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下,朔风里,数点寒鸦栖树枝。
清冷光线被湿冷的空气迷蒙着,远远瞧去,枝头寒鸦如墨,咕咕的叫声自它们胸膛里发出,回旋在空寂的田埂之上,让人乍听之下蓦然生出萧瑟姑凉之感。
乌泱泱人影包围之中,一片焦土之上,是一具年轻的女尸。
齐整地梳着未出阁女子的半髻,面孔苍白而稚嫩,瞧着左不过十二三的年纪,手中还紧紧攥着几块颜色鲜艳的花布料子,衣衫平整,面容平和,仿佛只是睡过去了,只有薄棉斜襟短袄上晕开了一片暗红的血色,昭示着她人生的去路。
仵作正在初步验尸,判断死者被害的时间和致死原因。
县丞和衙役在观察周围的环境,努力寻找蛛丝马迹。
数丈之外,围观村民乌泱泱围了一堆。
老人家捋着一把雪白的长须,摇头叹息道:“第三个了,都是被人扎了心窝子的毛丫头,活活流干了血,死前也不知道受了多大罪,真是可怜啊!”
挑着担子准备去卖货的年轻小哥儿停了脚步,点着脚看着、听着,大约是想待会子进了城好拿来跟临摊的卖货郎说道说道这第一手的见闻:“这凶手真是丧心病狂,也不怕遭报应。”
拄着拐杖的大娘用力杵了杵地面,恨恨道:“要是怕报应,也不会这么做了。”
发现尸体的胖大婶捂着依然突突直跳的心口,一边咒骂着丧心病狂的杀人凶手,一边又暗自庆幸自己生的都是儿子,不必提这份儿惊惧的心。
家中同有未出嫁女儿的大叔看了眼县丞年轻的面孔,眉心紧拧:“县令重伤管不了,也不知道县丞能不能查出什么凶手来!”
……
一身利落打扮的裴知意坐着“敞篷马车”自山上下来,慢悠悠绕着田梗边绕了一大圈,方缓缓去到了尸体旁查看。
看守尸体的衙役似乎认识她,没有阻止她的举动。
须臾后,她起身走向了县丞处:“可以去白杨村看看。”
被赶鸭子上架的少年县丞储时蕴正觉秃顶一片乌云压顶,听着熟悉的声音便看了过去。
昨夜大雨带来的湿润在阳光的照射下仿佛香炉里吐出的袅袅如雾的青烟,笼在裴知意的身侧,使整个人都显得渺茫而神秘。
那双一双星眸却分外清定,目光仿佛深秋碎金的阳光,从纤长的睫毛间滤出,微微折射出摄人的光芒。
怔了须臾,方回过神来,他轻咳了一声道:“为什么说是白杨村?”
裴知意眉目清敛,澹声道:“死者中衣衣袖沾染的花粉为黄色,并有一抹紫色,应是属于番红花。番红花难栽培、产量低、采收耗时,所以整个平江城种植的人户不多。最近的是白杨村杨大姐家在种植此花。”
随即又指了指对面那条路上的一段篱笆,“死者的马面裙上勾丝了,就你们过来的那条路上。”
储时蕴的护卫常郁大步过去,第一遍并没有发现什么。
第二遍沿着篱笆放慢了脚步仔细找,果然在一根削尖的杆子上发现了一根极细的杏色棉丝,拿回来与死者马面裙的料子一比,果然对得上!
常郁兴奋地看了知意一眼,“确实是!看来死者确实有可能是凶手从白杨村那边搬过来的!”
储时蕴挥手,让衙役往白杨村去查看番红花地附近有没有什么线索。
又同她分析起案情来,如竹清秀的面庞疑云深重:“前两桩,弃尸于竹林、码头,这一次弃尸在村庄里集中丢弃垃圾的地方,看上去是为了让人早些发现尸体,但凶手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
默了默,“挑衅官府也有可能,但我总觉得没那么简单。”
日头渐渐高升,晒去了空气中的潮湿之气。
举目望去,是一片湛蓝如碧的天,仿佛一块上好的琉璃,澄澈而通透。
裴知意暗暗叹息,他把自己从水里捞出来的恩情到底要查多少案子才能还清。
不过对于他的疑惑,她却早有推测:“那就要从凶手杀人的动机来说了。取人心口血可能有两个原因,不是为了练一些邪门功夫,就是为了做药引子的。”
储时蕴觉得有道理,盯着尸体看了半响道:“或许更有可能是为了做药引子。”
裴知意转身背对着人群,点头道:“死者的指甲清理干净,衣裳虽染了血和青苔,但是很整齐,发髻一丝不苟,显然是特意收拾过的。这是凶手给予死者最后的尊重,也可以说是对死者的愧疚。练邪门功夫的疯子,可不会在意猎物死的是不是有尊严。”
储时蕴点头,肯定了她的推测:“凶手杀人取血,应当是为救自己很在意的人了。”
裴知意耸了耸肩:“这个得你们自己去查了。”
储时蕴见她说完还没有甩头就走,便知道她还有新的发现,他小声询问道:“看出了什么?”
裴知意皱眉看着尸体好一会儿,才道:“可能是侏儒。”
储时蕴一诧:“何以这样分析?”
裴知意将自己的看法慢慢道来:“死者身上沾染了那么多的青苔,必然是在一处较大的阴暗且利于躲藏的地方待过。方圆五公里内全是田埂屋舍,青苔也就白杨村之后、长明庵山脚下的那个石洞最适合生长。而那石洞只有半丈高,普通成年人进去动作必然受限,但对于侏儒来说,却是正好。”
储时蕴虽是周杨县的县丞,到底不熟悉四周的环境,没有摸到五公里之外的石洞。
但是听她的分析还是颇有道理的,便先让衙役去石洞那里探查一下情况。
“但是死者是正阳村的人,无缘无故怎么会跑到白杨村后。她是如何被凶手引至石洞的?”
裴知意指了指死者手里紧攥着的几块料子:“她手里的是杭绸,颜色鲜艳,料子上乘,这对于一个爱娇爱俏且马上要出嫁的小姑娘来说,是很大的诱惑。”
储时蕴虽不是女子,但人对于鲜艳事物的喜欢和追随心思是相同的:“凶手假装一路掉落布料,以此引着她到石洞附近!”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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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心头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