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青青精神一振。
这是什么血腥残暴的家庭伦理戏码。
她刚想问, 那你们报警了吗?
话到嘴边,才想起来,眼前的这位并不是人类, 而是蜘蛛精。
母蜘蛛会在□□之后吃掉伴侣, 这是蜘蛛的天性。
不过, 虽然知道这是天性使然,但带入到朱七的视角,亲眼看着妈妈吃了爸爸……
噫, 还是觉得毛毛的。
怪不得朱七会脱离原生家庭, 义无反顾地融入人间。
而且,还那么执着于和人类谈恋爱, 几百年来, 屡战屡败, 屡败屡战。
毕竟,留在蜘蛛族群里,下一个被吃掉的,或许就是他了。
“我知道了。”
兰青青点头:“回头见到朱七时,我会将你的歉意转达给他的。”
朱三娘松了口气:“多谢兰律师。”
兰青青掂了掂手里的剑:“这把剑……”
这把剑, 原本是朱三娘的。
朱三娘想用剑来伤她,被涂靡夺过。
她又从涂靡手中,抢下这柄剑, 用来威逼朱三娘。
现在朱三娘已经认罪伏法, 这剑也该物归原主。
毕竟他们做律师的,只接受正经委托费, 从来不贪墨嫌疑人的财产。
她刚想说“这柄剑还你”,就见朱三娘连忙摆手:“这柄剑,算我献给兰律师的。感谢兰律师的大恩大德, 小女子没齿难忘。”
兰青青挑了挑眉。
行,对方不要,那她就拿了。
就当是帮朱三娘给朱七带话的委托费。
她其实也有些舍不得这柄剑。
将它拿在手里时,她能感到一股锋锐的剑意纵横在体内,带着磅礴的气势,仿佛只要挥出剑去,就能劈碎眼前的一切阻碍。
这是一把绝世好剑。
既然朱三娘执意赠与,那她就却之不恭。
她已经被心怀恶意的大妖们盯上了,拿着这柄剑,可以增加她的自保能力。
……就是不知道这剑能不能过安检。
城隍祝玉上前想要带着朱三娘离开。
涂靡忽然吸了吸鼻子:“咦,城隍大人,我好像在那里见过你。”
祝玉板着一张脸:“哦,是吗?我却不记得,在哪里见过大名鼎鼎的涂山氏九尾狐。”
唉,往事不堪回首。
想想自己曾经真金白银地捧过涂靡,他就心疼自己的钱。
那可是他从一个月3500块的工资里辛苦攒下的血汗钱啊!
结果涂靡拿着他的血汗钱,转头就退圈嫁豪门去了。
他妈的,退钱!
“不对,我绝对见过你。”
涂靡皱眉思索:“而且,就在近几年。”
不是几百年前在天庭的一面之缘,他就是近几年在人间见过的祝玉。
在哪里见过呢……
涂靡上上下下地打量祝玉。
祝玉穿着上夜班的黑色保安制服,浑身上下没有一点惹人注意的地方,除了……
涂靡的视线落在祝玉腰间的钥匙扣上。
那是一只火红火红的小狐狸钥匙扣,是涂靡正当红的时候,他的后援会做出来回馈粉丝的周边。
至于为什么是一针见血的火狐狸——只能说,娱乐圈喜欢给自家哥哥捏他小动物人设的大粉,是真正有两把刷子的。
涂靡恍然大悟:“哦,我想起来了!你是那个睡桥洞买周边的狂热粉!”
他用力拍了拍祝玉的肩膀:“朋友,好几年没见了,你最近过得好吗,换工作了吗,找到住处了吗?”
祝玉:……
祝玉觉得十分想死。
对对对,他年少无知的时候,追过一段时间的涂靡。
那时候他第一追现代明星,还不熟悉圈内规则,只知道给后援会疯狂打钱,买他们出品的涂靡周边。
当涂靡的后援会会长管他要收货地址的时候,他如实回答了自己的住址:海市城隍庙附近某座桥洞里。
会长一开始以为他在开玩笑,直到他把桥洞的照片发了过去。
会长:卧槽,住桥洞还要追星,活久见。
祝玉彻底在涂靡的粉丝圈子里出了名,甚至还惊动了媒体。
媒体痛心疾首:某当红小生粉丝睡桥洞仍不忘挥霍巨款追星,这究竟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后援会把他的钱一分不差都退回来了,还白送给他一大堆免费周边。
听说连涂靡本人都亲自过问了这件事,劝他把重心放在现实生活上,好歹先找个固定住处,再换个比夜班保安更有前途的工作。
如果以后生活稳定、收入提升了,还想继续支持他,那他双手欢迎。
祝玉当时被感动得稀里哗啦的,心想我一定要努力提高自己,和哥哥在更好的未来重逢。
然后哥哥第二个月就退圈嫁豪门了,连大制作一番男主都不演了。
好悬没给祝玉气得道心破碎,当场再入轮回。
粉什么粉,一粉顶十黑!
在网上高强度黑了涂靡一段时间后,他刷到了焦泉客的舞台现场,从此入了焦泉客的坑,涂靡什么的,已经成了过眼烟云。
他已经完全不在乎涂靡了!
就算涂靡站在他面前,他的内心也不会再起波澜了!
从前的祝玉已经死了,现在站在你面前的,是钮祜禄祝玉!
他留着涂靡的钥匙扣,不是因为余情未了,而是因为买另外的钥匙扣需要钱。
虽然涂靡很碍眼,火狐狸很碍眼,九尾狐很碍眼,但只要能省下一个钥匙扣的钱,他就可以容忍这个小狐狸一直挂在自己的腰间。
没错,就是这样。
他的钱,都是焦泉客的。
涂靡什么的,不值得他再为之花费一丁点钱、一丁点精力。
因此,现在面对涂靡的关切慰问,他内心没有一点波澜地、十分平静地、十分得体地说:“要你管!”
关你什么事儿?
我都不是你的粉丝了!
涂靡莫名其妙地揉揉耳朵:“不愿意说就不说呗,为什么吼我。”
狐狸耳朵大,听觉很灵敏,祝玉这一声吼得他脑瓜疼。
“对了,”涂靡有些好奇:“听说你爬墙了?”
他听后援会会长说,自己退圈没多久,祝玉就换了个哥哥来追。
还是那个入圈之后立刻声名鹊起的焦泉客。
听说依旧是睡桥洞,依旧是疯狂花钱。
涂靡的后援会一向是他自己花钱养着,他当红的时候,除了偶尔卖点零碎周边,从来不管粉丝要钱。退圈之后,更是连周边都不卖了,直接在平台抽奖,给幸运粉丝免费送。
因此他嫁豪门之后,粉丝群体虽然哀鸿遍野,但后援会不动如山,还在兢兢业业地给他打工,偶尔甩几张图出来艳压一下娱乐圈的群芳。
焦泉客的后援会,画风就有些不太一样了。
如果说涂靡的后援会从上到下都透露出一种“老子不靠这个挣钱”的佛系,那焦泉客的后援会,就只能以穷死鬼投胎来形容。
早在焦泉客刚入圈时,他的经纪公司就和后援会就开始了花样百出的捞钱大业。
哥哥要去某地巡演了,众筹五十万给哥哥办接风宴不过分吧?
哥哥要出新专辑了,每个粉丝出五百块给哥哥随份子,冲销量不过分吧?
想加粉丝群?我们拒绝白嫖哦,先给哥哥花三万块钱,否则就是不爱哥哥。
什么,你说三万太多?
呵呵,海市人均工资每月六千元,不过是五个月的工资而已,都不肯给哥哥花,那你不配和我们真爱粉交流。
哎呀,也不是让你一口气拿出三万块呀,你可以慢慢花嘛,花够三万再来加群。
正好,哥哥登上新一期四大杂志封面了,你先冲三千块钱的销量吧。
对了,记得把钱交给后援会,让站姐统一冲销量。
快点付钱,守护全世界最好的哥哥!
这份往死里捞钱的架势,放眼整个娱乐圈,也是极为炸裂的。
要是换了第二个人,早就被群起而攻之,糊穿地心了。
但那可是焦泉客啊,是除了涂靡之外,公认的娱乐圈白月光啊。
而且焦泉客本人也不止一次在各种场合明示暗示,请粉丝不要被后援会和经纪公司的话术洗脑,理性消费,量力而行。
与经纪公司赶着给自己挣棺材本的急切形成鲜明对比。
因此,大多数粉丝都一边对经纪公司恨得牙痒痒,一边舍不得焦泉客,不忍心脱坑。
这几年中,几乎所有焦糖都盼着自己哥哥能和公司解约,自己开工作室,给自己打工。
但焦泉客刚进圈时一穷二白,什么都不懂,被经纪公司哄着签了吸血条款。
如果要解约,就要赔给公司天文数字的违约金。
兰青青之前经手过娱乐圈的案子,也捎带着看了焦泉客的合约,知道那个数字具体是多少。
怎么说呢——那是个即使兰雅茹女士看了,都要微微睁大眼睛的数字。
焦泉客一个穷苦人家出身,无根无凭的明星,收入全被经济公司把持着,怎么可能解得起约。
但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有觉得公司不好,希望焦泉客解约的粉丝,就有和公司沆瀣一气,觉得公司做得对的粉丝。
这些粉丝,觉得公司敛财的手段是值得赞许的。
公司不敛财,怎么给哥哥冲销量?
你不出钱我不出钱,哥哥怎么能在娱乐圈稳住超一线的咖位?
为了保住焦泉客超一线的咖位,他们不仅给他的每一张专辑、每一部影视刷销量,还在各种平台给焦泉客做数据、炒热度。
不仅如此,他们还毫无底线地攻击娱乐圈的其他男女明星。
群体活动时,如果有人离焦泉客太近,就是来蹭热度的糊咖。
离焦泉客太远,就是集体排挤他们哥哥,全世界都与哥哥为敌,哥哥只剩他们了呜呜呜。
作品宣传期,如果有合作的明星和焦泉客表现得关系很好,那就是来搞CP吸血的。
表现得关系不好,呵呵,居然敢对哥哥不好,看我105度的焦糖烫不死你个贱婢!
不仅是曾经同框合作过的明星,就连早就退圈的前明星,也逃不过他们的拉踩。
其中他们最爱拉踩的,就是涂靡。
因为涂靡长得太漂亮了。
焦泉客被称为娱乐圈白月光,而娱乐圈公认的朱砂痣,是涂靡。
红色,终究是比白色更艳丽些的。
涂靡这几年既不唱歌也不演戏,只是偶尔出来艳压一下娱乐圈。
这些人从他的脸上找不出能黑的地方,就只能从其他地方找补回来。
比如祝玉这里。
祝玉在追涂靡时,已经是圈内出名了。
爬墙到焦泉客家时,更是引起了轰动。
谁都没想到,当初爱得死去活来的粉丝,如今爬墙爬得这么决绝、彻底、不留情面。
祝玉:明星都退圈了粉丝还不爬墙,是要留下来给他上香吗?
因为他这一爬,焦泉客的不理智粉在攻击涂靡时多了个武器:你以为你家很厉害吗?你家真爱粉爬到我家来了略略略。
兰青青作为涂靡的继女,平时偶尔也在关注他在互联网上的形象。
看到这种攻击时,比起生气,更多的是无奈和好笑。
这种人,和事业粉祝玉还不一样。
他们喜欢的根本就不是焦泉客本人,而是“娱乐圈第一”的那个名头。
否则,他们就不会在焦泉客一次又一次地在公开场合替他们向被辱骂的明星道歉后,还死性不改地继续人身攻击。
别看他们花着真金白银捧着焦泉客,一旦对方失去那个“第一”的称号,他们就会立刻头也不回地离开,投向下一个“第一”的怀抱。
摊上这么一群人,焦泉客也怪倒霉的。
听到涂靡问他爬墙了吗,祝玉“哼”了一声,点点头:“你都退圈了,还不许我爬墙吗?”
他恨铁不成钢地看着涂靡。
要是你坚持留在娱乐圈发展,我一千年都不带爬墙的!
涂靡自知理亏,尴尬地笑了笑,转移了话题。
“我听说你爬到焦泉客的墙头了。”
他神神秘秘地:“你知不知道焦泉客他是……”
“停停停停停停停!”
祝玉立刻严肃地打断:“我是事业粉,我只关心他的事业。”
其他的一切事情,他都不关心。
粉丝,就是要离艺人的作品近一点,离艺人的生活远一点!
有一次焦泉客白天的时候参观海市博物馆,平时知道他在追星的同事疯狂给他打电话要他赶来看真人,他都淡定地拒绝了,继续逛公园。
开玩笑,他可是城隍诶,要是真想见到焦泉客的真人,他早就找上焦泉客的门了。
没找,就是不想见。
粉丝和偶像的距离,还是远一点为好。
“好吧,你不关心,我就不说了。”
涂靡耸了耸肩,转头招呼兰青青:“青青,我送你回家。”
现在正是黎明前最黑的一段黑夜,祝玉带走了朱三娘,其他人也都该回家了。
临走前,朱三娘召集了自己洞内的孩儿,和她们声泪俱下地作别,说洞主我啊,要去坐牢了。
你们以后,在人间无依无靠的,可不能再作奸犯科,要遵纪守法,好好做妖。
因为她是制毒贩毒的主犯,洞中其他的蜘蛛精,既没有用毒液制药的本领,也没有高深莫测的修为,充其量,是一群被利用的工具蛛。
所以祝玉将其他蜘蛛精们批评教育一番,叫她们以后安分守己,好好修炼,不要作恶,就将她们放归山林了。
遣走所有蜘蛛精后,凤君伸出手来,大红的凤凰灵火从指尖逸出,以燎原之势,舔舐上阴冷潮湿的蜘蛛洞穴,瞬息之间将其吞没。
兰青青隔着凤君的衣服,握住他曾经赠予自己的,那支凤凰羽毛。
凡人看不见的视野里,美丽高傲的凤凰,盘旋在火海之上,向天地间的一切生灵展示自己优美的身姿和绚丽的翎羽。
火海之中,“功名利禄,情仇义气”八部毒药被燃烧殆尽,幻想搭建的堡垒轰然倒塌,显出那碎石堆的本相。
跃动的光辉照耀之下,凤君转头问祝玉:“你为什么不再做城隍了?”
他尚在天庭时,就对祝玉这个人界城隍十分满意。
那时的祝玉,兢兢业业,即使明知升迁无望,也不曾对工作有过一丝一毫的敷衍。
在普遍盛行“无为而治”的人间地仙群体里,他独树一帜。
祝玉挠挠头。
为什么不做城隍了……理由有很多。
人间时移事易,已经不需要城隍爷了;城隍庙被改建成博物馆,他没有办公场地了;管天庭人事部的神仙离职了,他找不到对接的上司,陷入了职业生涯的迷茫期……
但是想想,他唯一能够给出的答案是——
“因为太难了吧。”
他说。
人间的确不像过去那样需要城隍,但现代的都市里,毕竟还存在着一些需要管束的妖鬼。
只是他们的数量太少了,少到一想到自己的职业是围绕着他们而发展的,就觉得前途无望。
这种前途,不是“能否升迁”的前途,而是自己这个职业是否真的被需要、是否真的有意义的前途。
城隍庙固然已经改造成了博物馆,但他是博物馆的夜班保安,天一黑,整个博物馆就是他的主场。
只是太难了,要在半天的时间里完成城隍的所有工作,还要将博物馆维持原样,实在是太难了。
还有,那位神仙的堕凡,也让他觉得,现在的三界,是否已经不需要他这样的城隍了。
否则,怎么连这个唯一肯定自己、唯一看重自己的神仙,都堕落成了妖怪呢?
在重重阻碍下,在重重否定下,在失去了能够依赖的所有希望的现在,他选择了放弃。
祝玉不做城隍了。
当个普普通通的保安,闲时追追星,看看电影,听听歌,在黑夜里守着老地方、老朋友,就很好。
“兰律师说得对,”凤君定定地看着他:“无论是神仙,凡人,抑或是妖怪,我们都会有欲望。”
“有些欲望,是永远求而不得的,我们应该及时放弃。”
“可有些欲望,虽然遥远,虽然飘渺,但我们却不应该放弃追逐的脚步,因为那彼岸是闪闪发光的希望。”
“你是想要继续做城隍的吧?”
“因为我记得,你生前是一处贫苦地方的县令,为了境内的百姓能够安居乐业,忙于公务,死在了任上。百姓自发给你修庙,让你受香火,所以你才能成仙。”
“你当凡人时,为了做些造福百姓的实事,不惜以身殉职。怎么成了神仙后,反倒退缩了?”
祝玉愣怔。
是啊……
他生前,就是一个三榜同进士出身的小官,熬了许多年资历,才熬成一个偏远州县的县令。
说来也是讽刺,他做凡人时是同进士,升官升得不如两榜进士快。
当了神仙,又是受香火成仙的,也不如人家正经修炼的神仙天花板高。
但无论是当县令时,还是从前当城隍时,他都坚持下来了,因为他知道自己要做什么。
他要造福一方百姓,要护得一境太平。
可是,现在的凡人,已经不需要他了。
没有城隍,他们似乎过得更好了。
但,终究还是有些地方,需要他的力量。
还是有一些人,需要一个城隍。
比如,一个抓住了违法犯罪的妖怪,却又不知道该如何处置对方的凡人律师。
她总不能把这妖怪送到地府去。
毕竟,她刚刚才推翻了阎王的一场判决,很可能已经把人给得罪了个彻底。
一时间,祝玉只觉得神清气爽,七窍通明。
他明白了,从始至终,他的欲望就只有一个。
他希望,能有那么一些人,能从自己的所作所为中受益。
为此,他愿赴汤蹈火。
“我明白了。”
祝玉声音低沉却坚定地说:“我会重启城隍庙,再次承担起城隍的职责。”
他向兰青青伸出手来:“兰律师,以后就请多多指教了。”
兰青青展颜一笑,也握住了他的手。
城隍庙兼具执法权和司法权,以后她如果再遇上利用法术违法犯罪,人间法律不能惩治的妖怪,就有地方送了。
目送着祝玉和朱三娘的背影渐渐远去,凤君的视线落在兰青青手中的剑上。
兰青青顺着他的眼神望去,有些不解地掂了掂剑身:“怎么,这剑有什么问题吗?”
难道是妖怪的剑,凡人用不得吗?
“没什么问题。”
凤君摇头:“这真是一柄绝世好剑。”
就是太好了,好到让人疑惑,朱三娘是怎么得到这柄剑的。
“此剑名‘承影’。‘蛟分承影,雁落忘归’,乃春秋时期,卫人孔周所藏三神剑之一。”
“此剑介于有形与无形之间,全赖主人心意所动。即使是羸弱的凡人,只要与此剑心灵合和,也能发挥出劈山填海的伟力。”
介于有形与无形之间?
兰青青好奇地打量着剑身。
如果这柄承影剑能归于无形的话,她就可以带着它过安检了。
心念一动,承影剑的颜色渐渐变淡,最终变得透明。
兰青青能感觉得到,它不是单纯的隐形了,而是真正意义上的“消失”了。
但只要她想,随时能让承影剑再度现身。
兰青青心中一喜。
这意味着,她可以将承影剑随身携带。
以后即使遭遇了朱三娘口中,那些充满恶意的大妖,也能有一战之力。
看来这趟幽灵旅社之旅,不算白来。
“时候不早了。”
她看了看远方的天。
再过一两个小时,天边就会泛起鱼肚白。
凤君和涂靡这两个大妖不觉得什么,但她这个凡人,可是有些困了。
“我们该怎么回去?”
朱三娘的房子已经被凤君一把火烧了,这方圆五十里,都不像是有能让人休息的地方。
想休息,只能回海市。
他们是坐朱七的大巴来的,现在大巴早已经开走了,也不可能折返回来接他们。
兰青青把期待的目光落在了两位大妖身上。
你们不是会腾云驾雾吗?
快,带我驾云回海市!
她只在白天的时候坐过凤君的祥云,还没在夜晚俯瞰过海市呢。
海市夜景里的车水马龙、灯火通明,想来一定很美。
果然,涂靡向她伸出手:“走,我腾云送你回家。你现在是住明熙路,还是西郊一号?”
兰青青说:“明熙路。”
明熙路在海市市中心,离她上班的地方比较近。
她正要搭上涂靡的手,让他带自己腾云,却见凤君忽然举起了手:“你们听——”
嗯?
他指了指通往海市方向的远方。
“是不是有发动机的声音?”
兰青青非常努力地侧耳倾听,但只能遗憾地宣布,自己什么都没听到。
倒是涂靡,竖起狐狸耳朵一会儿后,惊喜地说:“是越野车的声音!”
“好像还是我们家的车!”
我们家的车?
兰青青疑惑:“你出来之前,有和陈叔交代我们要去哪里吗?”
陈叔是他们家的出行管家,负责管理车库、司机和一家人的出行。
如果家里派车来接,那只有可能是陈叔安排的……等等。
兰青青不解:“你之前根本不知道幽灵旅社的位置,怎么可能和陈叔交代我们的去向?”
涂靡的脸色在一瞬间变得非常奇怪。
一阵红一阵白,既像是开心,又像是生气。
兰青青顿时沉默了。
如果不是涂靡提前交代过陈叔接人,那么,来人就只有可能是……
兰青青默默扶额。
兰雅茹女士。
涂靡攥紧拳头,咬牙切齿:“她不是说有事,没空来找我吗?”
“现在又来,算什么啊?”
他看起来像是个被施加了高压的火药桶,下一秒就要炸缸了。
兰青青明智地决定保持沉默。
像是过了很长时间,又像是只过了一瞬。
一辆看上去就很安全的越野车停在了三人的面前。
正副驾驶位首先打开,下来了两个长相平平无奇,但一看就是练家子的保镖。
保镖打开后座车门,又下来一个穿黑西装的人。
那人检查了车前车后,确定没有威胁存在后,才对车内低声说:“董事长,请下车。”
兰青青暗暗叹了口气。
这就是兰雅茹女士,一次出行,保底要两位保镖和一位安保总监陪同。
一双黑色坡跟鞋踏在了地上,发出轻轻的响声。
从车内,下来了一个衣着雅致,气度高华的女人。
她已经不年轻了,眼角的细纹和鬓边斑驳的银发证明了这一点。
但岁月完全无损于她的美丽,反而给她平添了久经沉淀的优雅。
兰雅茹女士站在兰青青面前,歪头看了看她:“我记得,你上周还说,以后自己给自己打工,要天天早睡早起,再也不熬夜加班了。”
兰青青:……
对哦,刚从律所离职的时候,带着对入职以来一直996加班的怨气,她好像确实这么说过。
不过,真的自己给自己打工之后才发现,只要工作有需要,她24小时都得加班,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
她顿时有些垂头丧气。
“而你。”
兰雅茹女士转向涂靡:“我记得你好像说,今晚要早早地带着对我的恨意入眠。”
涂靡抿了抿唇。
“而现在,你们两个同时出现在这个荒郊野岭。”
“这是为什么呢?”
兰青青:……
妈,说来你可能不信,但我们是来捣毁蜘蛛精制毒贩毒的窝点的。
现在蜘蛛精刚走,你要是想见她的话,立刻调头还来得及。
“你怎么知道我们在这里?”
涂靡语气依然不算高兴。
“你带了手机。”
涂靡:……
“这位……”
她又转向凤君。
凤君自然知道她是谁。
他伸出手来:“您好,我是凤君,是令爱的合作伙伴。”
兰雅茹女士握住他的手:“我知道。我还知道,你是凤凰,在青青的事务所对面开了一家俱乐部。”
“青青这段时间,多谢你照顾了。”
凤君没想到她竟然知晓自己的身份,愣了愣。
兰青青对此见怪不怪。
兰雅茹女士,就是如此全知全能。
知道你的身份算什么,她现在大概已经比你更了解你自己了。
“上车吧。”
兰雅茹女士说。
“太晚了,该回家了。这位凤君先生,如果不嫌弃的话,可否赏光过府一叙呢?”
凤君自然是答应。
上车之后,兰青青越加觉得困乏。
她是个凡人,本来就需要睡眠。
前半夜又一直精神紧绷地惦记着蜘蛛精的案子,还险些和朱三娘硬碰硬地打了一架,精神消耗得有些严重。
此时上了熟悉的车子,又回到了妈妈身边,紧绷的精神一下子放松下来,之前强压着的困倦也越发压不住了。
她小幅度地打了个哈欠,揉了揉眼睛:“妈妈,我好困……”
反正车里都是自己人。
兰雅茹女士是她妈妈,涂靡是她,呃,爸爸,凤君是她的合作伙伴,她也不怕丢脸。
兰雅茹女士轻轻地拍了拍自己的大腿:“先睡一会儿吧。”
兰青青调整了下姿势,侧躺在座位上,将自己蜷成一小团,枕着兰雅茹女士的腿,贴着她的肚子。
她感到自己非常非常的安全,仿佛回到了还是一个小宝宝的时期,被兰雅茹女士抱在怀里,什么都不用想,什么都不用怕。
于是,她很快就沉沉地睡去了。
睡去后,她做了一个梦。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是在母亲身边做梦的缘故,她梦见自己泡在一团温热的水里。
从非常、非常遥远的远方,传来了无比动听的歌谣。
她听不懂歌谣的含义,那似乎出自一种她没来得及掌握的语言。
她只觉得从自己的内心深处,涌现出一股温暖而又期待的心情。
她想要出去,想要从这里出去,去回应那首歌。
于是她就出去了。
她很快就出去了,从温暖的水中,到了微凉的水中。
遥远的歌谣变得很近很近,那股温暖的心情,让她的身体都变得暖了起来。
她感到自己被人轻轻地托着,借助那股温柔的力道,就可以轻盈地漂浮起来。
她听到了许许多多的,离她很近的歌谣。
她想要从胸腔里唱出属于自己的歌,来回应他们。
但还没等她来得及唱出属于自己的歌,身边的歌就已经从期待变为惊讶,变为恐惧。
血腥味从遥远的地方漂流而来,那是至亲的血。
有个巨大的黑影,凭空地出现在了他们的上空。
它张开飘散着血腥气的大口,向他们歌谣的海吞噬而来。
她听到歌谣变得悲伤,感到自己被紧紧地抱着,飞快地乘着水流逃离。
借助刚出生时微弱的视力,她看到了那逆着他们逃离的方向,一串串坠落的洁白圆珠。
那是歌声的泪水凝聚而成的珍珠。
在那一瞬间,她感受到了自己的歌。
她将自己的歌唱了出来,那是悲伤的,哀怨的,无望的歌。
她看到了在自己的眼前凝结而成的珍珠,那是自己的眼泪。
兰青青醒了。
她依然在车上,依然枕着兰雅茹女士的腿。
车开得很稳,她不该因颠簸而醒来。
兰雅茹女士一下一下地摸着她的头发,问她:“做梦了吗?”
兰青青愣愣地,一时间很难说清自己做了个什么样的梦。
她只是伸手擦了擦自己的眼角。
那里有一滴泪。
“我……”
她低头看向自己的手指。
泪依旧是泪,没有变成珍珠。
“说来你们可能不信。”
她伤脑筋地说:“我觉得,我似乎好像,梦到了一个案发现场。”,新m.. ..大家收藏后就在新打开,老最近已经老打不开,以后老会打不开的,请牢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