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沈元惜是被一声鸡鸣吵醒的,起身洗漱时,外面的天才刚破晓。 她睡觉时向来听不得一点动静,神经衰弱是老毛病了。 刚要敞开窗户透透风,外面突然又一道人影路过。这个时间,几个小丫头都还没醒,窗外站着谁,不言而喻。 沈元惜大大方方的推开窗,打了声招呼:“郑大人,这么早啊。” “不早了,在下要去衙门点卯了。”郑熹眼下一片乌青,一看就是没睡好。 雨嘀嗒着下来一夜,如今外面依旧淅淅沥沥着,沈元惜递了把伞给他,客气又疏离,“那就不多留郑大人了,当心着积水,别沾湿了袍摆。” 女子递伞,意思已经足够明显了,郑熹还是不死心,不肯接伞,“今晚,我再遣人送些姑娘爱吃的冰饮来。” “不必了,初夏食冰伤胃,郑大人也当节制。”沈元惜语气淡漠,把油纸伞推了出去。 “若今日艳阳高照,姑娘还会给我伞吗?”郑熹眼中有挣扎之意,沈元惜果决道:“烈日恐伤人,自然要有把伞遮一遮。” 郑熹眼神黯淡了一瞬,加之黑眼圈极重,显得有些憔悴。 “昨日叨扰姑娘了。” 他形容颇为狼狈,隔着窗子对沈元惜板板正正行了一礼,而后撑起伞转身离去。 沈元惜只是揺了揺头,回头正对上赵晴婉的目光,惊讶了一瞬,随即问道:“阿姐,你都看到了?” 赵晴婉点点头,问她:“姑娘,你真的不后悔了吗?” “我志不在此。” “那你有想过吗?你将来要和什么样的人成亲?女子的归宿,终究是嫁人生子。”赵晴婉又道。 沈元惜很想说我可以一辈子不成亲,她张了张嘴,终究没把这句话说出口。 在思想开放的现代,她有这种想法,尚且会被当成异类,更遑论是在女子地位普遍偏低的古代呢? 沈元惜沉默片刻,随口胡诌了一个:“我喜欢性子好的,无需有多好的家室,合我眼缘便可。” “你这想法,倒是与男子相似。” 沈元惜笑得脸都僵了,不想反驳什么。 这种性别刻板印象几千年了都没扳过来,不是她凭一己之力就能扭转的,只能转移话题:“我今日要去去一趟河东商会,给陆老板送契书。” “你一个人去吗?”赵晴婉果真被她的话吸引了注意,叮嘱道:“多带几个丫鬟吧,别被那陆浔占了便宜。” 沈元惜点头称是,连忙奔去耳房揺醒元宵元宝,还没收拾好行囊,外门就被敲了几下。 “在下河东商会陆浔,姑娘方便见否?” 门闩打开,沈元惜面上笑得无可挑剔,做出一个“请”的姿势,“自然方便,陆老板快请进,我刚打算去一趟河东呢,您就过来了。” “我方才见郑大人出去了,我是不是应该避嫌?”陆浔语气真诚,目光却忍不住在沈元惜身上流连。 平心而论,沈元惜的长相并不是大部分男子喜欢的类型,她眼尾微微上挑,是很典型的桃花眼,这种眼睛里若含着情谊,自是极好。 但沈元惜的眼眸凌厉过胜了,给人一种被看穿的感觉。 陆浔很不喜欢这种感觉,但给他这种感觉的是一个年龄只有十几岁的小姑娘,很难让人心生厌恶,还平添了几分新奇。 “昨夜雨疾,郑大人只是借宿在此,陆老板不要误会。”沈元惜觉得还是有必要解释一下的,但很快她就后悔多嘴了。 陆浔闻言“嗯”了一声,转而又挑起他那标志性的浪/荡笑容,意味深长的看了眼沈元惜。 不等沈元惜说什么,陆浔很自然的挪开视线,看向院中水池,一眼便发现了沉在水底的几只河贝,有些惊讶,不经意间点了一句:“元姑娘养这东西做什么,难道还能养出珍珠吗?” 沈元惜见他第一眼就知道这是个老奸巨猾的主儿,只是没想到暴露的如此快。 好在她做了万全的准备,转身看了元宵一眼。 元宵立马取了网兜,捞上来一只河贝,当着陆浔的面撬开。 只见贝壳的一侧密密麻麻分布着十来颗豌豆大小的珍珠。 这是沈元惜特意准备的,植核没有完全植满,因此每只贝中珍珠不算多。 绕是如此,陆浔眼底依旧掩饰不住诧异,忍不住蹲下/身子仔细端详。 他想过沈元惜可能会有人造珍珠的法子,但没想到是直接养出来。这样的珍珠,和无数采珠人冒死采回来的珍珠,没有任何差别。 如果掌握了这么一门技术,将来怕是能将大历半数钱财收入囊中。 这位元家姑娘,着实聪明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 陆浔不敢再小觑她,正色道:“姑娘手中那二十贡珠,也是这般养出来的吗?” 沈元惜点头,补充道:“九千珍珠,只能出二十颗。” “那姑娘可有想过改变时局?” 这次沈元惜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反问他:“若是陆老板,会怎样做呢?” “作为一名商人,自然是无利不起早。”陆浔眯起眼睛,托着下巴沉思了一会:“但作为大历百姓,若是能凭借一己之力改变采珠人的现状,必能名留青史。” “可惜啊,我不是那么伟大的人,我的利益自然至上。”陆浔笑着看沈元惜:“元老板觉得呢?” 他这次没有叫“元姑娘”,而是叫了“元老板”,目的就是为了把沈元惜架在与自己同等的处境上,目光极致真诚,给人一种含情脉脉的感觉。 十几岁小姑娘或许会吃他这一套,但沈元惜活了快三十年,对他的暗送秋波视若无睹,顺着他的话茬接下去:“我自然是个商人。” “元老板是聪明人,既然如此,契书呢?现在就定下来吧,改日我派人来取货物。” 沈元惜从取出契书,一式两份,她已按好了手印,就等着陆浔了。 陆浔验过货后,又仔细看了一遍两份文契,确认过没有问题,用手掌沾了朱印按在上面,如此,这契书便算是成了。 “元老板以后若遇上了难事,可以到河东郡来找在下。”陆浔随口客气了一句。 “确有一事需要陆老板帮忙,我想加入河东商会,麻烦陆老板帮忙引荐了。”沈元惜笑得人畜无害,陆浔的表情彻底僵住了。 河东商会作为大历朝第一商会,筛选合作商户的条件极为苛刻,沈元惜不是没有调查过,现在的元家根本迈不过那道门槛。 她就是故意为难陆浔的,元家虽没有足够的现银和产业,但养珠技术,毋庸置疑是一颗巨大的摇钱树。 沈元惜在试探,她想看陆浔是打算自己独吞下这颗摇钱树,还是准备与其他合作商户通个气。 陆浔显然也明白了沈元惜的意思,但他摸不准沈元惜的心思,于是又把选择权抛给了沈元惜,故作为难道:“河东商会是程老板做主,他家中妻子最喜珠花,元老板可以亲去登门拜访。” “多谢陆老板。”沈元惜对他这个反应还算满意,至少没有自利到丢了脑子,以后还是可以继续合作的。 · 那日两人相谈甚欢,银货两讫后,元家的现银立刻富裕了起来。 沈元惜拿到钱,做得第一件事就是承包水塘。 她计算着可以用来加速生长的积分,包了整整六亩,依旧是以淡水为主,仅有一片靠海极近的,水里有些盐分,可以借助系统,把水体调节成适宜海水母贝生存的环境。 沈元惜还记着曾对赵晴婉立下的金珠承诺,因此富余的积分,她大部分都兑换了金蝶贝。 这种海水贝类打捞成本极高,不比采珠容易多少,因此沈元惜从没想过用银钱代替积分换取母贝。 那样,与通过权利压迫臣民采珠的皇族又有什么分别? 沈元惜接受过的教育允许她成为一个资本家,但她做不到视人命如草芥。 她对待家里的丫头的态度,就像是老板对待员工,的确会使唤她们干活,但也是在尊重她们的前提下。 人生而平等,只是被社会划分了三六九等。 沈元惜趁着早市去了一趟集市,照旧提着一个桶回来,元宵元宝见此没有过多震惊,只是默默接过水桶。 “姑娘怎么亲自去买河贝了。”元宝嘟囔着嘴抱怨了一句,看都没看一眼水桶里的东西。 元宵突然捂住嘴,“呀”了一声,看着桶里的东西,有些语无伦次:“这不是金色的螺钿吗,活的金螺?” 沈元惜没想到她一个小丫头懂这些,有些意外,刚想问两句,元宵却突然红了眼眶。 “怎么了?” “我的阿爹,就是为了找这种贝,淹死在海里的。”元宵吸了吸鼻子。 沈元惜和元宝同时陷入了沉默。 在东洲县,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沈元惜这具身体原来的主人在一众孤女中格外幸运,家底还算殷实,不会像元宵这样被卖给富贵人家做奴婢。 但这份幸运被沈元惜偷走了,她是窃走别人命运的小偷。 元宝瘪瘪嘴,捞起一只蝶贝来仔细端详,“这东西看起来还不如菜市场买的河贝漂亮,真的这么值钱吗?” 沈元惜三言两语解释不明白,拣了一只个头不小的金蝶贝,用刀撬开,露出里面黄翡一般的内壁壳。 这东西透着金属光泽,又有玉的质感,河珠与之相比,都显得黯淡无光了。这还只是未打磨的原料,若制成漆器,必是御贡级别的。 想到这,沈元惜对金珠的热情瞬间消减。 她险些忘了,这里是古代。皇族为了彰显特权,尚且不许平民百姓穿黄色衣物,更遑论金色珍珠。 沈元惜打消了买卖金珠首饰的念头,她还活够呢。 只是可惜了这花费2000积分兑换的金蝶贝,养出来的成果要便宜外人了。 沈元惜骨子里是个极为自私的人,哪怕死过一次,她也绝对做不到毫无怨言的无私奉献。 别人对她好,她会千倍百倍报回去。 但若是有人以高高在上的姿态,理所当然的要求她付出,那不好意思,她宁愿去做损人不利己的事。 沈元惜抱住元宵,擦掉她眼角的泪,突然生出一个大逆不道的想法。 她想改变这个,野史杜撰出来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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