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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话 蠲的奇怪选择(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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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霄摇摇头,慢慢走着;直到走到了荒无人迹的山上平地,呼吸着林间清爽甘甜的空气才缓缓道:

“前几天我一直在白眸那里听故事;他比我年长经历的事自然比我多很多。”

朱雀歪头:“这我知道啊!”

青霄:“他跟我讲了那场内.乱,有的是他亲身经历的,有的是别人经历讲给他听的;故事很精彩,他讲得很好。但我却在里面听出了一些东西。”

朱雀:“什么事?”

青霄:“妖族回不去啦!已经散了!”

说着,青霄将手伸至肩头,朱雀跳下站到他手臂上抬头看着他,静静等待着。

“那一场大乱,很明显有两个对立的派别,一个是现在还在妖界里的妖族,一个是无锋他们;他们各站一词,都指认对方才是奸佞小人,都觉得自己理所应当。”

“我知道,但是我还是觉得尊主他们才是无辜的。当年是泉……莲……”朱雀见青霄对这个名字没什么反应才继续道:

“当年是她合着里里外外的人先把烈王害死,然后再散布谣言嫁祸给尊主他们,说尊主为了夺位不择手段;又将当年盛世功劳尽数归在烈王头上,将尊主功劳尽数说成是烈王为了稳固尊主地位才将自己的部分劳苦拱手相让;说到后来竟然黑白颠倒将尊主说成了个不领情的小人,跟尊主有瓜葛的人说成是同党……”

青霄点点头:“所以我才想明白,无锋之前跟我说辽戈几乎是被妖族百姓咬死的原因。如今妖界里的百姓想必也同样恨我们这群人吧?自通天之战元气大伤后好不容易来了个太平盛世,结果无锋他们,把这一切都毁了。

如今也不知道妖界里的人是不是比我们还不如。可如果她想得到九头金翅的理由是这个,我又实在不信。”

朱雀问:“那你信哪边呢?那个白眸又信哪边呢?”

青霄:“白眸那家伙的态度似乎哪边都不信吧,他来到这里其实只是为了糊口。反正妖界那边是容不下他的。至于我……”

青霄苦笑了一下:“我生母在父王死后就把我抛入瀚海荒漠百般折磨,而无锋救了我却又对我鄙夷嫌弃……好像,都不好。但如果硬是要选一个,可能还是他亲些。

可是咱们妖族人也不讲究这些事情,你问我信哪一个,我觉得我站在白眸一边!”

朱雀仰头长叹:“尊主说过你是养不家的白眼狼……”

青霄:“我能够被养得家,那他一定会很失望。”

朱雀:“那白眸听到的关于妖界那边站理的说法是什么?”

青霄:“听闻泉莲赶到父王身边的时候父王已经不行了,不过至少在父王的死法上他们两个人的说法是一样的,都是中了毒咒;之前这种毒咒没人发现,甚至连琉玥都发现不了,他们都没有见过。

后来毒咒发作,我父王的三魂七魄一影已经被抽离得差不多了,状若痴傻又有疯癫之举……”

朱雀:“你的这一段,意思是泉莲和尊主说辞都是一样的?”

青霄:“泉莲是不是这样说的我不知道,但白眸是听人这样谈及的没错。但我又想着,要做一件不好的事,真真假假参合一起,总比尽数都是假的更容易让人信。”

朱雀:“你这道理也没错。”

青霄:“后来就是……泉莲怀疑下手之人是无锋无疑,因为无锋与我父王来往频繁而且为人性子古怪,做事阴险;听说又喜欢搜罗各地特色;自然练就一身有特色不为外人知的邪法也不是不可能……”

朱雀:“唉,尊主就是不注意一些事,太过放荡不羁……”

青霄:“后来双方闹得不可开交,早有看不惯这纯血的杂血瞾郢借机纷纷站在泉莲一边,再后来的事,妖族人尽皆知!”

朱雀:“那些人不想想,可她要是好的,她就不会把你丢进瀚海荒漠里;她要是好的,就不会毁了妖族万年占卜的传承;她要是好的,她就不会占着这妖族之皇的名分不让……

说起“皇”这个称呼也不知道她是跟哪儿学的。”

青霄:“或许只是为了标新立异。重新取个名讳占着那个位置,就相当于对妖族的人宣布她不过是个‘代理’的管事,和真正称王还是不同。至于那些附和她的,都是以前没有翻身之望的,那些人不会管她目的,所以她的很多理由就算牵强也没有关系。

至于占天司……习惯它的人很多,但是喜欢它的人很少;毁了,也就毁了罢!”

朱雀:“那你呢?又是什么理由?”

青霄闻言沉默了。

朱雀:“我一直觉得很奇怪,为什么她对公主姐姐那个养女如此上心,却对你这个亲生子那么……”

“或许是那时候她突然发现我其实是个异类……”青霄看着自己异化的双手道:“这世上没有一个瞾郢是黑色的,也没有一个瞾郢的‘影’会残缺;既然被‘蠲’选择继承这种高贵血统,不论是纯血还是杂血,‘影’都不该这样;这本身就是个悖论!”

确实是个悖论,就好比你选中了一个能够装满水的杯子作为你下一刻要装水的目标,但当你往这个杯子里倒水的时候,你却发现这个完好无损的杯子居然装不进水一样。

这是个非常令人无法解释的现象。

但现在,这种现象发生在青霄身上。

——如果他真的印证了妖族和其他种族结合产下了畸形的他,那么“蠲”就不会把他选为至高无上的瞾郢血脉传承人。

但他偏偏是!

朱雀看着青霄越发飘忽的目光宽慰:“想这些做什么呢?至少你现在用另一种方式得到了力量。”

青霄自言自语:“……我一定要弄清楚……所以……我也必须回到妖界去……”

朱雀:“什么?”

后方轻柔又嗔怪的女子声:“你!你为什么还要躲着我?!”

一听这声音,二人思绪陡然被打断,青霄更是头也不回的迈步急匆匆的往前走;但没走几步却眼角一道白光一晃;一脸怒意的俏佳人便闪到他身前。

青霄不得不驻足,但见冰药一张神色不善的俊颜,不自觉的将被印记毁掉容貌的那半边脸给转过去;遮遮掩掩的问:

“你……怎么来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九十四话 “蠲”的奇怪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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