这家伙瘦了很多,此时脏兮兮的有些狼狈。
“放心吧,他一时半会应该不会去找林家人,堂堂一个教主要收拾林家早就去了。”
林平之蔫哒哒的低着头,真是没办法的事,又无奈又无力,忽听一声锐响,抬头看见自家师傅正在吹一个树叶子。
起初还只是几声连不上的调子,到后面已经能听出是个曲子了。
成默拍拍林平之肩膀:“臭小子,走吧,换个方向。”
他走在前头,树叶子吹成了一首轻快的曲子,仿佛有安抚人心的力量。
穿过高高低低的树丛,总算再次发现了小路,成默想起以前的曲子,是一首不错的乡间小调,吹来正合时宜。
走了没一会,师徒俩都微微抬头,悠悠琴声在林间回荡,其意境高远颇有放纵豁达之意,林平之闭着眼睛听,觉得内心也起了一分洒脱之意。
成默起了心思,吹了一段调子相和,那琴声没有停顿却在一个音节后转了个调子,似乎在用琴声相问。
两者从一开始的相互试探到针锋相对,继而相辅,彼此谈心,颇有高山流水之意。
最后一个音节落下,成默笑了一下把树叶子收在手中,两人沿着小路往下走,一个人影从不远处的树上落下。
他的头发黑白交错,一身白衣一把古琴,端端的站在那里就让人觉得舒服,他几步走了过来,没有因为自己年纪大就摆谱,相反,他很是客气的抱了抱拳。
“不知小友是用什么乐器演奏的?”
成默摊开手,手心里躺了一片绿油油的叶子。
这人笑的更是开怀,艺术是高尚的,能在乐曲里听到彼此心意是最难能可贵的,毕竟如此悠扬的曲子可比人心好琢磨多了,成默好久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人了,不由得想起以前的故人。
“哈哈哈,原来这还有这等奇妙乐器,小兄弟真是奇才,在下曲洋,不知你如何称呼?”
曲洋脸上的愉快是飘出来的,整个人都在发光。
成默赶紧还了一个礼:“在下成默。”
两个人对了笑了好一会,林平之小同学觉得有些辣眼睛。
“在下素爱音律,平生也多次用音律与人相交,可惜人心驳杂,奏出来的东西也不干不净,生年几十,本以为遇到一位知己就实属难得,没想到今日又让我遇到了你。”
“曲大哥谈吐高雅,胸怀坦荡,能与你相遇也是我的缘分。”
一路上多了个人,两个人有说不完的话,曲洋想到哪里说哪里,成默也刚刚好能接上,林平之皱着小眉头,偷偷吐槽。
自家师傅用四字形容就是“奸懒馋滑”。但让人气愤的是这家伙就算一年半载不练功也不会退步,一顿吃上半桌子菜也不会长胖,平时睡觉睡的昏天黑地却偏偏什么事都灵通,就比如现在,林平之都不知道这人何时学的乐理。
听曲子他还能跟着听,可两个人说起理论东西来他就听不明白了,自顾自的改变步伐练着轻功。
一直走的大路宽阔两人才意犹未尽的停了口。
“阿默,我就陪你们走到这了,我这次来是来寻我那位知己的,他就要金盆洗手了,我得去看看他。”
“能与曲大哥引为知己的人必定也是君子风骨,若是有机会真想见一见。”
“那是必然,就算你不说我也要引荐你们相识呢,说起来他金盆洗手那天应该会请很多人,我这里有一份请柬,你可以去凑凑热闹。”
成默接过请柬一看,上面写了一个名字“刘正风”。
“可是衡山派的刘大侠。”
曲洋提起他竟有几分得意:“就是他。”
成默疑惑道:“可是曲大哥把请柬给我了,你怎么办?”
曲洋:“哎,无妨,我与他再熟悉不过,他家人都认识我,况且我身份不太方便也不能太明目张胆。”他说到这里神情明显的黯淡下去。
成默把林平之拉了过来:“平之,你说交朋友最重要的是什么?”
林平之莫名其妙但还是乖乖答道:“贵在知心,若能得伯牙子期的情谊就算下一刻刀斧胁身也值了。”他说完还笑了几声,少年人的天真大概如此。
曲洋知道这番话乃是对自己说的,他不是那种看不开的人,其中关窍早就明白,他冲着成默露出一个微笑,大声道:“你那天可一定要来啊,到时候给你听听我和刘贤弟的新曲子。”
成默点头应着,目送人走远了才把手伸进林平之的口袋里掏出一个果子咬了一口。
“师傅,你认识那人吗?”
成默看着曲洋离去的方向叹了口气,这个江湖很大,所以在他恶补江湖知识时也只能挑着看,颇为有幸的是他曾看到过曲洋的部分,他的介绍很少,唯有乐痴,重情,魔教这几个字。
正派大侠与魔教之人互为知己这在话本里也许可以引为传奇但在如今江湖怕是不那么好过,一个闪失就有可能家破人亡。
他看看身边的林平之,这个世道可不就是这样嘛,说灭谁全家就灭谁全家。
“你师傅我饿了,还有啊,你这功夫太差劲了,教了你五年还是这德行,明天我给你想个提升的办法。”
林平之听到这话莫名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两人疲惫不堪的到了镇上,随便投了家客栈,还好掌柜的没有因他们穿着打扮以貌取人。
舒舒服服洗了个热水澡,睡了一夜,又重新换了套衣服,成默选了个暖绿,加上他生的颇为不错,此时看来竟有中文人雅客的气质。
林平之也生的唇红齿白,两人上街吸引了不少目光。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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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章 天接云涛连晓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