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区的垃圾场闻惯了其实也……挺臭的。 两眼酸涩,太阳穴突突跳。手机耗尽最后一丝电量陷入安详如婴儿般的睡眠,留下我和突然熄灭的屏幕大眼瞪小眼。 ——玛利亚在上,我被映在上面的女鬼吓得打了个哆嗦。 这引起了我身旁人的注意。对方在纸箱子壳间投来一瞥,原本饱经风霜的脸庞似乎蜕皮得更厉害了。 我向流浪汉道歉:“通融一下啊,兄弟。” 他对我的套近乎毫无反应,我也不介意,自顾自叽里呱啦,“你看起来比几天前还老,真的不考虑去一下角质吗,我记得我还有半罐磨砂膏刚刚过期个把月……”我从行李里翻出东西,“还是大牌子呢。” 直到我把罐子递到他眼皮底下,流浪汉才伸手接了过去。 我耸耸肩:“不客气,兄弟。” 对方裸/露的双手布满疤痕和茧,我猜他以前可能是个当兵的——这个国家最不缺这种人。多亏了他的那把子力气,几天前我才从另一个流浪汉手里保住了自己的腰子。 作为回报,我帮他找了不少废弃纸壳,让这个胡子拉碴的老大哥在这安家。 似乎终于从梦里回归人世间,他掀起眼皮,我在对视里照见一片深蓝: “……你在搬家?” 我有所察觉,回头瞄一眼自己的行李:“差不多吧,房东涨价,租不起咯。” 以上这句是骗人的。 事实上那天给我叫了救护车的的确是房东,操/着苏格兰口音的老大姐害怕我哪天真的喝死在她公寓里,今早梆梆梆敲醒我,麻溜地讹了最后一笔钱后把我打包扫出了门。 太久没晒日光浴,我简直就是快要融化的德古拉,拖着最后一口气走到垃圾场——据我所知这是附近唯一没有□□火拼、叶子交易和拉皮/条/客的地方——毕竟这里几年前就被烧得只剩废墟,路过都得小心危房坍塌。 这些总不能说给流浪汉听,那不是显得我和他一样无家可归还身无分文。 仅剩的自尊心促使我笑了笑:“嘿,兄弟,这两包空酒瓶归你了。” 我大方地拍了拍最后的家当,感到一阵口渴,忍不住舔了一下嘴唇。 “废品回收站离这里不远,你去替我跑趟腿,卖掉的钱就当小费……”说到一半,我才意识到自己忘记了什么,“兄弟你怎么称呼?” 流浪汉打量着我发白的T恤和几天没洗的头。 随后,他站起身——像是一堵沉默的墙,几包可回收垃圾在那双手里轻若无物。 “马龙。火柴马龙。” 这名字有那么点耳熟,但我想不起来:“谢谢啦,马龙兄。” 流浪汉于是替我跑腿去了,步履稳健,看起来和他那些嗑豆子睡不醒的同类们完全不同。 指不定是哪家富人流落街头的私生子呢,就等着开来一辆加长林肯,里面下来两排保镖齐喊“恭迎少爷归位”,然后就能从这个狗屎地方飞升上几百米高空的顶层套房。 但做梦这种好事都轮不到我头上。 摇摇头,我也从地上爬起来,准备去附近找个公共厕所洗个澡。 . 在哥谭流浪的第一天下午,我捡了个别人不要的烟屁股,窝在便利店门口抽。 刚洗没多久的发尾湿淋淋垂在视野里,令人联想到黑黢黢的面包虫。 早知道下午有雨,我还不如多挤两管洗手液蹲在马路边上洗,也不会被巡逻警卫机赶虱子一样赶出厕所。 烟屁股开始烫手,我没舍得松。残余的尼古丁在肺里生根落户,激起一阵疼痛似的麻痒。 慢半拍的大脑终于开始担心起今后的衣食住行。 我在这座城市待了好几年,但很可惜的是,所有回忆都和哥谭的雨一样阴湿而黯淡。基本每个人都有过那种感觉吧?明明这个星期才刚刚开始,一翻日历却已经是周四了。 哥谭对我来说就是这样的地方。 要不是驾照上有写,我几乎都忘记自己已经过了三十岁生日。 清醒的时间慢得仿佛在看蜗牛爬,唯有酒精才能鞭策它一路向前。而这十几个小时里我滴酒未沾,现在看雨水下落都犹如慢动作。 口渴在喉管里死命抓挠。 我念着自己的名字保持镇定。 当务之急是去找一份工作——这份工作最好昼伏夜出,也不会抓员工在岗位上喝酒,更不会因为员工喝醉翘班而把她开了——参考我之前打过的所有零工。 没等我贫瘠的大脑想出个去处,不远处又响起了熟悉的警报声。抬头一看就知道是街角的古董店被抢劫了,我眼尖地瞄见一抹深蓝色,立刻躲过看热闹的便利店员工藏在货架间。 眼熟的警卫机器人出动速度超过百分之八十的哥谭警察,是新任市长刚放的三把火之一。类似的抢劫案现在甚至都不需要出动人力,因此获得了一堆市民的叫好。 估计是第一次发现自己缴的税能看得见摸得着。 会为这种发展感到棘手的只有和我一样的社会渣滓,噢,还有流浪汉,因为很容易被当成潜在犯警局一日游。 要不然马龙兄弟也不至于在危房里搭纸房子玩。 抢劫犯很快被机器人带走,期间我无聊地把货架上的标牌都反着插了一遍。店员直到我跑出十几米才愤怒地冲出门大吼,招来一片见怪不怪的路人目光。 头发重新吸足天空的乳/汁,死死黏住皮肤的呼吸。 我终于想起自己下意识走到锅炉区是为了什么。根据警局认识的那几个抽大烟的所言,的确还有那么一种工作适合我们这些游手好闲的家伙。 哥谭扎根东海岸这些年,最为盛产的就是罪犯和义警。在这个反派多如狗的时代,连警卫机器人全员出动都抓不完的无赖们催生出一种名为派系的脓瘤,养活了一大群嗷嗷待哺的嘴。 嗯……现在我也要去赚一杯今天的酒钱。 再三确认自己没有认错酒吧招牌后,我在一个满身纹身的大哥之后拉开门,满室浊气带着喧闹把人细细包裹得密不透风。 里面热闹得像在开庙会。 怎么说呢,要不是在座的都不像好人,而且走三步能听五个小喽啰上位故事,这里普通得和应届生招聘会没什么两样。 我的女鬼打扮在这些奇装异服里毫不起眼,因此很容易混到了一桌侃大山的鬼火青年里。 “那些东躲西藏的蝙蝠马上就会是过去式了!” 有人慷慨激昂,发表陈词。 “听我表舅的亲姑妈在市政厅工作的二弟说,市长已经施压让警局把他们全部抓进黑门监狱去。你们难道没听说昨晚的事吗?” “……急冻人斥重金买来的造雪机被人一脚踩碎的事?” 我伸出去拿桌上酒杯的手又默默缩了回来。 怎么吃瓜还能吃到自己头上…… 桌上的人完全没有顾忌当事人感受的意思:“你们看视频了吗,那个绷带奶牛还向红罗宾发射了生化武器!” 难以置评。 无论是制服还是呕吐物被传遍全网都超过了我的承受范围。 我眼前一黑。 “你们都在关注什么?!关键的是之后警卫机器一露头他们就作鸟兽散,这些义警已经充分认识到哥谭是谁的天下了!” “你话可别说得那么满,”有人开始泼冷水,“蝙蝠侠只是失踪了,又不是尸体送进警察局。” “他都将近几个月没露脸了……哥谭什么时候能摆脱那怪物超过三星期?” 紧接着这群鬼火青年就“蝙蝠侠到底死没死”一事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我擦了擦额头的虚汗,终于得空偷到桌上没喝完的小麦果汁,躲在底下慢慢抿。 气泡剐蹭食道的那一秒,身体重新复活。 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里,我从一张桌子底下爬到另一张桌子底下,把上面人点的果汁饮料威士忌伏特加尝了个遍。鬼知道这些人聊的天保不保真,反正我是从小丑女和毒藤在某富豪派对上公开出柜听到谜语人因为最大对手已死而天天以泪洗面,阿卡姆疯人院最终水漫金山—— 哥谭日报应该聘请这些人去撰写八卦,销量绝对一骑绝尘。 酒嗝一打,我就知道自己喝得差不多了,随手把空瓶往上一放,准备就地入睡。 “喂……谁点的啤酒,这种娘娘腔喝的东西怎么在我们桌子上!” 头顶传来某个斯拉夫人的卷舌音,他毫不掩饰的嗓门引起了隔壁鬼火青年的注意。 “你他/妈什么意思!” 随后桌椅被推搡,脚步声频响,我在拳拳到肉的背景音更困了,蜷缩着身体砸吧砸吧嘴。 天大地大,睡觉最大。 我在酒精的安抚下做了一个梦。 梦里我又变身成了魔法少女,把打扰我补美容觉的傻/逼们全揍一顿,尤其是那个给我起绷带奶牛绰号的眼镜仔,他的头特别硬,我拿他的脑袋当球踢,一脚踹到隔壁百货大楼。 “救命——!!她就是个怪物!” 做魔法少女的感觉真不错,自从二十五岁得了腰肌劳损,我就再也没这么畅快地扭过腰蹬过腿。 梦里的嘶吼声越来越多,到最后警笛都跟着响了起来。 之前那个把我撵出厕所的警卫机器人咔巴咔巴跑上前,被我手撕成了破铁条。 反正是做梦啦,干得过分点又没关系。 “检测到强烈威胁,请协警立刻疏散附近居民……” 越来越多的警卫机报废在我脚下,我逐渐觉得有点无聊,说到底,搞破坏也没什么意思。 刺痛感与此同时袭击了我的额头。 某种粘稠的流体渐渐蒙住了右眼,我轻轻拿手碰了碰,又舔了舔。 是我的血。 它把我从云端拽回人间,周围嘈杂的警报和人声捅破了水膜,统统倒进我的耳朵里。 眨眼再望,之前有过一蹦之缘的警察小哥全副武装,手还按着他同事开枪的臂膀。 这些聚集在警车旁的人们充满惊恐。 折断手脚的警卫机器还在脚边挪动,我能清楚看见横切面里留出褐色的填充液,这股尸臭似的气味熏得我有点不舒服。 于是我不负众望,呕出一条彩虹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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