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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1 章 偷天换日(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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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庆幸,庆幸自己同姐姐不同,同剑诗不同。

不会同姐一般,与花草树木说话。不会同剑诗一般,与刀剑说话。

所以不管我怎么羡慕她们,我都不会有任何的一丝嫉妒。

那不是属于凡人的力量,我不屑拥有。

可是在父亲的眼里,我又是什么?

是无法继承斌家衣钵的顽劣子女。

确实,我的铸术烂得要死,因为我不希望用我的手去铸造一柄柄的杀戮。

确实,我的武功烂的要死,因为我不希望自己是因为无趣的争斗死在无人得知的地方。

姐姐选择了上清山,选择了剑与道。

剑诗选择了铁石岛,选择了铸与灭。

而我选择了绮丽轩,选择了离开与自由。

说实在话,我离开家的原因很简单,只因为父亲要将我嫁给一个从来没见过面的家伙。

这是一个简单的契机,给予自己足够的理由。

没有争吵,没有吵闹,就简简单单以斌家之女的身份加入了绮丽轩。

绮丽轩是一个收集美的地方,买卖都是古玩与情报。

门内的姐妹喜欢的是胭脂水粉,是流言八卦。她们的武功好吗?不好,三脚猫功夫都算不上。但至少门内的几位长辈厉害,能为人出头就行了。

每天的日子简单朴实,接待客人,买卖东西,事后几个姐妹凑在一块聊些无聊的八卦:

“听说了吗?上次欺负分号小师姐的那个家伙,被二先生杀死挂在城头了呢。”

“二先生人真好,只要姐妹出了事情,他一定会为我们出头。”

“还是大老板对他足够好,他才会如此死心塌地对我们好。大老板说过,绮丽轩的女孩们都是她与二先生的孩子,容不得别人欺负。”

“对啊,我们绮丽轩的姑娘就是那么优秀。斌姐姐,斌姐姐你知道吗?那重山派掌门王守邦的初恋情人听说就是我们绮丽轩的一位前辈呢。”

原来,已经宛若神仙一般的王守邦,年轻时也会有感情,也会有爱恋:

“后来呢?为什么两个人没在一起?”

小师妹嘟着嘴,回答着没有答案的答案:

“不知道,听说那位前辈后来自刎了。”

“大老板很喜欢你。”

我站在那前辈的墓前,在一个下着小雨的一天。

那个象征着绮丽轩的男人,背对着我。

绮丽轩从来都不是个单纯的商行,我也不是不明白这个道理。这也是为什么,那个被姐妹尊称“二先生”的男人会找上门来,这个象征着绮丽轩仅有杀伐的男人:

“她觉得你可以接任她的位置,先从三掌柜开始。”

我看着墓碑上脱了色的钩字,问道:

“为什么是我?”

我觉得我没有什么不同的...

“斌如心,你不会否认自己与她们的不同吧?”

“不自觉的优异,那是无法掩盖的特质。我看不出你有什么优势,但是我看得出你的潜力。你绝对不是一个会永远苟且在这里的人。”

“你不想爬到别人的头顶吗?”

他的棺材里藏着六把兵器,活着见过他的人都称呼他六艺藏棺。

而我仅仅是一招百炼指,便破了他抽出的剑。

那柄剑确实够次,但他若是想躲闪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可他只是拿着那空荡荡的剑柄,再次问向我:

“你不想吗?”

指力尚未消散,雨水滴在自己手指之上化成水雾,无论指在他咽喉处的下一刻死亡能够多么长久,终究抵不过自己渴望逃离的欲望:

“要我怎么做?”

“偷把弓,仅此而已。”

“如果我做不到呢?”

六艺藏棺看着低着头的我,也许看了很久,慢慢说道:

“绮丽轩的女孩们,每一个人都是自由的。”

我以为他是少年,却发觉他是个不谙世事的孩子。

那是一间山间小屋,一个与野兽为伴的孩子。

我问他,那柄弓在哪里?

他没有思索,直接给了我,但附了一句:

“你,可以陪在我身边吗?”

山中岁月。

“我不喜欢他们。”

“为什么?”

“因为他们说我是怪物,是妖怪。”

“你不是。”

我拥抱着孩子,轻轻抚摸着他未经修剪的头发,温柔地向他投以这个世界的温柔。可是对于这个孩子而言,也许他的世界就是这一片山林,与一个毫无关系的我。

“你是怎么知道的?”

孩子抬起了头,望着我。纵使少年的身形早已高过我的头,我也明白这具充斥着原始力量身躯的主人不过是一个年级稍小的孩子:

“因为我也不是怪物。”

我不知道是不是命运对我开的玩笑,当孩子的父亲回到这山中小屋时,尴尬地看着身为外人的我,挠着脑袋说道:

“原来是斌二小姐啊。”

那一日我才知道,那个不愿接触外面世界,不愿被恶意侵蚀的孩子,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最终目的。

这个小小的玩笑,我欣然接受,就如同我接受他纯正的心与身躯。

那柄弓,游彻舍并没有要我还给他们,他说:

“权当是彩礼,斌二小姐就收下吧。”

我还从这个男人的口中得知,我姐姐出嫁了。

我还是记得与姐姐的最后一面,最后一次对话。

她在她那璞暇居,无声地望着窗外,直到秋风吹落最后一片叶,才对我说出了人生中最后的交代:

“全得是个好孩子,希望如心你往后可不要欺负他。”

“就算他是个傻子,我也不可能欺骗他。他毕竟是我的男人...”

“纵使这样,你也不要伤害他,他不过是误入红尘的兽,切勿伤了他那颗心。”

“不会的,不会的。”

我随着她的目光看向窗外,看向枯枝,看到深秋:

“我情愿他伤我。”

天干物燥,祝融大火。

我与他见证着南宫家的灾难、十全阁的倒塌。

南宫亦失去了姐姐,却有着柳和歌扶持着。

我不怎么喜欢这个总是穿着白衣的家伙,尽管他掌控着九堂的一切。

我其实没有什么理由加入九堂,因为我与斌家并不是那惨案的受害者。

柳和歌起初也没打算邀请我进入九堂,直到姐姐死后才松了口。他说九堂需要我这样的人,这样优秀的人。而油堂堂主的位置也换了人,从老子变成了儿子。

游全得不懂很多事情,而我乐意让他去明白这些事,在我的爱护与怜悯之下,我会粉饰那所有的恶意。

至此我再也没有回到过绮丽轩,只渴求与他厮守一辈子。

用我的优异,用我的不同,在这个江湖中为他建立起一片山林。

直到笑面人告诉我真相,让我明白我不可能一辈子对他说谎,对自己说谎。

计划到了最后一步,我还差了向他们两人复仇的关键:

“三爷爷!”

老人依旧坐在案前,在微弱烛火下头也不回:

“这不是如心吗?你不是说你不爱铸术与武功,不爱来我这吗?”

“我变心意了,希望三爷爷教会我那东西。”

老人的手停了,任由笔上的墨在纸上晕成了一个黑色的圆:

“那武功,纵使你有那资质,纵使你轻易学会了,在没有万全准备下,不过是白送自己一条命而已。”

“我就没想过活着。”

“你还没从你姐姐的事情里走出来吗?她会死,是她自己定下的命,她根本就没在乎自己会怎么样,才会死在南宫家的火海里。”

“她不是死在火海里,而是被人杀了。”

“以她的性格,也是心甘情愿引颈就戮。”

“凭什么?凭她自恃清高?凭她目空一切?她是个人!是我的姐姐,一个活生生的人!不是你们口中的道,也不是你们口中的命。”

“如心啊如心,”老人放下了笔,长叹了一口气:“你终究不愿承认自己吗?你没有必要一辈子活在你姐姐的阴影里。就算学会了武功,杀了那几个混账小子,你又得到了什么?”

“我只想,普普通通的活着。”

他摇了摇头,对我宣判了死刑:

“你生来就是一颗铁石铸成的心,比起从流剑诗你才是真正适合斌家的继承人。

你才是真正的怪物,无需用别人的人生遮掩你想要的尊严。”

“三爷爷,替我说两个谎。”

“我的好如心,你说吧。莫说两个谎,你想要两百句谎话我都替你说。”

“和他们说,我要杀了他们,我要毁了一切。”

我将长布条包裹的物件,轻轻地递到了老人的身边:

“托人把东西送还给他,就说他杀不了我。”

老人的手,覆在了长布条之上,最后问向我:

“何苦呢?”

我回答他:

“我不想像三爷爷一样,孤苦伶仃活一辈子。”

那个时候,我想起了六艺藏棺,想起了他说的那句:

“绮丽轩的女孩们,每一个人都是自由的。”

我的复仇,定是一个绚丽的笑话。

仅仅因为,我的不甘平凡,我的非比寻常,还不了他一片静谧的山林。

我不想同姐姐一样,看淡一切生死。我不想同剑诗一样,看见一切生死。

我只想主宰生死,主宰自己的生死。

“先生的算计,老朽钦佩不已。”

妫海长老看着坐在床边的笑面人,皮笑肉不笑:

“若是事后圣教能回归正统,老朽就先替圣教上下谢过先生了。”

笑面人只是轻轻抚摸着柳和歌的脸庞,微微笑着:

“长老也为我寻来了答案,互利互惠就不用说谢了。”

楼外吹来了风,吹动了那本《鸣铸》的书页。

书页翻动,直到最后那空白的绝剑一页。

“绝剑是谁?”

笑面人问道。

南宫鸣模样的神明指着他,淡淡笑道:

“你难道,没有身为假货的自知之明吗?”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 71 章 偷天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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