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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群雄逐鹿 第二百六十二章 恶俗的…(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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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在什么时候才会对自己的容貌产生焦虑?

或许只有在女人出现的时候吧。

黑衣老者和李大拐这对兄弟,似乎就是因为一个女人,才会有了今天这般分歧和仇视。

黑衣老者,大名李小歪,与李大拐是一双孪生兄弟,二人因为战乱与父母走散,之后再没见过父母,而后,以此偶然的机会,遇见了一个乡野赤脚郎中,于是为了一口吃的,两兄弟便跟在了郎中身边,学医、治病救人,顺带混口饭吃。

也许是这郎中水平有限,也许是二人天资太高,没多久,年幼的二人便将郎中那一手医术全都学到了手。

俗话说得好,一个和尚有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两兄弟到了长身体的年纪,仅凭那小村落的村民救济,根本供不上吃喝,于是,两兄弟便告别了土郎中,打算找一个新地方,用学到的医术去治病救人,混口饭吃。

兄弟二人在土郎中那里学到的医术其实很浅,都是一些基础的医理和药理,而当他们两个将这些全都学通之后,便开始了自己的摸索。

尤其是遇到一些没有见过的病症和病人时候,二人便会用自己摸索的那套医理来进行救治。

当然,在那个时候,可没有人会因为你没有救活人就痛斥你是庸医,反而还会给上诊金,对你道一声“辛苦了”!

而两人的分歧,也是在那个时候开始出现了。

李大拐喜欢用草药,甭管有毒没毒,他全都敢在病人身上试上一试,所以,死在他手上的人,不必救活的少。而且因为他是大的,需要保护好弟弟,所以,没有诊金的救治,他从来不做,这样也使得他那“毒医”的名号逐渐被传颂开来。

李小歪则是不同,他喜欢研究各种毒虫,他觉得,利用毒虫去将病人身体里的坏死地方吸收,才是医术的最高境界。

可是,毒虫哪有那么好控制的,所以,他治死的病人比李大拐治死的还要多。

只不过他们兄弟二人乃是孪生兄弟,一般人根本分不出来,所以,一个“鬼医”名号,便落在了他们兄弟二人身上。

战争,永远是平民最为痛恨的事情,百姓何辜?

而这战争,若是对外还好说,全民皆兵,为了自己的国土。

可是李大拐他们经历的却是内乱,由当时的二皇子李准和三皇子李洵互为敌手,打得百姓民不聊生。

而这李准和李洵更是,找了许多江湖好手,从朝堂,到江湖,他们的战争无处不在。

当时并没有安离之变后的民籍、武籍之分,所以,诸多江湖武人对于平民百姓来说,宛如恶魔般的存在。

这也使得当时出现了一股以平民百姓为主要力量的神秘组织,他们并不会武艺,但是却将刺杀融入到了日常生活当中,甭管是犁地的耙子,还是炒菜的勺子,信手拈来,全能成为刺杀别人的手段。

而他们刺杀的对象,全都是已经确认加入两大阵营的江湖武人。

由于人数众多,而且全都是平民百姓,若是不注意,根本发现不了他们,所以,反而成了两大阵营最为困扰的难题。

后来,为了清剿这伙势力,不让他们将这战争打成乱战,李准和李洵愣是合起伙来,共同出手,将这神秘组织给连根拔起。

也就是在最后决战时候,神秘组织的幸存者之一,名叫晏十三娘的女子,身负重伤,流落到了“鬼医”兄弟所在村庄。

二人本着治病救人,或者说,可以练习自己医术的理由,耗尽了心力,将这名叫做晏十三娘的女子给救了过来。

晏十三娘很感激两人,而且彼时她也没有其他落脚的地方,自己的组织已经被二皇子三皇子合力清剿,根本没有容身之所。

于是,她便留在了兄弟身边,帮助他们为百姓治病救人,混一**下去的饭吃。

俗话说得好,日久生情。

两兄弟自幼跟随师父学医,哪里见过统领女孩子,又是青春年少,而晏十三娘虽说不是什么艳丽明媚,但也还算耐看。

最为关键的是,年龄与兄弟二人相仿,正是青春好时光。

而这个年龄,哪怕是再普通的女孩子,青春的气息也会引起少男的关注。

三人同吃同住许久,李大拐和李小歪便对女子产生了一丝少年情愫。

晏十三娘自然也知道兄弟二人对自己的感情,她对兄弟二人也颇有好感。

可是,一个人不能劈成两半,总不能她一个女子与兄弟二人都好吧。

所以,为了不让兄弟二人难受,晏十三娘做了个决定----离开“鬼医”兄弟。

她走得很干脆,也很隐秘,鬼医兄弟一觉醒来,发现那个陪伴着他们许久的女子,居然再无踪影,消失在了他们的生活当中。

当然,在得知对方与自己有着相同心思的兄弟俩,矛盾便产生了,相互揶揄面貌丑陋、性格残暴、五短身材。

可是,诸位也知道,孪生兄弟,这几个条件可是都差不多,互相攻击就属于攻击自己。

结果就是,二人对自己的容貌全都产生了深深地怨恨,也因此分道扬镳,打算老死不相往来。

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至于这些年中间又发生了什么事情,外人就不得而知了,黑衣老者李小歪也没打算将他为何能够来到南疆,李大拐为何去了西漠这些事情告诉戚少风。

当然,对于戚少风来说,这些事情也与他无关,此时的他,只对那个让鬼医兄弟这么多年仍然仇视对方的“晏十三娘”颇感兴趣。

到底是什么样的女子,能够让如此桀骜的两人如此痴迷。

正当他打算继续询问的时候,李小歪却终于注意到了戚少风现在的不同,皱着眉头问道:

“你身上的伴生蛊呢?怎么感受不到他的存在了?”

听到李小歪的问话,戚少风眼神暗淡了下来,说道:

“我最爱的姑娘身受重伤,我用夺魂之术将伴生蛊种在她的身上了。”

李小歪双眸一凝,停顿了半晌,然后对戚少风竖起大拇指,说道:

“好小子!干得漂亮!”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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