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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抗 辩事由 她被一个凡人吓破胆了……(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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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完朱三娘的话, 兰青青大为惊奇。

不是惊奇于她居然要用自己说过的话驳斥自己,而是惊奇于——

“我居然都有狂热粉丝了?”

“白素素的案子在你们妖界传播得有那么广吗?”

“那是当然。”

朱三娘点头:“你现在在我们妖界,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谁不知道有个胆大包天的凡人, 为了一介狐妖, 居然上了天庭,找司命仙君伸冤?数千年来, 没有一个人肯为妖怪做到这个地步。”

最重要的是, 她还成功了。

“大家都迫不及待地想要认识你。若非你是帝星之女, 又与凤凰过从甚密, 恐怕早已被那些大妖们生吞活剥了吧。”

兰青青有些奇怪:“我明明帮了一个妖怪,为什么却有妖怪想要害我?”

“当然是因为, 他们是坏人。”

朱三娘理所当然地说:“你不会以为, 所有的妖怪都和那只狐狸一样, 不仅没有自保之力,还傻得可爱吧?”

了解了白素素的遭遇后,朱三娘觉得, 她之所以会那么惨, 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太弱, 又太蠢的缘故。

因为弱小, 所以才会被凡人攀诬,送入地府,被阎王糊里糊涂地,当作安抚一个凡人的牺牲品。

因为愚蠢,所以才会乖乖地受那三世劫难,每一世, 都被那凡人害得鲜血淋漓,却还忍不住爱他。

若是此事落到她朱三娘的头上,她一开始,就不会让齐氏孝子的魂魄有机会囫囵个儿地下地府。

不是想告我吗?那就用毒汁把你的魂魄浸透,让你眼不能见、口不能言,到了阎王殿前,也说不出一句伸冤的话。

就算那齐子侥幸将她告了,她也要在阎王殿前闹上一场,叫阎王明白,孝子难缠,她更难缠。想把她赏给孝子,好叫他息事宁人?做梦!

若是阎王真的不惧她闹,也命她随那孝子三世轮回,那在这三世轮回里,就别怪她用法术将那孝子当作猪狗一样对待,如此三世。

再退一万步,就算她真像白素素那样,在三世轮回里吃尽了哑巴亏,最后还为了救孩子被判下血池地狱,她也不会像白素素那样坐以待毙,等什么凡人来救自己。

大不了,她就把齐国栋和那些来拘押自己的鬼差都杀了,从此远走高飞。

只要不被抓到,过个几百年风平浪静了,又是一条好汉。

明明有这么多条路可以走,这么多办法可以自救,白素素居然还会沦落到差一点就下血池地狱的程度。

真是太弱了!太蠢了!

虽然同为妖类,但在朱三娘心中,她和白素素,不是一样的人。

白素素如今遭遇的一切,都是她自作自受。

换了她朱三娘,一定不会沦落到这般田地。

因此,她不仅不同情白素素,反而对她的遭遇嗤之以鼻。

怪不得凡人、阎王和神仙都欺负她,都瞧不起她呢。

我是妖怪,我也瞧不起她!

白素素的脱罪,并没有让她为之触动,只是让她觉得——原来还会有人去帮那么蠢的人。

而且居然还成功了。

数千年来,从来没有人敢,也从来没有人能做到的事情,叫那个凡人做成了。

她就像是在雉鸡的群里发现了一只丹顶鹤的猎人一般,不仅没有为鹤的风姿折服,反而被勾起了狩猎的心。

要是能把那个凡人弄到手里,囚禁她,折磨她,观赏她,该多有意思。

她知道,起了这种心思的妖怪,不在少数。

光是她能叫出名字的,就有好几位。

但大家都按兵不动,不敢做第一个出头鸟,就是因为畏惧凤凰与帝星的威势。

没想到她不去找那凡人,那凡人倒自己送上了门,还想让自己认罪伏法。

朱三娘觉得十分好笑。

若是那凡人直接带着凤凰与九尾狐杀上门来,踏平她的洞府,叫她以后滚出海市,不许在她的地盘上作乱,那她肯定头也不回,抛下这一窝孩儿们,自家逃命去也。

弱肉强食,她打不过凤凰和九尾狐,被赶出家门,她认。

但是,这凡人若是用人间那一套来审判她,要她低头认罪,乖乖地跟城隍去服刑,那对不起,她不认!

她只是小本经营,卖货赚钱,可从不曾违法犯罪!

好笑之余,又有些窃喜。

这凡人,思维僵化,不知变通。

若她证明不了自己犯罪,岂不是只能让自己逍遥法外了?

兰青青不知道朱三娘心中的弯弯绕绕,她只是明白了,原来妖怪群体也不是铁板一块,也和凡人一样,有好有坏。

而那群坏妖怪,还因为某种猎奇心理,对自己产生了一些并不友好的——兴趣。

若是普通人知道这些,恐怕得吓坏了吧。

但兰青青异常淡定。

当了这么长时间的律师,没有谁比她更清楚,一个群体里不可能全是好人。

甚至一个“好人”,在某些情况下,也会变成“坏人”。

永远对人性充满希望,永远不要对人性产生依赖。

这是兰青青的座右铭。

把“人”换成“妖”,也是一样的道理。

至于那些妖怪的恶意……

从小拥有充足被绑架经验的兰青青表示:习惯了。

身为兰雅茹女士的女儿,她已经习惯了来自四面八方的恶意,多一些来自妖怪的,也问题不大。

这些妖怪和兰雅茹女士的那些仇家相比,唯一的优势在于,他们拥有一些神奇的法术。

除此之外,无论是对她的仇恨程度,还是绑架她时的执着和创意,都远远不及前者。

要相信凡人的智慧!

尤其是在违法犯罪这一途的智慧。

因此兰青青根本没在怕的。

她只是想着,回去之后,要针对这些妖术,做一些反妖术特训。

不过,眼前需要解决的,是朱三娘的案子。

嫌疑人拒绝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坚称自己无罪。

兰青青之前也遇到过类似嘴硬的嫌疑人。

这种嫌疑人,一般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对自己的行为真的心里没数。

明明干着杀人放火的事儿,但心里觉得自己是在拯救天下苍生。

另一种,是明知自己在作恶,但觉得警察和法官都没自己聪明,自己能够通过强词夺理的狡辩,逃脱法律的制裁。

兰青青觉得,朱三娘应该是属于后一种。

她明知道自己卖的那些东西会引人走上邪路,但却振振有词——我只是给他们提供了工具、提供了条件,作恶是他们自己的选择。

而且,她居然还知道用自己曾经给白素素辩护时说过的话,来反驳自己。

看来朱三娘也明白那个道理——想要反驳一个人的观点,最有力的论据,是她自己曾经说过的话。

就像她用阎王曾经的判决来反驳阎王一样。

这让兰青青觉得有些惊喜。

她不喜欢和笨蛋辩论,因为辩赢了也没什么成就感。

朱三娘掌握了辩论的精髓,是个值得期待的对手。

兰青青笑眯眯地:“你说,因为我认为白素素在齐氏一案中无罪,所以,你也应当无罪,对吧?”

朱三娘点了点头:“没错。”

“这可都是兰律师你自己曾经说过的话。你不会要反悔了吧?”

“我当然不会反悔。”

兰青青说:“反悔是无能的表现。我想要说的是,你的情况,和白素素的情况,有根本上的不同。”

朱三娘轻笑:“我和白氏,有哪里不同呢?若无白氏之举,齐母并不会死,若没有我卖出去的商品,我的顾客不会有害人的能力。但我们却都不是作恶之人,因此无罪。”

兰青青问:“你知道什么是抗辩事由吗?”

朱三娘摇了摇头:“不知道,那是什么?”

兰青青向她解释:“就是当有人指责你应当对某项损害负责时,你用来为自己辩护,使自己脱罪的理由。”

哦,原来如此。

朱三娘点头:“我明白了。”

“白素素的抗辩事由是第三人过错。”

兰青青说:“因为齐母是被齐子的小气和不孝气死的,这是第三人齐子的过错,因此可以减轻甚至免除白素素的过错。”

“试想,假如齐母并没有生过这位孝子,她一个人生活,养了两只鸡,某天,鸡被狐狸偷走了——她会气死吗?”

朱三娘想了想,诚实地摇摇头:“应该……不会。”

她很想反驳这个凡人,但她还是说不出“齐母当然会被气死”这句话。

毕竟,生活在乡下村庄里的人,谁还没遭遇过点偷鸡摸狗的事儿呢?

要是被偷个鸡都会气死,早死八百回了。

“所以你看,白素素因此无罪。那么,我们再来谈一谈,你和白素素的不同。”

“你向某个人用力挥拳,打中了他的脸,他受伤了。只要你挥拳打人,就一定会有人受伤。所以,我们要惩治挥拳打人的行为。”

“你伸了个懒腰,无意间打中了某个人的脸,他受伤了。但不是你每次抻懒腰,都会有个倒霉蛋无意间路过挨打的,所以我们不惩治抻懒腰的人。”

“带入到你们二人的行为里——你卖给顾客害人的药水,他一定会去害人,一定会有人受害,所以我们要惩治卖害人药水的行为。白素素偷鸡,但不是每偷一次鸡,都会有一位大孝子气死母亲,所以,我们只惩罚她偷窃的行为,而不会把齐母之死也归结在她的头上。”

“这就是你和白素素的不同——强因果,弱因果。”

“可是,又不是我指使他们拿药水去害人的。”

朱三娘说:“他们明明可以克制心中的恶念,不去害人呀。就像你在天庭说过的,拾得黄金的兄弟,明明可以克制贪念,兄友弟恭;遭遇狐狸偷鸡的母子,也明明可以母慈子孝,共度难关——买了我药水的人,如果不想作恶,明明可以把药水藏起来,一辈子不使用的!”

“他们之所以作恶,都是他们自己的错,我只是一个开店卖货的,我什么错都没有!”

兰青青笑了笑。

“拾得黄金是天降横财,狐狸偷鸡是遭遇盗窃。”

“普通人的一生里,谁没得过一两笔横财呢?谁没遭遇过一两次盗窃呢?这些都是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的事情。”

“但却并不是每个人,都会在日常生活中,得到一瓶致幻药物,只要让讨厌的人喝下去,就能控制她的整个人生。”

“要求他人在常见的事物面前保持道德,是人性的底线。”

“要求他人在很可能一辈子都得不到的、控制他人人生的权力面前保持道德,就是痴心妄想。”

“所以,我们要惩罚那些因常见之物而作恶的人,更要惩罚那些将不常见之物放在他人面前的人。”

“所以,我们惩罚贩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和致幻药物的人。因为我们不期望大多数人能在这两样东西的面前保持道德。”

“所以,朱小姐,你的行为,和白素素一点也不一样。”

“你看,我在陈述你的过错时,用的甚至是虚拟语气。”

“我说,‘若是有人买了你的药水,用于作恶’。我甚至都不知道究竟是谁买了你的药水,也不确定那人是否已经作恶。仅仅是你卖药水的这个行为,就足以给你定罪了。”

“朱小姐,你不应该将超出他人承受能力的诱惑摆在他们面前。你不应该满足他们的一切欲望。”

“须知,欲望放纵到极致,一定会归结于作恶。”

就连象牙塔里的高中生,在接触了朱三娘的幽灵旅社后,想到的也是利用她的药水,毁掉他人的人生。

朱三娘冷笑一声:“凡人,我真是看错你了。”

兰青青“嗯?”了一声:“你怎么看错我了?”

“你在天庭之上时,振振有词地说,你所求的,无非是一个公平。”

“可是现在,你又不讲公平了!”

“你可知,我的顾客们所求的,都是哪些欲望?”

“他们有的希望心上人能够喜欢上自己,有的希望自己变得非常非常有钱。”

“或许在你眼里,他们贪得无厌,他们放纵欲望,几近作恶。可是,他们这些欲望,在他人眼里,却是唾手可得的东西。”

“生得漂亮、性格讨喜的人,只要招招手,就有数不清的人追求。长相平凡,性格木讷的人,付出多少,都得不到一颗真心。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人,挥金如土都不会有人觉得浪费。家境贫寒的人,想要一件好衣服、一双好鞋子,就要被视作贪婪。”

“这何尝不是一种不公平!”

她上下打量了一番兰青青,像是明白了什么,恍然大悟:“哦,我忘了。兰律师你可是出生在天下第一的豪门,又生得美,自然不会理解普通人的不甘。”

“恐怕在你眼里,那些出身不如你、容貌也不如你的人,居然也有欲望,居然也想要和你一样的东西,这就是最大的作恶了吧!”

兰青青摇了摇头:“不,我倒觉得欲望是最公平的东西。”

“你说得对,我拥有远比其他人更好的条件。”

“但是,我也有求而不得的东西。比如,我想让年糕和麻团活过来,但这是不可能的。”

麻团和年糕,是她最开始养的两只小狗。

年糕通体雪白,麻团比年糕多了几缕黑毛。

早在几年前,它们就寿终正寝了。

“我也有需要非常非常努力,才能满足的欲望。比如,我想和妈妈一起度过一个完整的生日,不会过到一半,就眼睁睁看着妈妈被一个电话叫走。”

不过转念一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应该是比小狗复活更难实现的愿望。

“如果我为了过一个生日,就把妈妈绑在家里,不许她接电话,不许她出门,难道我就不是在作恶了吗?”

当然,她也只敢想想。

如果真这么做了,兰雅茹女士一定会毫不留情地把她的头拧下来。

涂靡忽然低笑了一声,以手掩唇,偏过了头。

兰青青莫名其妙地看了他一眼,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于是回过头来,继续对朱三娘说:“就算是神仙,也不能事事如意。人活在世上,谁没几样求而不得的东西。”

“我和你的顾客们唯一的不同,就是我不会为了实现我的求而不得,就去作恶。”

“无论你将你的顾客们描述得多么可怜,多么不甘,多么委屈,都无法掩盖他们为了实现自己的欲望而去伤害他人的事实。”

“他们委屈,被他们用药水控制的人,就不委屈了吗?”

朱三娘恨恨地咬牙,却无可奈何。

她知道,自己在这场辩论里输了。

这凡人实在牙尖嘴利,难怪连神仙都辩不过她。

她实在是不甘心。

早知道只是开个店卖点货都要被这凡人上纲上线地审判,她就放开手脚,狠狠地敛财了!

她所做的这一切,没有其他缘由,单纯只是她想要钱罢了。

凡人的世界里那么多好吃的、好玩的,都需要钱来买。

作为一个道行高深的大妖,她其实是有能力通过暴力犯罪来迅速敛财的。

但同样的,她也懂得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的道理。

她有道行,自然有比她更有道行的人存在。

而且那人,说不定还是个嫉恶如仇的所谓“君子”,到时候,见她作恶,直接替天行道,一道天雷把她劈死了。

她还有那么多东西没有享受过,她不能死!

因此,她想出了一个投机取巧的办法。

她不直接作恶,而是开始“卖货”。

她是蜘蛛精,能够产出惑人神智的毒液。

她将自己的毒液提取出来,制成具有不同效力的药水。

比如,让人产生情爱的幻觉的药水,取名情缘。让人爱恨交织,一会儿想要和对方天长地久,一会儿恨不得掐死对方的药水,取名情孽。

至于“功”“名”“利”等部的药水,她干脆投机取巧,让服用者自己产生幻觉,觉得自己已经得到了想要的东西。

嗯,只要他们主观上认为自己实现了愿望就好。

多种功效,任君选择。

这样,即使有“君子”找上门来,她也有话说——我只不过卖给他们一点货物而已,那些恶事都是他们自己做的,和我没关系!

想得倒是挺好,只可惜实施的过程中遭遇了两次滑铁卢。

一次是宣传工作没做好,花了很多心思做成的药水,压根没卖出多少钱。

一次是被一个凡人找上门来,告诉她,卖药水也有罪,你给我到城隍庙坐牢去吧!

朱三娘不禁悲从中来,感叹自己的命实在是太苦了。

什么都没享受到,就要坐牢去了!

她干脆将手一摔,又哭又闹:“我不去坐牢,你杀了我吧!”

“我宁死也不去坐牢!有种你杀了我!把我的神魂打散,从此消散于天地之间。我宁可魂飞魄散,也不要去城隍庙坐牢!”

她活了几百年了,自然见过被城隍拘押的妖鬼。

周身被铁链子拴着,蹲在城隍庙后暗无天日的牢房里。

她不要过那样的日子!

朱三娘一边闹,一边观察着兰青青的反应。

她心想,这终究只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凡人,没见过什么市面,没经过什么生死。

自己这样一闹,她就束手无策了吧?

难道她还能真杀了自己不成?

到时候,还不是手足无措地劝自己不要轻生,要向前看,最后丢城弃地,不再坚持让自己坐牢,教训自己两句,就放自己离开?

她心中十分有把握。

所谓君子可以欺之以方,这种懂得太多道理,道德感又太强的人,是经不起她这样一哭二闹三上吊的。

只要自己闹一闹,她就会放过自己啦~

为了使自己的“闹”更有可信度,朱三娘还伸着脖子要往涂靡手中提着的剑上撞:“杀了我吧!这就杀了我吧!”

当然,她收着力呢,没有真的下狠手撞上去。

毕竟她不是真的想让自己的脖子上多一道疤。

她心想,凡人,你该出手了吧?

你应该手忙脚乱地抢过那柄剑,劝我有话好好说,不要随便轻生了吧?

果然,在她即将撞上那柄剑的前一秒,兰青青的声音传来:“快住手!”

那柄剑,也被兰青青从涂靡的手中抢了过来。

朱三娘心中得意,面上还是梨花带雨地说:“兰律师,你不要拦我,你让我死了算了!”

兰青青手持利刃,却没有像朱三娘预料中的那样,说些劝她别轻生的话,反而问她:“朱小姐,你知不知道,除了第三人过错之外,还有什么抗辩事由,能够让人脱罪?”

忽然之间,朱三娘有种不妙的预感。

她愣愣地摇头:“我不知道……”

她刚刚才知道抗辩事由是什么东西,怎么会知道它有哪些?

兰青青微微一笑:“是受害人同意的行为。”

“受害人同意加害人的行为,并同意承担损害结果。”

“比如,您刚刚说,让我杀了您。”

朱三娘汗毛倒竖。

“那么,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兰青青双手持剑,高举过头顶,向着朱三娘狠狠劈下!

朱三娘瞳孔骤然收缩,等反应过来时,已经飞快地翻滚到了一边,险险避开了剑锋。

她回头看去,不由得被惊得激起了一身的冷汗。

那剑锋所到之处,地面竟被劈出了一道深深的裂隙!

这柄剑,是朱三娘早年得的一柄神兵利刃。

斩金断玉,削铁如泥。

即使是被一个凡人拿在手里,也能发挥出惊人的力量,足以劈开巨石,也足以劈碎她的脑袋。

这凡人一点都没收手的!

兰青青歪着头,微微一笑:“哎呀,你为什么要躲?”

“难道,你其实是不想死的?”

废话,谁会想死!

朱三娘听到了轻轻的“咔哒咔哒”的声音,许久后才反应过来,那是自己牙齿打战的声音。

朱三娘不敢再闹。

她知道——不,她确信,如果她再敢说出一句“想死”,那凡人就会毫不犹豫地再斩一剑!

甚至,如果自己躲开,她还会叫凤凰和九尾狐按住自己,再亲手砍下她的脑袋!

反正,是她自己说的想死!

她不想承认,但又不得不承认,她一介大妖,被这个凡人吓破胆了。

这个凡人根本不吃她胡搅蛮缠的那一套。

你不是以死相逼吗?

那你就去死吧,我亲手送你一程。

这哪是什么未经生死的年轻女子,这分明就是活阎王!

有这胆量,难怪敢上天去,和神仙叫板。

朱三娘微微垂着头,低声说:“我不想死。我不想死。求兰律师饶命。”

别杀她!

兰青青满意地点点头。

很好,犯罪嫌疑人终于认罪伏法。

她被高强度绑架的那几年,跟着安保总监学过几手冷兵器的使用,没想到这时候派上了用场。

那位安保总监教自己剑术的时候,应该也没想到,自己不仅拿来自保,还会拿来威逼……呃,劝服犯罪嫌疑人吧。

“既然朱三娘已经认罪,那么,接下来就交给城隍先生了。”

她看向站在一旁惊掉了下巴的祝玉:“我听说城隍的职务和古时候的县令类似,监管辖区内行政、执法和司法。把她交给您,您应该既能审判她,又能给她执行处罚,对吧?”

城隍庙,前门是法院,中间是政府,后院是监狱。

职能很全面。

祝玉:……

祝玉:你别叫我先生了,我实在害怕。

他几百年没见过如此生猛的凡人了。

虽然是个不怎么上天的地仙,但连朱三娘都听说了和神仙打官司的凡人,祝玉怎么可能没听说。

他只是没想到,能在这里亲眼见到她本人而已。

而且本人比传闻中还要凶猛。

面对大妖,面不改色,提起剑来就是砍。

连妖怪都被她吓得魂飞魄散。

看着她手里提着的剑,祝玉本能地想要满足她的一切要求。

毕竟他可不想也挨一剑!

但是……

他有些为难地挠挠头:“兰律师所言极是,不过,那都已经是上百年前的事情了。”

那时候,他是名副其实的城隍爷,名下有一座城隍庙,还有一些下属给他打工。

但现在,城隍庙已经变成了博物馆,下属们不是变成藏品,就是各奔东西。

他就算把这个蜘蛛精带回去了,也没处安置她。

原先关押犯事妖鬼的地方,现在改造成了博物馆的职工食堂。

他又不能把蜘蛛精关在咸菜坛子里!

对职工的肠胃健康不好。

他把这些为难之处对兰青青说了,兰青青摸了摸下巴:“这倒是……”

连派出所都有个暖气片子可以用来拷嫌疑人呢,博物馆可是个公共场合,没处关押朱三娘这个么大活人……大活蛛。

又不能让祝玉另找个地方关押朱三娘。

不谙世事的妖怪们不认识祝玉身上的制服,她可认识。

博物馆夜班保安,一个月的工资大概只有三四千。

在海市,这点工资能租个房子住、养活好自己就已经很不容易了,哪还有能力额外租个地方关押犯罪妖怪啊。

也不能让人把自己家腾出来当监狱吧……

不过,她不知道的是,祝玉连房子都没租。

反正他是城隍,不需要睡觉。

晚上的时候,就在博物馆里上班。

白天的时候,就在海市各处溜达。

省下的钱,都用来捧角儿。

他有个施展了袖里乾坤的小手提箱,随身带着,里面都是高价收购的焦泉客的周边,还有冲销量买的各种杂志。

他为了捧角儿真的尽心尽力,好在焦泉客没有辜负他,一直专注搞事业,让他这个事业粉十分欣慰。

听说城隍庙没处关押自己,朱三娘的眼睛又微微亮了起来。

“兰律师。”

她扬着脸,讨好地对兰青青笑着说:“您饶过三娘这一次吧。三娘保证,以后一定潜心向善,再不作恶了。”

她从衬衫口袋里掏出一张银行卡,递到兰青青的面前:“这是我开办幽灵旅社以来所有的收益,我自己一分钱不留,都给您。今晚之后,我就把幽灵旅社关掉,孩儿们也遣散掉,网上的那些帖子,我也不发了。”

“我再也不祸害人了,我只一心修炼,别的什么都不管。”

“兰律师,求求您大人有大量,饶过三娘这一回吧!”

兰青青无奈:“你既然知道我是律师,就应该知道,律师是没有审判权,也没有执法权的。你要求饶,应该向那位城隍先生求饶。你要求原谅,应该像你的受害者们求原谅。”

朱三娘咬了咬唇,又哀求祝玉:“城隍爷,饶了小女子吧!小女子日后一定在家供奉您的神像,早晚奉香!”

祝玉缓缓摇了摇头:“你的确作了恶,我身为城隍,不可能因你几句求饶,就饶过你。”

“但我没有地方关押你,这却是事实。”

“这样吧。”

他以拳击掌:“如今城隍庙改建的博物馆,正在对外招聘食堂打饭员工。工资不高,只够温饱,因此压根没人应聘。”

“着你明日前去应聘,入职之后,将工资全部以匿名形式补偿给受过你毒药残害的凡人,直到他们寿终正寝——当然,要先将他们的药性解开。”

“这个过程,我和兰律师都会监督你的。如果你敢偷懒耍滑,或者又动了什么害人的心思,那我就只好请动天雷,劈散你的神魂了。反正,这都是你自己要求过的。”

朱三娘大喜过望:“小女子遵命!”

虽然去博物馆食堂打饭是个苦差,但在下班时间,还有自由,这已经远远超出了她的预期。

她原本以为自己会被关在一个小隔间,连太阳都看不到。

而且,这刑罚还是有期限的。等那些凡人都寿终正寝,她就真正自由了。

凡人的一生,不过几十年,她等得起。

几十年后,她又是一条好……呃。

看了看兰青青的侧脸,她默默地想,几十年后,也还是当个安分守己的妖怪吧。

别再合计着赚不义之财,暗戳戳地祸害人了——会被凡人狠狠制裁的!

呜呜呜,想她也是个声名在外的大妖怪,海市的蜘蛛精们,谁没听过她朱三娘的名号?

她那一洞的孩儿们,都是仰慕她的威名,上门求她庇护的。

朱三娘没有生过孩子。

她留存于世的血亲,只有一个同母弟弟,名唤朱七。

其他的五个兄弟姐妹,都早早地死了。

想到自己只剩这么一个亲人,还利用他的职位给自己的幽灵旅社冲业绩,朱三娘就觉得,自己似乎有些对不起这个弟弟。

哎呀,小时候一起生活的时候,欺负他欺负惯了。

“兰律师。”

朱三娘期期艾艾地说:“我这次开幽灵旅社,听说给朱七造成了不少的困扰。您回去后,若是方便,就请告诉他,姐姐觉得挺不好意思的。”

姐姐在这里挣钱,连累弟弟差点失业。

“你为什么不自己去找他呢?”

兰青青有些奇怪。

“城隍先生只说让你去打饭,没说限制你的自由啊。”

想见朱七,可以自己去嘛。

朱三娘眨了眨眼:“可是他不会想见我的。”

“准确来讲,他应该不会想见任何和他母亲相关的人。”

“为什么呢?”

“因为,呃……”

朱三娘面色为难:“他小时候亲眼看见,他父亲被母亲吃掉了……”,新m.. ..大家收藏后就在新打开,老最近已经老打不开,以后老会打不开的,请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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