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姑娘,还请带路!”
目送着母亲离开,杨晓才又拉着惜春的小手,并且看向了迎春。
“是!侯爷!”
迎春低头道。
“惜春是我的妹妹,你是她的姐姐。以后还是莫要叫我侯爷了,叫我杨大哥吧!”
杨晓洒脱道。
“杨……杨大哥!”
迎春的性子绵软木讷,若不是为了惜春,她才不会来这里呢?
此时听杨晓这般要求,只憋得满脸通红,才终于叫出了口。
声音低弱,只差一点便被羞窘的哭将出来。
“看你那样,若是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欺负你的呢?”
眼见迎春这个样子,杨晓当真是哭笑不得。自己才说了几句话,她就这样。
若是以后两人拉拉手,或是更进一步的话,她还不得晕过去呀!
“没……没有的,丁大哥!”
迎春听不出来杨晓到底是有没有生气,忙摆手道。
“没有便好!”
杨晓实在是不忍心再逗她了,与她并行出了府,又上了马车。
等下车到了荣国府时,他又忍不住了,微微一笑,“这样太麻烦了,待我明天找周伯,让他在会芳园处开个小门!以后无论是你带着惜春过来,还是说我去看你们,都方便!”
“杨……杨大哥!”
迎春的心里咯噔一下,羞怯的抬起了头,看了杨晓一眼。
但看他双眼明亮,正含笑的看着自己,忙又把头低下,只感觉呼吸都要抑止了。
“迎春!迎春!”
看到迎春这般娇俏的模样,杨晓禁不住在心中默念了两句。
接着,一抬头,展颜而笑,“我有一首词,想要送给妹妹!”
也不管她是否在听,便直接念诵道,“春光九十花如海。冠群芳,梅为帅。斯花品列番风外,偏迎得,春来赛。
未有花时春易买,笑还占、中央色在。谁与赐嘉名,争说道、金腰带!”
“这是写迎春花的!”
迎春虽然木讷,失却了机敏,却也是少读诗书。
而且,因为自己名字的原因,对迎春花的事情格外的了解,知道此花的别名乃是金腰带。
如今耳听杨晓这文抄公的一道小词,竟然喜得抬起头来,双眸晶亮。
“迎春花即是妹妹!”
杨晓向前一步,小声道。
他还是忽略了现在的男女大防,便是这么一个举动,却让迎春忙向后退了一步,更羞涩的把头给低了下来,甚至还把惜春给接到了自己的身前,当成了自己的挡箭牌。
“贾琏见过武忠侯!”
就在杨晓有些心热,打算再逗一下这个羞怯柔羞的迎春时,一个男子却走了出来,向着杨晓一拱手。
“杨大哥,这是我兄长贾琏!”
迎春忙介绍道。
“原来是琏公子,你我乃是一家人,不必客套!”
虽然未把贾琏放在眼中,但是当着人家哥哥的面,欺负人家的妹妹还是有些太过了,杨晓向后退了一步,抬手道。
“琏昨天便闻得武忠侯大名,想过要过府拜访,没想到今天侯爷便亲自过来了。有失远迎,还请恕罪!”贾琏见杨晓表情淡和,心中的纠结与不安也放下了少许,再度说道。
“怪不得人说贾琏乃是贾府之中,难得一见的能拿出来去外面办事的人物,这番话说得到是漂亮的紧!”
杨晓闻言,到是对他高看了两眼。再度审视了他,但看长得还算帅气,而且更是满脸笑意,到是不讨人厌。
“琏公子客气了,我此次过来是想求见老太君,说说妹妹养在这里的事情!”
由于迎春的原因,杨晓的心情颇好,看着贾琏到是满面春风。
“便让琏带公子过去吧!”
贾琏自告奋勇道。
昨天入贾府,乃是晚上,杨晓也无心去看周围风致。
此时,乃是白天,正好可以观看一番。
不过,看了几眼之后,发现也就是那么回事。无外乎是庭院树木,照比自己的武忠侯府还是差上了许多。
到是不时经过的几个小丫头,看起来还算是可人。
不过,却没有什么特色!
“侯爷,贾琏还有一事相求!”
眼见将到荣庆堂,贾琏终于一咬牙,停下了脚步。
“说吧!”
杨晓轻轻的弹了弹手指。
“侯爷,您也知道我们荣国府与宁国府乃是一脉双枝,家父与贾珍兄长又相交甚密。在前段时间,贾珍曾向家父借了五万两银子,也没有个凭证!”
贾琏说话时,是越说声音越小,到最后,是硬着头皮才算说完。
本来迎春只是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尖走路,也没有想到贾琏会说出来这样的话来,也是惊得呼吸都要抑止了。
不由得抬头偷看杨晓的神色。
看其神情淡漠,便更加的担心了,只感觉其下便好似藏着一座喷发的火山一样。
“无事!”
杨晓注意到了迎春的目光,转头一笑,接着才又昂然抬头,“此事我会亲自去找赦公说的!”
“迎春妹妹,我还有事,今天便不见老太君了。惜春的事情,麻烦你去帮我说一声吧!”
说罢,杨晓也不理贾琏,是昂首便向外走。
“呼!”
见杨晓没有发作,贾琏是长吐了一口气。
“二哥,你怎么和侯爷说这个呀!东府珍大爷的事,可是前车之鉴呀!”
贾琏是迎春的兄长,当着他的面,迎春还是算是自在,竟然破天慌的一改自己平时二木头的木性,问了起来。
“你道我想说呀!还不是父亲大人逼的!”
贾琏怒道。
他也不是没有眉眼之人,哪里没有看到东府的惨状。可是今天早上,贾赦逼他这么做,他又有什么办法?
不过,庆幸的是,杨晓要亲自去找父亲贾赦来说此事,到是让他轻松了不少。
“贾赦,真是一张纸画个鼻子,好大的脸呀!打秋风敢打到我的头上了。若是今天不能把你压住的话,以后我要纳迎春为妾的时候,你说不得还得盘剥我多少银两呢?”
转头之后,杨晓已经是满面的冷笑。
他知道贾赦是个爱钱的,为了五千两银子,便愿意把迎春嫁给孙绍祖做续弦。虽然迎春乃是庶女,不好做妾,但如果自己肯下本钱,扔个三五万两银子,保管贾赦会绑了她的手脚送过来。
可麻烦处,便在贾赦是个贪得无厌的。自己又是一个好性格的人,将来贾赦吃自己吃上了瘾,他看在迎春的面子上,还真不好管得太多。
与其等着将来被吃,还莫不如趁着自己还未表露出对迎春的心思,先敲打他一番,让他知道自己的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