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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人(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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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惊人

毓庆宫的詹事府也不是吃素的,查来查去就查到了江南的大粮商身上。

然后经由大粮商,查到了江宁织造曹寅。

曹寅是皇上的奶弟,也是皇上的心腹,更是给皇上私库搂钱的耙子。

詹事府查到曹寅立刻停手,太子却强硬要求继续查。几经周折终于拿到了曹寅与江南大粮商勾结,故意打压粮价的证据。

为了给京城百姓一个交代,太子事先没有跟任何人商量,直接在朝会上将此事捅破,引起轩然大波。康熙气得一时间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其实曹寅所为,正是康熙授意。

目的并不是太子所说的买低卖高赚差价,而是为了平抑江南粮价。

今年春旱,粮食减产,江南就有粮商搞起了囤积居奇那一套,企图推高粮价,牟取暴利。

康熙早料到会有这一天,便传密旨给曹寅,让他那边放出丰年囤积的粮食,平抑粮价。

江南那边的高粮价还没起来,便有大宗粮食入市,有效维持住了江南的粮价。

奈何曹寅没有把握好时机,放出粮食的时间有些早,虽说有效平抑了江南粮价,却也造成了谷贱伤农的事实。若再晚些,等到朝廷收完税赋,就不会给百姓造成困扰了。

康熙也气曹寅和李煦办事不力,可密旨是自己下的,出了岔子也只能一床被子掩了。

算是功过相抵。

谁想太子浑浑噩噩好几个月,忽然清醒一回,就把这事给抖了出来。

逼得康熙不得不挥泪斩马谡,贬了曹寅的官,将李煦削成白板。

密旨的保密程度很好,没几个人知道,可曹寅是谁满朝文武心里都有数。

查到曹寅,就该停手,奈何太子偏要顶风上,亲手打皇上的龙脸,实在不明智。

见皇上沉着脸处罚曹寅和李煦,明珠唇角抽出一个微笑。

索额图暗骂太子一声“愚蠢",只觉心力憔悴。这时四阿哥站出来给曹寅和李煦求情,条理清楚地分析了整件事,认为此二人可功过相抵。

又站在太子的立场,盛赞太子微服私访,体察民情。一通稀泥和完,正中康熙下怀,两边都不得罪,完美解决了这次的危机。

最后康熙采纳了四阿哥的意见,只罚了曹寅和李煦的俸禄,又违心地夸了太子两句,这才作罢。回到乾清宫,康熙叫暗卫过来问话:“查到四阿哥与隆科多私下密谋的证据了吗?”

暗卫摇头:“目前没有。”

想起刚刚在朝堂上四阿哥出面为太子解围,康熙摆摆手:“将人撤了吧,不必再查。”

退朝之后,四阿哥跟着太子回了毓庆宫,身后紧紧跟着詹事府的两位詹士孔郭岱和陈廷敬。

“太子,曹寅是皇上的心腹,他的所作所为全都是皇上授意。“这一点满朝文武皆心知肚明,孔郭岱不信太子不知。

陈廷敬也说:“即便太子看不惯曹寅,想在朝上参他,也该事先给臣等通个气,让臣等早做准备,以为策应。”今日若非四阿哥出面解围,太子不但把曹寅和李煦都得罪狠了,还会惹皇上不悦。

太子不以为然:“两个奴才而已,爷不放在心上。”孔郭岱还要再劝,被陈廷敬扯了下袖子,心中叹息一声,告辞离开。

“二哥,今日朝堂之上确实凶险。"曹寅和李煦是奴才,不足为虑,但皇上的脸都青了。

所有人都觉得太子蠢,四阿哥却认为太子仁义又孝顺。只不过参奏曹寅和李煦的方法太直接,让皇上都有些下不来台。

“我自然知道凶险,可错了就是错了,不能因为主意是主子出的,就不追究奴才办事的过错。”太子也有自己的一番道理:“若助长此风,将来底下的奴才们全都阳奉阴违,朝廷岂不乱了套。”“曹寅和李煦是什么人,不用提醒我也知道他们的情况。“太子看向四阿哥,“所以我更要计较,免得汗阿玛被他二人连累背上骂名。”

越说声音越低,说到最后很有一种托孤的意思:“老四,我不想再做提线的木偶了,我想做个孤臣,助汗阿玛整顿吏治。你好好做你的皇子,以后全靠你了。”做了十几年的好儿子、好学生,太子厌倦了。他想做点不一样的,却始终找不到方向。

就在刚刚,他参奏曹寅和李煦的时候,心中涌起了畅快的感觉。

四阿哥垂下眼睫,站直身体,朝太子轻轻一揖,转身离开。

就在朝堂上风起云涌的时候,雾隐山田庄这边的玉米已经全部收获,并且放在场院里晾晒了。

左庄头正招呼人准备手搓玉米粒,被姜舒月叫停:“这两天大家辛苦了,都回家休息吧。”

众人面面相觑:“东家,不用搓粒吗?”

佃户们并不知道田庄的人头钱是怎么免的,但猜到东家肯定是找了关系使了银子,心里感激得不行。有机会给东家干活谁也不惜力,恨不得今天掰完玉米,明天就把玉米粒搓完。

左庄头怕东家年纪小,不懂规矩,忙解释:“玉米不搓粒,城里的粮店不收。”

玉米难吃,城里的粮店很少有收。

即便有收,价格也比小麦低很多。

但东家种的玉米不一样,不管是青煮的时候还是磨成渣贴饼子都很香。

可不能因为没有搓粒影响了价钱。

姜舒月让他们放宽心:“玉米要晾晒,大家先休息两日,等脱粒的工具做好了,还得麻烦大家帮忙。”左宝树第一个听出玄机:“脱粒不用手搓吗?”姜舒月摇头说不用:“这么多玉米用手搓,手都要废了,用手摇脱粒机省力许多。”

田武挠着脑袋:“东家,俺手脚笨,怕学不会。”众人一阵哄笑,姜舒月也笑:“打水摇辘辅会不?”田武憨憨一笑:“那谁不会。”

“会摇辘转,就会摇脱粒机。"姜舒月给他解释。又有个妇人问:“东家,费劲儿不?男人能用,女人能用不?”

姜舒月含笑说能用:“不光女人能用,七八岁大的孩子都能用。”

左婆子瞪眼:“天爷嘞,这是什么神仙工具!”见大家问得仔细,姜舒月干脆无实物表演,简单讲了一下用法。

左庄头认真听完敲了敲烟袋锅:“东家,那脱粒的事就能交给女人和孩子嘞。”

村里下地种田的主要是男人,女人和孩子打下手,或者干些轻省活计。

男人从年头忙到年尾,只麦收之后和冬天有时间休息。今年麦收之后,紧接着播种了麦茬豆,夏闲基本没有。播完麦茬豆,又给东家掰玉米,男人们嘴上不说,身体也要吃不消的。

搓玉米粒虽然轻省,却十分磨人,熬时间。若能分给各家的女人和孩子干,男人们也能歇上一段时间。

下个月就要收大豆,收过大豆马上翻地播种冬小麦,都是费力活。

歇不过来的话,身体迟早熬坏。

姜舒月也是这个意思:“手摇脱粒机十分省力,脱粒还快,每天来十个人,几天就能干完。”

众人闻言目瞪口呆,左婆子说的没错,真是神仙工具。第一批十台手摇脱粒机很快到位,做工虽不如样机精致,但用起来没区别。

当天全村的佃户都来了,在村民们的围观下,姜舒月亲自示范。

她拿了一根玉米,尖朝下放在手摇脱粒机的入口处,然后用力摇起来。整根玉米很快被吞下,玉米粒顺着脱粒机的空隙落在地上,而玉米芯则被出口吐出。真正实现了粒和芯完全分离。

“东家,我想试试。"左婆子就站在旁边,第一个冲上来。

姜舒月将位置交给她,左婆子照葫芦画瓢操作起来,效果无差。

左婆子比姜舒月力气大很多,摇动明显更轻松。摇了一根,又摇一根,旁边有人问她累手吗,左婆子摇头:“比摇辘转省劲儿多了。”

村里男主外,女主内,女人每天都要挑水做饭,每天都要摇辘泸。左婆子这一说,村里女人们的心全都放在了肚子里。

有个胆大调皮的孩子跑到左婆子面前,嚷着要玩,左婆子拦他:“可不敢瞎弄,坏了赔不起。”姜舒月又让人摆了一台给那孩子,孩子学得非常快,三下两下就给一根玉米成功脱粒。

于是有更多孩子加入进来,十台脱粒机占去七台,一边玩一边就把活儿干了。

倒是女人们没有孩子腿脚快,算上左婆子占的那台,只抢到两台。

十台脱粒机一起摇,整个场院响起此起彼伏的咔嚓咔嚓声,脱粒机下很快堆起金黄的玉米粒。

近处的玉米脱完粒,有人将远处的玉米运过来堆好,方便脱粒的人伸手就能拿到。

还有人瞧见地上的玉米粒越堆越多,主动用簸箕搓起,端走。

姜舒月觉得这样太费力,对那人道:"不必用簸箕装,只需挪动脱粒机就好。”

负责脱粒的人照办,果然可行。

这回连玉米都不用挪窝了,孩子们抱着脱粒机到处跑,大人在身后喊:“慢着点,别摔坏了!”欢声笑语所过之处,留下满地金黄。

姜舒月嗅着丰收的味道,双手合十,许下心愿。“许了什么愿?"耳边响起少年低沉的声音。听印四问起,姜舒月抬头看他:“荒年无饥馍。”印四哼笑:“恐怕很难。”

历朝历代,多少圣主明君,没有一个能做到。本朝同样被称为盛世,民间仍然有"康熙康熙,吃糠喝稀″之言。

丰年尚且吃糠喝稀,灾年无饥馍,谈何容易。“明年这时候正是大选,不求一求好姻缘?"被皇上问起玉米的事,他实话实说,让两人的姻缘变得不那么确定了。

四阿哥有些忐忑,但并不后悔。

玉米是小丫头种的,手摇脱粒机也是小丫头想出来的,这些本来就是属于她的荣光。

契约都签了,补充条款也加了,还求什么姻缘。姜舒月想也不想,朝印四露出一个大大的微笑:“好姻缘已经求到了啊。”

四阿哥一怔,旋即耳根发热,将目光从小丫头脸上移开。

见对方这个反应,姜舒月有些急了:“怎么,你想反悔?”

好容易找到一把合意的保护企,不会没了吧!然后脸颊被人捏住,轻轻扯了扯,听他低声喃喃:“不知羞。”

姜舒月拍开他手,一边揉脸,一边心虚地朝四周看看:“光天化日,动手动脚,到底谁不知羞。”话音未落,另一边脸也被捏了,姜舒月……”第85章

与此同时,太子将播种神器的图纸拿到内务府,造办处管事顶着两个大黑眼圈直接给跪了。

为了赶制第一批手摇脱粒机,造办处日夜加班,幸不辱命。

但谁也没说过手摇脱粒机之后,还有一个更麻烦的自动播种机。

“太子饶命,造办处真不能再熬了,再熬累死人了!”造办处主事托着图纸如丧考姚。

太子看向主事硕大的黑眼圈:“毓庆宫偏殿的房子先不修了,你们集中人手做播种机。”

主事一个头两个大,斗胆嗫嚅:“那也不是一拨人啊。”

然后被太子一脚瑞翻,赶紧跪伏以头抢地:“奴才不敢,奴才这就去安排!十天,最多十天,一定造出样品!”太子本来想给半个月,见主事自己说十天,那就十天好了。

在造办处排除万难给农事司卖命的时候,四阿哥正带着农事司主事在雾隐山围场验收粮食。

刘良捧起金黄饱满的玉米种子,笑得嘴角差点裂到耳后根:“捡到宝了!下官在农事司当差十多年,从没见过如此饱满的玉米种子。”

不,他见过,就在前不久,在那个后院。

刘良又捧起一些,感觉种子库破旧的房屋都被色泽金黄的玉米,映出了蓬荜生辉的感觉。

“这些种子都是雾隐山田庄种出来的?“刘良忍不住问。四阿哥已然禀报过皇上,自然没有隐瞒的必要:“共两万斤粮种,都是那边的。”

本来还想让刘良看一下是否能做种子用,结果对方一开口就说是种子,倒也省了口舌。

果然猜对了,刘良又问:“不知种了多少亩地?”“二十亩大田。“四阿哥替他计算,“亩产一千斤。”其实不止,小丫头还自留了两千斤呢。

尽管有心理准备,刘良还是怔了一下,玉米,大田,灾年,亩产千斤,籽粒饱满都能做种子?

怕不是在做梦吧!

农事司收到两万斤玉米良种的消息很快传到宫中,飞进南书房。

康熙拍着四阿哥的肩膀说:“老四,干得不错!”谁能想到平时不显山不露水的四阿哥,才被派到农事司行走就搞出这么大一个政绩来。

两万斤粮食都不算小数目,更不要说两万斤良种了。然而美中不足的是,这两万斤良种不是小麦的种子,也不是水稻的种子,而是玉米种子。

玉米是舶来品,听说在番邦产量很高,但传到大清明显水土不服。

产量低也就算了,口感还差。

当时农事司还在户部,户部尚书没少被玉米荼毒,于是他第一个发问,苦大仇深地问亩产。

难吃都能忍,毕竟玉米再难吃也是粮食,总比树皮和野菜好些。

穷苦百姓只为活着,填饱肚子,并不追求口感。奈何农事司试种玉米那些年,户部尚书年年被皇上指着鼻子骂无能。

理由很简单,玉米在番邦是灾年救命的粮食,怎么到大清就不行了。

大清差在哪里!

好容易把农事司甩到工部,没想到工部又作死试种玉米,不是上赶着步后尘吗?

话虽这样说,户部尚书也理解。玉米抗寒抗旱能力都很突出,就眼下这个年景,工部不死心想要再试一回,很正常。

但农事司多年的试种结果摆在那里,最高亩产不会超过二百斤。

而皇上的要求极高,非要让玉米和御稻比产量。御稻最高亩产八百斤,神仙来了也追不上啊。

为了证明种玉米这事谁来了也不好使,洗刷多年屈辱,户部尚书越过工部尚书第一个跳出来问亩产。亩产达不到皇上的要求,粮种再多也没用。康熙早问过亩产,这会儿见户部尚书问起,也看向四阿哥。

只见四阿哥不卑不亢回答:“精耕细作亩产一千三百五十斤,大田亩产一千斤。”

看来上回有所保留,收获之后才有底气说出实际产量。此时的南书房,几位大学士都在,除了大学士,还有六部尚书,阵容堪比小朝会。

“多少?“这回不是户部尚书的声音,而是工部尚书震惊地问。

四阿哥不卑不九地重复了一遍,听户部尚书又问:“何时种何地种?”

其实亩产说出来,再问什么都是枉然。

御稻亩产最高纪录是在丰年。

谁知四阿哥开口又是惊雷:“今年种。田地在雾隐山。”

刚才还勉强保持镇定的一众人顿时哗然。

谁不知道今年是灾年,先是倒春寒,而后是旱灾。灾年,山地,种玉米,大田亩产一千斤……这玉米怕是神仙下凡种的吧。

“皇上,不是臣不信四阿哥,而是亩产实在惊人,臣认为应该派人实地考察。“还是户部尚书瞪着金鱼眼提议。他就是不信,打死也不信。

“不必派人去查,我每月都去雾隐山,亲眼目睹。“太子站出来作证。

那二十亩地玉米是他看着长大的。

索额图听说这里边还有太子的事,连忙跟着站出来:“原来太子去雾隐山是为了试种玉米。”

早说啊,闹出多少事来。

不过有户部珠玉在前,试种玉米确实有些风险,低调点好。

好在试种成功,太子此身也算分明了。

哪知道索额图给了台阶,太子却不肯下:“索相此言差矣。”

说着看向康熙:“汗阿玛,儿臣过去纯属散心,玉米是雾隐山田庄种的,儿臣不敢居功。”

又看四阿哥:“倒是老四出力不少。”

索额图抹汗,偷偷给四阿哥使眼色,然后听四阿哥开口道:“正如太子所说,玉米是雾隐山田庄种出来的,儿臣不过帮点小忙,同样不敢居功。”

索额图…

明珠一直旁听,暗暗心惊,从前他以为大阿哥登基之路上的绊脚石只有一个,那就是太子。

如今看来,倒也未必。

四阿哥第一次在六部行走,就搞出这么大动静,委实不容小觑。

但明珠不想让他冒头:“玉米在番邦的产量很高,本身也抗寒耐旱,只可惜口感太差,吃起来剌嗓子。”从前明开始,就有玉米,并不是雾隐山田庄第一个种出来的。

玉米本身抗寒耐旱,产量高,与雾隐山田庄无关。至于口感……当年户部试种的时候,上到皇上下到文武百官,谁没受过茶毒。

他这样说,等于将雾隐山田庄和四阿哥的功劳降到最低。

除非对方能种出口感不同的玉米来。

见明珠挑不出毛病拿口感说事,四阿哥就放心了。这回不必太子出面,皇上开口便夸:“明珠,这你就不知道了,雾隐山田庄种出的玉米香甜软糯,炖排骨汤乃上佳之选。”

如此粗糙的玉米竟然能炖汤么?明珠不死心:“许是御膳房的手艺好。”

除了熬粥,炖汤、炖肉、清蒸,甚至是炭烤,康熙都吃过,非常有发言权:“清蒸都好吃。”

见户部尚书和明珠瞪眼不信,康熙笑了:“明日早朝,朕请众爱卿喝玉米碴粥。”

听到“玉米碴"三个字,莫说户部尚书和明珠,就连工部尚书都开始嗓子疼了。

难吃!太难吃!

他们不是第一次上早朝被请喝玉米碴粥,剌嗓子只是一方面,关键玉米这东西没有粮食的香味。有一次还喝出了怪味,咽不下去,又不敢吐,别提多难受了。

尽管皇上说好吃,但玉米排骨汤里除了有玉米还有排骨,而玉米碴粥里就只有玉米碴。

那是一种连御膳房都拯救不了的难吃。

令人记忆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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