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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逍遥游(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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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不行了!”

张哲翰弓着身体,一手撑着腰,一手捂着胸口,大口喘着粗气。

同样的速度跑了同样的距离,紫萝却气定神闲,面不改色,撇着嘴道:“真是个菜鸟,这也没跑多远啊,怎么又跑不动了?”

张哲翰一口气没喘过来,差一点噎过去:“哪……哪能……跟你,比啊,姐,姐姐。”

晨曦微明,田野里的景物显出模糊的轮廓,空气中弥漫着清冷的湿气,寒意沁入毛孔,张哲翰禁不住打了个冷战。

“他们往那边去了!”紫萝抻着细细的脖颈,尖俏的手指指着另外一个方向,欢快的语气中显出小女孩的本色。

张哲翰一怔,不禁浮想联翩,这才是她真实样子么?

马蹄声渐渐远去,危机解除,张哲翰瘫坐在地上,屁股下面硌了一下,伸手一摸才发现坐在了田埂上。

刚才紫萝并没有直线逃跑,而是极其聪明地见弯就拐,就她这种毫无规律的乱拐,神仙也追不上。

“歇会儿吧,翰子。”紫萝语气柔软下来,也在窄窄的在田埂坐下。

田埂的右边是一片农田,左边是一条十几米宽的小溪,小溪边生长着茂密的芦苇,微风吹过,影影绰绰,沙沙作响。

紫萝不知道从哪儿取出个铜壶,打开壶盖仰头喝了一口,伸手递了过来。

玩命逃窜这么久,张哲翰早已饥渴难耐,接过铜壶,想都没想就咕嘟咕嘟往嘴里灌。

“咳咳!”小菜鸟猝不及防,呛了一下。

竟然是酒,张哲翰打量着手里的铜壶,怎么这么眼熟。

想起来了,这是樊於期屋里木桌上的青铜酒壶,这么大个东西,也不知道她藏在哪里。

张哲翰一时间觉得,这个小姑娘在他的脑海中越发神秘起来。

“你的任务是保护樊於期而不是‘翰子’吧?”张哲翰把酒壶递了回去。

他酒量很糟糕,典型的“一杯倒”,一杯什么酒都倒。

“别提了,在你之前已经死了三个樊於期了。”紫萝接过酒壶,又喝了一口酒,仰起的脖颈呈现出优美的弧线。

张哲翰一脸好奇,确切的说是八卦:“怎么回事啊?姐姐。”

“我的出场位置是太子府,一出场就必须赶在樊於期死之前救下他,前面几个,要么是我没赶到就被杀,要么唧唧歪歪不肯走,还有一个竟然要和我……”

紫萝说着说着,俏脸一红。

“然后,然后怎么了?哈哈!”张哲翰不怀好意笑了起来,脑补着少儿不宜的画面。

“不许笑!再笑杀了你!”紫萝瞪圆杏眼,恶狠狠地说。

张哲翰忙装傻卖萌:“翰子那么乖,你舍得杀吗……”

本来想说“翰子那么帅”的,不知道为什么一出口就变成了“乖”,连他自己都觉得纳闷,堂堂快一米八的爷们,怎么说得出这种话来。

可是不装傻卖萌又能怎么办?且不说危机四伏,随时有可能挂掉,就眼前这小妞,随时一翻脸就能要了卿卿性命。

人的求生欲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天性,为了摆脱生命受到的威胁,什么事都会去做。脚下是万丈悬崖,你会本能地拼尽全力抓住救命的绳索向上爬,紫萝就是这样一根绳索。

“嘘~~”

紫萝突然把细细的指尖放在红唇上,眯起眼睛看向河边,就像猎人在搜寻猎物。

张哲翰一哆嗦,吓得就地趴下,心脏扑扑跳,大气不敢出,战战兢兢把头抬起一点点,斜着眼睛偷窥。

紫萝似乎找到了猎物,猫着细腰,平端小弩,缓缓迈开好看的小腿,向河边的芦苇丛慢慢靠近。

婀娜的身形没入芦苇荡,张哲翰瞪大眼睛盯着她隐去的方向,薄薄的晨雾中,只有一根根芦苇随风摇曳,其他什么都没看见。

“嘭嘭嘭!”

弓弦响起,羽箭咻咻破风的声音,惊起一滩殴鹭。

“啊~~”

一声凄厉的惨叫,划破寂静的河滩。

紧接着扑通一声,有人跌倒在水里,听着像是仰面朝天倒下的。

肯定不是紫萝,她是狩猎者,倒下的一定是她的猎物。这一幕让他想起小时候和小伙伴在河边用弹弓打鸟的情景,也是这样举着弹弓悄悄靠近,一击必杀。

紫萝袅袅婷婷走了回来,手里拎着个黑布包袱,脸上洋溢着那种小女生打架打赢了的骄傲。

“你真的……把他杀了?”张哲翰盯着黑包袱,惴惴不安问。第一次亲眼目睹人杀人,再怎么说心里也会忐忑。

“你不杀他,他就杀你。”紫萝蹲下身,把包袱放在地上,“弱肉强食,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地球上的这个法则同样适用于幻界,尤其是在副本里,很多时候你心一软,就被淘汰了,连活的机会都没有。”

外卖小哥只想好好工作养活自己,从来没有想过要杀什么人,去姑妈家吃饭,姑妈让他杀鸡他都下不去手,连小表妹都比他强。

可这个看上去娇柔的小姑娘,就这么把一个大活人给杀了,还杀得那么正气凛然。

张哲翰掩饰自己的懦弱,开口问道:“这人是谁啊?”

“可能就是昨天晚上被追杀的那个人。”紫萝没在意他的小心思,将包袱一层一层慢慢打开。

摊开的黑布上,一柄铜鞘短剑,一块米黄色丝帛。

丝帛上有墨写的字,全是蝌蚪一样的篆书,即便是历史系高材生也一个都不认识。

战国时代还没有纸张,书写的介质要么是竹简木简,要么就是丝帛。丝帛是昂贵的东西,能用丝帛写信的一定非富即贵。

紫萝拿起短剑,闭上眼睛,另一只手拿起那块丝帛,又一次闭上眼睛。似乎在思考,又像在脑海里“读”什么。睁开眼睛道:“这家伙是秦国的谍探,短剑是送给一个叫秦舞阳的,只是信上没说让他干什么。”

“这些古字你都认识?厉害啊!”张哲翰“仰望”着紫萝,由衷赞叹。

“没什么大不了的,等你出了副本你也行。”紫萝淡淡地说。

张哲翰有意卖弄道:“秦舞阳不是和荆轲一起去刺杀秦王,被吓得尿裤子的那位吗?”

紫萝小眉头皱起:“是啊,秦始皇给要杀他的刺客送武器,很蹊跷。”

张哲翰顺着她的意思:“这不符合逻辑啊,假的吧?”

紫萝严肃地说道:“所有遗迹副本都是基于历史上真实发生过的事,比所谓正史真实多了。”

有点意思,张哲翰说道:“照你这么说,难道秦舞阳是秦王的卧底?”

紫萝转头盯着他:“搞不好你这个‘樊於期’也是,这里面一定有什么阴谋。”

一说到必死叛将,张哲翰心中一紧:“那咱们接下来该怎么办?”

紫萝轻描淡写道:“樊於期已经摆脱了追杀,暂时没什么危险,不如利用这两天时间去查一查是怎么回事,没准能发现什么隐藏剧情。”

“哦。”

-

直到看见了宏伟的城门,张哲翰才知道昨天晚上他俩一直在城外折腾,压根就没进城。

樊於期住的地方本来就在城外,一个叛将,丧家之犬,如果没什么利用价值,待遇就好不到哪儿去。

进城门的时候,紫萝也不知道拿了个什么东西晃了一下,城门口的士兵就放他们进了城。

虽说是一国之都,蓟都其实也就比一个县城大一点,春秋战国时期的城市,十几万人已是大城市。

蓟都的格局也很像一个县城,中央一条主街,街道两侧是胡同和巷子,王府豪宅都集中在主街两旁。

秦国叛将“樊於期”领着丫鬟大摇大摆地走在蓟都的大街上,混迹于熙熙攘攘的人流中。

“姐姐,咱们现在去哪儿啊?”张哲翰扭头问丫鬟。

“打劫。”

紫萝在后面鬼鬼祟祟东张西望,简单地吐出两个字。

张哲翰吓一跳:“打……劫?打,什么劫?”

刚杀了人,现在又要越货,这小姑娘简直就是个女飞贼。

紫萝似乎懒得解释,眼睛在大街两旁的房子搜寻,“你看上哪个宅子就和我说。”

张哲翰根本就不相信她会去打劫,随手指着前面不远处的一个院子:“嗯……就那家吧,看上去像个大户人家。”

那是一处深宅大院,深灰色的高墙,高大的门楼,门楼壁上有精致的雕花,里面的房屋出檐起脊。

门前没有士兵把守,所以不会是王公贵族或将军大臣,那么大一所宅子,肯定很有钱。

紫萝想都没想,拽着张哲翰的手,一闪身拐进了宅子旁边的胡同,三拐两拐绕到了宅子的后面,在一个小门前停下。

一看就是院子的后门,门框也有精致的雕花,黑漆门上挂着一把大铜锁。

紫萝贼嗖嗖地左看右看,转身挡住大铜锁,刚才缴获的那柄铜鞘短剑出现在手里。

拔剑出鞘,寒光四射,只像切苹果一样轻轻一抹,铜锁断成两截。

张哲翰惊得目瞪口呆,这柄剑也太厉害了吧,古书里说的“削铁如泥”难道是真的?虽然削的是铜,这何止是削铜如泥,简直就是削铜如豆腐。

紫萝另一只手极快地接住两截铜锁,没让锁掉地下,那反应和速度在张哲翰看来简直匪夷所思。

轻轻推开门,拉着他进去,再轻轻把门关上,一副惯犯老手的样子。

张哲翰瞪大眼睛四处张望,心里忐忑不安,他是个本分人,从来没做过贼,紫萝伸手一拽,他趔趄着跟了上去。

穿过一个花园,进了一栋大房子,虽然外面看着很阔气,里面的风格却简洁朴素,没有一丝奢豪的感觉。

最先进的是个女人的房间,温馨整洁,梳妆台上摆着菱花铜镜和大红漆雕梅花的首饰盒。

紫萝一通翻箱倒柜,看什么顺眼就抓起往脑后一扔,然后就不见了,不一会儿功夫,房间里的衣服、被褥、首饰都让她扔进了脑后。

出了闺房是个回廊,一侧是天井,一侧是房间。

前面有个房间传出噼噼啪啪的声音,像是有人在打算盘。

紫萝回头向张哲翰使了个眼色,两人蹑手蹑脚走了进去。

迎面是个高大的柜台,算盘珠子的声音是从柜台后面传出来的。

“你们是什么人?”

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从柜台后面站了起来,一脸惊愕。

紫萝右手闪电般地一挥,一道剑光从那人咽喉划过,男人颓然倒地。

“你……又杀人了!”张哲翰惊得合不上嘴,在河边那次杀人只是听到声音,这一次却是亲眼目睹,还杀得那么血腥残暴。

紫萝没当回事,瞪了他一眼,低声喝道:“愣着干嘛,赶紧找钱!”

柜台上摆着一堆青铜刀币,样子像一把把小刀,每个背面都有一个奇特的符号。

紫萝抓起刀币扔向脑后,“就是这种东西,这是燕国的钱,明刀,赶紧找。”

柜台上的明刀并不多,这明显是个账房,被紫萝杀的那个人应该是个账房先生。

账房先生算账要先点钱,钱库肯定就在账房附近,在账房先生很容易够得着的地方。

张哲翰在房间里转来转去,东敲敲西看看,最后指着墙角:“姐姐,这里。”

紫萝走过去观察了一下,举起短剑在木墙上划了个圆,用手托住脱落的圆木块。

墙角被剜出了一个圆门,里面飘出一股霉味,两人弯腰钻了进去。

“哈!哈!找到了!”紫萝兴奋地叫道。

青铜刀币堆积如山,还有几十块金锭和一些古董玉器,都被紫萝照单全收。

那么多的东西,她那么小个身板,也不知道放在了哪里。

张哲翰现在基本上可以确定,天行者一定拥有一个额外的空间,可以放很多东西。

“这是什么?”

张哲翰从墙边的木架上取下一个黑漆木匣递给紫萝。

眼前是一个有点像书架又有点像博古架的木架,上面堆着一卷卷的竹简,只有一个木匣子,所以显得很特别。

紫萝打开木匣,里面躺着一卷帛书,她把帛书握在手里,又一次闭上眼睛。

“《逍遥游》真迹?难道我们劫的竟然是庄子的家?”紫萝睁开眼睛,眼神透着惊喜。

张哲翰想了想,说道:“有可能哦,庄子是河南人,他出现在燕国很正常。”

“翰子你可以啊,知道的还真不少。”这是紫萝第一次表扬他。

张哲翰趁机嘚瑟:“本弟弟乃大学历史专业高材生也……”

紫萝奇怪道:“你不是说你是送外卖的吗?”

“外卖小哥里大学毕业的有的是,还有硕士博士呢,革命工作不分贵贱……”

还没嘚瑟完,就被紫萝一把拽出了圆洞。

“他,他,人怎么没了?”

张哲翰哆哆嗦嗦指着地下,刚才被杀的那个账房先生的尸体消失了,地上只剩下空瘪的衣服。

紫萝嘴角一翘,说道:“npc和天启者被杀之后都会被重置或抹杀,然后消散。”

“什么意思啊?”张哲翰惊魂未定。

紫萝看了看他没出息的怂包样,耐心解释道:“重置就是清除所有幻域记忆,比如说你,如果在副本里被杀,就会回到进来之前的记忆,记不得我了。”

张哲翰一激灵:“那抹杀呢?”

紫萝的俏脸挤了个好看的鬼脸:“那就彻底消失了,比死刑还厉害,肉体和记忆全部烟消云散,变成其他物质了。”

烟消云散,尸骨无存,太恐怖了。

我如果被荆轲杀了,会被重置还是抹杀?

重置还好,大不了回去送外卖,就当玩了一回游戏,可如果是抹杀……

张哲翰心头一紧,头上冒出冷汗,脊背阵阵发凉。

-

美女大多都是吃货,兜里一有钱,首先想到的就是吃。

不过张哲翰的肚子确实也饿了,刚送完外卖晚饭都没吃就被卷进了这个什么鸟副本。

蓟都主街上最大的酒楼,门顶酒旗上一个大大的“酒”字,门庭若市,车水马龙。

“明月轩……”紫萝念着门楣上横匾的篆书,推着“主人”进了酒楼。

一个掌柜模样的中年人迎了上来,笑容可掬地问道:“客官是要包房还是……”

没等他说完,后面的丫鬟直接潇洒地扔过去一个金锭,掌柜手忙脚乱双手接住,谄笑着说:“客官里边请,里边请。”

穿过嘈杂的大厅,伙计撩开一个门帘,里面是一条幽深的走廊,往里走了十几米,伙计推开了右边的一扇门。

没想到两千多年前的酒楼就已经有包厢,而且那么大。

不同的是,包厢中间没有大桌子,都是席地而坐,前面摆个条案,后面一个蒲垫。

伙计双手呈上一幅打开的竹简,应该是菜谱,紫萝看都不看,“把你们这儿最贵的菜,从上往下全上一遍。”

那架势和口气,决不像个暴发户,她不像是那种有钱就嚣张的主,而是与生俱来就没把钱当回事。

她在那个什么幻界是个什么样的人?一定很有钱,或者地位很高,钱不是事。

以张哲翰有限的历史知识,高维空间应该是高度发达的文明,钱这种东西还存在不存在都不好说。但紫萝知道去打劫搞钱,说明她有钱的概念,也就是说幻界是存在货币的。

伙计们走马灯似的上菜,不一会儿长条桌就摆的满满当当,两人开始胡吃海塞,大快朵颐。

虽然烹饪不怎么精细,味道还算是不错,尤其是那种天然淳朴的风味,迥异于后人。

疼痛是真实的,味觉当然也是真实的,能吃到两千多年前的名菜,也算不虚此行。

痛感是真实的,味觉是真实的,那么所有的感觉都应该和现实世界一模一样,包括那啥。

“怎……怎么样,翰子,爽吧?”

紫萝没了之前的高冷,纤手举着酒杯,脸色绯红,平添了娇柔妩媚。

“没想到在副本里还能吃到这么好吃的东西,跟着姐姐混真好。”张哲翰咂巴着嘴。

“每一个副本都有好吃的,所以……呃!”紫萝说着,很不雅观地打了一个嗝。

“刚才打劫……没事吧?”张哲翰小心翼翼地问道。

“没……没事,副本无法无天,人随便杀,钱随便抢,只要……别作死就行。”

副本无法无天,刷新了张哲翰的三观,就像游戏里可以为所欲为一样,逻辑上倒是说得通。

“翰子……真乖,以后……姐姐……罩着你……”

紫萝扔下酒杯,往前一趴,软软地倒在张哲翰身上,醉得不省人事。

“喂!喂!姐,醒醒!”

叫了半天也叫不醒,张哲翰只好背着醉美人出了酒楼。

向酒楼伙计打听了一下,街对面就是蓟都最大的归园客栈,还真是产业链一条龙啊,在酒楼喝醉了就进客栈。

张哲翰背着紫萝进了客栈,走到柜台前,伙计对醉鬼似乎习以为常,说了句废话:“客官可要住店?”

“一间上房,不,最贵的上房。”女飞贼现在不差钱,要整就往最贵整。

伙计从墙上摘下一把钥匙:“天字号房,上楼左拐。”

“喂!喂!姐姐,掏钱!”张哲翰伸手拍着背上的女人。

他身上可没钱,钱库里的刀币都被紫萝扔进了后脑勺里。

紫萝在他背上迷迷糊糊地一挥手,一堆刀币哐啷哐啷撒了一柜台,把掌柜的和伙计惊得没合上嘴。

天字号房在二楼正中,三百多平米,一间客厅,一间浴室,一间卧室,只有一张大床。

张哲翰把女人扔在床上,端过铜盆给她洗了把脸,脱了鞋,盖上被子。

时间还是下午,醉美人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醒,一个人在客厅里待着实在是无聊,张哲翰纠结半天,最终还是大着胆子下了楼。

他现在化了妆,不担心被人认出来,袖子里也就兜着几个刚才在柜台找回的刀币,不出客栈应该没什么事。

归园客栈是个环形建筑,中间天井摆着十几张方桌,稀稀拉拉坐着十几个房客喝茶聊天。

看着闲雅巴适,但空气中飘着一种莫名其妙的压力,偶尔让人感到窒息。

张哲翰随便要了一壶茶,挑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下,偷眼搜寻他认为有价值的目标。

根据以往玩游戏的经验,一般的npc比如伙计挑夫之类,能获得的信息极少,能够提供有价值信息的npc多半都会有些与众不同。

红影一闪,对面椅子上多了个人,张哲翰实实在在感受到了那种不知道哪来的压力。

“帅哥,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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