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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过年的准备(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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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宁掰着指头算了一下,瞪大眼睛,“一家三十文,总的就是一百五十文,能吃啥好的?外头一斤猪肉都涨到六十文了,就连鸡蛋也是一个两文钱,鸭蛋一个三文钱,牛肉羊肉不用说,更夸张的是一条普通的鲶鱼,两三斤大,要八十到一百文不等。”

“这么贵!”江氏被这个物价吓退了,眉头紧紧皱了起来,“这样的话可没法置办多少荤菜,可一年就一次春节,这又是我们来江南的第一年,不好好过我总觉得心里不舒服。”

唐宁知道古人对春节的重视,即便家底再薄,春节都要整出二两肉,今年他们都赚了一些,自然不想讲究,可开春后平源乡那边又处处都要钱,他们总不能把好不容易攒下来的银钱都挥霍了。

“不然这样,娘把一百五十文给我,我去想办法,你也知道我最擅长的就是倒买倒卖,一两天的时间我能让这一百五十文翻几倍,到时候买啥都行,大家心里也舒服。”

江氏听到这安排眼睛一亮,果断点头,“成,那就先给你一百五十文,你看着弄就好,到时候能买多少买多少。”

唐宁拿着一百五十文转身,顿了顿,回头问道:“娘要置办新衣裳吗?”

江氏自然是想的,可现在哪敢乱花钱,直接摇头。

唐宁也没说什么,扭头去找了秋景明商量,“你在外面东奔西走,可知哪里的布最便宜?”

秋景明正在理货,看到唐宁立马放下手中的活计,领着她坐到窗边的,窗子大开,还能看到庭院里种着的一株红梅,“是要做过年的衣裳吗?”

唐宁点点头,手捧热茶,微思,“想到这一路大家也不容易,我爹娘他们的衣裳在路上全都磨坏了,也脏的不成样,虽然大家皆如此,可他们这么重视过年,我还是想给他们好好置办一下。”

秋景明刚毅的面容似有些轻缓,冷寂的眼眸多了些温暖的笑意,看向院子里的红梅,道:“这个好办,我这段时间对附近的镇子县城还算熟悉,知道几个地方能买到便宜一些的布料,不知宁姑娘想要什么布?”

见唐宁一脸好奇,秋景明解释道:“江南盛产绫罗绸缎,当然,这些衣料普通人穿不起,不过家家户户种桑养蚕,肯定留下不少成色次一些的蚕茧,总不能浪费了,于是他们就想了法子,织出混合布,一定比例的蚕丝和麻线一起,织出来的布料虽然不如丝绸光亮顺滑,可一样有着丝绸的柔光。

摸上去也比普通麻布柔软,当然,蚕丝比例越高,布的质地越好,价钱也越贵,官府知道这个情况,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下令这种混合蚕丝的布料,蚕丝比例不能超过一半。

我之前在金水镇那边也进过一些布料,知道一点,一尺麻布要三十文左右,葛布大概要五六十文,这种混了蚕丝的最便宜的一尺也要八十文,最好的一尺是三百文。

一个男子做一身衣服去掉头尾,算上边角也要五尺多六尺左右,女子少一些,可也少不到哪里去。

宁姑娘若是想买我倒是可以去乡下收看看,好些人还有自己纺织的布料留存,要价会低一些。”

唐宁已经在心里盘算开了,他们家两个大男人,加上一个江氏,还有一个半大不大的唐忠和她,差不多要买二十八尺,若是再算上吕大壮和杜春月,总的就要四十尺,即便是买最便宜的麻布都要一千两百文,若是买最次的混合布,就要三千两百文。

还有一个问题,若是算上吕大壮和杜春月,唐老二和唐柔他们也不能拉了,不然这亲戚关系该生分了。

唐宁头疼扶额,伏在桌上唉声叹气,“这年头穷人还真穿不起新衣服!”

秋景明莞尔,替她续了杯热茶,声音轻缓,“到时候我多进一些布,还能再便宜一些,就看你的打算了,不过我觉得这点钱对你来说可不算多,小富婆!”

唐宁猛地抬头,新奇的盯着秋景明,“你怎么知道我有钱?”

那目光好像防贼一样,差点没指着秋景明的鼻子逼问他是不是偷看她钱袋子。

秋景明一脸哭笑不得,“你忘了这段时间我从你这边进了多少蚕丝皂了?我自己挣了多少你比我都清楚,我这个月都能攒下那么多,更别说你了!”

唐宁这才释怀,收回目光,耷拉着脑袋嘟囔道:“那也是我辛辛苦苦攒的!”

“你攒钱做什么?不就是让自己和家人过得舒服一些?”

秋景明一句话说得唐宁茅塞顿开,她当即豪爽地从怀里拿出十两银子,“你看着置办,只要够用就成,我们一家还有我二伯一家,以及杜春月,吕大壮还有小枣,可以的话再看看能不能收到鸡毛鸭毛或者鹅毛,做些新袄子。”

秋景明认真记下,转身把银子放进柜子里,又从里面拿出一盒发钗,道:“这是我进的货,这段时间还没好好感谢宁姑娘的照拂,宁姑娘喜欢什么自己挑。”

哪个姑娘不喜欢珠钗首饰,她自然也不例外,不过她下意识地反应是,“要钱吗?”

秋景明眼角微抽,摇摇头。

“那我就不客气了。”唐宁搓着手,露出贪小便宜的奸笑,在盒子里挑了好一会儿,选中一支玉簪,玉不算好玉,胜在雕刻精致,还有流苏,“就是它了!”

“不再看看?”秋景明示意唐宁继续选。

唐宁摇头,“这根就够了!剩下的留给你继续做生意!”

等唐宁走后,秋景明将剩下的发钗继续收好,放进柜子里,他要卖的货都在墙角,可不会收进衣柜。

第二天天不亮,秋景明便借了驴车出门,唐俊生几人都知道他是货郎,还以为他要去进货,压根没多想,直到天黑秋景明回来,大家才知道他去干啥了。

看着那些布料和鸡毛鸭毛鹅毛,江氏心疼得直抽抽,说话的声音都哆嗦了,“这这这......这些都是阿宁买的?”

秋景明摇头,“也不全是,有的是我的,一起进货,便宜了不少。”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九十四章 过年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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