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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一章,火眼杨家归府宅,佳偶天成…(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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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不其然,北冥帝君刘承恩为淤握奇和唐笑指婚只是一个开始。

“杨铭,陆双!”

杨铭笑着挺胸,握紧了陆双的手。“草民在!”

“杨铭,昔日你杨家贵为十圣,也曾是我丹东东皇军的统帅。如今你杨家仅剩你一人,你可怨恨朕?”刘承恩这番话说出,皇宫内落针可闻,一片死寂。

如果说不怨恨,这种话会有人信吗?杨家可是被刘承恩下旨满门抄斩!

如果说怨恨,这种话也是可以说的?杨家当年嚣张跋扈的确罪有应得!

杨铭挠挠头。“可能……有一点吧。不过我更怨恨我爹。”

刘承恩笑道。“你这孩子,倒是直爽。为什么只怨恨一点?”

“我也是知道当年我家里人都是什么样子的,那帮纨绔子弟公然卖官鬻爵,说实话他们死不足惜。我爹杨飞云目无王法,理应伏诛。但是我杨家还有不少幼儿,他们何罪?”

刘承恩点点头。“你也算是明事理,你杨家被灭,一点也不冤枉。但是那些稚子女眷,是朕当年手段残忍了些。”

“过去的事了,我也没什么好怨恨的。活好未来,才是道理。昔日我杨家也是从无到有,如今我杨铭开了火眼,我相信我能够重塑一个崭新的杨家!”杨铭信心十足地说。

刘承恩笑道。“如此甚好,朕就送你两份大礼吧!太子城杨家原有府邸,即日起归还杨铭所有!陆双与杨铭情投意合,朕为你二人赐婚,你二人可愿意?”

杨铭郑重其事跪下,磕了三个响头。“北冥杨家,杨铭,谢帝君隆恩!”

刘承恩暗自叹息,自己还是老了。如果是以前,恐怕在听到杨铭这番大逆不道的言论后,会立刻将其格杀吧!

现在他看在儿子的面子上,看在昔日杨家那一点点情面上,也算是让当年留下的种子能够重新成长。只是希望,日后新的杨家不会再像从前那样,误入歧途。

“妖族太子,北冥国士秦章何在?”刘承恩从杨家的事情之中平复了一下情绪,继续喊着那些年轻人的名字。

当然,这位“年轻人”实际年龄并不年轻,只不过看上去,秦章和二十岁的人差不多。

“妖雾秦章,叩拜北冥帝君!”秦章单膝下跪,也算是给了刘承恩面子。

刘承恩笑道。“从前世人都说妖族非我族类,其心不正。但是朕却觉得,无论是什么种族,总有善恶之分,好坏之别。谁敢说人类就没有坏人?谁敢说妖族就没有秦章你这样的英雄人物?

你为妖族同胞讨取公道,斩杀了降头师叶红鱼,实乃为我北冥除去一害。

朕除了当日赏你国士称号,也没有给你其他赏赐,属实是亏待了你。”

秦章垂下头,沉声说道。“臣为妖族,能够被帝君接纳,已经是毕生荣膺,不敢奢求其他赏赐。”

“违心之言啊,你们年轻人的事情,我还是略知一二的!

胡家铺子胡云何在?”

这一声呼唤,整座皇宫都炸开了锅。

胡云是谁?北冥应该无人不晓了吧?

早在她还没有进入溪湖学宫,十圣之子章执虫就已经对其深深着迷,苦恋不得。

胡云进入学宫之后,也曾引得章执虫和太子刘继丰争风吃醋。

此女可称倾国倾城,也可谓红颜祸水。

“草民胡云,见过帝君。”胡云轻移莲步,缓缓施礼。

看到此时的胡云,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正所谓,此女只应天上有,缘何遗落在人间。

“胡云,你天姿国色,北冥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当年胡家铺子惨遭血圣教围攻,你身为女子,奋勇当先,斩杀无数血圣教教徒。当时朕只是封了你巾帼英豪,时至今日回想起来,实在是亏待了你。

这妖雾太子秦章,虽然是妖族,却也是我北冥国士。国士配英豪,也算是门当户对。不知道你可有异议?”

“启禀帝君!我不服!”胡云还没有说话,东侧桥边章执虫扑通一声跪下,声如洪钟!

章南渊一把将其拉了起来。“执虫!成何体统!给我起来!”

“帝君!我和胡云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我不赞同胡云和这只畜生!帝君!你这是在侮辱胡云!我想胡云也不会同意的!”章执虫任由父亲责打,但他想说的话,还是必须要说个痛快!

刘承恩眉头微微一皱,一脸肃穆看着章南渊。“渊哥儿,你这儿子,和你年轻的时候可不大像。”

章南渊重重叹了口气,单膝下跪。“承恩兄,我教子无方,还请帝君责罚!”

二人以昔日昵称相称,是在消耗昔日的情分。

刘承恩笑道。“你我情谊,谈什么责罚?章大将军请起。”

一声章大将军,也是在告诉章南渊,二人从今日起,只有君臣的关系。

章南渊有苦自知,如果不是为了家族,他早就选择飞升了。如今他身体一日不如一日,就算现在他贸然飞升,恐怕也会死在飞升雷劫之中。

他眼看着家族一点点腐烂,却越来越无力。

如今,他连自己的儿子都约束不了了。

人间最是无情事,英雄迟暮花颜衰。

章执虫只算是闹剧插曲,刘承恩再次问胡云。“胡云,你可愿意?”

“胡云没有异议,只是不知道秦大哥愿不愿意。”

“我……愿意!”秦章羞红了脸,挠了挠耳朵,重重点头。

“哈哈!好!好!好!我北冥第一美女与妖雾太子,这也算是佳偶天成,天生一对了!

李栀,张孤桐!”

终于,轮到了李栀。

早在刘承恩为其他人指婚,李栀就已经猜到这一定是刘继丰恳求来的圣恩。

“李栀在!”李栀满腔欢喜,回应帝君。

刘承恩指了指远处寝宫。“这几天朕那顽皮的女儿胡言乱语,给你惹了不少麻烦吧?”

“公主天真率性,李栀不敢怨恨。”李栀很得体地笑着。

“朕在皇宫之中,也曾听闻你和张孤桐感人肺腑的故事。你二人在夫子林内生死契阔,不离不弃。朕今日做主,为你二人指婚,你二人可愿意?”

李栀看向张孤桐,眨眨眼睛,在等待她的回答。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四百六十一章,火眼杨家归府宅,佳偶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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