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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上了!(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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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一起放行李的炕柜里, 原主带来的那个包瘪瘪的,现在几乎只剩下个半旧的包袱皮。

金粒粒把包袱里的画笔和画纸拿出来用之后, 几乎就没再打开包袱。

实在是因为这包袱里除了几件常穿衣服,再加上画笔和纸本,就没啥东西了。

如今金粒粒带着异常激动的心情,把瘪包袱打开,在里面掏啊掏的...

本子,本子,她记得有好几个本子...

摸到了!

金粒粒攥紧了手中的本, 硬硬的皮壳戳得她手心疼,却让她的心都沸腾了。

她突然想到第一次看到这个本子的情形。

因为她从小喜欢画画, 家里也一直有收集画的习惯, 所以她老爸认识不少画廊老板、古董商人(其实就是潘家园街面后开店的那些老玩家)

金粒粒从小就跟着她爸在这里逛, 大东西买不起, 用零花钱买点小东西还是绰绰有余的。

那天她逛一个新开的店, 这店迎合当下赶潮流的年轻人,把那些旧东西都包装的特别有意境, 金粒粒就是在那看到这个旧本子的。

这本子现在想来卖相只算有五品, 因为是皮面的,这么多年保存不当有些长毛发霉。

店里为了保存“旧味儿”, 自然不敢彻底清理,所以留下了些霉渍。

店主跟金粒粒介绍这几十年前的东西皮质有多好, 是真皮,现在的本子哪有这 材质。

金粒粒却被这本子里面的内容吸引了。

半本都是线描, 从能看出稚嫩, 到技术日趋成熟的画, 记录了主人在画画上的进步。

最吃惊的是, 这些画和她的风格很像。

很像很像。

店主看金粒粒盯着这些画稿看,以为是对这些画不满意,其实他也觉得这简直是这个本子上的败。

又不是啥名家的画,就是几十年前的普通人随便乱画的,还画了多半本,搞得这本子本来能成为艺术品,现在就像个卖到废品收购点的二手笔记本。

但关键时候总不能露怯,为了卖出高价,店主昧着良心继续忽悠。

“虽然不知道是哪个大师幼时的佳作,但我看了,那个时代能学画画的估计也不是啥普通人,没准就是现在美院的那几个泰斗,回头我去美院打听打听...”

金粒粒忍着笑,在店主去美院拿本子“认爹”之前,以一个不贵但绝不便宜的价格买了下来。

她很喜欢这个本子,那感觉就像是自己的东西失而复得一样。

刚好那阵金粒粒接到一个活儿,给时下最热的复仇年代文画漫画。

她平时都没咋关注过这种网文,谁知这一看就一发不可收拾,简直着了迷!

除了她和里面的一个戏份不多的凄惨小炮灰名字一样之外,她简直掉入到这书的剧情里了。

尤其是对那个跌到谷底,又重新杀回来,重回巅峰的大反派宋宇承,简直爱到了骨子里。

这是怎样一个美强惨啊!

这要现实中碰到这么一个人,她绝对忍不住怜美惜惨,好好贴贴抚慰一下孩子受伤的心灵!

当时金粒粒边咂摸着剧情,边翻着这个笔记本。

她选中这个笔记本的原因还有一个,就是这个本子正是书里写的那个时代的本子。

本子的扉页上写着“为人民服务”,充满了时代特色。

金粒粒一页一页往后翻,看着这些熟悉的线稿又惊又喜,真有人跟她的画法这么相似,相似到不说还以为是一个人画的呢!

只不过这应该是刚学画不久的练笔之作,笔触看起来还很稚嫩,但不得不说,跟她一样有灵性!

金粒粒有些臭屁的自豪,把所有画都翻了一遍后,惊异于自己看到的东西,瞪大了眼睛。

画的最后是几页文字,好像是简短的日记。

七五年十月二十日,为了保护我,爸爸让我写信跟他和妈妈断绝关系,我不愿意写,爸爸气坏了打了我,这是爸爸第一次打我,他哭了。

...

十月二十三日,爸妈走了,到黄河那边去,家里什么都没有了,他们走的时候只有一身薄衣。我的下乡通知下来了,去东北。

...

十一月十二日,准备走了,听说是个土壤肥沃的地方,我一定好好表现,挣工分,找到爸妈,把钱寄给他们!

...

不知不觉,金粒粒的眼睛早已模糊了。

不知道是为时代变化下小人物的流离,还是因为这满纸随处可见的“粒粒”、“金粒粒”。

这是日记主人的名字,也是她的名字。

从情绪里走出来,金粒粒产生了强大的疑惑,现在金粒粒已经是这么普的名字了吗?

怎么看个小说有叫金粒粒的,买个本子也能碰到叫金粒粒的。

再仔细看几遍,她越发的感到震惊,日记里的时间竟然和小说完全能对应上!

这简直无法用科学语言来解释!

虽然震惊,但这些都不是一时一刻能搞明白的,只能暂时放下。

接下来的时间,金粒粒一直在研究小说。

交稿期马上就要到了,她要更好的揣测人物心理,好好完成插画作品。

前几期漫画上线之后,受到了很多读者的欢迎,在网上引起巨大的讨论,尤其是对刚刚上线就被下放的反派宋宇承,大家都说好惨。

被后妈设计下放,奶奶死了,父亲下牛棚,他自己也差点死了,连可能发展成对象的女主都跟男主好了。

前期压的有多狠,等再回来复仇的时候就有多燃,给我狠狠地虐他们!

大家的期待越深,金粒粒的压力就越大。

虽然这时候她已经画到宋宇承下放之后,男女主在下乡过程中因地震逐渐互生情愫。

但她总觉得心里有些没底,把握不住后面的剧情。

她也知道读者们期待的是什么,包括她自己也是,在后期宋宇承杀回来的时候激动的不行。

那绝对是整本小说中的绝对高朝时刻,爽感十足。

但因为宋宇承下线太早,小说前期着墨不多,再回来时就是机关算尽的鱼死网破。

所以金粒粒总觉得对这个人物有些不太了解,把握不住,生怕完成的不好。

网上的期待越多,金粒粒的压力越大,到最后简直不敢下笔了。

她压力大的不行的时候就翻那个本子,看“金粒粒”写的日记,去找找那时候的感觉。

不知怎么,她总觉得这个日记写的就是小说里的事儿,这个金粒粒就是小说里的人!

她要是有宋宇承的日记就好了,就能窥探到他是什么样的人了……

毫无灵感,被逼到抓狂的金粒粒拿着笔,近乎发泄地在本子上写着宋宇承的名字。

宋宇承

宋宇承

宋宇承

你到底是个怎样的人!

越写越烦躁,这三个字恨不得冲出她的心口窝,冲着天空大喊三声!

也不知写到多少遍的时候,纸上突然出现几个字,刚劲有力。

“你...是谁?”

金粒粒僵住,想要喊出的“宋宇承”三个字变成了,

”妈耶!有鬼!“

。。。

金粒粒和宋宇承就是这么成了笔友的,彼时金粒粒正缺乏灵感,而让她没灵感的正主就在笔记本的对面,她能不激动吗?

所以就卯足了精神跟对方在笔记本上开始唠。

而对方不知道是觉得太过震惊,还是生性内敛,反正最开始是没怎么搭理她的。

一直到金粒粒下了血本,说了几个书里的事,并加以预测之后,对方的话才渐渐多了起来。

因为对这个大反派怜惜得深沉,金粒粒心里其实是抱着帮他的想法的。

她刚开始能忍住只是简单的透漏一二,可随着两人每天不停的聊天,对方的喜怒哀乐也渐渐通过笔记本传递过来,于金粒粒而言,再也不只是书里的纸片人。

他有喜怒哀乐,初时冷淡,时间长了,又能明显感觉到藏在冷淡下的在意。

会因为自己出门旅游忘带笔记本几天没有跟他联系,就生气不理她。

也会因为自己撒个娇,说点好听的哄哄他,就傲娇又别扭地跟自己和好。

她笑说这人跟自己生气绝不会超过三秒,她只不过叫了两声哥哥,他就绷不住不气了。

这要是在现实中的朋友,还不被她吃的死死的啊!

时间越长,她越不能仅以一个书里的形象来待他,想到他以后是那样的结果,她就从心里受不了。

几番指点,她就帮他躲过了几次波折,一直到最重要的那次巨变。

而他也全然信她,从不怀疑。

就当金粒粒为他会有崭新的人生感到高兴,而她也终于觉得自己可以以饱满的笔触描绘他的时候。

也不知道是因为改变了剧情还是咋地,她就这么莫名其妙地进了书里,成了书里这个倒霉的路人金粒粒!

她倒是好心救了别人,谁又能来救救她啊!

穿书之后金粒粒无数次地问自己,现在倒好,终于有了结果。

谁能救她?宋宇承啊!

乌鸦尚且知道反哺,更何况她的好哥哥宋宇承呢!

她都为了帮他莫名其妙地来到了书里,得救的宇承哥哥咋还不得回报她一二啊!

金粒粒手握这个笔记本,原来她一直没看,现在细细端量。

牛皮纸的包面,带着一股拙素的质朴,此时它还是新的,没有岁月留下的痕迹,也没有因保存不当浸染的污渍。

扉页上“为人民服务”几个大字红艳艳的,不像她原来那个笔记本一样褪了色。

她有些紧张地继续往后翻,果然,前面都是一些练笔的线稿,到了中间部分,夹在画里的,是几篇日记!

这些文字有的是在深夜写的,有些是仓促写的,字迹潦草,但金粒粒却再熟悉不过,因为她在现代已经看过无数遍了。

果然是因为有所连接,她才来到这里的!

她的激动无以言表,手里紧紧攥着这笔记本,激动地在原地蹦了两下,着急地想找个安静的地方去测试。

她匆匆进来,又匆匆跑出去,风一样似的,让一直偷偷注意她的曲小慧眼睛都不够用了。

“搞什么啊,神经倒怪的!”

等再回到厨房,炉火已经暗了。

金粒粒拿着炉钩子小心地勾了勾炉子里被炉灰盖住的碳火,火又重新旺了起来,厨房也更亮了些。

但她知道,这样无异于饮鸩止渴,会加快碳火的燃烧速度,眼下虽然亮了,但也会熄得更快。

她抓紧时间把笔记本翻开,拔开钢笔的笔帽,反扣在笔尾端。

这是一支簇新的英雄牌钢笔,看得出被保养得很好,笔尖都是亮亮的。

她有些紧张地攥着笔,细白的手指都有些忍不住颤抖。

黑色墨水从笔尖上的细缝中流淌而出,与有些粗的纸面接触。

停顿许久,终于勾连出几个字,

“宇承哥哥?”

...

下班铃声响起,宋宇承如往常一般在一声声“处长!”“处长再见“中,提起公文包下了班。

寒冬冷峻,雪厚的像给大地盖上一层厚被,宋宇承这几天没骑车,雪太厚骑不动。

其实他现在住的宋家老宅后罩房离供销局也不远,实在是用不着骑车。

但总有那些想跟他套近乎的人,平时找不到他,就借着他上下班的时候在路上堵他。

这当然对他没什么用,他不是那样因为别人求几句就答应帮忙办事的人。

但他也嫌烦,所以干脆骑车上下班,那些人总不好意思在大街上撒丫子撵他就是了。

一出办公楼,迎面而来的冷风激得人面门一凉。

宋宇承将披在最外面的军大衣的领子立起来,遮住耳朵和颈项,融入下班的人潮中。

这节气黑天早,黑乎乎的也看不清人影。

宋宇承比别人挺拔些,可略微弯着腰躲风,也没人认出他来。

人群中偶尔能听到人谈宋处长,有说他有手段毒的,也有说他心狠的,他都不放在心上。

别人说什么和他有什么关系,他都当自己死过一回了,哪管别人怎么说他。

他有些自嘲地扯了下唇角,死人还在乎什么?

”虎子,周末和纺织厂的联谊你去不?“

几个小伙子边走边低声说,看身上的工作服应该是隔壁钢铁厂的工人。

那个叫虎子的吭呲半天没说话,倒是旁边一个人挤眉弄眼地替他说了,

”别叫虎子了,人家有正相处的同志了!“

那人特意在同志两个字上着重了音,油腔滑调。

”啥!!!“

这消息简直像地雷一样,把大家惊得不轻。

小伙子一嗓门嚎出来,虎子满脸通红地去拽他,不好意思让人听见似的。

”虎子,你啥时候有对象了?你小子,啥时候这么有出息了!“

虎子连忙让他小点声,不好意思地低声解释,

”不是,还不是对象呢,别瞎说!“

工友们都知道虎子是个闷葫芦,十次联谊十次白去,因为不敢跟人家姑娘说话。

现在看他满脸通红,一个个好奇得很,

”虎子,姑娘是咋认识的啊?“

”处了多长时间了?一起看电影没?“

虎子被这么多人盯着,说话更是费劲,结结巴巴道,

”亲戚介绍的,别,别瞎说,还没处呢,我们是笔友!"

这话一说,众人调侃之余也终于明白了,怪不得锯嘴葫芦能和人姑娘唠上呢,原来是靠写信啊,倒是一个好方法!

都纷纷夸虎子厉害,能想到这么一出,给虎子弄的抓耳挠腮,

“别,别瞎说,就是笔友!”

一群人嘻嘻哈哈地散了,没人发现走在他们后面的人瞬间的僵硬。

宋宇承原本要去国营饭店吃晚饭,此时也没了胃口,干脆调转方向,裹挟着风雪往家走。

他开门拉灯绳,黑漆漆的屋子也随即明亮起来。

军大衣脱掉挂在外屋的立式红木衣架上,加厚的牛皮靴放到火墙边烘烤,再脱掉羊毛呢的长风衣外套,宋宇承整个人卸了力一样闭目倚靠在扶手椅上。

笔友……

他忍不住轻嗤出声。

笔友这东西,看不见摸不着,说不跟你联系就不再联系,随时像废物一样扔掉。

谁信笔友能发展成真感情,谁才是傻子!

柔光下俊挺的五官好似一点波澜也无,但搭在椅子扶手上的手却因无意识地用力而青筋显现。

良久,一声重响打破屋里的宁静,是宋宇承宣泄地重锤桌子的声音。

他以为,他以为过了这么长时间,他早已若无其事,早已完全放下,却没想到仅仅因为别人说了这两个字就失控至此。

书桌上的公文包安静地放在那里,就像每天一样。

它每天陪着他从上班到下班,从没离开过他的视线之内,但宋宇承却很少打开它。

此刻,宋宇承泄愤一样地打开公文包,将里面的笔记本拿出来,摔在桌子上。

不就是因为这个吗,不就是不想面对吗?

他有些粗暴地把笔记本翻开,颇有些逼自己面对一样。

他难道不知道自己一直逃避的是什么吗?可他就是不想面对,不想接受。

现在,他有些自暴自弃地将笔记本摊开,好像就这么连血带肉地将现实扯开,摔在那个一直不愿意接受的自己面前。

看吧,她不会再联系你了,你到底还在等什么,期待什么!

就这么想着,宋宇承赌气一样地看向笔记本内页,他们两个彼此之间来往的字迹曾经遍布纸张,现在却干干净净的仿若什么都从来没有发生过。

看吧,果然吧。

自嘲掩盖了眼底最后一丝不被察觉的期待,他从来没有这样优柔寡断过,也是时候把这本子收起来了。

他拉开抽屉,锁扣上挂着一把十分醒目的大锁,挂在小巧精致的铜扣上,瞧着有些可笑。

如果这抽屉有灵的话一定忍不住嚷嚷,我何德何能也配得上这么大一锁?这锁就是锁银库也足够用了,您这到底是想锁我还是想把您自己锁上啊?

宋宇承自然听不到这些,他拿起笔记本就要合上往抽屉里放。

抽屉是没有灵,也不知这笔记本是不是真有灵了,就在宋宇承要把它彻底关进小黑屋的时候,那空白的纸上仿若呼喊救命一般,挣扎的显出几个字来,

“宇承哥哥!”

宋宇承要扔本的动作倏然一停,眼睑不由自主地睁大。

是熟悉的幼圆体!

……

宋宇承无法形容自己现在的心情,那种狂喜就好像濒死的人重新获得生的希望一样。

但一次次失望积累出的理智又告诉他这一切都不是真的。

他不确定地又仔细看了看,怀疑自己的眼睛。

短暂的停顿之后,纸面上又闪出几个字来,

“宇承哥哥?”

“……”

“完蛋,不会是因为我到书里来了,这本子就失效了吧!”

“联系不上要咋办?我也不能去城里找人啊!宋宇承?宋宇承!”

后面的字变成抓狂一样的碎碎念。

宋宇承……

因极度紧张而皱起的眉头此时也忍不住舒展起来,嘴角不受控制地上挑,复又被压下。

到……书里?

她到书里了?

金粒粒从刚才的激动变成现在的沮丧,万万没想到啊,这笔记本还能失效?

难不成这本子是沟通书里与外界的桥梁,她进到书里就不好使了?

肚子没忍住咕噜叫了一声,金粒粒捂住肚子,看了看被她放在一边的那半个没吃完的土豆,气呼呼地跺了下脚。

白高兴了!她还以为能联系上呢,连热乎乎的土豆都没心情吃了。

现在人也没联系上,土豆都凉了,早就不是趁热时候那个味儿啦!

金粒粒忍不住哭唧唧,天啊,她怎么这么惨啊,莫名其妙来到这里,一穷二白不说,熟人也找不到,她好惨……

眼泪还没掉下来,就看到纸上多了一行字。

如果不是炉火都快熄了,她一定能看出那字写的仓促又潦草,绝不像从前那样平静。

“你来到书里了?”

哇!对上线了!

金粒粒忍不住惊呼一声,眼睛瞪得大大的,一只手赶快捂住嘴巴,避免惊呼声溢出来。

刚刚被拿到手里,要被吃掉的土豆又放到灶台上。

金粒粒坐在炉火前,借着最后的微光伏在膝头的笔记本上,飞快地刷刷写了起来。

“呜呜X﹏X,宇承哥哥,我也不知道我怎么就进到书里来了,我现在在红星村,就是和男女主在一个地方下乡,我现在是这个书里的炮灰,本来在书里的结局应该是被前段时间的余震砸残废,好不容易逃过去没被砸,现在算是安顿下来了。”

“这里可冷了,我啥啥都没有,饭也吃不饱,衣服还薄,手都冻坏了,宇承哥哥,我好可怜啊X﹏X”

宋宇承的眼睛一错不错地盯着本子,紧紧盯着本子上出现的字,一个字也不放过。

他的眉头随着这些字平复皱起,心好像被死死攥住,连呼吸都不能接上。

从前他幻想过无数次现在的场景,就是有一天她突然出现,笔记本上又重新能看到她的字,他要怎么办。

每一次的结果都是咬牙切齿,决绝痛斥她的无情、不负责任,说不见就不见,一而再再而三!

痛骂之后再把笔记本毁掉,从此再不联系,就当从未认识过一样!

从前的每一次,他狠狠盯着那个再没动静的笔记本,想要扔了,最后却没出息的继续放进公文包里时,他就是这么一次次地说服自己的。

他无数次在心里诅咒发誓,等联系上之后,要把这段时间他的煎熬,十倍百倍地回赠给她,让她也尝尝被抛弃、被遗忘的滋味儿。

可在看到她说吃不饱穿不暖,手都冻坏了的时候,心好像一下被紧紧抓住一样疼的不行。

曾经心里放过的那些狠话,曾经想过要口出的恶言,在这一刻什么都想不起来了,只絮絮地变成几句,

“村里没发粮吗?”

“到北边下乡没带厚衣服?”

“你现在还在外面上工?”

乡下冬天按理都要猫冬,应该没什么工作了才是,手怎么会冻坏呢?

在等待回复的时候,宋宇承的眉头就没松开过,脑子里不受控制地琢磨,

虽然冬天都猫冬,但也不排除还有一些其他工作的情况。

这么大冷天的能干什么?她能受得了?

红星村在哪来着?男女主?是沈云云和方青卓插队的地方?

他俩在哪儿插队来着?

正这么想着,金粒粒的回复就来了。

“我这个身体的家庭……成分有点不太好,来的时候什么都没带,被褥都是来这之后一个姐姐给的。”

“村里发粮食啦,那我不是吃的多嘛,一直都觉得好饿……”

宋宇承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成分不好还能到那去插队也不知道是经历了什么。

不管什么原因,随身东西肯定是没多少的。

村里发粮食了,但是只够温饱,不够吃。

那里的人应该都习惯了吃定量的食物,说白了,胃都饿小了。

像她这样从外面过来的,没经历过这些,一定是不习惯的。

就算是吃得饱,也不一定能吃好,这是肯定的。

宋宇承就算是再不了解金粒粒来的那个地方,从和她平时聊天的只言片语也能窥探出一二。

她经常和朋友一起出去玩儿,喝咖啡吃甜品,去图书馆,去旅游,每天的生活惬意幸福。

很多在现在一般人体验不到的,在她们那个地方好像是很稀松平常的事情。

她的生活在他所在的书里,说是养尊处优,公主般的生活也不为过。

从没听说她干力气活,大学生兼职做漫画家让她幸福安宁。

这样的她能适应了下乡插队的生活吗?

金粒粒说到自己吃的多的时候,忍不住脸红了起来。

明明她在现代吃的也不那么多嘛,怎么在这里就一直饿呢?

脸上的红晕还没消,就听有人的脚步声传来,

“粒粒,你在厨房吗?”

是沈云云的声音。

话音刚落,她已经走到厨房门口。

金粒粒连忙把本子合上,抬头作无事状。

“粒粒,你干嘛呢?”

“没事儿啊,我画会儿画。”

金粒粒嘿嘿干笑了两声。

因为她平时也总是找个没人的地方画来画去,所以这时候沈云云也不起疑心。

“快别画了,这火都快熄了,多伤眼睛啊!"

金粒粒觉得女主最近有点过分关心自己了,但她说的是事实,火确实快着没了。

而且她就站在那,颇有些你不停我就不走的意思。

”好,我知道啦,这就不画了。“

听到金粒粒这么说,沈云云才笑着点头,

”明天再画吧,你要非得晚上画,回头我去青卓哥那给你要点蜡烛,点着蜡烛画也比你这摸黑画强啊!“

又提男主!

金粒粒心里逼逼,但面上勤着点头,也别管说啥了,您赶快走吧!

沈云云见她不管说什么,金粒粒没有不应的,自觉今天说的话挺有效果,又催促了一句“快熄蜡了”才走。

金粒粒一看时间,果然要熄蜡了。

这时候蜡烛也是稀缺消耗资源,大家一起用,到点就熄。

这是公共财产,没有等人的时候。

金粒粒也着急了,赶快在本上划拉了一句,

”宇承哥哥,我们要熄蜡了,我不能跟你说了。“

”和你联系上真的太高兴了,我感觉我在这里再也不孤单了!你都不知道这段时间联系不上你,我多想你!“

”好激动,好开心!“

金粒粒划拉完这些才发现宋宇承的字几乎同时显现了出来,

“你先好好在那,明天我去给你邮点东西。“

哇哇哇!

金粒粒一个激动蹦了起来,忍不住小声尖叫,害得是宇承哥哥啊,就是上道!

她瞅了一眼宿舍的方向,赶快捂着嘴巴控制自己太大声音,激动得眉开眼笑。

沈云云好像是听到了她的声音,问她怎么还不回屋,金粒粒答应一声,赶快在纸上划拉,

”谢谢宇承哥哥!爱你呦!么么哒“

然后合上笔记本,蹦蹦跳跳地往屋里跑。

太开心啦,一下子问题就解决了!

她可得抱紧宇承哥哥这个大粗腿,她在这里能不能过得舒服点儿,就靠这个金主爸爸啦!

金粒粒字写过就罢,忙着在炕上跟曲小慧抢占地盘呢,却不知宋宇承因为她的字站在桌前久久不动,半天没缓过来。

她竟然重新出现了。

而且还来到了他的世界。

她说,想你,爱你...

荡荡漾漾的红,晕上了宋宇承的耳根、脖颈、脸颊,好长时间都散不下去。

他的心激荡狂涌,为了她的出现,为了她说的那几个字。

他心底里知道,她所在的世界风气比现在开放,很多字和词也并不像现在这样代表了特定的含义,说出来一定要慎之又慎。

这些话更多的是表现一种亲昵。

她这个人,古灵精怪的,要不是有所图,这小没良心的怎么可能一下子这么激动的说这么多话。

但这些都不能让他已经快沸腾了的血凉下来,哪里还记得曾经那些再不联系的诅咒发誓?

他逐字逐句地看着这些字,在心里翻来覆去地琢磨过千遍万遍,翘起来的嘴角就没放下去过。

整个人都好像充盈丰富了起来,看什么都舒服可爱。

躲过了余震?

嗯?

宋宇承一个恍神,清醒过来。

她都已经来了这么长时间了?

到现在才想起我来?

他眉头皱起,仿佛吃了迷魂药的解药一般,终于能自主思考了。

从余震到现在已经多少天了,现在才联系他……

这小没良心的,还说想我?

这么长时间才想起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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