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素是以孢子的形式在空气中传播。
放石棺的墓室里没有蘑菇,但它与后来那间超大的石洞墓室绝对是相通的。
通道应该就在石棺内。
第一次产生幻觉时,只有我和赵军中招,狗宝儿没事,就是因为狗宝儿没有靠近石棺。
我和赵军中的毒也比较轻微。
所以很容易就清醒过来。
然后赵军踢了干尸,冒出的那股黄烟就是蘑菇的孢子。
我们三个人全都中毒后,一起被山中的野兽拉进了大墓室里。
这个结果其实让我很欣慰。
我是个阴阳仙。
不是植物学家。
不是荒野求生里什么都认识,都敢吃的贝爷。
我着了蘑菇的道很正常。
只要不是妖魔鬼怪,就不算折了金氏阴阳仙的招牌。
而且我也想到了在古墓中能破解幻术的方法,或者说是抵抗蘑菇毒的办法。
狗阎王的剥皮刀。
狗宝儿用剥皮刀捅死山鸡精的时候,我有那么一瞬间从幻觉中脱离出来。
这件事我跟狗宝儿和赵军互相验证过,他们也经历了这个过程。
我猜测狗阎王的剥皮刀沾到血后,产生了某种能中和蘑菇毒素的物质。
至于第一次产生幻觉时,我们到底是因为疼痛醒过来的,还是因为剥皮刀沾了我的血才醒来的,必须得用剥皮刀来再次验证。
说不定把剥皮刀直接泡在血里,我们就可以完全抵抗蘑菇的致幻毒素影响。
可惜剥皮刀跟我的百宝囊都失落在古墓中。
百宝囊可能是我们被拖进大墓室时,掉落在了某个角落。
剥皮刀失落的就很蹊跷。
我明明记得杀死野猪精后,我是带着这把刀一起出来的。
我们三个人一共在医院里躺了三天。
刘福亲自开车来接我们出院。
跟刘福来的还有一个带着高度近视镜的老头子。
据说是市里文物局下来的领导。
老头其实是在二迷糊死的第二天,就从陕州市到了夏义县,当晚又赶到了门头沟。
他这么急的赶过来,是因为门头沟发现了了不得的文物。
二迷糊的案子爆出来后,县里下来的人检查二迷糊家寻找线索,竟然找出了一块怀疑是文物的金牌。
金牌的照片一级一级传到市文化局。
老头子认定是盛唐的古物。
门头沟那边一群人正循着金牌的线索,怀疑附近有古墓的时候,我们三个人就从古墓里爬出来了。
这些天我们住院,公主庙山上就在进行“抢救性发掘”的准备工作。
老头子这趟过来,就是跟我们了解墓里的情况。
赵军鸡贼的狠,只跟老头子说我们是带孩子出去玩,到山上野营,无意间掉进了古墓里。
老头子问到墓里的情况,狗宝儿就老老实实的把我们见到妖怪,还有红姑成精的事讲了出来。
我赶紧解释说孩子受惊了,还中了蘑菇毒,所以才产生了幻觉。
老头子倒也没介意,只是把赵军从墓里带出来的蘑菇全都要了过去。
刘福全程在一边旁听。
我们该说的说,不该说的不说,这点让刘福非常满意。
这家伙也是投桃报李,顺便笼络人心。
他以我们发现古墓,对村里做出贡献为由,把住院费都给报销了。
有人肯出钱,我是不要白不要。
赵军一见到刘福就还原了本相,彻底变回了狗腿子。
不但主动跑到前面去开车,还把狗宝儿拉到了副驾驶。
这幅架势摆开来,我就知道肯定是刘福的意思。
而且我还知道刘福是想跟我串一下口供。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二迷糊家发现文物。
公主庙山里接着就发现古墓,还是我这个门头沟的阴阳仙亲自去发现的。
怎么想这里面都有故事。
现在还是需要我这个阴阳仙站出来,给村民们一个私下的、有说服力的说法。
在医院睡了三天,我早就琢磨好了怎么收这个尾。
山上有个古墓被野狗占了,二迷糊进古墓偷东西,闯了野狗的地盘,野狗就循着味道找上门把二迷糊给咬死了。
至于阴兵过境那事,亲耳听我说过的,只有刘福、高大梅和赵军三个人。
只要他们三个守口如瓶、不承认,那它就是个谣言,我就从来没说过。
至于广场上划车、爆车胎的怪事,我用四个字就全都安排明白了。
死无对证。
全部推给二迷糊。
其实推给二迷糊也不冤枉,车上刻“奠”字,确实是他干的。
只不过现在我跟刘福还是一条线上的蚂蚱。
这个尾巴我替他收干净了,自己也能落个清净。
所以刘福跟高大梅有一腿,还有他唆使赵军洗监控的事,我只当没听过。
对于这样的结果,刘福自然是十万分的满意。
他拍着胸脯打包票,肯定找上面领导给我请功。
我顺口就把赵军也拉了出来。
要请功得是双份的。
赵军最早就是冲这份功劳来的。
一起出生入死了一回,我怎么着也不能让他白折腾。
当然,我也不会因为这点小恩小惠,就把刘福散布谣言,坑我那事给忘掉。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以后有的是机会慢慢收拾他。
这一趟我感觉最愧对的就是狗宝儿。
孩子实在是太懂事了。
我把自己揣摩出来的那些红姑的想法,全都讲给了狗宝儿听。
他竟然全都理解了。
回到家之后,我连着几天变着花样带狗宝儿玩。
狗宝儿看起来很开心,其实我知道没人的时候,他还是会抱着小白狗子一起思念红姑。
毕竟是个孩子,理解归理解,心里有结,也需要时间去慢慢解开。
狗阎王说过,让我们忙完了眼前的事,再去找他一趟。
因为丢了剥皮刀,我没脸去见他。
还有百宝囊,那可是我们金家多少代人积攒下来的宝贝。
不说丢了百宝囊,没脸见祖宗。
就是我这阴阳仙的活儿,也很难再干下去。
其实我跟狗宝儿一样,都在装轻松。
爷爷说我最像他,事越急心越静。
可这一趟大部分时间里,我都在跌跌撞撞,亡命奔逃。
丢了金家和苟家的宝贝。
还没把红姑带回来。
这趟差事办的,真心谈不上漂亮。
我心里也装了一肚子不爽,是对自己不爽。
我很不甘心,而且我有种直觉,这事还没完。
我跟那座古墓的缘分还没尽。
这事迟早还得有后续……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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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这事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