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马伦非常相信陈平的实力,而且他还是陈平的粉丝来着。
现在偶像给他写歌,又能帮他跟天语这种大公司签上约,他怎么能不激动呢?
这种好事,如果金马伦还拒绝的话,那就是脑子有坑了。
很快,董仑把曲子给写完了。
陈平将谱子拿给金马伦,说道:“既然你看得懂,那你先清唱一遍看看,哪里不对的地方,我来给你指正。”
金马伦先是读了几遍歌词,乐语嘛,他读起来自然是非常的流畅了。
然后金马伦开始清唱了起来,一边唱还一边给自己打节拍。
不难看出,金马伦还是有一定的业务能力的,只是现在还没混到出头。
而现在陈平的手中,就需要有很顶的歌手。
他自己现在还不能算,因为他被封杀了。
所以董仑和金马伦这两人,就非常重要了。
“平哥,我唱的怎么样?”金马伦朝着陈平问道。
“可以,好好磨一下,先把这首歌录下来,暂时不会发表。我会想办法先把这首歌的热度和你的人设给炒起来。”陈平说道。
“我真的要火了?”金马伦还是有点不可置信。
“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如果你的业务能力不过关的话,可能也就止步于一两首歌的成就了。”陈平笑道。
“放心,我绝对会努力的!”
“那就好。”
接下来有金马伦的加入,三个人的氛围变得热闹了几分。
经过几天的密切相处,陈平觉得金马伦确实不错,值得他花费这个心思。
金马伦的唱功,也是不容置疑的。
虽然算不上顶级,但是声线非常的有辨识度。
一周的时间之内,陈平出主意,董仑来编曲,金马伦顺利的将恋爱陷阱给录制完了。
三个人都戴上了耳机,陈平按下了播放键,耳机里响起了音乐。
前奏过后,便是节奏感十足的歌声。
“拨着大雾默默的在觅我的去路……”
听完这首歌之后陈平非常满意。
董仑对自己的编曲也非常满意,不过他还是觉得编曲之所以能成功,最大的功臣还是陈平,因为编曲当中所有的主意陈平提出来的。
而董仑所做的,只不过是将陈平的主意具现罢了。
董仑觉得,陈平的才华,一定在他之上。
但是现在的董仑也相当的有自信,他觉得自己也一定能成。
最为惊讶的,就是金马伦本人了,他绝对不敢相信这是他唱出来的歌。
他压根就没有想过,有朝一日自己唱的歌,能把自己给征服了。
话说回来还是得感谢陈平,当然还有董仑。
能认识他们两个,确实是他这辈子最大的机遇了啊。
“小董,给眉姐写的歌呢,写完了吗?”陈平问道。
“差不多了,拿给你看看。”董仑将稿子拿了出来,递给了陈平。
“哦?”陈平顿时咧嘴一笑,这首歌他再熟悉不过了。
“这是?”
“我就用这首了,眉姐一定会收下我的稿子的!”董仑自信满满。
陈平笑的更开心了。
董仑对自己的作品,非常的有信心啊。
“董仑,我觉得你应该改一个名字,你改姓周如何?不妨改名叫周天王?”陈平笑问道。
“那可不行,不能改的。”
哎哟,姓氏肯定是不能改的,不过天王这两个字,霸气侧漏啊。
那就改成董天王吧。
嚣张是嚣张了点,年少轻狂也年少轻狂了点,但是再不轻狂,可就不年少了。
男人至死是少年!
董仑心中有了主意,就改名叫董天王。
又过了三天的时间,董仑将两首歌的谱子写完,又改了好几遍,这才定稿。
一行三人和罗老师正式道别
董仑的罗老师的感情非常的深,他知道这一次离开港城,就是要去内地发展了。
今后不会再在港城长居久住了。
罗老师非常支持董仑的决定,他一直就知道,董仑不是池中之物,他总有一天会飞出他这间小小的工作间的。
罗老师亲自开车,送三人前往机场。
陈平在港城待了十一天,写了两首歌,带回来了两个人。
回到家中,戚小芮这时候正在客厅看电视剧。
戚小芮见陈平回来,还带回来两个人,立马起身迎接。
“啊,董仑来了啊,好久不见啦,这位是?”
“这位是金马伦金校长,这位我女朋友戚小芮。”陈平介绍道。
听到陈平介绍的时候,说戚小芮是陈平女朋友,戚小芮非常开心。
她之前和陈平厮混了许久,陈平都没明着说呢。
原来已经把她当女朋友了啊。
“金校长你好,快快请坐,不要客气,你们吃饭了吗?我去给你们做饭吧。”戚小芮赶紧说道。
“这不急着回来见你了,还没吃呢,辛苦你啦。”
“没事没事,我去做饭,那你招待客人。”戚小芮赶紧做饭去了。
陈平招呼两人坐下来,金马伦小声问道:“这不是戚小芮吗?你女朋友了?”
“怎么样?厉害吗?”
金马伦立马朝着陈平竖起了大拇指。
“比荧幕上要好看多了。”
“那是自然。”
董仑来到陈平家中,归属感十足,他一点也不拘谨,还帮着给金马伦安排住的房间。
晚饭过后,和两人在客厅聊了一会儿,陈平和戚小芮回到了卧房。
“本来打算明天去看你的,机票都订好了,这不,可以退票了。”戚小芮笑道。
“金马伦会跟公司签约,我要把他打造成实力派歌手,你觉得如何?”陈平问道。
“他是很帅啦,形象非常的不错,声音也比较有辨识度。可是,现在公司不会签人哦,目前公司有大动作,好像也转型了。”戚小芮说道。
公司并不是转型,而是要扩大战略部署。
天语最近的变化,是武天祺在亲自操持。
而暗中掌舵的,只有陈平一个人。
他一个人在引导天语的全部动向。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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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四章 他是很帅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