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缨并不是什么喜欢争斗的人,吴歌南是知道的。
但正因为如此,她对于孟晚缨执意要参加大罗排行赛的事不太理解。
当然她知道孟晚缨说话缺斤少两,问什么答什么,绝对不多说半个字的恶习。
“话说,大罗排行赛那是以命相搏的事。”
“有些人恶毒,虽然打败了对手但怕人日后报复,那可是下了狠手。心软点的切断别人手脚趾头,割舌挖眼,甚至人彘的事也频频出现……”
“嗯,我还听说过有些人把积分凭证藏的太好强,导致被人开膛破肚,然后抠肠挖骨。”
诺初看着吴歌南对她说话,很快便明白了她的意思。孟晚缨那边哪劝得动,于是吴歌南剑走偏锋,想拉拢自己。
在这大赛里,早就没有了“王法”二字,那些肮脏的人性和计较比比皆是。
但她总不能告诉告诉吴歌南:吴歌南虽然没有察觉,但她全身的器官衰竭趋势可是从来没有停下来过,只不过是或快或慢之分。
近些日子她在吴歌南熟睡后检查了,发现她体内的怪病恶化速度快到难以想象,竟然是之前的几倍有余。
朱明枝这样百年不遇的灵药也只是堪堪吊了几个月的命,如此一来,能再活三年五载都是天方夜谭。
孟晚缨是最厌恶这大罗排行赛的,她从来不是那种喜欢出生入死的人。
但是想起吴歌南她便心软了,还是决定铤而走险,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概率也要和诺初搏它一搏。
当然,这些话是决不能当着吴歌南面说的,她心气很高,若是知道自己沦为了累赘,说不定就一根筋跑了,然后惨死在哪个角落。
“为什么一定要参加啊?”吴歌南脸都垮了,像个小苦瓜一样。
“谁不想扬名立万呀,是吧?”诺初一拍她肩膀。
这个理由连吴歌南都不信。
因为诺初的手在发抖,这种和古罗马斗兽场一样,范围是全大陆的血腥游戏,哪一个精神正常的现代人置身事中能摆出无所谓的态度?
明刀易躲,暗箭难防,又有几人敢说自己智绝于世,城府和心计无人可及,不会中了奸计?
“你在……害怕?”
诺初见吴歌南伸手过来,立刻闪躲。
她清清楚楚记得,原著《绝仙》里吴歌南是暴病而亡,曝尸荒野腐烂足足三天后,被秃鹫叼走眼球,鬣狗分食。
《绝仙》里对她的总结是这样的:
吴歌南一生荒唐困顿,她兜兜转转过许多地方,没有人愿意和她说话,也没有人记得她。
她是个演杂技的,是个贼人,这似乎是她给世人留下的唯一印象。
性情顽劣,游戏人间,直到病死也再也没见过霍温凝一面,郁郁而终。
“切,你腿还在抖呢!”诺初反唇相讥。
“我小儿麻痹症不行?”吴歌南眼珠一转,不弱下风。
“怎么不说你大小便失禁呢?”
孟晚缨嘱咐一声吵得激烈的二人,自己便上去叫小宁起床。
这一次的楼梯似乎格外的长。
孟晚缨盯着自己的左手,从前若有若无的尸臭味如今已经失控。
她总是穿着宽大衣袖的袍子来罩住自己的左手,毕竟任是谁碰到了也会吓得毛骨悚然。
她的整只手臂表面上只是浮肿,其实内里不少早已烂成了脓水。
孟晚缨是那种报喜不报忧的傻孩子,就像她只和诺初说参加大罗排行赛的奖品可以救治吴歌南,却没说过吴歌南的身体早就不可以采用寻常的方法。
普通的方法是以阳克阴,而现下唯一的方法便是以毒攻毒,说白了是以阴克阴。
用阴气更重的药物压制住吴歌南的怪病,但是这种方法的前提是那阴气更重的药物属性一定要温和,能够适应人体。
天下哪有这样的好事?孟晚缨没说出的打算就是准备把自己作为一个中介,或是过滤器。
将阴气更重的药物里所有的毒性留在自己体内,于是给吴歌南的便只剩救治的功效。
会不会到强弩之末的地步呢?
她在无人处苦笑一声,别无他法了啊,这个姑娘把压力和绝望全部堵在了自己心里。
她用手拉了拉嘴角,整理出一副慵懒的模样,这才去开宁折骨的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