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彻夜长谈,希望有酒和茶。 三把扫帚早就关门了,我们喝黄油啤酒的想法显然无法实现,幸好我身上带了点英镑,得以在路边的超市里买几瓶福佳白啤。 莱姆斯问:“你总是随身带麻瓜的钱吗?” “偶尔,像这样大半夜饿的时候,方便我找地方吃东西。”我把超市店员找的硬币塞进口袋里,一共4英镑95便士,我拿到一枚90年铸造的5便士硬币:“你知道吗,海德公园的鸭子吃炸鱼薯,它们的行为根本不像鸭子。我上次去的时候,差点被它们抢光我买的一盒炸鱼薯!” 莱姆斯用幻影移形送我们回了他的家。 那是一间只有一层楼的小屋子,墙上爬满了藤蔓,屋顶的瓦片歪歪斜斜地铺在上面,却奇迹般地不会掉下来。 “你一个人住在这儿?”我问他。 “原来是我祖父母的房子,他们都去世了。之前是两层,因为他们不想爬楼梯,就改成了一层。” 我跟着莱姆斯穿过门前的小径,走向正门:“我们在哪儿?” “多佛。想去看海吗?” “想。” “如果你明天早上起得来的话,甚至能赶得上日出。” 我并没有这个信心,毕竟说好了要彻夜长谈,我更愿意把时间都用来聆听他那些奇妙的经历。 他一推开前门,客厅里的灯就自动亮起来。客厅的左半边是扶手沙发和壁炉,右边是一张小小的木制餐桌,残缺的边角看起来有些年头了。他对着壁炉一挥魔杖,那里面就燃起火苗,不一会儿热度就传遍了整个客厅。我把外套挂在前门旁边的挂钩上,旁边就是他之前穿过的西装外套,肩上的线头还是露在外面。 我小声咕哝:“我以为你把外套拿去洗了。” “嗯?啊——没有,上周刚刚洗过,我今天不想穿它。” 我悄悄替他把线头给割断了,估计他也注意不到。啤酒被莱姆斯带进了厨房,即将要面临的是后半夜被我们遗忘了的命运。我听见他在厨房里忙活,发出乒乒乓乓的声音,只是找个茶叶泡壶茶,不晓得他怎么能这么麻烦。他可是个巫师,什么东西只要一句飞来咒不就解决了。 我在扶手沙发上坐下,环视着这间房子。我注意到,除了他刚刚走进去的厨房,还有一间浴室,还有两个房门,应该都是卧室。之前他说,这间房子是他祖父母留下来的,他的祖父母分两个房间睡吗? 壁炉的柴火把我的腿烘热了,我感觉自己深陷在沙发软垫之中,快要睡过去。白天太过专注,导致每个工作日结束后都很累。巴德简直是魔鬼,圣芒戈也是,他们真应该多招一点调配师。今年和我同时入职的调配师只有两个人,大概也是其他人更愿意坐在魔法部的办公室里,不愿意来这种不知道哪里传来一身病人的哀嚎却要习以为常的地方。三天休一次假,工资还比刚进入魔法部的新手还要低。听说他们的午休时间有一个小时,光是想象一下我就嫉妒得要命,真想请那些人来体会,什么叫“十分钟之内快速解决自己的午餐”,以及“你的上司就喜欢在午休时间抽烟”。我知道珀西·韦斯莱去了魔法部的国际魔法合作司,那是一个什么部门啊,难道能管住爱尔兰小矮妖不再用假的金加隆去骗北爱的巫师吗? 一个茶杯飘到我面前,轻轻地落在茶几上。随后又飞来一杯茶——莱姆斯坐进另一张沙发里。 我和他聊斯梅绥克主治疗师,但显然他比我更了解斯梅绥克。他说,父母把小时候被狼人咬的他送去圣芒戈时,斯梅绥克已经是主治疗师了。二十多年来,他不知拜访过斯梅绥克的办公室多少次,还结识了其他不幸被狼人咬伤的患者。有时会参加狼人患者举办的分享会——几个人围坐在一起,谈谈自己如何度过变形的日子,在哪些地方不会攻击到别人,如何克服心理障碍,哪里可以找得到不考虑身份的工作。我说,满月的日子都是一样的,你们可以一起。他不置可否,还是表示自己喜欢一个人。 “自从詹姆死后,我一直都是一个人,我们的小团体不复存在了。” “你很孤单吧。” “孤单吗?可能有一点吧。” 他和我说了学生时代的故事,从怎么认识詹姆、布莱克和小矮星彼得,一直到他们为了他学会阿尼马格斯。他成为了级长,詹姆当上了男学生会主席,最后同莉莉·伊万斯结婚。还有他们与斯内普在学生时代的恩怨,莉莉与斯内普的过去。詹姆和莉莉结婚后,哈利出生。为了对抗伏地魔,他们加入了凤凰社。 “凤凰社是什么?” “是一个反抗伏地魔的组织,邓布利多是创始人。” 小矮星彼得背叛了凤凰社和波特一家,直接导致了他们的死亡,布莱克被诬陷入狱。 “我听说过小矮星彼得,他是不是还获得了梅林爵士团一级勋章?” “是的,当时他可是荣誉牺牲者。可怜的小天狼星,可怜的詹姆和莉莉,谁能想到呢?”说到这儿,他喝了一大口啤酒。我知道他想说什么,该死的彼得,可他又不想当着我的面说出来。 想不到的事情太多了,或许真的像某些人说的,斯莱特林并不都是坏人,格兰芬多也并不都是好人,以学院为立场的分界终是有些残酷的。 “你饿不饿?要弄点吃的吗?” “好啊,谢谢。” 莱姆斯走进厨房,我放下手中的茶杯,无聊地盯着壁炉。火焰舔舐着木柴,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好像一个想要逃脱、但没有了木柴便会死亡的生命体,只能一边消耗着木柴的热量,一边向外界手舞足蹈,显示自己的威力。彼得也是这样的吧?他只跟随强者,谁的风头更大他就听谁的,借着别人的威力来满足自己,真是可怜。分院帽到底看中了他身上哪一点,把他扔进格兰芬多,活脱脱就是格兰芬多的污点。 厨房里叮叮当当的碰撞声仿佛是一首奏鸣曲。莱姆斯大概是不怎么下厨的人,他能搞出比一般人更大的动静,好像厨房里的锅碗橱柜只是打击乐器。或许在他的操作下,锅在半空中飞来飞去时撞到了一起,掉落在地上。而他呢,只能叹口气,继续让锅漂浮起来,飞到它们本来该去的地方。 我很自然地脱掉鞋子,将腿挪到沙发上,双手抱紧双腿,蜷缩在软垫之间。我的腿真是被壁炉烤热了,长筒袜外面的温度竟然比我的手掌还要高,我好像抱的并不是腿,而是一个热水袋。我找了个舒服的姿势,把头枕在扶手上。热空气烘得我的脸发干,眼球也有点缺水,我不停地眨眼,却感觉一次比一次失去了睁开眼睛的力气。我对自己说,闭一会儿眼睛就好,只要我神志还是清醒的,随时随地都可以醒过来。还没到黎明,这段谈话不能结束,谁知道下一次和莱姆斯有机会聊天是什么时候。我还没有跟他说今天的约会如何,下次还和我一起出去吗,你是怎么看待弗朗西丝的…… 乒铃乓啷,嘭——是不是他又让平底锅和高压锅撞到一起了? 我先休息一会儿。 12 我在一张陌生的床上醒来,眼前是天花板上一排排的木纹。我想吞咽一口口水,奈何咽喉上半部分缺水到紧缩,联想到昨天失去意识前我到底喝了多少酒,其中的因果关系不言而喻。 真的很糟糕,我忽然想起来我脸上还有妆就睡着了,现在能感觉到脸上每一个毛孔里都塞满了粉尘颗粒,我的脸一定恨死我了。 我躺在一张单人床上,衣服被压得皱巴巴的。左手边就是墙壁,有一扇玻璃窗,光线从玻璃窗打进房间里——门在我的右手边,脚指着的方向有一个木制衣橱,旁边是一个五斗柜。这就是一个只适合一个人住的房间。厚厚的被子盖在我身上,我不禁整个人又蜷缩起来,让被子的边角都密不透风。 昨天晚上我睡着了,肯定是莱姆斯把我抬到这个房间里的。他到底是怎么做的?背?还是抱?还是用漂浮咒?如果是最后者,我会十分悲伤的。 我们说到哪里,是小矮星彼得吗?还是英国狼人生存现状?我们好像聊了希波克拉特·斯梅绥克。 凛冽的风拂过这间孤独小屋的后果,就是左手边的玻璃窗像有人用拳头捶打一样发出钝响,似乎下一秒,玻璃会从木头窗框里脱落。我把半张脸埋在被窝里,翻过身,观察床铺右边的房间——一个写字台靠着墙,地上铺着一块圆形的地毯。房间的最昏暗的角落里,有一个像是飞天扫帚的轮廓,我眯了眯眼,看不清楚。 虽然早起看海我食言了,但我想难得来一次多佛,不看一次海就回去,实在对不起我这三天工作才能换来的休假。想到这儿,我只能忍着被窝里的温暖会被扩散出去的可能,掀起被子坐起来。我终于看清了玻璃窗外面的景色,是一望无垠的绿色平原,也有可能不是平原,是一片海边的高地。眼前只有青色和天蓝色两种颜色,草原组成了绿色的海洋,像波浪一样在风的吹拂下一道接着一道翻滚。我记得屋子的正门对面是一小片树林,原本以为后面也会是树林,没想到它的后面居然是这样一幅景象。 多么美好、想让人提不起上班的劲头的景色啊。 去年夏天的我,绝对想不到,只是过了一年不到的时间,我竟变成这样一个厌恶工作,只想找个乡间小屋躲起来,过与世隔绝的生活的人。我的追求、梦想,统统都在圣芒戈的调配间被击得粉碎。我会一直记得,上班的第一周,每次早上我都是被浮在脑子里围着我打转的无数只坩埚吓醒。 我的鞋子贴心地放在床边。系好靴子上的鞋带,我走过去打开房间的门。 这间屋子真的比我想象中的还要单调,昨天晚上我看到的只是被灯照亮的一部分。地上至少还有地毯,墙上却什么装饰都没有,你甚至会因为某个地方没有出现一幅预想中应该有的挂画而觉得突兀。 和他本人的风格还挺符合的,这是我说服自己不去在意的理由。 莱姆斯坐在餐桌旁写信,看到我从房间里走出来,对我说了句:“睡得如何?” “很舒服。” “真是把我吓了一跳,我端着盘子出来的时候你睡得这么死。”他把羽毛笔放在一边,“走吧,出去看海。给你留了块三明治。” 我之前认为屋子后面的卧室看到的地方是海边高地,等我走到悬崖边,瞧见翠绿色的海水后,我才发现自己错了。我们站在海湾的一侧,另一侧是显然比这里海拔更高的悬崖。白色的陡峭悬崖像被勺子挖走一块的冰淇淋,上层爬满绿色的植被。海岸线不断向后蔓延,离悬崖近的海水还是浅一些的翠绿色,往外几英里突然变成墨蓝色,两者交界处远远超出了我们的视线范围。 海风刮在我的脸上,头发丝总是会遮挡我的视线,感觉头发紧紧贴在头皮上,如果不是发根牢牢抓住它们,可能会被一下子掀走。莱姆斯也是,他本就毫无生气的发型变得更凌乱了。 “不错的风景,是不是?”莱姆斯没有看向我,而是望着远处的悬崖,“我的祖父母在我毕业前就都去世了,我毕业之后一直住在这间屋子里。没事的时候过来看看海,的确能让人心情平静下来。偶尔满月的日子找不到地方去的话,就会待在下面的浅滩上。” “你还带别人来看过这里的景色吗?” “没有,詹姆和小天狼星都没来过。毕业之后我们都变忙了,而且詹姆又——他和莉莉都没机会来,其实我很想让他们看看这里。”他手插在裤兜里,“不过现在,我很高兴能把这里分享给你。” 13 我一踏进自己房子的大门,迎接我的是我母亲气到通红的脸。 弗朗西丝,你去哪里了,知不知道我和你爸爸有多担心!一个晚上都没有回来,你身上带着钱,至少应该在路边电话亭里给我们打通电话,我们家是有电话的! 忘了说,我是一个混血巫师,母亲是麻瓜。在我母亲多年的潜移默化之下,父亲早就习惯麻瓜的那些东西:电话、电视、邮局、车……而母亲对家里魔法的容忍度不会超过我们饲养的那只猫头鹰。 抱歉,我真的忘了,昨天晚上玩得太开心。我带着歉意说道。 今天的晚饭你来做!这是她对我的惩罚。 我最讨厌做饭,虽然可以用魔法,可是用魔法做饭并没有这么简单。我甚至可以说,我用魔法帮我做出来的食物,还不如我的麻瓜母亲不用魔法做出来的食物美味。我简直是在给巫师丢脸。 我呆呆地站在厨房里,面对着一大袋超市买来的食材,以及四个炉灶,脑子里回想的却是昨天晚上从莱姆斯家的厨房里传来的乒铃乓啷的声音。我吃吃地笑了,也只有我会觉得那些声音足够悦耳动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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