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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群雄逐鹿 第二百六十三章 变成了…(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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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少风对于李小歪的赞许,感到很开心,不过,伴生蛊终究是没了,自己的实力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掉了一大截。

可是,也不知道是戚少风个人魅力,还是说他的做法深得李小歪的赏识,这个黑衣老者对戚少风倒是很喜爱。

虽然戚少风把他给的蛊神又送给了别人,但这不影响他对戚少风的好印象,反而更加喜欢了。

就在二人交流的时候,李小歪突然看到了戚少风手里的镔铁长棍,眼神充满惊讶,也不管戚少风同不同意,直接将长棍抓在了手里。

紧接着,前后左右翻看半天,然后又递给了戚少风,说道:

“小子,我不懂什么机关啥的,你把你这破棒子中间那个宝贝给我拿出来看看!”

“破棒子...”戚少风满头黑线。

不过,既然李小歪提了,戚少风也不好拒绝,反正他也知道,这老头不论是从李大拐那里还是从蛊神这里,都不会伤害他。

当戚少风从镔铁棍中取出灵剑之后,一把就被李小歪抢了过去,嘴里不断嘀咕着:

“好宝贝、好宝贝。”

然后像是想起了什么,转过头照着戚少风的脑袋就是一个爆栗,骂道:

“你个败家玩意儿,这么好的东西怎么被你用成个这!白瞎蛊神的虫魂了!要是再晚点,估计都要消散了!”

戚少风挠了挠头,心道,我又不是你,跟虫子玩了这么多年,啥都知道。

不过,他可不敢表现出一点不悦,还得充满好奇地问向李小歪:

“前辈所言何意?难道我这灵剑还有什么特别之处么?”

李小歪嘴巴一歪,气道:

“你,唉,!@#¥%……&*”

戚少风揉了揉刚刚被打的地方,一脸无辜。

李小歪见状,叹了口气,无奈道:

“唉,也不怪你,你又不像我,这么多年一直围着蛊神转,对于蛊虫之事我若称第二,没人敢称第一。

我问你,你这把剑都有什么特点?”

戚少风皱了皱眉,沉思了片刻说道:

“这把宝剑是我从云剑海阁的剑阁之中选到的,带着我的内正而外杀的剑意,并且好像伴生蛊留下的一缕虫魂也进到了里面,整个剑身内部是我使用多年的阴阳子母剑的母剑断剑,剑刃为镔铁长棍剩下的黑乌镔铁,剑柄与镔铁长棍一样,用巽木之桃打造。”

“打造完成之后,使用过几次,很是锋利,甚至可以说是削铁如泥,普通宝剑受不住它一击。”

“还有么?”李小歪继续问道。

戚少风摇了摇头,表示没有了。

李小歪再次叹气道:

“这把宝剑,哦,对你说他叫灵剑。这把灵剑,你根本没有发挥出它真正的本事,甚至那仅有的灵性,也快要消散干净了。”

听到此话,戚少风眼神一亮,知道这李小歪要帮自己收拾宝剑了。

于是急忙抱拳施礼,诚恳地说道:

“还请前辈帮忙,让我这宝剑焕发灵剑风采!”

李小歪听到这恭维,很是受用,点头说道:

“你很不错,我很喜欢,而且这把灵剑我也喜欢,这玩意可是千年难遇的宝贝。

今天,我就让你开开眼!”

说罢,手中灵剑向空中一抛,随即将自己的伴生蛊放出,在伴生蛊腹部一点,带出一滴虫血,然后抓过戚少风的手指,轻轻一划,划出一道口子。

此时灵剑已经下落,李小歪顺势一接,向戚少风手指一送,灵剑一面从戚少风流血的手指滑过。

而另一面,被李小歪将刚刚得到的伴生蛊虫血滴在了剑身下部分虫形刻痕之上。

紧接着,原本内银外黑的灵剑开始发生变化,仿佛是蝉虫化茧成蝶的蜕变一般。

当然,作为送血的戚少风,此时已经面色煞白,因为李小歪没发话,他可不敢将手指移开。

好在这个蜕变时间并不算太长,也就半个时辰,而且戚少风正值年轻力壮,虽然气色苍白了些,但整体还算可以,瘫坐在地上也还算有精神,只是不想开口说话。

而那柄灵剑,在吸饱了戚少风的鲜血之后,浑身上下被一种血色包裹,而在这包裹之下,一股浓浓生机从里面散发出来。

之所以能够感觉到是生机,从景崖的花草树木就可以看出,这些植物,仿佛都在吸收着灵剑的养分,甚至是戚少风都感觉到了那种由内到外的勃勃生机,原本苍白的脸色也逐渐红润了起来。

过了足足一个时辰之后,这种气息才逐渐减弱,最后彻底消散,除了颜色依旧鲜红,其他与之前无异。

就在戚少风疑惑这么大的声势,为什么没了后续的时候,李小歪伸手一抓,五指用力,就听到“卡拉拉”的声音,从灵剑身上传来。

随后,惊人的一幕出现在了戚少风面前,灵剑居然真的如虫卵一般,蜕皮了!

血色的灵剑,蜕掉了血色外衣,露出里面玲珑透亮的长剑,带着映月毫光,勾人心魄。

剑身长度与原来并无差别,只不过,原本精钢颜色的灵剑内身已经变成了如新生伴生蛊一样透明颜色,剑刃之上的黑乌镔铁倒是没有太多变化,只是与之前相比,不再是死铁,而是带着生机。

透明内身最下面,一个血色伴生蛊图案的刻印,显得尤为突出,上面的小虫样子,已经展开了小小的翅膀,仿佛要展翅高飞一般。

这哪里还是杀人的利器啊,这分明成了具有收藏价值的宝贝了。

戚少风对新的灵剑爱不释手,都不舍得放回镔铁长棍当中。

一旁的李小歪则是在喋喋不休地对戚少风说着新灵剑的特点:

“这灵剑,可是真正变成了灵剑了,带着伴生蛊的虫魂和精血,还有你的鲜血饲养,你若说这是一把灵剑也成,甚至说它是一只灵虫也不为过,它会像伴生蛊一样,随着你的成长而成长。”

好宝贝!真的是好宝贝!戚少风不禁想着。

不过,这么好的宝贝,是不是应该有个名字呢,毕竟现在的它,可不仅仅是一把灵剑,而是带着“剑魂”的宝贝。

于是,戚少风便沉思起来,到底该叫它什么好。

自己练得是追魂棍,灵剑此时又有了剑魂,而它的出现,目的也是为了杀敌扶正。

既然如此,灵剑的名字就叫做:

追魂剑!

剑名追魂,杀敌噬魂!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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