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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乱世可成(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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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冯逆之进入一线天不过半月余,外面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先是内涝,绵延十几天的雨水将三个州府全淹了,颗粒无收,灾民成群,哀鸿遍野。再是南魏与犬戎爆发了几次较为激烈的冲突,南魏国境线长,易攻难守,犬戎骑兵机动灵活,时常大部队与赫家军打仗,骑兵到处突袭骚扰。这支由犬戎贵族组成的骑兵战无不胜,久了就开始骄纵,已经盯上北朝富庶的州府,屡屡犯边。

最后是朝堂之上,有大臣告发太子门生私藏意图谋反的禁书,触怒龙颜,诛杀三族一百九十三口。此案案发快,审理快,结案快,没等人反应过来,当事人就在狱中畏罪自杀了。太子百口莫辩,一度废太子诏书都拟好了,却被天子老师一头撞在华表柱上给劝了下来。

太子的一退再退,一让再让,还是叫垂垂老矣的皇帝不能满意。

涝灾泛滥之际,便被遣去赈灾,打发出京都去了。

这些都是冯逆之不知道的,她此刻正抱着手臂在遥远的北边感受昼夜温差。拿着高闻邸给的信物,她与阿祛姑娘轻而易举就来到了核心阵地。

此处极为隐蔽,占据了天时地利,即被百年大树萌荫,又有巨石遮蔽,藏匿几百号人完全不成问题,是个突袭的绝佳之地!

为首的将领姓范,中年人,肌肤黝黑精干,两手布满老茧。说话中规中矩,不卑不亢,虽死板地紧,反倒叫人觉得可靠。

阿祛在路上偶见一物,要死要活地逼着冯逆之去捉。冯逆之烦不过,竟捉了一只两色尾羽的鸟儿回来。它路上一声不吭。但眼睛清亮,毫无惧色地四下张望,瞧着就不是凡物。

因着探子还未回,前方来的何人第一回合战况如何还不太清楚,这空档期闲来无事,冯逆之便逗弄那只鸟儿玩。

鸟儿倨傲,与她对峙。

半个时辰过去,冯逆之瞪得眼睛发酸,眼泪直流。阿祛姑娘笑她是个傻子,掏出锦盒,里面是壳背发红的蜈蚣,尺把长,她眼疾手快,一把揪住蜈蚣尾巴甩了出去。

没有意料之中的落地,那只两色尾羽的鸟儿瞬间张开翅膀飞出去,长长的喙精准捉住蜈蚣腰,然后往空中一扔,正落在鸟儿仰起的嘴巴里。

吃掉美味后,那鸟儿飞回枝头立着,目光陷于呆滞,一动不动。

“这鸟真有意思,动若脱兔,静如死物。”

“你懂什么。这可不是天然的鸟儿,是靠厉害的养蛊师秘法孵化的,不可多得。一般都是有主的,这只不知怎么就被我的蛊酒吸引来了。天上掉馅饼,不要白不要。”

“有什么用呢?”一只鸟儿罢了,冯逆之不太懂它到底多珍贵。

“它的嗅觉灵敏,对中蛊的人格外凶。”阿祛抱臂解释道:“这只是其一,其二呢,它吃蛊虫,可以解雇。啧啧,听他说,能孵化两色尾羽的养蛊师几乎死绝了,好多秘法没有传承下来,真是可惜。”

“听谁说?”

“要你管!”阿祛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

两人无话,闲月无风

冯逆之想起高闻邸,不由好奇道:“你说高闻邸中了你的蛊?”

“当还不是怪你!把我一个人丢在那,我要是一点利用价值都没有,怎么死的都不知道。”阿祛恶狠狠打了一下她的胳膊,翻个白眼,又洋洋自得道:“他想洗去一身病骨谈何容易,但我是谁?我可是伟大的魔宗宗主阿祛大人,自然有的是办法。”

冯逆之被打了一下,不痛不痒的,但还是揉了揉胳膊,讥讽道:“恐怕不是什么好办法吧,洗髓丸副作用之大,简直杀敌一千自损八百。而且时效也不长,好像危卵高阁,强行拔高,自然会随时倾覆。”

“这个道理你以为他不懂吗?可是,哪怕只有一天的强大,也好过一辈子的缠绵病榻。”

“那就是说,那蛊是高闻邸自愿服下的?”

阿祛点头,“当然,我阿祛做事从来不会偷偷摸摸,其中利弊讲得很清楚。”

冯逆之若有所思地颔首,指着鸟道:“那你捉这只鸟为何?要替高闻邸解蛊?”

阿祛呸呸两声,“我闲得没事做吗?我养这鸟,自然是有我的用处。以后碰到玩蛊高手,我就会更胜一筹。”

说是毒蛊一体,但天下用毒的人多,会蛊的寥寥无几。她却精通,师承何方?冯逆之玩味道:“你与那妖人如此亲密,可瞧着既不是兄妹,也非情人,难道……”

“难道什么?”阿祛冷笑着等她继续说。

“难道他是你爹?”

“呸!”阿祛啐了她一脸唾沫星子,很是嫌恶,“就他?比我冻尸的冰窖还要冷,哪有女人给他生孩子?这么多年,我都怀疑他是个太监。”

冯逆之笑得猥琐,“你不懂男人,人前正人君子,人后寻花问柳,啧啧,就没有不好色的。”

连太子那个洁癖到骨子里的人,不仅金屋藏娇,还吊着个王北雁,呵呵,男人。

阿祛斜眼瞥她,“真恶心!”

冯逆之一脸你说谎但我不拆穿你的表情。

阿祛性子烈,哪里能经得住她激将。梗着脖子道:“不信你去问他,反正我没撒谎。”

“我与他不熟,怎么好问他这个问题。再说了,他还等着取我狗命,我去问,岂不自寻死路?你好坏,好一招借刀杀人!”

“你少来这套。”阿祛烦躁地摆摆手,“我看是你与他关系匪浅吧,我都这么诋毁你了,你还能活着,总不能你比他武艺还要高强吧。哼,定然是他放过你的,这么多年,他可一次都没违背过我的命令。”

冯逆之敏锐捕捉到命令这两个字,“你能命令他?”

“也不算命令。”阿祛皱眉,天色将开,灰蒙郁郁,凉风侵入发肤,她拽紧斗篷吸了吸鼻子,鼻音颇重道:“你不懂,当年若非我爹将他从河里捞出来,现在他坟头的草都得一人高。我使唤他可不就理所应当吗?不然他找谁报恩去?毕竟我那个魔宗的爹练武走火入魔死了,临死前就放心不下我而已。”

原来如此,冯逆之暗暗挑眉,没想到郁汝癸还是个知恩图报的人。

“你应当是中原人,怎么会用蛊?”

阿祛不屑一顾,“井底之蛙。”

冯逆之笑得谄媚,眯着眼睛,摇头晃脑道:“那是当然,我这个乡下来的没见识的野小子,哪里能比得上天下第一的魔宗宗主阿祛大人。”

阿祛很是受用,仰着头不屑道:“算你识相。那我就勉为其难告诉你吧,毫不客气地说,这里是蛊虫发源地。”

冯逆之挑眉,“你是说,郁汝癸也会用蛊?”

“他?他怎么学的会这个。”阿祛撇嘴,“当年我爹逼着我学武,早三更晚五更的,大冬天冷得伸不出手,还累死个人。我一哭就被我爹关在山上,一关山上我就跳崖。那时他被我爹拘在山上,还得负责看着我,后来他把我爹打趴下以后,就将我扔这里来了。”

阿祛抿唇,忽然有些伤感。声音隐隐不稳,好似要哭。“遗址里原本只有有婆婆在住的,养了一只黑猿,我从八岁起就住在那学医蛊……”

她抽了抽鼻子,不肯再说。

待天空彻底陷入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时,阿祛悄悄拽住了冯逆之的衣角。这是即将天亮的征兆,是黎明前最后的至暗时光。

当一切湮没在黑暗中,窸窸窣窣的声音在四面八方,无处不在的地方响起来。昆虫濒死挣扎,走兽蠢蠢欲动,鸟禽栖树望天,连风,都是呜咽。

静默中,突然有人高声喊道:“有人翻过天堑绝壁进来了!”

话音刚落,嗖嗖嗖地羽箭破空声传来,仿佛就在耳畔,万箭齐发般骇人。

冯逆之反手箍住阿祛的细腰点足攀到参天大树上,几个纵越便上了树梢。她极目四望,这才发现有一袭墨蓝色长衫的男子半跪在天堑巨石的缝隙中,两脚蹬在两侧,身负竹篓,篓中俱是小臂长的短箭,他张弓来射,一次五支,正对着军队埋伏的方位毫无差别地射击。

速度很快,这才造成了许多敌人在暗处放冷箭的错觉。

冯逆之将阿祛放在粗大的枝桠上坐着,笑着道:“抓紧了,可别掉下去。这里风景独好正适合看戏。”

阿祛想去拉她的手臂,但速度不够,慢了一步。她的身影咻忽间不见了,只留下笑言道:“这个人好有趣,我去看个仔细。”

“笨蛋!”阿祛悻悻地缩回手,不满道:“这么爱玩,早晚有失手的时候。”

高闻霁负手站在山外,山门不开,他心下涌起不好的预感。又等了一日,仍没有开门的迹象,他与谢长天商量,二人都意识到一线天里有重大变故。

可单凭着他二人,不说强行闯入了,便是闯了进去又如何?可以调动军队的权利被一分为二,高将军手里掌握着平日戍卫安全和化军为民的那部分,余下机动灵活,处理日常事务的那部分握在高闻邸手里。数量不多,千把余众,但都是从未农耕放下操练的精兵良将。

而他,虽各个屯粮兵甲要塞都是自己在管,可那些个行政类的差役们从未见过血,真刀真枪打起来,多半是溃不成军的。

高闻霁长叹口气。

于孤冷寒夜中,高闻霁望着千辛万苦筹措来的粮食,不由心灰意冷。父亲如此偏爱幼子,着实叫人心寒。今日籍借自己出门买粮之际将自己逐出一线天,不知是顾念情分,还是另有打算?

一壶热酒很快冷得入骨,他仰头喝了大口,而后狠狠掷在地上。碎片渣滓四溅,

“谢立,反乎可乎?”

谢长天眯着眼看那绝壁,山体如巨人持斧一刀斩下,连擅长攀爬的猿猴也要小心翼翼,一个不慎,怕是跌下山崖命丧于此。好在山河在变,生命力顽强的种子在山体内生根发芽破石而出,枝桠生出繁茂的一簇绿意。

说人力不可及,倒也没那么绝对。

“需要谢某做什么?”

高闻霁迎着风,轻声道:“助我回到一线天。”

回去做什么?没有兵力,一切都是空谈。但他不甘心,哪怕往昔父亲对待两个儿子的不公平历历在目,他也依旧不能相信父亲会如此狠绝。

他仍记得父亲说过的话,厚德待人,不以斧戟。不忘恩耻,重诺千金。

能说出这种话的人,怎会叫自己的孩子自相残杀?

他用命来赌。

谢长天眼界高广,自然是知道仅他二人回去改变不了什么,现下需要借助外力的话,还尚有一丝可能!可现下世道乱了,街道上的水干了,处处是水印,却空无一人。他们买粮时曾一夜飞驰两个州府,八个县郡,路上的尸体比活人多,野狗成群,各个瞪着一双通红的眼珠子看人,那种眼神,比狼更可怕。

听说这次灾害比往年都更严重些,朝廷十分重视,不仅派了钦差大臣,还将那不成气候的太子一并打发来了。说是赈灾不利的话,就要废太子。

即便如此,他们一路回来看到的,还是饿殍遍野民不聊生的惨状。但也有令人振奋的情形,有不少十人左右的队伍扛着一面红底黄巾大旗活跃其中。有支锅布粥的,有猎杀恶犬的,还有些摆个条案悬壶治病的。虽做的事情不一样,但都同样分文不取!

不少安定下来的村落甚至开了祠堂供奉起红巾社的总舵主牌位,三九烧香,二四斋戒,端的是虔诚和依赖。

这个大蓟先生,绝不是池中凡物!

谢长天看得脊背生寒,大蓟先生要的是民心所向,可寻常人,要什么黎民百姓的拥戴?大蓟先生的目的他甚至不敢深想,南魏乱了这么多年,北朝是否也如危卵?

两人在黑夜里坐着,面前是一堆熊熊燃烧的柴火,噼里啪啦声不绝于耳。沉默许久,高闻霁忽道:“若能得大蓟先生相助,恐能成事。”

他的粮,是从红巾社手中买的。原先谈好的那些商贾有关门闭市,有囤货居奇,有居安思危,但无论如何都不肯再售出。但红巾社不同,他们听闻此事后居然主动找上门来,又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卖给他们。甚至,银两不够还赊了账。

高闻霁与谢长天同时想起了那个手持红日令,卖粮的分舵主——韦杭。

不同于谢长天的惊讶,高闻霁更多的是兴奋与欣赏。能坐到红巾社分舵主的位置,言谈举止间端的是见过大风大浪的沉稳。他不通晓武艺,却敢独自一人深夜会谈财帛之事,不知究竟是空有一身胆,还是成竹在胸他们不会谋财害命。

但高闻霁被他的封风度折服是不争的事实。

谢长天混迹武林,翰旋各门各派,早练就了识别危机的敏锐感。“大公子,韦杭此人不可信。哪有人凭白无故借粮借兵的,红巾社所图不小,只怕他别有目的。”

“当务之急,是先回一线天讨个说法。”高闻霁自信道:“一线天不比旁的地方,便是他有利用之心,恐不是那么容易。”

谢长天默了默,天下绝没有不劳而获的事情,更不提如此巨大的付出。一个可怕的想法在他脑中一闪而过,倘若大蓟有反心呢?民心已得,相较起民间杂兵,高家自己送上门的精锐简直太诱人了!

大蓟的手段高明,高闻霁能是对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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