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让你进我的洞府,你竟然背叛我。”
“你是一条狗,明明我们才是一家人,你竟然去帮人?”
“我当初就该杀了你。”
“叛徒……”
石道中不停的传来银毛野猪精的嚎叫。
他在质问红姑。
我却听不到红姑的任何回应。
今天以前,打死我都想不到,自己竟然会为一条狗去拼命。
可这该死的幻觉如此真实。
即使抛开对狗宝儿的承诺,我也没法把红姑单纯的当成一条狗。
即使不是人,它也是个刚刚救过我们命的伙伴。
我转过洞角,看到银毛野猪精两手抓着红姑的头。
“砰——!”
银毛野猪精用脑袋撞了过去。
红姑的鼻梁爆开了。
“砰——!”
野猪精又撞了一下。
红姑的眼角裂开了。
血迹在红姑的脸上喷溅,我都已经看不清楚她的面容。
如果百宝囊在手,我有很多办法能撂倒野猪精。
可百宝囊遗失,我的手里只有剥皮刀。
面对一个能把红姑按着打的大家伙,我只能强忍住拼命的冲动。
我紧紧靠在石道的岩壁上,静静的朝野猪精背后挪过去。
银毛野猪精对着红姑叫嚣:“我先不杀你,我要你看着那三个人死,今晚再带兄弟们下山屠掉整个门头沟,然后是三十里铺,我要让你看着那些人是怎么被我杀死的!”
野猪精松开了抓着红姑的手。
红姑倒下了。
野猪精突然转过身子,与我面对面站着。
在我眼中银毛野猪精是个有两米身高的粗拙壮汉。
实际上它还是一只野兽。
我可以隐蔽身形,却无法掩饰自己的味道。
他早就发现我了。
我惶恐的蹲了下去,口中大喊:“大王饶命!”
野猪精得意的大笑。
我抬手就把剥皮刀狠狠扎在它的脚上!
“奸诈的人类,我撕了你!”野猪精怒骂,伸出两只粗壮的胳膊抓我。
我顺势滚到一边。
野猪精来追我,可它的脚被剥皮刀钉在了地上。
“呃哼——!”
野猪精发出一声暴躁的怪叫,猛的抬起脚。
它连着剥皮刀一起,把脚从地上拔了起来。
这个大家伙已经被我彻底激怒了。
就在这时,我看到红姑突然跳了起来。
她扑到野猪精背后,对着野猪精的脖子咬了下去。
对了。
这一刻,红姑才真正的像一条凶猛的红毛獒犬。
野猪精撕扯红姑的胳膊,拼命转圈想把红姑从身上甩下去。
“当啷——!”
剥皮刀先被甩了下来。
刀撞在石壁上,弹到我的脚边。
我捡起剥皮刀,奋力朝野猪精的肚子捅进去。
剥皮刀的锋利毋庸置疑,刀锋顺利破开野猪精的肚皮。
野猪精的力气远超我的想象。
刀子入体的刹那就险些脱手。
我紧紧握住刀柄。
“噗——!”
随着野猪精的疯狂挣扎,剥皮刀在它肚子上豁开一条两尺长的破口。
意料之外的状况再次发生。
“哗——!”
野猪精的内脏迎着我的脸倾泻而下,我被这股腥热的洪流压倒。
哪怕我紧紧闭着嘴,热腾腾的血还是顺着鼻孔钻了进去。
难道我要成为有史以来,第一个被猪内脏压死,被猪血呛死的人?
关键时刻,还是红姑把我从一堆杂碎中拽了出来。
野猪精终于倒下了。
脖子上的血管被红姑啃断。
肚子被我刨开个大洞。
它已经死透了!
我抹掉脸上的血。
红姑把我从地上搀起来。
她跟我一样伤痕累累。
我们俩互相搀扶来到离开古墓的洞口。
红姑奋力把我托进洞。
我抬头上望。
洞不大,刚好容的下一个成年男人的身体,没有转弯的余地。
洞壁是土质,上面镶满了夜明珠,也就是那些发光的蘑菇。
我用双腿和后背做支点撑住身体,尽力向下伸出手去拉红姑。
可是红姑已经不见了。
石道里只听到一瘸一拐的脚步声渐渐走远。
我长叹了口气。
转身向上爬了起来。
这次我只能让狗宝儿失望了。
不是我不想带红姑回去,是红姑不想回去。
我不愿勉强她。
在我心里已经把红姑当成了一个人。
此刻我能明白红姑在广场上看我那一眼的意思了。
那确确实实是蔑视,她根本不屑于杀我。
狗宝儿说过,以前的红姑不是独眼,也不是瘸腿。
我不知道她到底经历过什么,但肯定不是什么好事。
大概红姑是不愿以现在这幅样子,出现在狗宝儿面前。
大概它也介意自己是一条杀过人的狗。
红姑太骄傲了!
我一边向上爬,一边在心里琢磨怎么去跟狗宝儿解释。
洞壁上的土,那些幻化成夜明珠样子的蘑菇,带着杀死野猪精时身上沾到的血混成了一团,让我浑身都痒的要命。
折腾了一夜的疲惫感,这时全都爆发了出来。
我的脑子也越来越昏沉,根本就无法思考,只能机械的完成向上爬的动作。
直到明媚的光线照在我的脸上,我才意识到自己已经从那该死的洞里解放出来。
恍惚间,我看到赵军和狗宝儿都在身边趴着。
我想他们一定跟我一样疲惫。
我长吸了一口清晨的新鲜空气。
除了呼吸,我已经控制不了哪怕一根手指头。
我闭上眼睛不管不顾的睡过去。
这一觉足足睡了一天一夜。
醒来时,我已经躺在县医院的病号床上。
狗宝儿和赵军躺在我两边,连小白狗子都安静的卧在窗台上晒暖。
三人间的病房,成了我们这支“临时探险队”的专属。
赵军的身体底子好。
我醒来时,这货都已经能扶墙走路了。
我们从古墓里爬出来时,也是赵军强撑着打电话给刘福,我们才被人背下了山。
满打满算,我们也只在公主庙山上度过了一晚。
如果仅仅是疲惫和惊吓,完全不至于把我们折腾的这么惨。
医院的化验结果是我们三个人中毒了!
一种有致幻作用,却不致命的毒素。
具体是什么毒,医院暂时没检测出来,还需要时间。
但我已经猜出来了。
我们中的是蘑菇毒。
毒源就是那些在幻觉中,以夜明珠的样子出现的蘑菇。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新
第三十三章 重见天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