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三人灌了一肚子奶茶,不情不愿地离开了小店。刚一走到外面,灼人的热浪扑面而来,林皓难受地眯起眼睛,催促道:“我们接下来去哪里?”
“听榆哥的吧。”陈修看了看不知为何今天情绪一直有些低落的陆榆,有些迟疑。
“放松一下吧,我们去玩嘛,只要是有空调的地方都可以。”林皓兴致勃勃地推荐,“网吧怎么样,最近有一款新出的网游贼火。”
陆榆打断了他:“不了,我今天先回去了。改天再出来玩。”
“诶……”林皓还想说话,衣服却被陈修拉了一下,后者对陆榆点点头,“那一块吃饭吧,报完志愿再出来玩。”
陆榆想了想,没有再推托。于是三人就近找到一家炒菜,胡乱吃了顿午饭就在公交车站道了别。
陆榆没费多长时间就回到了自己在高中附近租的小独单。甫一到家,他便习惯性地拉上所有的窗帘,又把房门一一关好,打开空调调到二十度,把自己整个人扔进了沙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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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六月的某一天,陆榆在高中教室内醒来,带着三十四年无法释怀的记忆。那时候他下意识地以为自己在做梦,看到高中同学随着下课铃声鱼贯而入,看到许久不见的两个发小儿围在自己身边斗嘴,他以为这是老天爷长久没有赐予他的厚待。
现实压抑痛苦,他却能做个美梦。
但他很快发现了不对劲儿:随着睡意的消退,最后的记忆像潮水般向他涌来。
他记起视野中最后的画面是铺天盖地向他覆盖过来的玻璃碎片,然后是密密麻麻侵上神经的疼痛。脑海中最后浮现的念头是:想见见程憬。
所有的记忆在此处戛然而止。
超乎寻常的发展使陆榆有些混乱:他无法判断自己是不是已经死了,这里是梦境还是现实;他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像里常有的剧情一样重生回少年时期——如果他重生了,那么这个世界原本的陆榆又去了哪里?
思绪纷乱嘈杂,丢下拌嘴的挚友,陆榆一个人跌跌撞撞地冲进厕所。墙上挂着的镜子里,他和记忆中的十六岁如出一辙。
超现实的剧情发展让他整个人陷入迷茫,他懵懂地走出厕所,站在楼道尽头的玻璃窗边,伸出了手。
如果这是梦,只要梦结束,他就能在现实中醒来。
直到那个时候,陆榆才明白,尽管他的现实千疮百孔充满了求而不得与遗憾痛苦,但他仍然想要回到那个现实里。老天爷听从他生命中某一个时刻曾经不负责任地发出过的呼唤把他送回一切都还没有发生的年代,他却承受不住这份大礼的重量。
他无法证明自己是否醒着,也无法证明自己是否活着。
他并没有得到机会验证这两点:两位挚友觉得古怪,追上来强行把他拉回教室。陆榆恍恍惚惚,想他的亲人是否已经知悉了他的死讯,想自己死后能否魂归故里,想以后的年月里是否会有人为他点上一盏香烛。他活了三十多年,无声无息死在异国,这令他悲从中来。
但他又想,他荒唐地向不知在何处窥伺他的神祈祷:请让他的亲人们不要看到这个消息。
让他们一辈子痛恨不懂事的独子,让他们以为他藏在世界某个角落好好地生活。
那时,他真真切切地体会到后悔,却对当下的局势手足无措了。
陆榆陷在沙发里,空调有些冷。他伸手将温度调高两度,抬手时衣袖滑落一截,露出左手腕上一道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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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时期的陆榆一直独自住在学校附近,父母早早离异,母亲许雁华工作忙碌,只周末才接他回家同老人一起吃个饭。
那天林皓陈修体贴入微地将他去带去医务室、陪他吃晚饭、送他回家、又在他家嘻嘻哈哈赖到天黑,能做的都为他做了个遍。只可惜,当时的陆榆所面对的完全不是什么正常十六岁的青春烦恼,他被颠覆自己一直以来价值观的超自然现象所困,并且求助无门。
那两人离开后,陆榆一个人黑着灯用与现在同样的姿势窝在同一张沙发里发呆。最后,他的理智崩溃了。
他站起来走向厨房,打开顶灯,白晃晃的灯光刺得他有短暂的眩晕。循着记忆找到一把菜刀,又在操作台上发现一兜苹果,他随手拿了个苹果一切两半,看着两半苹果在案板上随着惯性微微摇晃。
屋内弥漫着果香,两半苹果晃动许久重归静止,陆榆盯着它们,突然毫无预兆地把手里的刀柄一转,用那把出自知名德国品牌的刀具在自己左手手腕上轻轻划了一道。
他没用力。若是硬要比较,这种疼痛跟他死之前所经历的来说太过轻微。那把菜刀尽管轻薄却锋利无比,血珠迅速从他白皙的手腕上渗出来,陆榆突然狠狠倒抽了一口气。
将刀随手掼在案板上,陆榆冲进客厅翻箱倒柜找出碘伏和纱布,感激了一秒自己在家里常备外伤处理药品的好习惯,然后抓着这堆东西进了卫生间。
他将手垂在淋浴喷头下面,单手扭开碘伏盖子像不要钱一样尽数往伤口上倒。一瓶药水没几下被他倒了个干净,手腕上的伤口刺痛灼热,痛感比割破皮肤时剧烈数倍。
深褐色的药水在浴室瓷砖上蔓延开来,留下大片大片的痕迹。陆榆坐在马桶盖子上大口喘息,随手从旁边拿过纱布块,按在手腕的伤处上。
他不敢赌,即使这是梦境也不敢赌。
死亡的经历使他条件反射般珍惜“活着”这件事的实感,久违的中学、久违的朋友、还有这真实传到大脑皮层的痛楚,这些都让他在心底某处有着罪恶的雀跃感。
喘匀了气,他抬起手来。创口细长,边缘整齐,但却深深地割入了皮肉。第一块纱布已经透出一条鲜红的血色,他从盒子里取了块新的换上,拎着纱布盒走回了沙发边,顺手打开电视机。
中央一台播放着新闻联播,西南部一个地区发生山体垮塌。电视机里的外景记者担忧但不失客观地报道着目前的救援进度。电视机的光在昏暗的室内不停闪动。
陆榆想起许雁华,想起最疼爱他的姥姥,想起其他的亲人和偶有联系的父亲,想起自己半路夭折的梦想,想起程憬。
他觉得够了。
既来之则安之。既然他现在在这里,又为什么要一昧的思考它的真实和虚幻呢?
他可以好好的把这辈子过完,弥补曾经的那些遗憾,让自己免于失败与痛苦。他可以好好孝顺姥姥和许雁华,为自己上辈子那些不懂事的意气用事给她们带来的痛苦赎罪。
他也不会再遇见程憬,不会一直困顿在程憬留给他的余恨中。
他还想考上他曾经梦想的a大文学系,想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他卑鄙地想要改变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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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自那天后,陆榆开始像个真正的高中生一样按部就班地准备高考。
上辈子没有经历过高考的他对此格外谨慎,全身心地投入进去重学自己已经遗忘十数年的知识,反倒觉得快乐充实。许雁华见他成绩逐日上升,也渐渐收敛了对他的不满,家庭的气氛比之曾经,竟然一日一日地渐渐和谐了起来。
陆榆垂眼看着手腕上已经淡了些许的疤痕:两年的时间,这条疤逐渐愈合、脱痂、生出新肉、褪去新伤特有的红痕。他放下空调遥控器,轻轻摩挲那道细长的疤。
上辈子,他在从a国的大学肄业后一蹶不振,抱着些不负责任的想法跑去b国学了金融。毕业后顺水推舟就职于b国一所金融分析所内,每天西装革履与人应酬,身体和精神都透支到了极点。
彼时他饱受从事不喜欢事业的折磨,等到他意识到,像他这样的人,只有从事自己真正喜爱的事业才能获得快乐与救赎时,他已然失去了从日常中挣脱的锐气了。
很多年后回头看当初,才发现自己从某一个时刻开始,一步一步地离自己想要的东西越来越远。
自从想通了那些事之后,他就坚定了信念这辈子要让自己和身边人都过得幸福,这样的想法从未动摇,一直到今天他猝不及防在市一中遇到程憬。
陆榆方才醒悟,原来世界并不是所有的事情都会按照自己的记忆中那样发展下去——这又是一个他想不透的死循环,但白天的时候,他的身体先于大脑做出反应:他想跑得远远的。
这大概是人身体里趋利避害的本能。不管过了多久,程憬给他留下的伤害都不曾消失。
半个月前他和陈修一同走进考场,他最后一次从那个校门里走出来时,林皓站在一棵树下等他们,递给他一罐冰镇可乐。
他拉开拉环,铝罐嗤的一声逸出些许气体,那时陆榆觉得自己心里有什么随着那声轻响一同消散在六月的阳光下。他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心想:我要开始新的生活了。
那些令他痛苦挣扎的灰暗记忆,都已经是遥远的过去了。
却不想,自己重生后顺遂得如同美梦的生活这样轻易地就被推翻。一个程憬的出现,将他顷刻拉回上辈子的苦痛与失败中。
陆榆想起白天林皓说过的话,心里突然有点惭愧。自己当真是只长岁数不长脑子,加起来活得比人家年龄两倍都长,却总要别人反过来关心照顾自己。
他摇摇头,不想再继续思考下去——多大的事儿啊,怎么就把他难倒了呢。一个十九岁的程憬,就算是碰上了、认识了、好巧不巧进了一所学校,那又能怎么样?
还能套路了活了两辈子,实打实死过一次的他自己么。他难道在那些个过去后,还会傻乎乎地陷进这个人的深渊中吗?
嘴上说着让命运决定,陆榆在心里嘲笑自己,梦想触手可及,你会放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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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到了报志愿的日子,陈修和陆榆被班主任赶鸭子上架轰进计算机教室。林皓坐在楼道尽头的窗台上玩手机,两条长腿耷拉下来,一晃一晃的。
陆榆坐在电脑面前,手里虚虚握着一支签字笔,把它上上下下前后左右转了个遍。面前的表格上一片空白,相处了两年多的年级主任和几个班主任在过道间逡巡,偶尔抬起头跟大家反复强调注意事项。
到了规定的时间,年级主任大声通知他们可以开始操作电脑了。陆榆手里的笔又转一圈,啪嗒一声掉在桌面上。
他刷新了电脑上早已打开好的界面,开始果断地操作起来。
所有的操作早在心里演练过数遍,陆榆没花多久便全部填好了内容。他又从头到尾通读一遍,握着鼠标的手一顿,赌气般把第一志愿后的“不服从分配”挑上了勾。那个格子前,“a大”、“汉语言文学”几个字后面的光标有规律地跳动。
他孤注一掷地要掌控这一次的人生。
程憬不应该再给他带来任何动摇。
陆榆果断地点了提交。请牢记收藏:,..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