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岚吃得太撑了。
索性下了马车,打算在火堆周围遛遛圈。
她就纳闷了。
盛京以瘦为美,从前为了保持身材,她就算好几日不吃油荤也能忍受。
甚至有的时候连米饭都可以不吃。
可今个儿就很奇怪,就算这兔肉太过美味,也不至于让她管不住嘴吧?
细想起来,她发现她今天吃了好些东西。
不光吃了正餐的干粮,还把那食盒里的果干啥的却给解决了。
晚上居然又吃了两大只兔腿。
还有她的口味,似乎不像从前了。
今日兔子也能吃,酸唧唧的野橄榄也能吃。
难不成她重生之后,连口味儿都变了?
可这说不通呀,前些日子没变呀。
想不通,实在想不通。
忽的,她脑海里晃过王酒花那句玩笑话“妹子莫不是有了?”
不不不!绝不可能!
她摇摇头,将这个荒唐的想法踢出脑袋,自个儿嘀咕:“定是因为今日身体不适!”
蒋文昭一行人情况就没那么乐观了。
子佩一直高烧不退、昏迷不醒,金宝眼睛都哭肿了。
蒋文昭丝毫不敢放慢脚步,终于赶在天微亮时到了边城。
一入城。
他们直奔医馆,见着人没开门。
蒋文昭索性厚着脸皮去敲门,终是皇天不负有心人,让他敲开了。
一白发苍苍的老叟埋怨道:“如此无礼,和强盗有什么区别?”
老叟瞧清楚蒋文昭后,忽的神情有几分诧异,随后将几人麻溜请了进去。
蒋文昭也注意到了老叟的神情变化过程,可他现下没时间管这么多,只想着救人。
开门的老叟就是这家医馆的大夫,名为沈从逸,江湖人称活阎王。
因为他医术高明,曾多次将人从鬼门关拉回来,是个实打实的神医。
阎王爷可不就是叛人生死的判官吗?所以他得此名号。
据说当年先皇微服私访几次请他入宫,并许诺他太医院院首之位给他,都被他拒了。
按理说抗旨是要杀头的,可沈从逸仍旧好好活着,如今已七十多,所以边城又有另一个传说,活阎王是底下那位的转世,连官家也不敢送走。
由此,在边城。
就算钱家也不敢惹他。
没想到,蒋文昭歪打正着,正好找了这家医馆。
沈从逸年迈,说话走路都不太不利索。
他看完子佩的伤势后,悠悠道:“啧啧~还好送来的及时,他的伤口感染了,外面一层已经腐烂,需要用小刀将腐肉剔除。”
“啊~”
金宝跌坐在地上,整个一副丢了魂的样子。
“那、那腿还、还能正常行走吗?他还能……活下来吗?”
瞧见金宝这样,沈从逸摸着胡子,脸上带着似有似无的笑。
利索的抓了药,指着后院的方向道:“死不了,快去煎药吧!”
听到‘死不了’三个字,金宝几乎喜极而泣,随即飞奔去了后院。
她怕她煎药晚了,耽搁了子佩的伤势。
在金宝印象里,小时候他爹就是伤了腿、刮了肉,而后在家里躺没几日,实在没钱吃药才死了。
她爹死后,她后娘便将她卖了给她爹下葬。
他好怕子佩也像她爹一样,所以强迫自己镇静了下来。
蒋文昭看着金宝离去的背影,淡淡的问了一句:“大夫,接下来该做什么?”
沈从逸瞥了他一眼,随即道:“净手、净刀、刮骨!”
说着,他已经熟练的用黄酒洗了手,然后又把沾了酒的刀放在火上烧。
啊?
蒋文昭懵了,他方才不是说刮肉吗?这会儿怎么变成刮骨了?
是他想的那种吗?把腐肉剔除,用小刀刮骨头?
何至于此?
蒋文昭忙道:“刚刚您不是说剔除腐肉吗?怎么这会儿又变了?到底会不会有生命危险?”
沈从逸眼里闪过一丝冷意,“原本没有,再耽搁一下就有了。”
说完连麻药都来不及敷,直接上刀子,还是剔除腐肉……
蒋文昭愣了一下,没有再问什么问题,因为他也害怕了。
这些日子,子佩陪他的时间最久,比白岚都多少两倍时间,现在有人告诉他子佩会死,他有些接受不了。
慌神间,子佩被疼醒了。
沈从逸生怕他咬到自己舌头,麻利的往他嘴里塞了一块布。
嘲蒋文昭喊道:“别愣神了,快来按住他!”
“哦、哦!”蒋文昭大脑一片空白,只遵照沈从逸的指示,过去按住了子佩的腿。
一刀、两刀……
十七刀后,沈从文用袖子擦了擦额间的汗,又重新用酒给手和刀消了毒。
“接下来要刮骨了,外面有人吧,叫四个进来按住他!”
蒋文昭又是一惊,这大夫竟是知道外面有他的人。
他望着门外,“进来吧。”
随后,四个蒙面黑衣人跳了进来,配合的按住了子佩。
就仿佛是机器人一般,既不出声也不东张西望。
一个时辰后,子佩的伤口总算是处理好了,可子佩也痛得再次昏厥过去。
黑衣暗探走后,蒋文昭见子佩神情恢复正常,心里松了一口气。
他迫不及待的朝沈从逸拱手作揖,“多谢前辈相救,晚辈想知道……”
“刚刚那姑娘是这位小哥的心上人吧?”不等他说完,沈从逸便淡淡开口问道。
蒋文昭诧异点头,就好像他被眼前这位高人洞穿了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