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新生们终于熬过为期十四天的漫长军训,对于夏梓墨而言,更是身体和心理的双重考验。 今天是正式上课的第一天,同学们非常兴奋和激动,夏梓墨也不例外。 他从小学开始,学习就是一件不用耗费太多心力,便可以做得很好的事情。 但是,与其说他热爱学习,不如说让他待在知识的世界里,面对那些已知的、稳定的、短期内不会发生变化的数学、物理公式,历史、地理知识,更让他感到踏实和安心。 今天的第一堂课,是《高等数学》,夏梓墨提早半小时来到教室,挑选了第三排靠窗的位置,放好书本,正准备预习今天的课程内容,突然收到一条微信消息,是吴陌霖发来的。 【梓墨,帮我占个座位,我起晚了。】 【我坐第三排靠窗,你不介意就过来。】 【哇,夏少爷,第三排是不是太激进了一些些?】 【第一排旁边是墙,没有窗户,不然我就坐在第一排了。】 【好吧好吧,高数大佬,今后就抱你大腿。】 夏梓墨没有再回复消息,二十开始预习书本的内容。大概过了15分钟,身旁突然冒出一个人,往他手边放了一个瓶子。 “帅哥请你喝牛奶。” 虽说,吴陌霖确实是一个长相帅气的男生,高中时期情书收到手软,但直接这样自夸,夏梓墨还是忍不住想要碾压他,他故意左右扭头看了看,调侃道:“牛奶看见了,帅哥在哪儿呢?” 吴陌霖呆了两秒,才反应过来,大叫道:“梓墨,你是不是跟着邱润泽学坏了?!” 夏梓墨冷冷地回答道:“润泽好得很,比你有自知之明。” 吴陌霖趴在桌子上,捂着心脏假装难过:“我伤心了……” 虽然,夏梓墨不留情面地讽刺着吴陌霖,但他心里很清楚,吴陌霖对自己的关心,从未减少过。 高中三年和吴陌霖同桌,他时常会做出贴心的小举动。比如,带一瓶热牛奶、常温的鲜榨果汁、香蕉奶昔给他喝;提前准备好自动铅笔的笔芯、橡皮、修正带、彩色记号笔等学习用品,在夏梓墨需要的时候,像变魔术一般地从桌洞里掏出来;放学回家的路上,死缠烂打地、闹着要帮夏梓墨背书包,等等…… “班长好贴心呦,我也想要热牛奶……” 一个铜铃般清脆的声音突然从后座飘过来,打断了两个好朋友的斗嘴。 声音的主人叫谷雨,家在成都,是一个川妹子。出生那一天恰逢谷雨节气,家族姓氏凑巧是“谷”,所以就取了这个名字。 她面容姣好,皮肤白净,浑身散发着清纯娇嫩小百合的气息,让人心生好感。 如果是普通男生,估计早就屁颠屁颠地帮谷雨买牛奶去了,吴陌霖却不吃这套,转过头,一副耍贱的表情回答道:“热牛奶?出门左拐自动贩卖机,谢谢。” 谷雨也积极地迎合表演:“班长好偏心呦,只给长相俊美、皮肤白净的秀气小哥哥买热牛奶,伤心。” “啧啧啧,长相俊美、皮肤白净、秀气小哥哥……”吴陌霖故意重复谷雨对夏梓墨的描述,调侃道:“梓墨,你瞧瞧咱们班的美女,对你的评价有多高!” 夏梓墨狠狠地瞪了吴陌霖一眼,用眼神警告他不要拿自己开玩笑,吴陌霖收到夏梓墨即将动怒的初级预警后,立刻换了副嘴脸,清了清嗓子,打官腔说道:“不要随便评价同学的相貌,这样不礼貌。” 谷雨并没有吴陌霖那么了解夏梓墨,继续争论道:“夏同学确实俊美白净秀气嘛,我哪里说错了?” “好了好了,小雨,你矜持点。”坐在谷雪旁边的宋凝竹拍了拍她的肩膀。 同时,轻声向夏梓墨说道:“夏同学,你别介意,她就是这样大大咧咧,说话前不动脑子的,看到好看的男生,就会花痴不断,我以后会管好她。” 宋凝竹感觉到夏梓墨并不喜欢别人拿他当做话题,于是赶忙出面调停。 宋凝竹来自杭州,是谷雨的舍友,五官精致,喜欢把头发扎成一股麻花辫,靠在左边的肩膀上,是一个温婉的南方小姑娘,心思细腻,懂得察言观色,谈吐大方得体。今天,她身穿一件改良式灰墨色旗袍,很有民国时期知识女青年的风貌。 夏梓墨对于宋凝竹这样识大体、懂边界的性格很欣赏,于是也礼貌地回应道:“没关系,还是我旁边这位比较讨人厌一些。” 宋凝竹轻笑一声,没有说话。 吴陌霖正想继续替自己“喊冤”,还没来及开口,便被教室外传来的上课铃声打断。 大学的课堂,每节课50分钟,一般一门课程是两节连上100分钟,课间休息5分钟。 学习内容的安排也是紧锣密鼓,一个不留神,老师讲述的内容已经翻过了课本十几页。 夏梓墨全程都听得非常专注,时刻跟随老师的思路和节奏,虽然因为耗费脑力而有些疲惫,但学习,对于他来说,是再熟悉不过的事情,辛苦,但能让他感到安心。 突然,他想道了林辰逸:就这样与学长擦肩而过,也许是不错的结果吧。 虽然有些不甘心,但超出他年龄的理性思维告诉他,如此优秀的林辰逸,和他是不匹配的。虽然夏梓墨对自己的学习能力很有自信,但在其它方面,他并不想投放太多精力。 林辰逸可以继续书写他的精彩大学生活,而夏梓墨,更珍视内心的平静,以及生活的安稳。 这样很好…… 一二节下课后,学生们需要集体转移到另一间教室继续上三四节的《大学英语》。 夏梓墨默默地收拾好书本,塞进书包,发现吴陌霖已经和谷雨冲到了门口,两个健谈、社牛的人,趁着一二节和三四节之间的30分钟大课间,延续《高等数学》上课前的话题争得不亦乐乎,夏梓墨无奈地摇了摇头,起身准备走出教室。 “那两个人,可真是精力旺盛,两节高数课的摧残,还能这么蹦跶。”宋凝竹走到夏梓墨身旁,轻声念叨着。 基于高数课前,宋凝竹对谷雨的及时“管制”,夏梓墨对她有些许好感,于是也就三言两语地和她聊了起来,一起往下一节课的教室走去。 “是呢,班长上课的时候死气沉沉,一下课就来精神了。” “班长好像确实对你格外关照呢。” “嗯,我们是高中同学。” “原来如此,能和高中好友考进同一所大学,还是同班级,真让人羡慕。” 夏梓墨礼貌地对宋凝竹笑了笑,没有再回应。 宋凝竹看到夏梓墨手里抱着一本小说,于是问道:“你也喜欢阿加莎吗?” 夏梓墨起初没有反应过来,几秒之后,想起自己手里抱着《无人生还》的小说,回应道:“嗯,她的小说情节很精彩。” “是呢,我最近在看《美索不达米亚惊魂》。” 夏梓墨听到有些生疏的书名,突然来了兴趣,反问道:“《美索不达米亚惊魂》?” “嗯,有时候也会翻译成《古墓之谜》,是她中早期的作品,也许是在众多火爆经典的作品中,不太出名的一部吧。”宋凝竹笑着摆摆手继续说道:“故事发生在阿拉伯偏僻、荒凉的沙漠,我很喜欢这种有些鬼魅的题材,军训期间都在读,但是每天训练太累了,所以进度很慢。” “听你这样说,似乎很有看点。” 宋凝竹又温声道:“你也感兴趣?太好了,等我读完借给你,你有好看的小说也要推荐给我呀。” “好。” 因为两人喜欢同一位小说作家,再加上宋凝竹特有的、让人舒服的气质,她迅速地和夏梓墨拉近了距离,夏梓墨也因为遇到一个同样爱看小说的同学,而感到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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