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迎了狗阎王的骨灰回到三十里铺,在堂屋布置好灵堂就过了晌午。
俗话说人走茶就凉。
狗阎王的茶大概早在十一年前就凉透了。
现在这时代背景下,要说我们家做“大仙”的不入流,狗阎王家这手艺都能被主流判成有罪。
老村落里苟家闭了十几年的院门开了。
除了村里干部象征性的过来走了一趟,根本就没人上门。
在重视红白喜事的农村,这种情况只会代表一个意思。
苟家已经被三十里铺驱逐了。
大概三十里铺的村民,都只把苟家院子当成一个晦气的地方。
我能预见到未来还会有无聊的人,以这所院子为原型编出各种骇人听闻的鬼故事。
曾经满身煞气的“狗阎王”,年轻时也曾风光过的“狗阎王”……
最终的存在价值,只是人们口口相传的一个谈资。
赵军提醒过我,如果要办狗宝儿的领养手续,有些事情得提前考虑。
首先我的年龄不够,这条就已经限制了我的领养资格。
其次我跟狗宝没有直接的亲属关系。
最后也是最让我们为难的是,即便不存在前两个问题,如果把狗宝儿的户口转到门头沟,他会失去身为三十里铺村民所有的权利和资格。
苟家好歹在三十里铺活过几代人,现在只剩下一个狗宝儿。
连狗宝儿都转了户口,就相当于放弃了苟家几代老辈人在这个村子生活过的印记。
看着冷落的门庭,最为难的事反而不是问题了。
狗阎王早就斩断了苟家跟这个村子的联系,也是帮狗宝儿彻底斩断了跟过去所有的牵连。
这个家早在我们接走了狗宝儿之后就不存在了。
三十里铺对于狗宝儿来说,没什么好留恋的。
我看遍站在面前的所有人,最终把期望落在了七婶的身上。
我向七婶提出帮忙收养狗宝儿的请求。
这里只有她符合收养狗宝儿的条件。
七婶答应的异常果断。
她当着狗阎王的灵位,就先让狗宝儿磕头叫干妈。
狗宝儿这些日子跟七婶母女俩的相处相当融洽,不是亲人胜似亲人。
我后知后觉的发现,这其实是水到渠成的事。
七婶可能是早有预谋。
虽然现在讲究男女都一样,个别事情上女性地位还在男人之上,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仍是根深蒂固的观念。
李明死了之后,七婶家就没了男孩。
以后小卉嫁了人,七婶家从某种角度来看就成了绝户。
在村妇们的闲言碎语里,七婶也会变成孤寡老人。
七婶一向精明要强的人,哪能让自己落到遭人背后指点的地步。
收了狗宝儿,七婶的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尤其是那声干妈,叫的真是妙。
理论上不会断了苟家的香火,实际上又填了七婶的膝下缺子。
这么一想,俩人的眼缘打从头一次见面就已经有了。
七婶夸狗宝儿的话根本就是在夸自家儿子。
她上心狗宝儿入学的事,赶着小卉去给狗宝儿补课,也是在给自家儿子用心。
亏得我还心情忐忑求七婶帮忙。
敢情,我就是个递枕头的角儿。
在老谋深算的七婶跟前,我到底还是年轻了。
兄弟还是兄弟,只不过多加了一层未来小舅子的身份认证,也算亲上加了亲。
这应该也是狗阎王乐意见到的完美结局。
对狗阎王来说,至少比一大堆人被人情世故牵着,绕灵位、走过场更值得欣慰。
定下这件大事,环绕在大家心头的阴霾也扫掉了一大块。
没人上门吊唁,我们摆不出大排场。
赵军去附近的镇上搞了几个菜回来。
我们一群人带着狗子们桌上、桌下开了两桌,就当“白事宴”了。
吃过饭,我打电话托圈子里的熟人,帮忙在公墓上给“狗阎王”找墓位。
咱现在大小也算个“暴发户”,红白喜事都是咱的业务范围,安葬的事不能含糊。
要求没别的,就只有一条,风水必须得好!
狗阎王在下面的事已经注定的,咱插不上手。
可福荫子孙必须得有。
我家、七婶家、苟家在子嗣上都是一水儿的稀薄。
这事,得在我们这代人后变变样了。
那边发了墓地的水平图和周围环境的视频。
我看了没什么问题,就微信转账拍板定了下来。
人全都扎在这边也没那个必要。
临到天黑时,我让赵军带着七婶母女,加上个李一先回了门头沟。
其实只留我和狗宝儿两个人守夜就够了,不过我在这里丽萨就走不了。
索性连洋保镖一起留下来,端茶倒水全当是个“知客”。
入夜后,我从车上拿下出门时备好的家伙,布好了超度积福的场面。
这么一算狗阎王的丧事虽然没大操大办,可咱该有的规矩一样没缺。
这场法事是我从业以来,最上心使力的了。
一切收拾妥当就已经月上枝头。
丽萨和洋保镖被我打发去车里养养神。
灵堂前就只剩下了我和狗宝儿。
我给狗阎王敬上三柱清香。
狗宝儿穿戴一身重孝,在灵前给我恭恭敬敬磕了头。
这头是规矩,是办事主家的谢礼,我得坦然受着。
又悲又喜的过完了一整天。
此时屋里是清香环绕,逝者魂安。
外面是草虫夜吟,万物俱寂。
我和狗宝儿安安静静的互相看着,俩人都会心的笑了。
我们都没哭,是切切实实的笑了。
在灵前大哭的只有两种人。
一种是哭给人看的。
另一种是没尽到心、出到力,对死人愧疚的。
狗阎王可以安心的去,我们于心无愧,剩下的只是执念。
我还不甘心,还有一只幕后的黑手没有抓出来。
“今天给你那只钥匙呢?”我问狗宝儿。
狗宝儿从兜里掏出钥匙递给我。
我问狗宝儿见过这钥匙吗?
狗宝儿直接对我点了头。
我心里“咯噔”一跳。
狗宝儿紧接着解释说:“以前家里大门上用的锁就是这种钥匙。”
“因为总生锈,爷爷就换了把不锈钢的,老锁头都扔了。”
我叹了口气,也觉得自己问这个问题太没水平了。
就这钥匙、这锁,别说狗宝儿见过,我也见过。
两根指节长的钥匙,抛开被胃液侵蚀的痕迹不说,普通到令人发指。
最常见的三个圈牌子,见到钥匙就能联想到对应它的锁是什么样。
像这种随处都能买到的黑漆、铁芯、贴个黄牌牌的挂锁,我上初中时就能拿曲别针顶开。
这玩意为什么会在狗阎王肚子里?
异食癖?
如果是异食癖,狗宝儿应该知道。
如果狗阎王有怪癖瞒过了狗宝儿,他的胃里也不该只有这么一把钥匙。
所以这可能性确定为零。
吞下去是肯定的。
问题在于这东西是狗阎王自己吞下去的,还是别人让他吞下去的?
如果是自己吞的,有可能是狗阎王留给狗宝的遗物。
也有可能是狗阎王留给我们的指示和线索。
如果是别人逼他吞的,那就有意思了。
躲在幕后安排“狗阎王之死”的人刻意留下的东西……
毫无疑问,这把钥匙对我们来说很重要。
但问题又回到了原点。
找不到对应的锁,这把钥匙的存在就毫无意义。
老班长他们已经在屋里找过一遍了。
我相信他们的专业水平,明面上肯定是不可能找到的。
那把锁到底藏在哪了呢?
“哐当——!”
寂静的灵堂里突兀的传出了一声响。
四条大狗带着小阿斗都窝在门口睡了。
是小白狗子跑进了灵堂。
这不安分的小东西不知道什么时候爬上了桌子,正在偷吃贡品。
狗宝儿把小白狗子抱了下来。
小白狗子“滋溜”一下从狗宝儿怀里窜出来,钻进了我怀里。
这小东西什么时候跟我这么亲近了?
我还纳闷呢,小白狗子张嘴就在我手上咬了一口。
虽然只咬出了一个白印,可不耽误我发火啊!
一个屋檐下住着,它要是养成了咬人的坏习惯,以后我得挨多少针,打多少狂犬疫苗。
是可忍孰不可忍。
我捏着后脖颈的皮,把小白狗子提起来。
小东西还敢龇牙咧嘴跟我凶?
我捏住小白狗子的嘴巴,它还“呜呜吖吖”的跟我叫挺。
“小金哥,狗宝儿觉得小狗宝儿不是在跟你闹,它是在要你手里的钥匙!”
狗宝儿从我手里接过小白狗子。
小白狗先拱着狗宝儿的胸口撒娇,又对着我愤愤不平的嚎了两嗓子。
我试着把钥匙递到小白狗子面前。
小白狗嗅了两下,就把钥匙叼在嘴里。
它从狗宝儿怀里跳到地上,一溜烟的从灵堂窜了出去!
趴在门口的狗子们都被惊醒了。
红姑闷吼了一声。
大黄、黑头和白毛也跳起来跟着窜了出去。
主观意识不可取啊!
我想到过让嗅觉敏感的小白狗闻一下试试。
不过这钥匙被胃酸侵蚀过。
我下意识就觉得这事不可能。
没想到小东西真有这么神,连胃里放了个把月的东西都能闻见味儿?
我带着狗宝儿也跟着跑出去。
小白狗子已经窜的没影。
三条大狗窜出院门,也消失在漆黑的村落中。
我叫醒丽萨,让她和洋保镖看着灵堂,就和狗宝儿一起追了上去。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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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九章 苟家灵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