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聊到很晚,这才出去觅食。
两人一边吃东西一边聊天。
“你写的第二首歌,歌词比第一首的风格更强烈,但是我脑中反而没有合适的旋律出来。”董仑说道。
“不能写吗?”陈平问道。
“倒也不是不能写,明天我完成一下试试,你看看合适不适合吧。”董仑说道。
“很好,这首歌我可以捧红一个人。”陈平说道。
接下来陈平需要做的事情比较复杂,他非常的需要人,而且是需要有名气的人。
陈平现在虽然拥有一家公司,甚至连公司的董事长都是陈平的心腹。
但是偌大的一家公司,其中的体系比较复杂,陈平的心腹并不多。
要做好接下来的事情,需要真正意义上的明星加持才行。
这些想法,是陈平最近深思熟虑的。
之所以来港城,除了找董仑,他还打算找另外两个人,把他们给签回去。
“一首歌捧红一个人,也只不过是一时的而已。”董仑说道。
“不,只要我营运的到位,我捧出来的就是大明星了。”陈平说道。
董仑跟陈平开了个玩笑。
“那你怎么不捧红我?”董仑笑问道。
“你不一样,你是我的偶像,一步一步走向巅峰,才是你应该做的,这样你也会有成就感。”陈平笑道。
“哎哟,这个,偶像不敢当啦,你才是我的偶像,你写歌太厉害了,罗老师说两个他也没有一个你的才华。”董仑说道。
“罗老师是个好人啊。”
“是啊。”
……
吃完晚饭,两人回到了罗老师家中。
董仑继续写歌,而陈平则是睡觉去了。
第二天陈平起了个大早,发现董仑依然还在工作间内忙碌着。
陈平开始办自己的事情,他让武天祺给他联系自己所需要找的人。
关于他们的背景,那也是要全部挖出来的。
到了中午,董仑就将昨天陈平写的两首歌的曲子写好了。
“完成了,你看看?”董仑说道。
“不,你还是唱一遍,这样我的印象深刻一点。”陈平说道。
“那好,我给你清唱一遍。”
董仑将这两首歌都唱了一遍。
第一首歌听完,陈平内心激动的无以复加。
曲子几乎跟全歌曲一模一样,有的地方的旋律有一点点偏差,不过对原曲没有半点影响。
至于第二首歌嘛,曲子倒也不错,不过和原曲并不相同,并没有原曲那种爆炸的效果。
其实这已经能证明陈平的猜想是正确的了。
原来世界的歌,只要送到董仑手里,他便能写出一模一样的曲子出来。
前提是他自己的作品才行,就比如这首歌。
“第一首歌的曲子,就用你的了,第二首歌的曲子,我打算用我自己写的。”陈平笑道。
“唱唱?”董仑非常好奇的提议道。
“行,我也清唱一段。”然后陈平清唱了一段。
董仑听完之后,顿时眼前一亮。
“哎哟,不错哦,听起来非常有节奏感,而且年代感,很足。恩,是一首好歌。”董仑说道。
陈平咧嘴一笑,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老歌,怎么能没有点年代感呢?
那么现在,就该请原唱出场了。
陈平拨了个电话过去。
“校长啊。”
“是平哥啊,你怎么老管我叫校长啊?”
“给你发个地址,过来聊聊。”
说完,陈平立马就挂断了电话,给金马伦发了个地址过去。
这一声平哥,叫的陈平那叫一个舒服。
那可是校长哎,管他叫哥了。
四十多分钟过去了,金马伦走进了这间工作间。
年轻时候的金马伦,这颜值是非常顶的。
“这不是罗老师家吗?哎,平哥儿,罗老师呢?在家吗?我好想请教一下他,让他给我写一首歌呢……
“哎,这不是董仑吗?幸会幸会。”
金马伦这才认出董仑来,赶紧和董仑握手。
“哎,校长,你好。”董仑立马和金马伦握手。
陈平看着有点想笑,年轻的金马伦,快到中年的董仑,居然见面了。
“校长,你想出名吗?你想当明星吗?你想一夜暴富吗?你想站上华语乐坛的巅峰吗?来吧,我可以帮你。”陈平笑道。
金马伦听到陈平的话,立马瞟了陈平一眼。
这话听着怎么这么像是传销?
“什么意思?”金马伦问道。
陈平将稿子推到金马伦跟前,笑道:“这首歌打算给你唱,有信心把他唱火吗?”
金马伦来到罗老师家中,原本还以为自己能有机会见到罗老师,能让罗老师写一首歌呢。
结果是陈平给他写了一首歌啊。
金马伦有点失望。
等等,什么?
陈平给他写歌?
金马伦立马将稿子拿起来看了一眼。
“恋爱陷阱……这首歌的歌词看起来还不错哎,是你写的吗?”金马伦朝着陈平问道。
“是小陈写的,而且是刚写出来没多久的,曲子也有了。这样吧,我帮你把谱子写出来,你看得懂吧?”董仑问道。
“当然看得懂了,麻烦了。”
然后金马伦朝着陈平问道:“平哥啊,这时候歌真的是写给我的?”
“量身定做。”陈平笑道。
“那感情好,今晚我请客!”金马伦先是有点激动,然后又有些无奈。
“可是,哪怕这首歌发行成功了,也未必能火啊。”金马伦很是疑惑。
陈平当即就咧嘴一笑,说道:“我保证你一首歌就一炮而红,从此没有人能超越。而且,我将来会为你抄……嗯~~写更多的歌。”
“一首歌就能火?天底下居然还有这种好事?”金马伦顿时两眼放光。
他可是亲眼见到过陈平一夜七奖,那一夜又被称为奇迹之夜。
陈平在港城多了两个外号,七郎,七哥。
如果把这首歌打造成爆火的作品,陈平已经有了一个完善的计划。
“想要唱这首歌,你就得跟我签约。也不算是跟我签约,要跟天语签约,从今往后,你就是天语旗下的艺人了。”陈平说道。
金马伦听到这话,眼睛更亮了。
天语,那可是业界数一数二的大公子,旗下的音乐资源非常的雄厚。
能跟这样的公司签约,金马伦求之不得。
“好,我签!”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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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三章 两员得力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