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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大意失鸡窝(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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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声鸡鸣响起,天还没亮,林承安就要出门了,要走一个时辰的路才能到私塾,私塾的老先生腿脚不好,他每天都会带三个细面馍馍给老先生当早食吃。

这也是那自命清高的老先生,为什么会收林承安这么脑袋不灵光的当学生的原由。

林家家境不说有多富,但这白花花的细面馍馍还是能拿的出手,要知道,别人家连口稀饭都得省着喝呢。

“这给素素留着。”林承安将馍馍装在斗碗里,用棉布挡着。

大嫂冯圆捂着嘴,揶揄道:“咱们承安知道疼媳妇儿哩。”

林承安只知道傻笑,没接话。

李金秀催促他去私塾,“赶紧走了,要专心听老先生的教诲。”

林承安重重一点头,走了两步仍旧不放心,回头看着李金秀,“娘,馍馍要热的给素素吃。”

他生怕媳妇儿吃了凉的,要是自己在,这活儿就他做了,只可惜要去学那劳什子字。

“你就放心吧。”

李金秀直叹气,都说娶了媳妇忘了娘,这才一夜的功夫就胳膊肘朝外拐了。

炊烟袅袅,天大亮了二儿媳马春凤才睡醒,她生的膀大腰圆,眼中闪着精光,一看就是个不好惹的主儿,她一边用沾了水的梳子抹着头发,一边往鸡窝棚走。

家里养了十多只鸡,这收鸡蛋的活计一直是她做,这可是个肥差事,自己偷藏两颗,日积月累下来,也算是个体己钱。

可今日不同,她的鸡窝被人别占了!

只见一身素衣,有着倾国之色的女子立在鸡窝前,正挨个儿鸡窝捡鸡蛋。

祁溯举着珠圆玉润还热乎的鸡蛋,放在手里用食指敲了敲,听了个响儿,才不慌不忙地放进篮子里。

知道的是在捡鸡蛋,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鉴宝!

马春凤脸色比锅底还黑,一路风风火火地冲进了灶房去质问婆婆,她做的好好的,凭什么把捡鸡蛋的差事交给三房!

看到婆婆李金秀的脸,马春凤的气势立马蔫了一半儿,声音也跟着小了,“娘,你怎么让她去捡鸡蛋啊。”

李金秀皱着眉,严声道:“她?她是谁?她是你弟媳!这么个孱弱姑娘,你总不能让她去锄地吧。”

马春凤听这话差点儿厥过去,孱弱?那女子比自个儿还高,早上吃四个细面馍馍,哪里孱弱了!

“要说这知书达理的姑娘就是不一样,比有些农妇还起得早,早早地就给老妇我请安问好,礼数真是周到。”

李金秀话里有话。

马春凤被臊红了脸,不敢多言,她知道婆婆这是在说自己,睡得早起的晚,干的活也最少。

李金秀往灶膛里塞柴禾,头也不抬道:“以后捡鸡蛋这活儿就交给三房了。”

她一向独断专行,说一不二,这家里没人敢忤逆她,她一个妇人带着三个孩子逃荒,还把三个孩子平安养大了,谁不敬着她。

只要她没死,这林家就掀不起风浪。

大意失鸡窝,马春凤在心里狠狠给了自己一耳刮子,要不是今儿睡这懒觉,哪轮得到新媳妇的份儿。

出了灶房,马春凤恶狠狠地剜了祁溯一眼,朝着村东头娘家去了。

她得回去看看,小叔子林承安突然成亲,最伤心的莫过于她娘家侄女马银欢了。

她一进门,老母亲赶紧迎了上来,“凤儿啊,你赶紧去看看你侄女吧,她闹了一晚上了!”

屋内一片狼藉,如花似玉的姑娘瘫坐在地上,脸上挂着两道泪痕,一副哀莫大于心死的模样。

“你这是做什么。”马春凤跨进屋,收拾起了东西,“不是让人看笑话吗。”

马银欢的眼睛动了动,眼神颇具幽怨。

“你别这么看我,我可不欠你什么,只能说你跟承安有缘无分,谁都帮不了。”马春凤也是一肚子气,他男人是个不争气的,自己也在婆家没地位,想着侄女嫁进来,彼此有个照应,林家的半壁江山就攥在手里了,谁知半路上被个小贱人钻了空子。

马银欢红着眼:“姑,你怎帮着那小贱人说话?”

“我怎么帮着小贱人说话了!”马春凤想到鸡蛋那事恨得牙痒痒,还是耐着性子劝道:“我说的都是实在话,银欢啊,承安如今成了亲,你也该顾自己了,再不嫁就成老姑娘了,听姑姑的话,再给你寻个好的。”

提到成亲这两字,马银欢泪珠儿一骨碌地往下落,当即哭嚎道:“不嫁给承安哥,我还活什么,我不如死了去!”

说完,真要往柱子上撞去。

门外站着的二老赶紧将她拦了下来,老母亲急地直拍腿肚子,“凤儿啊,你赶紧给你侄女想想法子,你不能自己嫁了个好人家,就不管你侄女了啊。”

这话马春凤不爱听了,什么叫她嫁了个好人家,自家那口子成天在外游荡不着家,自己就像个活寡妇,这也叫好人家?

马春凤气性上来,说话也就不客气了。

“我能有什么法子,林承安又不是我生的,我还能管他成亲不成?”

“除非那小贱人不能生养,否则,你这辈子也没机会了!”

林承安散学后,像往常一样拿着锄头,直奔自己精心侍候的两亩高粱地。

除了这两亩地的粮食自家人能吃,其余地的粮食全要交给朝廷,听说要打仗了,到时候还不知这两亩地的粮食能不能保得住。

林家大郎在衙门做事,一年半载回不来,二郎把贩药材当生计,奔波在各个地方,一年半载也回不来,只有母亲和两个嫂子操持家务,要是林承安不帮衬着点儿,这个家就更难了。

至于春耕秋收这重活,李金秀舍不得小儿子受累,她也不吝啬,花钱雇几个短工,也就挺过去了。

将田里的杂草除了一遍,这活偷不了懒,杂草不除,就会抢了高粱的养分,隔三差五就得拔一次,等到拔完杂草,天已经黑了,林承安这才准备回家。

“承安!”大老远跑过来个人,等近了些才看清,是赵老二赵似虎,他爹就是村里的大官赵里长,他还有个兄弟,叫赵如狼。

赵似虎跟林承安年纪相仿,从小玩到大,关系很好。

林承安问:“似虎哥,有什么事吗?”

赵似虎神神秘秘的,凑到跟前道:“你在私塾里把字学全乎了没?”

林承安摇头,他怎么可能把那么多字识全乎,他学了三年,“三字经”都没弄明白,可能他真不是读书这块料。

赵似虎黝黑的脸更黑了,叼着狗尾巴草,嘴里唉声叹气。

林承安一打听,原来是赵似虎看到他成了亲,也开始着急自己的终身大事了,这不,瞧上了隔壁村刘秀才家的闺女。

本来挺门当户对的,可惜他没个学问,跟人家秀才闺女搭不上话。

他于是就想着,让林承安代写段酸话过去,试试对方对他有意思没,要是回了就是有意思,赶紧让他爹去提亲,没回那就是没戏了。

林承安讲义气,看不得一块儿玩到大的兄弟失意,立马把这差事拢了过来。

这有什么难的,书上抄一段不就行了。

回到家,家里正快要吃饭了,小轩文站在门口,因为不能和小叔一起睡,他可不高兴了,一直扁着嘴。

不是林承安不让小轩文一起睡,是大嫂冯圆拘着儿子,不让他来。

饭菜摆上桌,每人一碗煮熟的高粱米,一家人围坐在桌前,等着当家人李金秀动筷。

今天煮了猪肘子,林家虽然不穷困,可也不是天天能吃得起肉的,一个土猪肘子,没多少肉,分不到每个人肚子里,多数都给了小轩文。

李金秀心疼小儿子,林承安自然有份,能分到一筷子肉,连她自己都没有,别说媳妇了,就只能喝汤。

趁着没人注意,林承安把碗里的肉夹给了祁溯,他小声道:“素素,这个好吃,你吃。”

看着那双澄澈的眼睛,祁溯心下动了动,他将肉又夹回小夫君的碗里,不紧不慢道:“你吃,你每天下地干活,不吃肉没力气。”

说实话,祁溯不喜欢林承安天天往地里跑,他在想,什么时候把小夫君这种田的瘾给戒了。

李金秀一直注意着这边,看到三儿媳把肉夹回小儿子碗里,揪着的心才落了回去,心想三房新媳妇是个知道心疼人的,这下放心了。

林承安是个轴性子,非得把好东西给媳妇儿吃,他宁可只吃馍馍。

祁溯拧不过,用筷子在肉中间一夹,一人一半儿。

林承安选了看起来小的那块,美滋滋吃了下去。

看到小两口恩恩爱爱,李金秀很是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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