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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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界永不缺登山者。”
“你无法迈过的, 总有人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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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带领的徒步小团一行共六人,四男两女,其中只有两名华裔。
作为被各大权威杂志和全球户外爱好者们公认的顶级徒步路线,挑战位于尼泊尔境内的EBC环线是每个徒步爱好者心中的梦想。
从简陋又危险的卢卡拉机场出发, 所有人脸上都写满了期待和兴奋。
颠簸的飞行让徒步开头便充满了刺激, 从飞机上下来时林恒脸色惨白, 扶着雕像干呕。
作为团里唯二的华裔, 他性格既不开朗,也不是徒步爱好者, 与团里其他人说不上话。
好在领队约翰周到负责,会及时关注照顾他的身体状况。
一天,两天,蓝天白云下绿林环绕,呼吸着新鲜空气,连徒步都觉得很轻松。随着路程的前进, 他们逐渐被雪山包围。
第三天, 为了让大家能适应4000米的海拔,团队在南池修整一天。
气温变冷,林恒在房间休息了一会儿, 换上厚衣服下楼吃饭。
旅馆餐厅还算可以,简单的方木桌椅, 挂件装饰颇具当地风情。一想到这是座跃然于几千米高山里的城市,就忍不住赞叹夏尔巴人的神奇。
晚餐大家聚在一起,约翰拿出地图讲解后面的路线。
林恒边听, 边忍不住去看那个哑巴男人。
团里就他们两个中国人, 来的第一天林恒便想和他交流, 奈何他性格太冷, 还是个哑巴。
旅馆光线昏沉,来自世界各地的徒步者齐聚一堂,各种语言在热气中聚拢。
年轻男人坐在角落,穿着纯黑色的冲锋衣,眉眼微垂玩着手里的东西。
一丝表情也无的面庞依然令人瞩目。
林恒心说真可惜,这人要不是个哑巴,不知该多受女孩喜欢。
晚餐结束,大家各自回房休息。
旅馆房间两人一间,林恒的房伴是个澳大利亚人,那个哑巴男人则一直和领队约翰同住。
第四天,出发前往海拔3500的天波切。
十月,高山杜鹃早已凋谢,过了铁索桥,正式开始永无止境的上山之路。
从这里,热水供应开始收费,景色变得荒芜而壮阔。
第六天的丁波切,冲锋衣无法抵御寒冷,从雪山吹来的风有种冰冷感。林恒因为高反而睡不着觉,套上羽绒服下床。
旅馆推开门便见雪山,深夜的小院一片寂静。
那个哑巴男人居然在。
林恒走过去,搬了张简陋的塑料椅坐在他身旁。
院里都是石子,踩上去咯吱咯吱的响,然而直到林恒坐下来,那个男人也没有看他一眼。
林恒也不在意,问他:“你冷吗?”
问完想起来他不会说话,林恒拿出一张照片,拢着风点燃。
火苗吞噬殆尽,或许是因为知道眼前人不会给回应,林恒自顾自说起生活和博士毕业的困境,以及自己为何而来。
絮絮叨叨说到一半,年轻男人突然开口:“读博这么难吗?”
清沉嘶哑的声线,让林恒一下子愣住。
他足足憋了几分钟,不可置信:“你不是哑巴啊?”
年轻男人波澜不惊地瞥了他一眼。
苍天啊,林恒发誓自己不是故意的,从行程开始没见到这人说过一句话。团里两个姑娘一直试图对他暗送秋波,但都得不到丝毫回应。
大家都以为他是哑巴。
“抱歉。”林恒说。
男人起身回旅馆。
第七天的山里有很多小动物,诸如老鹰雪雉,和不少叫不上名字的野生动物。
脚下只剩泥土和碎石,休息的间隙里,林恒迎着山风把一张照片压入石头下。
他跟那个哑巴男人说:“这是我师兄的照片,走完edc是他的梦想。”
男人未搭话。
林恒继续说:“你昨天问我读博很难吗?我师兄读了七年,上个月跳楼自杀了。”
年轻男人平静地望着山谷:“死是最懦弱的解决方法。”
林恒笑:“你这人真冷血。”
“不然呢。”他淡淡道,“我和你师兄素未谋面,难道要为他哭丧吗。”
林恒侧目。
这话说得更无情,可他竟奇异的不生气,听多了公式化的安慰和宽解,如实的叙述更让他心静。
可能有些人,天生拥有让人诚服的力量。
林恒好奇:“可以问一下你叫什么名字吗?”
男人没做出回答。不过这很容易,林恒去找了领队约翰询问,终于得知了他的中文名字。
徐行知。
晚上入住丁波切,雪山下的旅馆窗边有一本留言册,林恒下楼要热水时恰好看到徐行知靠在窗边,微弓着身子写字。
徒步者多结伴,盖因天地之间太孤独。他却总是一个人出神沉默。
很难接近的一个人。
他随手写了点儿东西,静滞片刻,合上留言册离开。
林恒实在控制不住自己的探究欲,走过去翻开寻找。
一行被划掉的中文,林恒仔细分辨了一会儿才认出来。
[沈清央,生日快乐。]
林恒想起来今天是十号,这明显是个女生名字。
原来这么冷血的人也有牵念。
只是既然写了,为什么又要划掉。
最后一天,终于到达珠峰大本营。
大家都精疲力尽,但更多的是兴奋和欢呼,纷纷在冰川前打卡拍照。
这里是环线的终点,也是登珠峰的起点。
约翰说,山就在那里,所以会有源源不断的人前赴后继。
林恒压下最后一张照片,走到那个叫徐行知的男人身旁,跟他说后会无期。
萍水相逢一场,是该后会无期。
那人看了他一眼,缓缓说:
“这世界永不缺登山者。你无法迈过的,总有人可以。”
林恒怔忡。
徐行知收回目光,语气平淡:“轻生没有意义。”
他竟然看出了他的念头,林恒苦笑:“活着也没有意义。”
徐行知似乎不喜欢劝人,不置可否。
林恒却对他有强烈的好奇心:“能问吗,沈清央是你什么人?”
徐行知瞬间皱了下眉。
他坦诚:“抱歉,我偷看了你的留言册。”
五千米之上的冰川吹过寂静的风,几秒后,林恒得到一个极冷的答案。
“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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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跨年夜,徐行知从北城回到新泽西,陷入低烧。
北城大雪,新泽西也一样。
她过得很好,如愿考完试,和室友出去聚餐回来时说说笑笑,轻松又惬意。
他等了那么久,明明白白的自取其辱。
低烧反反复复,意识昏沉时想起从前的点点滴滴。
在沈清央住进徐家前,徐行知对她印象并不深。
两家父母虽然交好,于他却只是一个叔叔家的妹妹而已。
后来某一天,徐教授忽然叮嘱他:“清央以后和我们一起生活,你当哥哥的,凡事让着她点。”
于是那天起,生活里多了个小姑娘。
徐行知对方琴和徐行恪并不感冒,不过是同一屋檐下名义上的亲人而已。
他们对他也是一样,疏离客气。
半路家人,能相敬如宾已经很不错。
可沈清央不一样。
起初,她很乖,存在感很低,小心翼翼地说话做事,生怕被任何人讨厌。
家里全是长辈,每一个她都很生疏,于是自然而然地喜欢跟在徐行知身边。
吃饭要坐在他旁边,生病了来找他,大大小小的麻烦,她解决不了的,都小声喊“哥哥”。
好在课业对徐行知而言并不繁重,他能腾出手来照顾她。
小姑娘的确娇气又麻烦,身上时不时出现淤青,磕到桌子都能几天不消,更别说其他的三病两痛。
徐行知都不记得给她煮过多少次红糖水。
后来两个人慢慢长大,沈清央步入高中,渐渐有些疏远他。
他那时临近高考,也无暇再分心。
那年期末,沈清央考得很差,比她平时成绩退步不少。
徐行知向来不爱劝学,人各有主张,何必白费口舌。
对沈清央,他也秉承一样的态度。
只是小姑娘自己貌似很羞愧,那晚直到深夜,卧室的灯都亮着。
徐行知路过瞥见门没关,推开瞧见她趴在书桌上睡着了。
他走过去,想叫醒她。
视线却触及草稿纸上满页的“徐行知”。
差点忘了,她正值青春期。
徐行知慢慢抽出那张草稿纸,揉成团丢入垃圾桶。
生活如常过着,只是他时不时能抓到沈清央偷看自己的一眼。
她瞳孔黑白分明,乌圆圆的,每次被抓包都快速缩回去,以为自己藏得很好。
其实耳垂早就红了个遍。
他很想笑,索性听之任之,并未制止她一步步试探着的亲近。
华高艺术节晚会,徐行知闲来无事,想到那天抱着礼服裙的沈清央,索性去看了一眼。
舞台帷幕缓缓向两侧拉开,中世纪风的布景里,少女一袭束腰长裙,双手叠于膝头,温柔安静地坐在沙发一角。
长发挽起,编织着蕾丝花带,露出光洁饱满的额头和纤瘦细致的五官。
他在黑暗里定定盯了几秒。
原来不知不觉间,都长这么大了。
当晚,他梦见她。
从未发现,原来她一颦一笑,如此合他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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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记忆如流水般逝去。
在起家的激光雷达技术做到市场第一时,维斯开始不断尝试开拓新的业务线,将目光转向辅助性人工智能。
还清债务后,徐行知成立了一家私募基金,做科技行业的创投。
他眼光好,钱从手里淌过,变成各类回报极高的投资。
与此同时,边聿结婚生女。
徐行知参加他的婚礼及女儿周岁宴,小小的Claire在地毯上爬来爬去,最终摸起亮晶晶的珠宝首饰。
周围人调笑,说Claire以后必定生活富有,无忧无虑。
小姑娘是混血,一天比一天长得可爱,很喜欢徐行知,会说话时就会扑进他怀里软软地喊“uncle”。
她有美满的家庭,有爱她的父母,几乎要完全幸福地长大。
然而天不遂人愿,在Claire四岁时,她妈妈查出绝症。
边聿和妻子年少相识,几乎要散尽家财,还是没能留住卿卿性命。
消息传来的那天,徐行知匆匆赶到医院,看到的是跪在病床前双目空空的边聿。
Claire不知所措地站在病房门口,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见到他来,Claire仰头,她似乎也被悲伤感染,问是不是妈妈离开了。
徐行知半蹲下来,把小姑娘抱进怀里轻哄。
有温热的眼泪浸湿他衣襟,让他恍惚间想起某年某月,景山上的沈清央。
医院的人来请边聿签死亡知情书,边聿仿佛在此刻才回神,撕掉了那张薄薄的纸,崩溃痛哭。
后事由徐行知帮忙料理,他把Claire带回家照顾了一段时间。
边聿整日借酒浇愁,状态极差。
两周后Claire说想爸爸,徐行知带她回家。
别墅还保留着边聿妻子走之前的模样,徐行知在二楼卧室找到他,踢开地上的空酒瓶,把昏昏沉沉的边聿拎出来。
他平静地问边聿:“那是你女儿,如果你不打算要她了,我可以托人办个领养证明。”
Claire跑过来,搂住边聿的脖颈,委屈地说爸爸我好想你。
边聿怔怔地抱住女儿,闻着小姑娘身上柔软的香气,捂住脸,慢慢流下眼泪。
“行知。”他嘶哑恸哭,“我永远失去她了,是永远。”
永远。
徐行知看着眼前相拥的父女俩,慢慢转身。
他有些透不过气。
人之所以会有遗憾,是因为认知会发生变化。
这些年,徐行知不是没想过,当时楼梯间里沈清央去拉他的袖子,究竟是想解释些什么。
如果,如果他没有撂下狠话,一切会不会不一样。
她不爱他,不是她的错。
那天晚上,徐行知久违地做了一个梦。
梦见躺在病床上的人变成了沈清央,素白的面庞,了无生机。
他骤然从梦中惊醒,恐惧蔓延全身每一个细胞。
倒出一根烟,手指颤抖,却怎么也点不着。
他都快忘记自己什么时候染上的烟瘾,大约是维斯刚起步的那两年,难以纾解的躁郁总要有地方发泄,后来,演变成了习惯。
黑暗的房间里,烟终于点燃,徐行知打开家庭微信群,一条条听她的语音。
鲜活生动的声音,他慢慢冷静。
花了那么长的时间在爱恨里挣扎,直到这一刻,徐行知才明白,究竟什么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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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国的准备工作有条不紊。
公司运行自有高级经理人接手,公寓安排家政定期清理。离开的那天Claire来送他。
“uncle。”小姑娘眉心紧蹙,依依道,“我舍不得你。”
徐行知揉揉她的脑袋。
边聿把女儿抱走,谆谆跟她解释:“uncle也有舍不得的人。”
飞机起飞前,徐行知看到微信群里的消息,方琴艾特沈清央,嘱咐她感冒还没好不要吃冷的东西。
她在下面回复说自己已经不难受了。
北城乍暖还寒,沈清央体质一般,每逢换季都生点病。
十几个小时的飞行,徐行知再次拾起回忆。
他的贪恋、无底线的纵容,放任她的喜欢,明明闻到她抱来的那件衣服上有清晰的女生香水味,还是如常收下。
然后如愿以偿看到少女郁闷又难受。
邻座妈妈在陪孩子背词,梦入江南烟水路,行尽江南,不与离人遇。
好熟悉的一句,似乎当年姑苏城里她也念过。
二月天,北城雾霾严重,徐行知下了飞机,不得不戴起口罩。
按下门铃,他静静在门口等待。
一秒,两秒。
门从里面打开。
沈清央穿着白色羊绒衫,面色微怔,漂亮得温暖又柔软。
廊下穿堂风将她的气息送到他面前。
门内门外。
病愈的人不是她。
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