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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什利一边翻动鹿腿使它受热均匀, 一边悄悄看狼先生生吃鹿肉。他就像真正野兽, 不用熟食而是连着血肉一起咬入口中,粗粗嚼几次就囫囵吞下,阿什利一度觉得这姿态和巨狼有几分像。而且, 他也太能吃了, 阿什利完全想不到怎么有人类可以吃那么多。一头鹿分量的肉下去,男人分布八块腹肌的小腹依旧平坦, 完全没有食物撑起胃袋的困扰。
“你……要不要吃点熟的?”
狼先生啃完雄鹿最后一丝血肉, 正准备拎起母鹿继续时, 听见一个小心翼翼的声音。他扭头看向发出邀请的弱小青年, 眉头皱了皱, 不说话。
“人类都是吃熟的东西, 烤鹿肉会很美味的。”阿什利紧张地吞咽一口吐沫,开始努力卖安利,“高温将鹿肉内的油脂逼出来, 肉从内到外都会覆盖上热乎乎的脂肪。鹿本身就鲜嫩,再抹上蜂蜜会有种特殊的甜味,可以连着弹性的表皮和饱满的肉一起咬下, 独特的肉汁能瞬间淹没舌头。”
“……”狼先生可疑地沉吟半秒后, 用醇厚的低音炮说, “你带了蜂蜜?”
阿什利愣了下,貌似他真没带蜂蜜, 不过这点小事怎么能难倒他?
“我们可以找找附近的蜂巢, 或者甜味的水果都可以。”青年一本正经, 仿佛烤肉没调料的窘迫完全不存在,“不然光洒点盐也可以,我还带了辣椒,那是墨西哥的特产。你能吃辣吗?”
狼先生拒绝承认自己从来没吃过辣,他童年时就脱离家庭开始流浪又长年和狼群生活在一起,不吃熟食很多年的男人自然也不吃辣椒。但好面子的狼先生是不会表现出来的,他一本正经地点点头,同意尝试下这种新奇的调料。
阿什利不知道对方怎么愣是用一张糟汉脸摆出高贵冷艳的表情,但他小心地切下一块鹿腿肉,洒上盐和辣椒粉再用刚才乘三明治的牛皮纸包住,递到狼先生面前。
巨狼也好奇地凑过去,耸动着鼻子嗅嗅,然后……
阿嚏!
谢天谢地,狼先生反应迅速,一巴掌拍开巨狼的头,可怜的鹿肉与被糟蹋的命运擦身而过。
被拍开的巨狼利落起身,再次凑过去。这回它伸出红艳的舌头,想要舔一口,姿势活像一只大狗。
可惜它注定无法如愿。狼先生没有给任何狼插嘴的空间,迅速将整块肉塞入口中。
“等等……”阿什利眼看着男人的眼睛瞪圆,高挺的鼻子耸动,脸上露出无法形容的诡异表情。“它可能有点辣。”
狼先生怒瞪。
巨狼再次打喷嚏。
“其实,你慢点吃还是不错的。”明明是实话,阿什利不知道为什么觉得有点心虚。
吃饱喝足(误),阿什利去捡回自己的行李,搭起帐篷与狼为邻准备睡觉。他没有问狼先生要不要跟他挤帐篷,先不说他对这个陌生的男人心存戒备,光是对方流浪汉的心头就足以让他退缩。
见青年进入帐篷,巨狼一屁股坐到帐篷门口,蓝褐色的眼角瞪得老大,一对尖耳朵来回动,威武地警戒着。胖狼崽舔干净身上的血迹,也学着首领的样子在帐篷的另一边蹲好,胖乎乎的屁股溅起薄薄的灰尘,小家伙狠狠打了两个喷嚏。但很快,它找回状态抬头挺胸,蓝眼睛瞪大,尖耳朵四面晃,小身板显出大能量。就是同样的动作巨狼做出来是威慑,它做出来就是十足的看门幼犬。
狼先生瞥了眼蹲好的两只,自己找棵树爬上去睡了。
第二天晨光熹微时狼群就开始活动,阿什利这个两脚兽自然跑不过一群狼。但他不是轻易放弃的人,很快就收拾好自己跟随狼群启程。
要说在正常人类中他的速度绝对不慢,狼群中还有不少只幼崽,他怎么说也是能支持些时候。但这群狼绝对与众不同,连胖滚滚都迈着小短腿跑得像是能飞起来,完全不符合它圆溜溜的身材。
两相对比下阿什利就非常慢了。为了追上狼群他不得不花费更多的力气,这样一来体力也很快跟不上。看着跑在自己前面完全没淌一滴汗的狼先生,阿什利心中郁闷简直没法去想。
狼先生自然也发现身后青年的窘迫,听听那粗重的呼吸!男人放慢速度,在青年差点腿软的时候一把拎起!
阿什利眼睁睁看着自己像个孩子似的被男人单手拎起,还来不及崩溃,就发现自己被扔到突然变大一圈的巨狼身上!天知道哪怕身材削瘦,他也是个身高超过六英尺的汉子!
满心绝望的阿什利正要抗议自己能跟上部队不需要骑狼,却发现狼群的速度骤然提升,风呼呼刮地青年眼睛都睁不开,终于阿什利更绝望地意识到他刚才就是一直在拖后腿。
风太大,阿什利不得不压低身体将脑袋埋进巨狼的脖子里,长长的毛发分开气流,减少青年承担的风压。阿什利双腿紧紧夹住狼的腹部,可以清晰感受到巨兽紧实的肌肉。他努力将眼睛睁开一条缝隙,景物在飞速落后,再场唯二的人类却比他要给力的多——狼先生双手后伸,大腿肌肉鼓劲,长满毛发的脸上看不出表情但青年可以想到那一定是轻松的。他轻盈地跃过土坡和树根,敏捷地完全对不起这么大的块头。
阿什利觉得自己从来没坐过这么快的交通工具,别说马了,就是火车也没有这样快的!
不知道过了多久,阿什利只感觉自己四肢发麻,脸部肌肉僵硬时,狼群的速度渐渐慢了下来,然后停在一片完全不熟悉的森林里。青年下狼的时候双腿抖地像得了癫痫,人还没站直就无可救药地软了下去,幸好巨狼及时接住,才使他避免狗吃屎的命运。阿什利双手撑着狼背,上半·身趴在狼身上,下·半·身瘫在地上,可以排上他人生最狼狈时刻前五名。
不过很快就成第六名了,因为阿什利震惊(并不)地发现他的行礼全掉了!!!
“我们现在在哪里?”青年操·着被风灌地抽痛的嗓子艰难开口。
“育空区。”狼先生脸不红气不喘,一点不像刚刚徒步穿越行省的人。
阿什利觉得自己应该震惊的,他刚刚跟一群狼从美洲大陆内陆穿越到西海岸,但该死他一点都不惊讶,一点都不!
“你可以画了。”狼先生招呼巨狼过去,没想到它扭过身体专注地用舌头舔阿什利的手,压根不睬他。胖狼崽看看头狼,又看看首领,蓝色的眼睛里闪过纠结的光,但最后还是艰难地决定——
圆滚滚噗通扑倒在青年两天没换的皮鞋上,柔软的腹毛来回移动,将沾满灰尘的皮鞋蹭地发亮。
阿什利敏锐地感觉到狼先生情绪不佳,但他能怎么办?他也很绝望啊!
“狼先生我的画具都丢在路上了。”
因为性格残忍再加上头脑灵活,伦迪在匪盗团中混了个小领导,在首领面前也说得上话。所以对于近日频繁很多的劫掠活动,他知道一点小内·幕。
一个神秘的家伙向整个阿尔伯塔的所有匪盗开出筹码,用一吨黄金寻找一位金发美人,性别男。所有匪盗都觉得这个人疯了,可是黄金做不得假,按照约定谁能将那位金发美人带到洛基山脚下,谁就能带走洛基山湖泊旁堆积成山的黄金。至于怎么分辨出要求中的美人?神秘人说‘你们见到他就知道了’。
至于条件是不是太少了?
不难找,一吨黄金那么好赚吗?
神秘人留下讯息就消失无踪,据传有不怕死的匪盗妄图直接拿走黄金,却在触碰到黄金的那一刻迅速衰老而死。围观者亲眼见正直壮年的汉子只剩下腐朽尸身,无人再敢以身犯险,纷纷行动起来去找金发美人。
一时间金发的人都遭了殃,很多匪盗不论男女老幼,统统往山里带。而带了错误的人的盗匪,无法拿起一块金币。若是强行再试,便和那个衰老而死的壮汉一个下场。
伦迪正巧也是最初围观神秘人的盗匪之一,他们亲眼见证神异的魔法,目睹堆成小山的金子,对神秘人的话深信不疑。但比起其他人,伦迪有一个小秘密,那就是他亲耳听见神秘人的轻声自语——这个时候不知道有没有狗。
匪盗团从洛基山脉开始一路烧·杀·抢·掠、坑蒙拐骗,他们弄到不少金发美人,男的女的小孩子老东西统统都往山上带,可惜没有一个是目标人物。老大也不灰心,想想也是,要是那么容易找到神秘人还用得着悬赏?
伦迪和他所有的同伙都不一样,他将注意力放在狗身上,先找狗再找人,不过结果并没有什么不同,他依旧一无所获。
在到达麦克默里堡时,伦迪从不觉得这次抢劫会和以前有什么不同,杀人、抢·劫、把男人圈起来检查他们的发色,也许之后还能去睡几个女人,直到一个骑狼的金发美人出现在他面前。
匪盗团照例将男人们捆起来集中到村里最大的院子里,红胡子老大坐在上首,手下们一个个拨弄俘虏们的头发,查看他们发根的颜色避免染发者蒙混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