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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二章,罗国士自取其辱,刘帝君计…(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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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孤桐调皮地左看右看,就是不看李栀的眼睛。

李栀笑得嘴都快僵了。“孤桐,你倒是说句话啊。”

张孤桐抬起眼,媚眼如丝,呵气如兰。“我毕竟是东渊人士,我是愿意的,但是这种事情,还要问过我的母亲。”

李栀胸口一块石头算是落了地,东海仙子张如意一家都是知道他的,想必她也不会拒绝他们二人来往。

“哼!帝君,请恕我冒昧!”罗宋跑到桥边,怒气冲冲瞪着李栀。“坊间传言,李栀在灵幻公主到溪湖学宫传达圣旨的时候对其上下其手,行非礼之事。如此登徒子,怎么能够匹配东海仙子之女?”

刘承恩略显厌恶地摆摆手。“那都是朕那女儿胡言乱语,她从小就喜欢恶作剧,是朕宠坏了她,才导致她会被奸人利用!”

“这……就算李栀没有做出苟且龌龊的事情,但他只是一个英豪,和孤桐并不般配啊!”罗宋继续强词夺理。

刘承恩被逗笑了。“李栀是我封赏的北冥英豪,张孤桐也是我封赏的北冥巾帼英豪。这不是很般配?”

“就算他们都是英豪,但是张孤桐可是东海仙子的女儿,我以为只有国士才配得上她!”

“嗯,你说的也不无道理。”刘承恩摸着下巴,装作在思考的样子。“国士淤握奇与唐笑情投意合,国士秦章与胡云也是郎才女貌。既然如此,朕如今就加封李栀为国士吧!”

罗宋傻了眼,这是什么剧情?你眼前就有一个国士,你不多看我一眼,你还封李栀?老头儿!你在玩我吗?

“帝君!在下!也是国士!”罗宋真的是咬着牙齿,一个字一个字地往外崩着说道。

刘承恩冷笑一声。“罗宋,朕为年轻人赐婚,不是看他们的身份,而是看他们是否般配!你懂朕的意思吗?”

换句话说,你不配!

罗宋握紧了拳头,缓缓退下。

自己这国士……简直就是耻辱!

弟弟被淤握奇害死,自己的家族也因为自己蒙羞,如今又被北冥帝君当着满朝文武的面羞辱!

罗宋的耳朵嗡鸣,什么也听不进去,他木然地站着,一滴滴血从掌心落到地上。

“罗兄……你没事吧……”陈如令不知道为什么连刘承恩都毫不掩饰对罗宋的憎恶,他曾和罗宋情同手足,出于好意关切他。

罗宋看着陈如令,低声说道。“凭你也配关心我?我可是十圣之子,不是谁都能嘲笑的!你们这帮蝼蚁!陈家?呸!”

陈如令眼睛直勾勾地看着罗宋,这还算这些年来和他无话不谈的朋友吗?

恐怕罗宋表面上和他陈如令关系好,只是因为陈如令性格耿直,能够为朋友出头而已。

我将你视为朋友,实际上,你只是把我当成可以可有可无的蝼蚁。

没人在意这两个人在角落里的情绪波动,也没有人看到罗宋死死看着张孤桐的眼神无比怨恨,他们还在等着张孤桐和李栀的回应。

“帝君,李栀愿意。”张孤桐都说了,她只需要回去禀报张如意而已,李栀自然满心欢喜。

刘承恩哈哈笑着,仿佛刚才罗宋的闹剧只是个笑话。“你们都还年轻,等东海仙子同意,你们再去东渊完婚好了。”

北冥帝君亲自为这些人指婚,一共有两个最主要的目的。

其一,亲自出面,消除刘继灵制造的谣言。

其二,拉拢这些年轻人,也算是为刘继丰留下最后的遗产。

赐婚杨铭,过去既往不咎,正式宣布杨家即将崛起!

赐婚秦章,相许人间绝色,更进一步巩固妖族友谊!

“辽宁尤殿设计院北冥副院长沈秋水何在?”凑成了一对对佳人,刘承恩还没有忘记今天另一件重要的事情。

沈秋水穿着得体,优雅大方,仿佛是其他国家前来朝贺的太子一般。“沈秋水,见过帝君!”

刘承恩点点头。“沈副院长不必多礼,年纪轻轻能够执掌尤殿北冥事物,不错不错。

尤殿以往同我北冥并无深交,但年初你困兽场协同国士秦章,诛杀降头师叶红鱼,对我北冥有恩。

如今漠河城兴建在即,镇北军也即将入驻此城。朕曾委托胡家铺子连夜为镇北军制造军械,只是北冥常年所需军械本身数目不少,胡家铺子独木难支。

朕曾询问这胡胜刚族长有何良策。胡族长大力举荐你尤殿止戈坊。

沈副院长,你可愿意为我北冥分忧解难?”

这些都是双方商量好的说辞,由北冥帝君刘承恩主动提出,除了凸现北冥对待人才的渴求,更重点说了一下胡家铺子的地位。

这一番说辞,也算是给了胡家与沈家两家人面子。

沈秋水恭敬地说。“承蒙帝君厚爱,我北冥止戈坊,彻夜不眠,定为镇北军提供充足优良的军械!”

“少年英雄,前途无量!这鸿蒙大千,未来也必然是你们这些年轻人的天下!”刘承恩公开赐婚,宣布和尤殿的合作后,又将目光方向北边那座新城。

“三个月后,漠河城必然完工。届时朕将御驾亲临,希望诸位英杰英豪国士也一同前往。”

章南渊面色大变,轰然跪倒。“帝君,长白山严寒难耐,更有无数魔门,凶险万分!帝君乃万乘之尊,若是有什么闪失,臣怕北冥承受不起!”

刘承恩稍稍抬手,给了章南渊一个暗示。“章大将军不必多言,朕意已决!”

章南渊闭上了嘴,若有所思,他再次抬头,却是看向了刘继丰和刘继茂。他从刘继丰的脸上没有看到任何惊讶,却从刘继茂脸上看到了一丝窃喜。

他看了看章执虫,有心提醒,却又想到自己现在和刘承恩的关系。

罢了,这终究是皇室的家事,自己不便介入。只希望自己的儿子日后不要选错了人!

刘承恩将自己御驾亲临的消息说出,随后定然会想办法将一些独特的细节告知身边不同的人。

如果有人心怀不轨,那么他就会将自己知道的情报泄露,根据被泄露的情报,北冥帝君就会知道泄密的人是谁。

这是一场考验,更是一个陷阱。

恐怕所谓的御驾亲临是这对父子做的局,而入局者为何人?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四百六十二章,罗国士自取其辱,刘帝君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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