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晔看到江茉手里拿着的那几封发黄的书信,不明所以地点点头。
他能看懂,秦海哥说,他的文化水平,已经是初中以上了。看懂日常书信,肯定没有问题。
齐晔把手擦干净,接过来,这信已经被拆开了,里面的字张脆弱发黄。
而且因为保存得并不仔细,有不少字已经模糊不清了。
但他仔细辨认一番,还是大概看明白了其中的意思。
……而后,便是长久的沉默。
这似乎,是他娘的亲弟弟给她娘写的信。
问她过得怎么样,生活有没有什么困难,齐晔长高了没有,会不会喊人了之类云云。
这些信是每隔半年左右寄来一封,根据信落款的年份推算,这时候齐晔应该是一岁到两岁多。
而信里最重要的一个内容,是舅舅写的,“爸的病越来越严重了,可他还是犟得很。当年的事,他仍旧不松口,不愿意原谅你,也不愿意再见你……唉,你们俩真让我头疼。”
就是看到了这句话,齐晔才陷入了长久的沉默里。
齐晔关于爹娘的记忆,已经很模糊,甚至他已经不知道他爹娘长什么样子。
他爹娘走的时候,他才三岁,更加不记得是什么情况。
只是听叔婶说过,他爹娘是去省城里的时候出了事,具体发生了什么,叔婶也说不上来,大概也不太清楚。
反正就只说出了意外,再也没有回得来。
齐晔当时小,爹娘没把他去省城,反而他因此逃过一劫。
齐晔对着信息量最丰富的这段话,反复看了又看。
既然外公不想见到娘,那爹娘后来为什么会去省城?到底发生了意外?
齐晔心里的疑团像水面的泡沫,越浮越多。
……除此之外,书信上都是一些日常的问候,能看出来,这位舅舅很关心他娘,言语间还带着一些关心和崇拜。
用江茉的话来说,舅舅似乎是他娘的迷弟。
而且舅舅一看,就是一个很有内涵有文化的人。
有不少句子,齐晔认得字,却不知道是什么意思,还是江茉帮着解释之后,他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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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晔?”江茉看齐晔沉默得有些久,出声喊他。
齐晔回过神来,这才想起她是不是饿了,忙拿起锅铲,“我这就做饭。”
“我不饿,吃饭先不急。”江茉拿着手里的书信,重新收起来,“你打算怎么办?要去找你舅舅吗?”
舅舅的字迹很漂亮,而且家境似乎也很优越。
寄信过来的地址,就在省城,如果去省城重新找到舅舅,齐晔的生活肯定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也是江茉看了信之后,没有立刻告诉齐晔的原因。
她需要他自己看,自己感受,自己做选择。
齐晔显然看过信后的长久沉默,也是因为想到了这一点。
而江茉问了这个问题后,他不得不逼自己给出一个答案。
他现在的心情,可以说是他有生以来最复杂的时候。
他没想过,自己的娘,居然还有这样的家庭背景。
他以前也好奇过,自己的娘为什么没有亲戚呢?
可要是问叔婶,他们就是一副不耐烦并且讳莫如深的样子。
直到今天,他才知道,原来他娘还有亲人。
外公不知道还在不在,但舅舅,肯定还是在的。
齐晔看向信封上,舅舅寄信过来的时候,署了他的名字,侯俊明。
他反复默默念着这个名字,心情忐忑。
如果去找舅舅的话,他看到他,会高兴吗?会喜欢他吗?
“……”
齐晔想了一整晚。
第二天,他深吸一口气,终于和江茉说道:“我想去省城,找舅舅。”
江茉并不意外他这样的决定,只是笑眯眯地说道:“好啊,我陪你去。”
齐晔那七上八下的心,一下子就因为江茉的笑容,而满满当当的了。
他告诉江茉,无论舅舅喜不喜欢他,他都要去瞧瞧。
至少,他想要知道,爹娘到底是因为什么,而离开这个世界的。
如果舅舅喜欢他,他也喜欢舅舅,那他在这个世界上,就终于有真正的亲人了。
不是像齐振华王红芬那样的极品亲戚。
而是真正的,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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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最近的生产大队正是农忙时候。
又是丰收季节,地里成熟的庄稼,树上沉甸甸的果子,都得赶紧收获。
收获下来的花生玉米豆子又得晾晒起来,得达到公社的水分指标。
秋初播种下去的小麦大蒜秋菜都出了苗,也得赶紧查苗补缺。
还有些腾茬晚的地块,也得赶在霜降前赶紧播种下去。
又得给作物、果树们补上防冻防寒的秸秆稻草。
总之一天天都忙得不可开交,实在挪不出空儿来。
尤其齐晔是生产大队里干农活的头一把好手,无论有谁上工时遇到什么难题,都要找他帮忙。
生产大队长张金财也时不时找他出主意,所以根本找不到机会抽身去省城。
这一忙,就是两三个月。
直到立冬,生产大队那热火朝天的农忙时候,才渐渐平息下来。
齐晔头一件事,就是去生产大队找张金财开介绍信,说要带着江茉去省城里找亲戚。
张金财听到齐晔在省城里还有亲戚,也是诧异了一番。
齐晔顺便问了问当年他爹娘的事情。
可惜的是,那时候是三十年前,张金财也是十几岁,虽然见过齐晔的爹娘,却连他们是什么时候去的省城都不知道,更不可能知道是去干什么。
只是后来出了事,乡亲们之间传开来,他才听说这个噩耗。
“但你娘当年,那是十里八乡一等一的大美人儿啊。齐大哥从城里回来,身边跟着你娘,我和我那一帮兄弟们,真叫一个看呆了,还以为是什么天仙下凡了呢!”
齐晔也听说不少人夸他娘,说他娘美得不得了,所以才能把他生得这么俊。
但似乎所有人都不知道他娘的家在哪,家里人是干什么的。
他娘甚至很少和乡亲们说话。
齐晔开好了介绍信,也没打听到他娘的多少事儿。
只听到张金财又道:“明天生产队里发鸡鸭了啊,你先别急着走,等领了鸡鸭再去省城玩几天也成。”
齐晔点点头,都等了这么久了,他也不在乎耽误这几天。
只是想到三十年过去了,当年的书信虽在,想要找到舅舅,却可能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的心情也不免沉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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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
过了农忙,生产大队又忙活起别的事情来。
张金财是一个很关心大伙儿的大队长,每天牟足了劲儿琢磨的事,就是如何带领大伙儿一块把日子过得更好!
昨晚他就挨家挨户通知了一遍,今天生产大队里要发鸡鸭,大伙儿都高兴得不得了,一大清早就聚到了打谷场上。
说起来,这事还要从三个月前说起。
红旗公社里,不知从哪刮起了一阵风,说是以后要分田到户了!自家的田自己种,自家的粮食自己吃!
这样的消息,虽然还没落实,但听说已经有地方开始分田地之后,人人心里都产生了一个小漩涡似的,活儿干得也没以前那么认真了,虽然还是每天都来上工,但心里成天琢磨着惦记着的,还都是这个事。
红旗公社的书记也着急啊,上头的政策虽然颁发了,但都是一批批实行的,还没轮到红旗公社这儿呢,也不能让大伙儿的生产积极性遭到破坏啊!
他只好想了个法子,在全公社的范围内,办一个秋季挣工分大赛!奖励就是鸡和鸭!
有了这根胡萝卜在上头这么吊着,大伙儿也不去管什么分不分田了,先把眼前的鸡鸭赚到再说!
这不,西丰生产大队的不少乡亲们在张金财的带领下,都牟足了劲儿地挣工分,一个个都勤快起来,不仅提前完成了所有的生产任务,而且在全公社也是名列前茅!
张金财站在打谷场的中央,一脸骄傲自豪的笑容看着大伙儿,带头鼓掌道:“今天真是一个好日子啊!咱们生产大队的队员们在过去的这个秋天里,都很努力!而努力也肯定是有回报的!今天就是丰收的时候!”
“今天,我就要把这些鸡鸭都奖励给大家!”一群人热烈地鼓起掌来,都兴奋得满面红光。
张金财的面前,摆着四个竹笼,两大两小。
两只大竹笼里,分别装着大鸡和大鸭,两只小竹笼里,则是小鸡和小鸭。
这是按户分的,每家每户可以要两只成年的鸡鸭,或者要十只小鸡小鸭。
但是这里面,成年鸡鸭也有公母肥瘦之分,更何况都想要已经成年的鸡鸭,谁愿意再每天拌鸡食喂小鸡啊,这么丁点大,能不能长大还两说呢。
怕分配不均,大伙儿闹意见,所以张金财就按公社里书记的法子。
每户算人头,平均下来工分最高的那家,就第一个选,以此类推。
到了最后,平均工分最少的那些人家就只能捡人家剩下的了。
但没办法,谁叫你家平均人头工分那么少,以后再加把力挣工分吧!
这个法子一提出来,倒是没人反对,毕竟听起来很公平。
见大家都没意见,张金财拿出他的小本子,念出他在公社里请人帮忙算好的平均人头工分,宣布道:“咱们生产大队里,平均人头工分第一的……是齐晔家!”
这个名字,大伙儿虽然有点意外,但细想想,又在情理之中。
齐晔有多能干,每天在生产大队里干了多少活儿,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
尤其不少工分多难度高的活儿,只有他能轻轻松松胜任。
所以即便江茉一个工分都没拿到,算上齐晔的工分,两人平均下来也是生产大队里工分最高的人家。
没有任何人质疑,要看齐晔的工分本,只是不少人鄙夷地瞥了瞥江茉。
说实话,还是有很多人瞧不惯江茉这种好吃懒做,不挣工分的行为。
江茉却似乎丝毫没看到这些目光,歪着脑袋朝齐晔道:“咱们要第一个选吗?”
“嗯,你喜欢哪只。”齐晔看向大鸡大鸭的笼子里,他是第一个选,可以尽情挑,刚刚开产的母鸡是最好的,鸡冠鲜红,眼大有神,羽毛光泽好,几乎每天都能下新鲜鸡蛋。
他迅速判断出来,里面仅有两只这样的母鸡,幸好他是第一个。
可齐晔很快又反应过来,江茉她肯定不知道怎么看这些呀,于是他指给江茉看,“那两只最好。”
其他人看着齐晔把两只挑出来,都没什么表情,齐晔眼光那么好,他当然不可能错过这两只好母鸡。
当张金财宣布齐晔的名字时,大家就已经迅速开始用目光挑选另外的好母鸡了。
可是,惊掉所有人下巴的是,江茉皱起眉头,娇声道:“我不要这两只母鸡。它们好凶呀……你看,它这么瞪着我,太吓人了!”
她心有余悸地拍拍胸口,扭头道:“咱们要五只小鸭子,五只小黄□□。毛绒绒的,多可爱!”
江茉的声线微微上扬,明显是被小鸭子小鸡仔萌到了,眼睛里都闪出小星星。
“……”大伙儿都沉默无语,活了这么多年,还从没听过这么离谱的理由。
鸡还吓人?就算吓人又怎么了,每天两个鸡蛋不香吗?
小鸭小鸡除了吃,还有什么用?可爱能当饭吃?
人群中,王红芬和齐振华也在。
他们最近老实了很多,脸上永远是寡淡沉默的表情,只埋头干活,所以挣的工分也不错,待会儿应该也能分到鸡鸭。
对于江茉这种行为,两人只是默默掀了掀眼皮。
习惯了,真的早就习惯了。
江茉要是不作一下,她都不叫江茉了,那才叫人意外。
随着江茉这石破天惊的一句话,打谷场上渐渐开始人声鼎沸。
有人不可思议地感叹,“江茉疯了吧?那么好的下单母鸡她不要,就拿几只小鸡小鸭回去玩儿?”
有人幸灾乐祸地翻白眼,“不是挺好的么?咱们家说不定就是第二呢,能抱回那两只好母鸡就好了。”
有人无法理解,“我是真不明白江茉她……她怎么就……真的挺败家的,都不知道怎么说她。”
有人轻嗤一声,“人家怎么着也轮不着你来说啊,没看齐晔屁颠颠去选小鸡小鸭去了吗?齐晔乐意,撑得起整个家,不就行了?”
“齐晔他一个人撑着这个家,不累啊?”
“他们也就两口子,两张嘴,又没孩子要养。我看齐晔挺开心啊,比以前在齐家开心多了。”
齐晔选完,就宣布第二名。
居然是王有根。
王有根家的壮劳力多,虽然女人也多,但王家两兄弟跟着齐晔干活儿,挣工分也不在话下。
大伙儿看着王有根走上前去,心想着,这回那两只好母鸡肯定要被带走了。
谁知道,王有根居然也做了一件让大伙儿惊掉下巴的事儿!
他选了十只小鸡!黄色黑色杂色的都有,反正就是那十只嫩得脖子一掐就断嗷嗷待哺的小鸡崽儿,他用衣服一兜,全带走了。
大伙儿觉得,这真是邪了门了啊!
这一个个的图啥呢?
有人问王有根,“老王,你总不至于是图这小鸡崽可爱吧?”
王有根不着痕迹地目光掠过远处正在摸着小鸡脑袋的江茉,憨厚地笑道:“是啊,这不我家养的鸡挺多的了,吃得也多,养些小鸡崽,吃得少,也能逗逗乐儿!”
……这理由说出去,王有根也不知道别人信没信,反正他自己都不信。
幸好,第三户人家是王红芬的大哥王立德家,他拿走了那两只好母鸡。
大家这才不至于怀疑人生。
后来,一户户都上去拿,没再出什么太大的幺蛾子。反正都是先拿母鸡,再拿母鸭,紧着品相好,精神好的鸡鸭先拿,实在没办法再拿公鸡公鸭。
出乎大伙儿意外的是,今天小鸡小鸭们居然也挺抢手。
本以为要到最后几乎平均工分低的人家,迫于无奈,才会哭丧着带走那些小鸡小鸭。
谁知,第一的齐晔拿了十只,第二的王有根拿了十只。
后来,第六的范大山和宋秋也拿了一只母鸡,五只小鸡。
第十的宋秋她娘家也拿了一只母鸭,五只小鸭。
爱学人的赵大勇看他们都拿,也拿了五只。
还没到最后,王红芬和齐振华两人对视一眼,居然也要了五只小鸡,和一只公鸡,把剩下的几只成年鸡鸭留给了后面的人。
成年鸡鸭还没分完,小鸡小鸭倒先被拿光了,这在别的生产大队,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出现的情况。
张金财第二天到公社里汇报的时候,连带着许永昌书记都一块摸不着头脑。
最后的最后,他们只能把这一切归纳于齐晔,哦不是,是江茉开的头!
其他人似乎……都在学她!
只不过,为什么要学她呢?拿小鸡小鸭难道反而占了什么便宜?
张金财和许永昌一块琢磨了好久,仍然百思不得其解。
-
其实,江茉也不知道这些人为什么要学她。
她真的就只是单纯觉得小鸭小鸡们可爱罢了。
毛毛绒绒,可可爱爱,没有脑袋。
要是它们永远不会长大就好了。
可惜,这是不可能的,她只能趁它们还小的时候,使劲儿撸它们!
把小鸡小鸭带回家,她一晚上都带着乌云踏雪在和小鸡小鸭们玩儿。
乌云踏雪很懂事,虽然对小鸡小鸭们好奇,却不会伤害它们,只是一直盯着它们,不许它们跑出院子!
齐晔又连夜打造了一个鸡窝,一个鸭窝,给小鸡小鸭们睡。
又用矮竹篱笆在后院围了一小块空地,让它们在那儿吃喝拉撒,免得把家里还有前面的院子和小露台都弄得乱糟糟的。
做完这一切,齐晔继续马不停蹄,开始收拾明天要去省城的东西。
给江茉多带几套衣服,她爱漂亮,在省城住几天,肯定每天都要穿不一样的乖乖。
还有围巾帽子,也都得准备着,冬天来了,外头不像家里,天气真是越来越冷。
还有水壶、水杯、碗筷、毛巾、牙刷、脸盆、床单被套……这些平常要用的,都得带上。
外面别人用过的东西,江茉才不会用。
最后,齐晔打包了整整两个大编织袋!里头几乎全是江茉的东西。
他,也就一身换洗衣裳,还有洗漱用品,只占了一块小小的地方。
齐晔力气大,再重的东西他提着也健步如飞,所以并不在意是两个编织袋还是五个编织袋。
他只皱着眉,冥思苦想,会不会还有什么漏掉的。
想了一整晚,第二天醒来,又往编织袋里放了几样。
最后,他把家里十只小鸡小鸭托到王有根家先养着,乌云踏雪的盆里放满干粮,足够它们看家护院好几天。
打点好一切,两人终于捏着那几封发黄的书信,去省城寻亲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在2021-11-2009:48:44~2021-11-2020:29:56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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