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破釜酒吧一如既往地嘈杂,我推开门进去的时候,一群人围在桌子旁边,他们已经喝得烂醉,随便什么事都能让他们起哄。每个人身上破破烂烂的袍子都散发着一股樟脑丸的味道,却举着崭新的酒瓶。 我站在门口看了一会儿,在吧台那儿找到了背对大门坐着的莱姆斯。大概是把西装拿去洗掉了,今晚的他穿着一件针织衫。我从背后悄悄地走进,还能清晰的看见针织衫肩头被磨得起球。到底是他身上哪一件衣服比较年迈一些,针织衫?还是麻布衬衫?我用手指点了点他的肩膀,他回过头,一脸困倦的神情:“又见面了,弗朗西丝。” 我对汤姆说,要一杯蜂蜜酒。 他杯子里的酒已经喝得只剩下一半,看来到得很早。我问他吃过饭了吗,他说在餐馆吃过后过来的。 我顺势在他旁边的高脚凳上坐下,汤姆很快把我的蜂蜜酒送过来。我先抿了一口,又甜又苦。 “莱姆斯,”我说,“我找到答案了。” “噢?虽然我猜你也找到了,不然也不会让猫头鹰给我送来口信——不过我还是想听听,你是怎么找到答案的。” “我其实,在离开霍格沃茨之后,就一直召唤不出守护神。但是那天我在圣芒戈见到你,回去后我发现,突然间我又可以召唤守护神。而且——” “而且?” “而且白头海雕看上去更成熟了。” 他陷入了短暂的沉默,似乎在咀嚼着我所说的是否靠谱。我突然意识到刚才的话有点像特里劳妮教授会说的胡言乱语,不论从表面还是从内里分析都没有一丝逻辑性。我端起酒杯,希望下一口蜂蜜酒能够快速消解掉我的窘迫。 过了一会儿,他开口道:“真想看看啊。我还记得看到你第一次成型的守护神,那种愉悦的心情,好像终于学会这个咒语的人是我。” 我哽咽了一下:“那天我又想了一件事情,想要问你。” “是什么?” 我有些犹豫,不确定自己要不要问出口。万一那不是我想要的答案,今天发生的一切都会与七年级的那天联系在一起,会形成一道此起彼伏的苦涩。好像两块石子投入了水中,形成了更强的震动。如果是这样——我会宁愿今天没有走进破釜酒吧:“我想知道……我还是你的学生吗,莱姆斯?” 他明显有些诧异,没想到一个曾经设置在我身上的谜题被反抛给他,可想而知,他也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我能理解,从霍格沃茨辞职之后,他的生活一定不好过,他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发变得憔悴。我甚至在上一次重逢时,都不相信才过了一年不到的时间,因为他看起来又老了几岁。 “你曾经是。现在不是了。”他思考过后,给了我这样一个答案。 “那现在我是谁?” 他微笑着说:“现在你是弗朗西丝。” 以前的我可能不理解,因为我一直都是弗朗西丝。我会怀疑他是不是在故作高深,是不是又用“大人的手段”将我推得远远的。 但我现在可能可以明白他说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从前我是七年级的格兰芬多,弗朗西丝·科尔曼;现在,我是弗朗西丝,只是弗朗西丝。 “嗯,是的。”我摩挲着酒杯底部,冰凉的触感带来了一丝安定,“我是弗朗西丝。” 弗朗西丝意味着我的未来,至少在莱姆斯眼里是如此。 我一口喝干了杯子里的蜂蜜酒。那种又苦又甜的味道从舌尖蔓延到喉咙里,像猛灌了一勺止咳药水。我止不住地咳嗽,咽喉中有一股近乎灼烧的热度。莱姆斯让汤姆给我接杯水,一边轻抚我的后背,用催眠一般对我说“没事的,深呼吸”。盛着凉水的玻璃杯递到我手中,我一口喝掉了大半杯,才使那股奇怪的味道褪去。我看向莱姆斯,迎接我的是他哭笑不得的面孔:“之前没喝过蜂蜜酒吗?” “没有……这是第一次。” “如果你喜欢喝度数高的酒的话,我只能说,习惯就好,它毕竟没有黄油啤酒来得美味。” 我苦笑着说:“我应该不会喜欢。” “那下次我们尝试点别的。” 莱姆斯说,下次。希望他明白“下次”这个词对我意味着什么。 他付掉了我和他的两杯酒,领着我出去散步。我们走出破釜酒吧,一阵风带起我的外衣下摆,他习惯性地寻找月亮的方位,随即释怀地笑了:“今天天气很不错,非常适合散步。哦,对了,你说你的守护神——” “啊,是的。”我急忙掏出魔咒,念出“呼神护卫”,动作流畅地好像只是一个简单的漂浮咒。同失眠那天一样,一模一样的白头海雕从千丝万缕的白光中诞生出来,绕着我们俩飞了一圈,消逝在街道上空。幸好这里没什么人,不过我想,酒吧里的人应该看见了这只鹰。 “很酷,太酷了。”莱姆斯的眼神放着兴奋的光芒,“它的羽毛更丰满了,你的守护神变成熟了。简直不敢相信。” 我想告诉他,是你填补了我内心的空洞。可我发觉这句话堵在我的喉咙里,无法脱口而出。这个空洞仿佛随时又会出现,如果他之后又将我推开的话。我不想让他觉得我是个通过感情才能找到自我的人,因为我认为很少有人能让这种幼稚的迷茫在自己的心中杂乱无章地蔓延。 我在不知不觉中,依旧认为他和我有差距,尽管我也不敢说出来。他身上表现出来无形的距离感像一层稀薄的空气,任何一个人都会在其中窒息而死。为什么紧接着快乐的回忆的总是糟糕的心情?我的心被浸泡在一碗酸水中,任凭那颗心不断地吐出泡泡,向我求助,我却无法拯救它,因为我自己还被困在稀薄的空气中,自顾无暇。 我们沿着查令十字街向南行走。现在还开着的只有唱片店,书店几乎都关门了。偶尔看到有一家还在营业的书店,从橱窗可以看见里面有二三十个人安静地坐在折叠椅上,全神贯注地盯着站在他们面前、不知道是否是作家的人在做读书会。橱窗上倒映着与我一样好奇地注视书店里面的莱姆斯的身影。 我记得曾经逛过麻瓜们的书店,和丽痕书店是完全不一样的体验。虽然我并没有在暑假以外的时间去过丽痕书店。每次那里都挤满了人,店员对乖乖躺在书架上不闹腾的书早就习以为常,他们心里只有怎么去应付那些夸张吓人的书。印象最深的是七年级的暑假,通常用来陈列新书的玻璃柜里放着一架铁笼子,里面关着大约一百本《妖怪们的妖怪书》。它们像真正的野兽一样在笼子里互相厮杀。为什么他们要进这样的书,到最后能存活下来多少本都不一定。麻瓜们一定无法想象,见到那番场景,他们肯定会晕过去。 “你在圣芒戈的工作如何?”莱姆斯问我。 “非常普通,枯燥。我不喜欢我的上司巴德。” “巴德?”他停顿一下,“你说的是不是查尔斯·巴德?” “对,你认识他?” “啊……我们同一级,他和斯内普关系还行。那个时候他在魔药课上出的风头仅次于斯内普,魔药课教授特别偏爱他们两个人。” 我想起来,莱姆斯和斯内普是同学。怪不得巴德如此令人讨厌,当然我也没有喜欢过斯内普。一想到之后上班,看到巴德的脸,可能会让我回忆起曾经讨厌的往事,我有些沮丧。 莱姆斯又说:“不过,巴德比斯内普好相处多了,他没有像斯内普那样被别人孤立过,朋友也很多,他是个很睿智的人。” “是嘛,”我无力地回答,“巴德总是嘲笑我是最差的调配师,这简直就是职权打压,我感觉我会精神崩溃。我怀疑巴德和斯内普都是同一个语言讽刺大师教出来的,总是喜欢嘲讽我。” 他被逗乐了,说:“那天我去圣芒戈的时候,巴德来找我了。” “什么?” “他知道你溜出来见我的事情。” “什——不可能,我只离开了五分钟——” “没有什么事情可以瞒得过他,我说了,巴德是个睿智的人,他也很精明。一看到你消失了五分钟,就上来找人,然后看到我在那里。” 我的脸有些发烫。这不是没有可能,并不是除了我之外的人就看不出来R.J.L是莱姆斯,而不是什么罗丝·简·莱利。处方单每张都经过巴德之手,他一眼就知道这是他的老同学。 “那,巴德他说了什么吗?” 莱姆斯又笑了:“他对我说,‘希望你去死’。” “他怎么敢——” “因为他觉得你是个非常有希望的调配师,是我在影响你对未来的规划。” “那他也不能——” “噢,别忘了,他可是斯莱特林。而且像你说的,他是和斯内普一样善于把最恶毒的单词组合起来攻击别人的斯莱特林。” 我意识到了这意味着什么。我向斯梅绥克打听过狼人,巴德也都知道。我之前夸下海口说,可以一次煮五份狼毒药剂,他也猜出了我的心思,并且他只把狼毒药剂的处方单丢给我一个人。那个脸被烧糊的女孩子是真的,但是她一次完美操作三个坩埚的故事都是假的,巴德只是想用激将法,可惜我太讨厌他了。 莱姆斯伸出手拍拍我的后脑勺:“好了,现在可以面对他了吗?巴德是个很好的人,虽然我能理解你总是会因为他的话而生气,但他的确很关心自己的下属。” 真不愧是17岁的我,冲动、任性,以为自己的能力可以瞒过所有人。我没有远见,沉不住气,离真正的成熟还有很长一段距离,明明都是思考一下就可以看清楚的事实。旅途或许才刚开始,只不过是一段陡峭的上坡路,我已经走得汗流浃背。 “他应该,用好一点的语气跟我说话,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我还是讨厌他。” 莱姆斯说:“你不得不习惯这一点,像他这样的天才总是有一些让人忍受不了的地方。不过,慢慢来吧,他没有不喜欢你这一点不是挺让人高兴的吗?” “嗯。是的。” “如果巴德真的搞得你特别恼火,你可以直接对他说‘你刚才的言行让我很生气,明明可以不这么说的’,我相信他会意识到自己过头了。” “他难道不会嘲讽我嘲讽得更变本加厉吗?” “没有,没有。巴德没这么恐怖。” 我决定下次在巴德惹火我的时候试一试。 查令十字街很长。我记得我们走过沙夫茨伯里大街,至少经过了十家书店,三个酒吧,五家餐厅。然后在考博街与查令十字街的十字路口,很自然而然地向右拐,前面就是莱斯特广场。往常伦敦哪里的石砖地都是湿漉漉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下了一场阵雨;现在干燥的石砖地,反而是一种奇观。 我们在莱斯特广场的一张长椅上坐了下来。长椅面对着广场中央的喷泉和雕像,环绕在广场周围。 莱姆斯双手握在一起,随意地搭在大腿上,手腕内侧的针织衫起球地比肩膀上的还要严重。我一般不会觉得别人需要买一件新衣服,但对于他,我觉得他很需要。在霍格沃茨的时候我也是这么认为,他所有的衣服应该都穿了很久。 “其实——我觉得这件事不该隐瞒你。”莱姆斯开口。 “是什么?” “你还记得小天狼星·布莱克吗?” 虽然我点了点头,可我不理解他要说的和布莱克有什么关系。他看上去并不方便继续讲下去,神色复杂,手掌紧紧地握在一起:“尽管现在魔法部对外的说法是布莱克一直在逃,事实却是——你知道我们以前也是同学吗?” “听起来你和很多人是同学?” “总是有这么巧的事。”他无力地笑了一下,“小天狼星、斯内普、巴德,还有哈利的父亲,我们都互相认识。我学生时代和小天狼星是朋友,我们同一个学院。直到去年夏天之前,我也一直以为他是杀害了哈利父母的帮凶,希望摄魂怪能够在霍格沃茨抓到他,把他带回阿兹卡班——只是,后来我发现事实不是这样的。小天狼星不是杀人犯,罪犯另有其人。” “然后呢?” “然后,哈利把他放走了。” 我倒吸一口冷气:“放走了?他才三年级,是怎么做到的?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我认为我应该先质疑布莱克无罪的真实性,而不是去追究波特怎么让布莱克再次从摄魂怪的眼皮子底下逃走。 “在我辞职走的前一天晚上。我想说的是,如果能少一个人对小天狼星有误解,那是一个很好的结果,当然,我也有设想过如果你不愿意相信的话……他是我的朋友,我只是不希望别人总是对他抱有错误的看法。万一某一天,你错认为我和他是同样冷血的杀手,就笑不出来啦。” 我诚恳地回答他:“我并不清楚这其中的缘由,也没办法判断布莱克是个怎样的人。说到底,说他是杀人犯也是因为魔法部发出的通缉令。你们之间,应该有很多故事没对我讲。” “是啊,而且你也没有参与到故事中来。”他长吁一口气,“如果要说完这个故事,要很久很久,它太复杂了。” “如你所说,布莱克真的无罪的话,那他在狱里耗费的十二年,没有人对他进行偿还。太悲惨了。” “并且他最好的朋友也误解了他十二年。”他说,“所以他才会在格兰芬多,而不是斯莱特林吧。我对他也有一些惭愧之情。” 我扬起眉毛:“所以向我坦白关于他的事,是对布莱克清白的补偿?” “对。” “那你还应该对我也有补偿,今天晚上你把这个故事和我讲完。” 他的语气有些惊讶:“可是,说完它要很久——” “没关系,我明天休假。希望你也是休假,莱姆斯——等等,你明天是不是——” “后天,弗朗西丝。”莱姆斯微笑着,“满月是后天。走吧,去喝杯茶,别人正好送了我一盒新的茶叶,我很久没有用茶叶泡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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