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礼的那一天, 放学以后大家相约在枫林酒家聚餐。
枫林酒家距离学校很近,307是最大的一个包厢。
全班同学几乎都来了,大家都知道这会是高考之前唯一的也是最后的放纵机会, 因此所有人都喝了酒。
包括林朝。
林朝以前从来不喝酒, 不知道为什么今天忽然也愿意喝。
也许空气中弥漫着奇异的气息,也许一些困惑许久的事已经不知不觉间酝酿发酵。
林朝渐渐觉得有些头晕, 脸上发烫。他在微微的晕眩中看着同学们嬉笑打闹。
不知何时开始玩烂俗的真心话大冒险。轮到他, 有人问他最喜欢的东西是什么。
是什么呢?
林朝觉得眼皮有些沉重,大脑也晕乎乎的。他慢吞吞地抬起眼睛。
视线还在寻找,声音却已经闯进耳朵。
“他肯定最喜欢香草吧噗!”
吧噗。
吧吧吧吧吧噗。
林朝噗嗤一下被自己逗笑。
“干嘛啦沈临风!”
“对啊你干嘛啦,是他回答不是你回答!”
周围同学全都嘻嘻哈哈地起哄。
同桌的脸一下子红了。林朝不是第一次看到他脸红, 三年来,无数次,好多次。
好多好多次。
脸会红,耳朵会红, 脖子根会红。有时候眼圈也会红。
眼圈泛红是什么时候呢……唔……
林朝努力回忆着, 感觉脑袋好沉好沉。他托着下巴, 一边慢吞吞地想着一边看着同桌。
同桌也喝了一些酒,但是看上去一点都没醉。
看上去一点都没醉但还是用那种呆呆的表情看着他。
他们两个隔着长长长长的餐桌对视。林朝忽然觉得想要对他笑一下。
林朝于是对他笑了一下。
同桌的眼睛果然微微睁大。眼睛里流露出一种小狗一样的神态。亮晶晶。
为什么像小狗。明明这么, 这么高。会打篮球, 还有腹肌。
金毛。金毛也喜欢玩球。
但是萨摩耶更软更蓬松一点。更傻乎乎一点。
但是腹肌给人的感觉更像狼狗。摸上去一块一块的,不知道为什么觉得手心发烫。有种危险的感觉。不可以多摸。不可以喜欢摸。
林朝托着下巴和同桌遥远地对视,忽然想起还要回答问题。于是说:
“我不喜欢吃冷饮哎, 太甜了。”
但是我喜欢香草吧噗。
吧吧吧吧吧噗。
——好蠢哦。
林朝觉得这样子好蠢哦。不想说。但是很想笑。
所以他笑着揉了揉眼睛。好困了。
把眼睛里的困意揉碎一点,他再睁开眼的时候看到餐桌那一头的同桌脸上露出一种好温柔的表情。
……奇怪。为什么是这种表情。
好像也和平常没什么不一样, 但为什么感觉很温柔……
林朝皱着眉头眯起眼睛, 隔着长长长长的餐桌努力辨认。想弄清楚自己是不是看错。
周围的声音像潮水一样涌进来。大家在起哄。
“沈少不要这么霸道啦!”
“对啊对啊谁都知道林朝不喜欢甜食的, 人家那是给你面子才吃你的冷饮啦!”
林朝还在努力辨认同桌那个表情。隔着长长长长的餐桌他看到同桌也在看他。周围笑声如潮,话语和笑声如潮水可他全都听不到。
他看到同桌弯着嘴角,用一种好温柔好温柔的表情看着他。
好奇怪哦。为什么这样?
也喝醉了吗?
林朝揉了下困倦的眼睛。好困了。想回家。
又不想回家。
可是太困了根本撑不住。林朝慢慢地在桌子上趴下来,枕着自己的胳膊睡着。
脑袋很沉身体也很沉。林朝感觉自己好像坐上一条小船,小船摇啊摇不知道把他送到哪里。
但是有一个很温暖的枕头让他靠着。他觉得很舒服,于是睡了一个好觉。
从小船上下来的时候还是很困。他不知道这是哪里,只知道身边那种温暖的感觉让他很安心。
摇摇晃晃,腰上有点痒。他忍不住挣扎了一下。
“别动,要掉下去啦。”一个带着笑意的嗓音在耳朵边上响起。
很熟悉但又好像不太一样。这是谁的声音?
林朝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看到一个很熟悉的侧脸。
不熟悉的是他们之间的距离。好近好近。从来没在这么近的地方看过同桌的脸。
纤毫毕现。
纤毫毕现。
林朝看着同桌的脸。看着他英俊完美的侧脸,唇角微微扬起的弧度。
……有点帅。
同桌不笑的时候酷酷的很高冷,笑起来的时候却又像个很好欺负的笨蛋。
林朝有些发呆地看着他。同桌忽然伸手戳了戳他的鼻子,问他:“要不要吃冰棍?”
林朝陷入思考。大脑迟钝,他不习惯这种无法思考的感觉,于是苦恼地发出一声低哼。
同桌也低低地笑了下。林朝感觉脑袋被震了一下。好奇怪。他扭头盯着同桌看很久,很久很久才反应过来。哦,是因为脑袋靠在同桌身上,耳朵离他胸腔太近。胸腔共振,所以同桌笑的时候他的耳朵里也在低鸣。
痒痒的。
好困哦。
林朝困困地揉了下耳朵。再睁开眼时,看到同桌手里的红色塑料袋。里面好像装着什么。
他想问你买了什么,结果同桌抢答:
“买了香草吧噗哦。”
香草吧噗。
林朝盯着那个好眼熟的冷饮包装袋,不知道为什么忽然觉得好快乐。于是他嘴角翘起来,说出那一串他其实很喜欢的发音。
“吧吧吧吧吧噗。”
好傻哦。
好好笑哦。
林朝忍不住地笑。
同桌也笑,然后又把他整个人往上拉了拉。男生的手臂炽热有力,用一种不会让他觉得痒的方式环住他的腰。
“去小花园里吃?”同桌的声音好像和平常不太一样。比平常更温柔,比平常更可靠。
“好哦。”林朝点着头。脑袋好沉,好想躺下来睡觉。
他们来到小花园。林朝想要拆开雪糕塑料纸,同桌很自然地伸手过来帮他撕开。
他们两个一起坐在小花园的长椅上。月亮好大好亮。两个人坐在一起安安静静吃雪糕。
凉丝丝的甜味沁进口腔里,是三年来反复尝过无数次的味道。林朝稍微清醒一点。
清醒一点他就习惯性地咬起雪糕棒棒,然后想到一些不太愿意去想的事。
高三一眨眼就会过去了,高考以后就要各奔东西。
林朝想自己应该能上清华。那同桌呢?
胸腔被什么东西填满,林朝感觉脑袋昏昏沉沉,没有办法思考。胸腔里却有什么在躁动,噗通噗通,又热又烫。
不知怎么他又忽然想到今天是成人礼,同桌就坐在他的身旁。他们好难得可以这样和谐共处,安安静静地一起吃雪糕,没有吵架没有互相挖苦挤兑。夜色很美,小花园里静悄悄。
他想到夏天快要过去,高三之后就是毕业,但他们还有一整个高三,一整个高中毕业后的暑假。
他想到很多很多很多的东西,还没等他完全想明白,他已经困得要把脑袋搁在同桌肩膀上。
好困了。
想回家。
又不想回家。
“你能不能,”
林朝觉得好困好困。耳朵听到自己好困好困而且软得像颗棉花糖的声音。
“——也考北京。”
他闭着眼睛。发现原来同桌的肩膀就是那个温暖可靠的枕头。
同桌没说话。林朝感觉枕头好像动了下,同桌好像扭过头来正在看着他。
噗——通。
有什么东西很重地撞了下他的耳朵。然后开始变得好吵。
噗通噗通噗通噗通噗通噗通噗通噗通。
好吵好吵。好困哦。
林朝已经撑不住,眼皮根本睁不开,脑袋也被那个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撞得嗡嗡响。好困。
好困好困但他还是努力不放弃地又说一遍。
“你能不能……也……考北京……唔……”
啊。不行了。撑不住了……
林朝沉沉睡去,陷入黑甜梦乡。
入梦前一刻,他听到同桌低低地说:“好。”
于是他知道这会是一个美梦。
他在梦里感觉自己的嘴唇被什么温暖柔软的东西轻轻碰了一下。带着香草吧噗味道的一个什么东西,好甜好甜的什么东西。
然后又是同桌认真的声音:
“我也喜欢你。”
……
时间匆匆过去。
成人礼之后,林朝收到清华的保送结果。
他不太确定同桌最后能不能考上理想的学校,于是开始拿出更多时间给他补习。
他把自己从初中到高中的错题本全都拿出来,对照着记忆中同桌容易做错的点,出了一份同桌百分百会踩陷阱的卷子。
他甚至还徒手画了卷子上面的【年级】、【姓名】、【学号】几个横线格。他拿钢尺画那些横线的时候觉得自己这样一本正经的怪好笑的。
同桌把整张卷子的陷阱百分百踩中的样子果然也好好笑。
高考那天他们一起走出考场。不是同一个考场,但是周围人潮涌动。他们在同一个时间走出来,又恰好在同一个时间四处张望,所以很快找到对方的身影。
“考完啦。”林朝说。
“考完啦。终于。”同桌笑着说。
林朝和同桌一起站在二楼的栏杆边上,看到一大群一大群的学生走出考场。站在二楼可以看到无数个高中生告别自己的青春,走向更加灿烂光明的未来。
万里晴空的阳光照在他们两个身上,林朝仰起头眯了下眼睛,心跳忽然加速。他说:“其实我那句‘高考加油’是写给你的。”
沈临风说:“我知道。”
林朝心里小小地吃惊,他眯着眼睛看太阳,不太敢扭头看沈临风的脸。
然后他的手被牵起来。温暖气息靠近,他的脸上被亲了一下。
“清华见。”沈临风挑眉,阳光下那个笑容灿烂而骄傲。
高考过后的那个暑假,虽然说了“清华见”,但还是几乎每天都在见。
出成绩的那一天,两个人一起不断地刷新网页。一如所有人的期待,林朝考出了省状元的好成绩。
沈临风更是重磅炸弹。一个高中三年几乎每次考试都垫底、只在最后一年突然发力一口气进步一百名的人——居然、在高考的时候,考出了距离省状元不远的成绩。
距离省状元不远,当然也就超出清华录取分数线一大截。
庆功宴之后,两个人凑在一起商量。最后林朝选择了从小到大都喜欢的物理,而沈临风是金融。
开学那一天,家里人把他们送到清华。林朝说:“你好像对这里很熟。你来过?”
“梦里来过。”沈临风嘿嘿一笑。脸上的笑容得意又骄傲。
得意又骄傲的笑容在来到宿舍的时候整张脸顿时垮掉。
“怎么是四人间?!”沈临风大受打击。
“都是四人间吧。”林朝对两位新舍友伸出手,友好地自我介绍,“你们好,我叫林朝。”
沈临风:“……”
小狗闷闷不乐。小狗痛苦万分。
林朝把小狗拉到一边,问:“你怎么了?”
“怎么会是四人间!!!”小狗痛心疾首。
林朝:“大学都是四人间啊。”
“………………”小狗欲哭无泪,“那我想要亲你怎么办?”
“?”林朝愣了下。脸上突然开始发烫。
事实证明,沈临风想多了。
沈临风的学霸似乎只持续到高考为止。一上大一,高数和大物就直接把他难死。
为了不挂科,沈临风只能含泪刷大夜。
林朝也给他辅导功课。两个人同出同进,形影不离。无论吃饭还是自习都在一起。
有时候林朝也会学累。一扭头看到身边的人也在努力学习,那种专注的神情特别有魅力。林朝总是忍不住觉得,真帅。
他男朋友真帅啊。
他们的大一,在沈临风慌慌张张的通宵学习中过去。
他们的大二,在沈临风勉强跟上进度的咬牙学习中过去。
他们的大三,发生了一个小插曲。有天马路边一辆大卡车刹车失灵,他们远远地看到那辆车撞倒一排大树。场面十分吓人。
林朝说了句“真危险啊”,却发现沈临风紧紧箍住他的手正在不住颤抖。
他们的大四,沈临风本科毕业,林朝保研,攻读量子物理学专业。
理工科的宏大与浪漫,宏观宇宙和微观世界逐渐为他揭开面纱。
又过四年。沈临风一手创立的“卓月资本”成为国内顶级,林朝则加入中科院研发量子芯片。
时光匆匆流过。又过了很多很多年。
某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两个人懒洋洋地坐在沙发上晒太阳。
林朝眯着眼睛,渐渐觉得好困了。他窝在沈临风怀里,熟悉而温暖的气息快要让他睡着。
沈临风忽然说:“对了我一直忘记问。”
林朝:“什么?”
沈临风捏捏他的耳朵:“你高中的时候到底喜欢我什么?我那时候不是又学渣又跟你三观不合吗?那你怎么会喜欢上我呢?”说着又有些骄傲,“不会是看脸吧?”
“高中?”林朝懒洋洋地换了个姿势,在他颈窝里嘟囔着说,“感觉是好远的事了……”
“快想起来,不然我今晚要睡不着了。”沈临风一下一下地戳他的脸。
林朝被他戳得好痒,忍不住笑出来,抓住他的手指。
“快想!”沈临风捏住他的腰威胁,“不然我就要挠你痒痒了!”
“你等等,让我想想,我想想啊……”林朝最怕痒的地方被他掐住,只觉呼吸间衣料与皮肤摩擦都无法忍耐。他一边笑一边忍不住地想躲,同时认真地思考起来。
高中的时候喜欢他什么呢?
林朝想了一会儿。想起来了。
“你还记得学校里那个日晷吗?”林朝说。
“记得啊。”沈临风道,“‘行胜于言’嘛。”
林朝说:“就那个。”
沈临风:“?”
林朝笑了下,撑起身子,捧着他的脸。四目对视。两个人眼底都有温柔闪动。
“因为你一直在用眼睛,用心跳,用你的所有行动来告诉我,你好爱我。你知道我是一个在这方面很迟钝很迟钝的人。从小到大那么多人说过喜欢我,可是只有你对我的喜欢会多到满出来,多到让我这么迟钝的人都能感觉到。”
那份感情是如此强烈而单纯。他从高中开始就懵懵懂懂地感觉到。
不曾言语,却用一切行动证明:我喜欢你。好喜欢你。
行胜于言。
“所以我也想用行动来回应。我也喜欢你。”林朝捧起他的脸,认真地说,“我也好喜欢你。”
四目对视。
他们望向对方的眼睛里都有光。
仿佛被看不见的丝线牵引,他们之间的距离一点一点拉近。
初秋阳光明媚,薄薄的暖阳照在两个人身上。戒指闪烁光辉。他们甜蜜地相拥,亲吻。
一切都在此刻圆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