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娘说过,长得好看的人心也是美的,见到姑娘后我才知道此言非虚,姑娘是我见过最好看的人了,而且还会赏我点心吃。”
说着她下了总结:“无论其他人如何讲,我一直相信姑娘是大大的善人。”
“姑娘落水昏迷,我又不能入内屋,只好每日趁着换班偷偷去瞧一瞧。”
池毓点点头,她算是明白了——这丫头就是个纯粹的颜狗加吃货。
池毓觉得有趣,加之心中暖流涌动,于是和软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小丫头毕恭毕敬行了个礼,回道:“奴婢唤作狗月儿。”
“......”
她偷眼看到池毓抽动的嘴角,挠挠额角,有些羞怯:“奴婢家境贫寒,娘说贱名好养活,所以给我取了此名。”
池毓干巴巴笑了声:“好名字,好名字。”忽而右手锤左掌敲定,眼睛亮晶晶,“这样,我为你重新起个名可好?”
开玩笑,她堂堂丞相府的千金,结果贴身大丫鬟叫作狗月儿,传出去不得让人笑掉大牙。
说不定还要在背后指指点点,说池家家门不幸,唯一的小姐没文化。
“啊?”狗月儿怔住,不敢置信的样子。
池毓见她还是懵懵的,便耐心解释:“我在问,从今往后你可愿做我的贴身丫鬟?”
狗月儿瞬时醒悟,狂点头,“愿意,当然愿意。”她肩膀有些颤抖,“奴婢谢姑娘赐名。”
池毓下地围着桌子一圈圈踱起步来,这还是她第一次给人取名呢,得慎重。
“你便叫诗情吧”
她顿住步子,语气霎时变得认真:“诗情,不管之前你过的是什么日子,从今日起不用再担心吃穿顾忌温饱。”
“跟着本姑娘呢,只需记住一点。”她俯下身,“往后守好了你的尊严,任谁都不许践踏。”
池毓挑眉笑道:“就当是谢你对我的挂念之情。”
地上跪着的小丫头怔怔然抬头,她觉得此时此刻小姐似乎比以往更好看了些。
烛火下的眼眸亮如星辰,隐绰的剪影仿佛蕴含了巨大的能量,就像那受人供奉的神佛,只一眼便使人心愿折服。
而她甘为信女,陪伴左右。
池毓此举虽是一时兴起,但终归算心随所愿。
原主之死给了她一个警醒。
原主乃是白日落水,虽说荷花池是地处偏僻了些,可往来洒扫那么多人总不至于无人发觉。
可见她得罪的人太多,众人不至于落井下石,亦不会豁出性命搭救。
她初醒后便想着要亲自挑些机灵衷心的丫头。
只是现在房里的丫鬟个个怕她怕得要死,动不动就求饶磕头的,胆子都被吓破了,更遑论替她办事。
诗情虽说是有点花痴,但好在心地纯善,询问时虽说有点磕巴,也不至于大气不敢喘。
所谓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那种情况下还为原主担忧的能有几人。
她现在急需个贴身之人,而这院里再没有人比她更合适了。
还有最后将原主捞出来的桂子,得空也得见一面。
直至次日清晨,池毓才发觉自己此举竟是捡了个宝。
诗情出身市井,从小赚钱养家,心思活络,手艺绝伦,会好多府内没有的花样。
早起给池毓梳头时便简单露了一手,将池毓散落的头发梳了两个鬏鬏,再简单配些珠钗丝带。
池毓端镜自顾了一会儿,恨不得双手双脚给狗月儿比赞,再送一面锦旗,曰:妙手生春。
于是这日一早,池府上下包括池修齐,都看到挽了两个小鬏的池毓步伐轻快地提溜着个竹藤编织的篮子,向丞相夫人的院中跑去。
其实池毓本想端个大家闺秀的姿态,脚步生莲地走过去的。
奈何她高估了如今只有九岁的自己,这小短腿若是真扭捏的走过去怕是都要日上中天了。
四顾无人下便懒得拘泥,风风火火地直接向着丞相夫人的院落冲去。
只是苦了诗情,被远远吊在身后,费尽全力才能追住那转瞬即逝的衣角。
绿枝绿叠后,常云抽了抽嘴角,回转身问道:“公子,小姐该不会也要去夫人那里吧?”
他身后的人双手背后、身姿挺拔,一站一立间风骨卓然,和百年老树站一起只显得相得益彰,正是池修齐。
池修齐闻言向前望去,脸上淡淡的看不出思绪。
常云小心打量着池修齐的神情,心中十分无奈。
他们公子向来勤勉自制,每日鸡鸣时便起,读书习武,从不懈怠。
今日照常在书房看书,突然惦念起夫人卧床多日,于是便去看望。
哪料他们出门没走多久,扭头就看到了前方蹦跶着的小姐。
小姐和公子素来不和,平日能不见就不见,即便碰面也都不打招呼,生动的诠释了什么叫相看两生厌。
他怕惹公子不快,不敢多言。
于是小姐带着个面生的傻丫头,在前面乐呵呵地跑了多久,少爷就在身后慢悠悠的跟了多久。
一路下来,竟没分开过。
直到遥遥看到了夫人院落的一角,心内惴惴终于成了真,常云看着池毓蹦进院门消失的身影再忍不住。
俗话说,无事不登三宝殿,俗话还说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
府内谁不知道池毓顽劣难训,目无尊长,回府两年内,从来未曾主动向江氏请过安,以下犯上的事更是没少做。
哪次不是池毓拍拍屁股走人,留下江氏暗自神伤。
只不过因着丞相的偏爱,众人皆怒不敢言。
所以即便理智一遍遍告诉他,小姐如今只有九岁,吃不了人,但常云还是满心替尚在病中夫人担忧。
毕竟这位是即使昏迷不醒都能将病气过给夫人的主。
第五章:
池修齐长身竖立,青衫飒飒,眸中稳重沉静。
他并没有特意关注池毓,实属她存在感太强。
嫩黄薄衫明媚晃眼,发尾坠着两根丝带随风飘飘,蹦蹦跳跳地像是只灵动的林中黄莺。
两条腿倒腾的频繁,速度却慢的可以,始终在他眼角的余光里晃啊晃的,不肯出去。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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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