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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离开大队长家(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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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大牛一家的日子自从富春晓下山后就不好过了,在富春晓“吐血”后,他们一家子更是成为大队里指指点点的对象。

富大牛一家恨富春晓恨得牙痒痒的,可惜他们却不能再对富春晓大动干戈了。

自从富春晓“吐血”后被大队长接回家后,大队长就在第二天下工后让整个大队的人留下来开会,骂骂咧咧地批评了他们夫妻俩一小时,更是惩罚了他们再挑粪一个月。

本来挑粪就是个力气活外加肮脏活,这下,他们夫妻被挑大粪这个惩罚制止,更没有余力去找富春晓麻烦。

而他们的几个孩子被人指指点点后,也难能可贵地缩在家里。

这一边的富春晓在远离了富大牛一家后则是过得有滋有味,起码不再挨打。

李红梅虽然一开始不愿意让富春晓住进家里面来,但她总归是大队长媳妇,在外就要维护好大队长的面子,她平时对人的表现还是要热情、大方的,更何况富春晓是个懂事的孩子,她也不会故意为难孩子,做些有损名声的事。

富春晓见人家给予她方便,她也乐得与人方便。

所以在大队长家休养了两天后,她顺势把身体养好了点,能够下床走动了。

之后的每天里,她都在李红梅面前抢着活干,洗衣,做饭,洗碗,扫地,喂鸡,摘菜等,各种活计她都能做,以此来证明自己有能力单独居住,可把李红梅看得心里只发软,这孩子太可人怜惜了。

在李红梅面前表现得还不够,她天天挎着篮子和大队长家的几个孙女一起去挖野菜、打猪草。

她出去干活时遇到村里大人的询问时,也不忘嘴甜地各种夸大队长和大队长媳妇,顺道再表明自己要单独居住的决心:“我知道队长大伯和红梅大娘跟咱大队里的其他人一样,都是热心肠、乐于助人的好人,但我不能理所当然占别人便宜!我也长大了,能挣工分了,再去挖些野菜也能养活我自己。再说了,我以后要是遇到啥困难,也能够向咱大队寻求帮助!”

渐渐地,这些话也在村里传开了!农村的人朴实,大家纷纷赞扬大队长一家乐于助人的高尚品德,另一面也夸赞富春晓小小年纪有志气,想自己养活自己的决心十足。

这些话传到李红梅耳边,她心里是高兴得很,但脸上仍绷得住:“这孩子就是太要强了,就怕给我们家添麻烦!我是怕麻烦的人吗?可惜这孩子倔得很,就想等身体好了单独出去住,我们一家子也怕她在家住得不自在,就顺了她的意。以后这孩子遇到啥事,我们这些做长辈的给她伸把手,帮衬帮衬她!”

如此一来,富春晓在大队长家修养了近一个月,待身上的伤好后,就要准备搬出去独自生活了。

但村里的房子有限,没有多余的地方给富春晓居住,富春晓明面上是一无所有地下山,更别提出钱盖房子了。

大队长跟村里的几个干部一合计,就安排她去住牛棚了。

牛棚原本不是牛棚,而是以前地主老爷给在山脚下巡视山上猎物下山的仆人盖的一间茅草房。

后来打仗时,把山脚那一处给炸了,也把茅草房给烧了,山上的野生动物自那之后就很少从这一处出现。

建国后,队里要盖牛棚时,就想到这位置是村尾,离大队远,味道也不会飘到大队各处,再加上这里很少有野生动物跑来,是非常安全的。

大队里的牛都是宝贝,比人还重要,所以给牛棚盖的是石头房,比村里绝大多数的房子结实。

牛棚里现在就养着两头牛,随时飘散着臭味,尤其现在是夏天,大老远的都能闻到牛粪的味道。

富春晓在和小黄它们几只虎居住了六年的洞穴,对居住环境的忍耐度拔高了很多,现在也不在意牛棚里的味道了,高高兴兴地准备搬家,至于以后,自己再想法子有个明面上的收入,那时候再盖房离开牛棚。

李红梅这一个月来和富春晓相处中,见这孩子特别勤快,又没给她家添太多的麻烦,也很乐意对她释放善意。

在知道富春晓被安排住到牛棚里后,便安排几个儿子、儿媳把牛棚收拾一下,有破损的地方就修一修。

在富春晓要搬去牛棚住的前一晚,李红梅的婆婆金花来找她唠嗑,顺带着让儿媳妇多给孩子准备点东西,方便她日常生活。

金花一来可怜富春晓,这孩子刚到他们家时,全身上下真的是没一块好肉,而且还是吐了血的,内脏肯定是有受损;二来,是她发现脸上青肿消散后的富春晓长得简直是跟她早逝的大嫂赵璎珞一模一样。

她老伴富满囤上头有一个哥哥富满仓,十来岁时就被卖到以前他们村的地主老财家当奴才。

地主家的少爷娶了个家财万贯的小姐。少奶奶家世好,有钱财傍身,但她但相貌平平,最是痛恨长得比她漂亮的人。

少奶奶一进家门,就看不惯长得娇花般的丫头,尤其是少爷跟前的几个丫头。

这几个丫头还不是一般的丫头,而是少爷心里的“七宝”,珍珠、珊瑚、琉璃、琥珀、玛瑙、琳琅、璎珞,环肥燕瘦,各尽其美。

这下可真是碍了少奶奶的眼,她就变着法儿的搓磨她们。这几个丫头虽说不是金枝玉叶地养着,但因为是少爷跟前的得意人,也是养得比一般的丫头精贵,不消多长时间,不是被打死了,就是被发卖,就剩下被打残的金珍珠和摔断腿的赵璎珞。

当时金珍珠奄奄一息,赵璎珞心有戚戚,她也不忍金珍珠凄惨死去,得知金珍珠的远房表姐金花嫁给了当时丧偶的富满仓的弟弟当媳妇,就托富满仓联系下金花,看她愿不愿意偷偷地见金珍珠最后一面。

金花见了金珍珠的当晚,金珍珠就去世了。

金珍珠去世后,赵璎珞也担心自己步了几个小姐妹的后尘,所以她就找上了富满仓,希望富满仓能够娶她。

赵璎珞知道自己碍了少奶奶的眼,也不敢找在主子跟前得用的人,一来怕人家知道自己不得主子喜欢会拒绝了自己,二来也是怕自己的丈夫天天在主子跟前晃悠,会让主子记起她来。

富满仓为人老实,年纪又大,在地主老爷家里地位也不高,就是一个喂马的人,根本见到少奶奶,所以赵璎珞就选了她。

富满仓当时都被赵璎珞想要嫁给他这事吓懵了!

他当时的年纪都三十了,娶的第一个媳妇是管家指婚的,等临产之际她难产了一尸两命。这么多年来他不是没想过续娶,可他一个给地主老爷家当最底层的奴才,看上他的人很少,管家又事忙,哪还记得还有他这么个鳏夫,就这么拖到了三十岁。

富满仓是知道赵璎珞的,少爷跟前的“七宝”之一。

“七宝”原本是要给少爷做通房丫鬟的,但少爷在女色上不上心,一心扑在抽大烟上,“七宝”也就和府里的其他丫鬟没差别!

但到了少奶奶入门,他们这些下人早就听过她的事迹,凡是长得貌美的丫头都难逃少奶奶之手,尤其是姿色上乘的“七宝”,现如今只剩下一个摔断腿的赵璎珞。

要说有个年轻貌美的女人到他跟前说要嫁给他,富满仓那是十分心动的,恨不得立马就成亲!他都三十了,早想老婆孩子炕头热了,尤其这个女人是十五六岁的粉嫩娇花,他的心头更火热。

但富满仓还是有理智的,他知道赵璎珞嫁给他迫于无奈,而他也怕少奶奶的报复,所以没有立马答应。

富满仓转头偷偷去打探少爷和少奶奶的事情。

少爷一向不管事,早就被大烟掏空了身体,如今整天泡在烟馆里,十天半个月不回家。

至于大少奶奶,在“七宝”残的残,死的死后,早就没有样貌清秀的丫头到她跟前晃悠了,她心情舒畅,也加入了抽大烟的行列,哪还记得赵璎珞是谁。

富满仓一打探到自己想要的消息,火急火燎地去找赵璎珞了。

赵璎珞转身就去找少爷求指婚,少爷也不在意,挥挥手就同意了这门婚事。

三年后,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富狗子出生了。

但旧社会的人啊,苦难如影随形!

有一次富满囤的儿子生了重病没钱医治,找到了富满仓。

赵璎珞也是个心善的人,将自己以前得到的赏赐——一只银手镯拿了出来,给了金花。

不想赵璎珞刚回到地主家,就遇到了急着去烟馆的少奶奶。

此时的少奶奶因为抽大烟的缘故,远远看过去整个人形容枯槁消瘦,似是一副穿着衣服的骨架。近看脸色青紫,眼窝凹陷,黑眼圈明显,裸露的手背上青筋尽显,完全像是从棺材里蹦出来的僵尸。

抽大烟上瘾的少奶奶脾气更加暴躁,猛一见到清水出芙蓉般的赵璎珞,再想想自己现在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当下戾气恒生,命人将赵璎珞捆住绑在树干上乱棍打死。

而得到消息的富满仓匆匆赶去,看到的只是血肉模糊的尸体,都忘记了少奶奶就在旁边,只踉跄着跑去抱住了没有余温的赵璎珞。

少奶奶正被血腥的场面刺激得更加暴戾,见富满仓竟然对主子不敬,就让人把富满仓也捆了上刑,让他们夫妻二人一起在地底下再做个恩爱夫妻。

满翻仓赵璎珞去世后,留下了年幼的儿子富狗子。

当时地主家因为少爷少奶奶等主子抽大烟,家产急剧缩水,养不起那么多的奴才。

而富狗子年纪又小伺候不了人,又因父母去世伤心过度生了病,就被主家命人丢掉。

而富满囤金花二人因为自家的缘故害得大哥大嫂惨死,内心无比伤心自责,放心不下富狗子一人留在地主家,就在地主家附近守着,还真让他们守到了被丢到大街上的富狗子。

想起这些陈年往事,金花心里就跟棉絮堵着似的,憋闷得很。

她看到富春晓的模样就想到了大嫂,如果没有大嫂的银手镯,她就要失去个儿子,可也害死了大哥大嫂夫妻俩。

幸好啊,八路军战士们来了,铲除了那些剥削人的地主老财!狗子也争气,现在成了一名解放军军官,多么光宗耀祖啊!

金花想的有些深远,她不知道富春晓和她大嫂赵璎珞是什么关系,看富春晓的年纪,应该和狗子的小女儿岁数相当,可狗子的女儿就养在他身边。

看样子,富春晓有可能是大嫂娘家那边的后辈。既然是那边的后辈就没必要联系了,能把大嫂当通房丫头卖了,可不见得是个好人家,而且几十年都没联系过了,早就没有情分了!

但还是得跟狗子写封信,告诉他,大队里收养了个孩子,有可能是他外祖家的后辈,早点做应对准备,以防以后万一遇到了他外祖家的人有了牵扯。

富春晓完全不知道她被当成她这辈子便宜爸爸外祖的后辈。

她早已收拾好东西来到了牛棚,准备自己的全新的生活。

牛棚不大,只有两间房和一个大棚。

大队里的两只牛除了去地里干活和吃草外,一般就待在大棚里吃草或休息。

两间房原本都是用来晚上关牛的,但队里只有两只牛,现如今都是关在一间房。

现在剩下的一间房是用来放草料,是两只牛的口粮。

而富春晓居住的地方便是放草料的房间。

大队长的儿子和儿媳妇早已将房间收拾好,他们将草料都堆在了一边,另一边就是富春晓的生活区域。

富春晓现在的东西不多,全是大队长媳妇准备的,两套打满补丁的换洗衣服,一双筷子,一个破碗,一个破瓦罐,一个破缸,一条破被子,和一袋十斤重的地瓜,这就是她明面上所有的资产了。

大队长的儿子还在这个房间的门口空旷处用几块石头堆了个小灶,方便富春晓开火。

牛棚的生活环境远离村子,靠近村尾,离最近的人家都有五百米远,但对富春晓而言,离村子远才安全,她给自己偷偷加餐都不用害怕一不小心香味泄漏,让附近的人家寻着味道来揪住了她。

至于环境简陋?她也不怕,她都在虎穴生活了六年,更何况是在牛棚!

而且她上辈子是在农村生活,又为了做自媒体学了很多生存及生活技能。有着这些技能及空间,她相信,她在这个贫苦落后的年代依旧能生活得很好!

勇敢春晓,不怕困难!

第10章 离开大队长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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