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紧把衣服脱了,我好给你处理伤口。”
“嗷嗷,好。”
李恒乖乖的开始脱衣服,啥都没有小命重要,他可不想自己失血过多。
皮手套、铆接护臂、库曼带护心镜护具、库曼鳞甲、重型鳞甲、库曼锁子甲、库曼长袍,接着又坐在不远处的长凳上,脱下靴子、马裤、马裤里绑在腿上的链甲头巾、里面割成一段段的库曼长袍。
最后浑身上下只剩下了一条内裤,浑身脱得干干净净。
“呼,舒坦。”
脱下一身的装备,就仿佛卸下了无比沉重的枷锁般,那个舒服~
而身旁的罗巴德以及附近的人们,早都看呆了,一脸错愕的看着那一地的铠甲装备。
他们的脑海中浮现了三个问题,问题一:‘一个人可以穿这么多装备的吗?’
问题二:‘穿这么多他不觉得重吗?’
问题三:‘这小子是有多怕死?’
“哎?罗巴德叔叔?您别愣着啊,赶紧给我处理伤口啊?”
李恒手在他眼前挥了挥提醒道。
罗巴德看向李恒的眼神更加的怪异了,翻了个白眼,没好气的道,“这还处理个屁?我说你咋不疼呢?穿这么多装备,光上身的护甲就足足三件,还背着两层盾,都这样了,还能有啥伤?皮儿都没破一点。也就你腿上有个小口子,但也不深,出那么多血,完全是你来回动,箭头划拨的。”
“你这点伤,在军队里连轻伤都算不上!”
“呃...嘿嘿⁄(⁄⁄•⁄ω⁄•⁄⁄)⁄,那个,我这不是安全第一,安全第一嘛,嘿嘿......”
李恒尴尬的讪笑道。
自己这确实是有点夸张,丢人,但跟自己的小命比起来,这算个啥?
要不是就缴获这些,他还能再套上一层,你信不?
“行了,我给你包扎下腿吧。”
说着罗巴德就俯下身要为李恒疗伤。
“呃,不用了,不用了,罗巴德叔叔,这点小伤我自己处理就行了。”
罗巴德点了点头,也不勉强,其实这也就是李恒是他侄子,要换成别人他早就一脚踹过去了,这点小伤包什么扎包扎?赶紧该干嘛干嘛去,站完岗了吗?巡完逻了吗?
“行,那你先自己处理吧,有什么事你就吩咐城堡里的仆人。我去跟戴维斯领主大人汇报一下,一会儿,戴维斯大人应该会召见你,不要失了分寸。”
“嗯嗯,谢谢罗巴德叔叔,您快去吧。”
——————
“先生,需要我帮您做点什么吗?”一名男仆走过来热情的问道,脸上带着职业性的笑容,不过看向自己的目光却十分的火热。
李恒觉得有点奇怪,但也没当回事,想了想,点了点头,道“可以麻烦你帮我打点水来吗?最好是煮沸的但不那么烫的。”
“当然,您请稍等,先生。”
这是个年纪不大,也就16、7岁,很勤快,也很热情的仆役。
李恒从地上捡起自己的腰包,从里面拿出了绷带、伤药和烈酒,以及自己的陨铁匕首。
回到凳子上,那仆役就端着盆还冒着热气的水走了过来。
“您要的水,先生。”
“好的,放在地上就可以了,谢谢你。”
仆役露出了有些不好意思的笑容,道“您不必谢我,这是我的分内事。”
“哈哈,照顾我可不是你的分内事,所以我还是得谢谢你,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多大了?哪儿的人啊?平时都干什么活?”
李恒一边清洗着伤口,一边跟他闲聊道,主要是他对贵族的仆役有些好奇。
或者说是对这个时代的所有事务都充满了好奇。
“先生要不我来帮您弄吧?我叫马克,大家都叫我小马克,今年16岁,我也不知道我是哪儿的人,之前的事我都不记得了。”
“大家都说我是戴维斯大人在一次出行的路上救下的孩子,说我的家人都被劫匪给杀害了,戴维斯大人心善,不但救下了我,还收留了我,我就成为了城堡里的仆役,虽然大家都说我不是仆役,但我还是喜欢没事帮大家干些活,有啥活我就干啥活,这样我心里踏实。”
李恒点了点头,这是个苦命的孩子,“没事,我自己来就行了,自己处理自己的伤这样不会觉得痛。”
马克点了点头,看着地上一堆武器铠甲,想了想道“先生,要不我帮您清洗、保养一下这些武器装备吧?武器和铠甲要是不及时的清洗、保养,不但会使得他们更容易生锈、损坏,而且还会严重的缩短它们的使用寿命。”
“呃,会不会太麻烦你了?”
“先生您太客气了,这都是小活,不累的。”
“那好吧,就麻烦你了。对了,你就别叫我先生了,叫我亨利就行,咱俩一般大,我也16岁。”
李恒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这,可以吗?”马克迟疑道,但神情里却满是期冀。
“哈哈,当然可以了。”李恒笑着说道,他觉得这个人很有意思。
“那,那我叫你亨利哥吧。”
“好的,马丁兄弟。”
李恒先是擓(kuai)了一瓢温水,慢慢的冲洗伤口,冲掉污血和伤口可能存在的脏东西,冲了两遍后,又匕首割了两块绷带,再往伤口上倒烈酒,再用高度的烈酒浸湿仔细的擦洗伤口,说实话,那滋味贼酸爽。
毕竟受的是箭伤,谁知道那金属箭头上面有多少细菌?
万一得感染,发炎,甚至得破伤风就麻烦了。
之后用买的上好的伤药涂在了伤口上,再包扎好,搞定。
——————
“嘿,亨利,上来,戴维斯大人召见你。”
城堡二楼的楼梯口上,罗巴德喊道。
“哎哎,来了来了。”
李恒刚换好自己的衣服,听到他一喊连忙走了上去。
走上城堡的二楼,大门敞着,在罗巴德的示意下,李恒就直接的走了进去。
走进房间,李恒的眼睛就是一亮,这是间装扮的十分漂亮、华丽并且高贵典雅的房间。
房间的墙壁上刷着红色的墙漆,墙壁的中下部,画着一个个呈正方形的美丽图案,每个正方形图案中,里面有的是绘画的花、有的是盾牌、有的是章纹、旗帜,虽然繁多却丝毫不显得杂乱,反而十分的整齐,美观。
而房间正面的墙壁上方,画有一副精美的画作,有士兵,有骑士,有平民,有建筑,像是在讲述着什么故事似的,画工精美,色彩鲜艳,人物栩栩如生,显然是出自一位水平十分不错的画家之手。
右面的墙壁上方,倒是没有什么画作,却挂有一雄一雌两只麋鹿头标本,尤其是那长有长长犄角的雄性麋鹿头特比好看,帅气。
这算是西方人的一大特色,即使是在现代动物标本也并不罕见。
这是为了彰显房屋主人的勇猛和精湛的狩猎技术。
而鹿在西方代表着富贵、吉祥、权利,象征着主人的追求和向往。
进门右手边,摆放着一套十分精美的桌椅,一个小圆桌,一张沙发?
我去,这个时代就有沙发了吗?
但那红色的鼓鼓的皮质坐垫和鼓鼓的皮质靠背,以及两边的扶手,这的的确确是个沙发!
真不可思议。
旁边还放着盏一人高的大烛台,上面插着两根粗大的牛油蜡烛,吱吱响的燃烧着。
左手边的地板上铺着张很大很大的熊皮,墙上内嵌着一个壁炉,里面烧着木柴,壁炉的上面墙壁,画着幅满是宗教色彩的抽象小人,好像是在拜一颗树?
壁炉旁边还有一个凹型小间,两边摆着两个木箱子似的铺着毛皮的座位,可供两个人休息。
这间屋子应该是城堡的会客厅或是餐厅,两套原木的长条桌椅摆在最里面,长凳上铺有柔软的兽皮,桌子上放置着几个盛满美酒的陶罐,陶碟上装着各式香甜的水果,精美的银质酒杯、酒壶,中间还有一个造型古朴的烛台,也不知是不是古董。
而此时的长凳上正坐着个,须发斑白,面容苍老,穿着身黄色的贵族锦缎夹克的老者,正端着酒杯小酌着。
不过老者此时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有些入神,面色严肃,时不时的皱皱眉,心事重重的样子。
身旁,一个带着红色头巾,一身拼接色战斗夹克的贵族中年,不时的给老者填上杯酒。
老者的脚旁,还躺着条黑色的猎犬,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盯着李恒瞅,整的孩子怕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