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意有所指,分明便是在说江谦。
身为同行之人,余欢当然受不得旁人对江谦有颇多微词。
“举人不好么?”余欢嗤笑:“至少江公子是靠自个儿的实力,不像有些人,是仗着有个有能力的爹,实际上不过是混吃等死。”
话刚说出来,余欢便有些后悔。
她在这古代没权没势,得罪了都城官家人,岂非分分钟被做掉?
到此,余欢才觉得有些害怕。
她死了倒是不打紧,别连累了家人才是。
“你说什么?”侍郎家公子一把推开了余欢:“呸,不过是乡下来的下贱丫头,也敢同本公子叫板,真是不想活了。”
江谦将余欢挡在身后,满脸戒备地盯着侍郎家公子。
“哎哟,原来你们两个是一对啊。”侍郎公子拍手叫好。
这下可引来了书会上很多人的注意:“我那傻妹子可终于不用再眼巴巴地等着你这个乡巴佬了。”
见看好戏的人逐渐增多,侍郎家公子更是卖力,他捏住婢子,用手在眼前扇了扇,“我说今个儿怎的一股子穷酸味,原来是来了两个卑贱的村里人,真是玷污了这书会。”
这话余欢很不爱听,她揉了揉双眸,尔后手中银光乍现。
不知有意无意,银针竟然被江谦用广袖给遮了下去,余欢倏然抬眸,谋中的暴戾之色还未来得及消退。
余欢观察江谦,见江谦的站位偶然,发现江谦未曾在意如此多。
看来不是有意的,只是巧合,余欢松了口气
这可是她唯一保命的武器,若是被人发现可不成。
因为是书会的原因,侍郎家公子也并不想将此事闹大,也只得让此事做罢。
登完记后,余欢便没有心情在这劳
什子书会继续待下去了,她提出要回去。
江谦自然是顺从余欢的话,同书会的同好间互相寒暄一阵,打过招呼便离开。
只是才走没两步 边听到身后有一道类似于黄鹂般清脆的女声。
“江公子,许久不见。”
被这声音吸引住,只闻声便知是佳人一位,余欢对这声音的主人起了兴趣 ,她登时朝着那女子看去。
一袭粉色小袄子,穿在身上甚是合身,纤细的女子发丝挽起双云鬓,缥缈出尘。
只不过同余欢一样,皮囊也是被遮在面纱之下。
身旁的江谦已经抱拳行君子之礼了,余欢当然清楚江谦的心思,她一脸坏笑怎么遮也遮不住。
毕竟无论是谁遇到这样的姑娘,都会动容。
简直是男人心中的白月光嘛,清纯的很,这可是村里的那些姑娘们没有的气韵。
“见过景小姐。”
“不必。”
景小姐名为景净静,名字虽然拗口,但这三个字拆开来看,都显得极为诗意。
景色的景,干净的净,安静的净。
也配得上景净静。
这景净静乃是侍郎家的女儿,都城里关于礼部侍郎传闻不在少数,多是关于他的一双儿女的。
侍郎公子是个混不吝,成日里带着读书人的衔头,实则留恋于烟花巷柳之地,而且还时常做些仗势欺人的腌臜事。众人在提到他时 只是无奈摇头,说侍郎倒霉,有了这么个公子。
而侍郎小姐却恰恰相反,她是侍郎的骄傲。
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唱歌跳舞无一不精,便是传说中的才女了,又有着一张倾国倾城的面容。
也算是都城富贵人家的公子最想娶的女人之一。
“江公子此番来都城,可有多住几日
的打算?若是有的话,小女子希望公子能来侍郎府坐坐,必然当做座上宾对待。”
余欢听这声音带了几分娇羞之气,心下顿时明了。
这景净静如此盛情相邀,分明便是有了小女儿家的心思,看上了江谦。
余欢觉得这景净静倒是不错,只不过她一直都很是好奇,古代门不当户不对的二人能在一起么?
更何况这跨越幅度还如此大。
江谦可是村里的寻常村民,哪怕中了个举人,也不能改变啥。
这侍郎若是同意这门婚事,恐怕才有鬼。
余欢叹了口气,尔后她朝着江谦笑了笑:“既然人家相邀,你们不妨现下去坐坐,我先去逛逛。”
其实,余欢这次来都城,还有一个原因,便是想要为秦梧寻一样草药。
之前的千年灵芝余欢还保存的好好的,打算到时候同其他药材一块给秦梧入药。
这次需要的乃是大蝎子草,照理说,在山上应该能采到这草药,可是奇怪的事不仅采不到,便是连镇子上的药材铺都没有。
“在下同你一起。”江谦跟了过来,他抱拳表示抱歉:“景小姐,在下需与友人一同离开,她是头一次来这都城,孑然一身,在下委实不放心。”
景净静这才注意到了余欢,但是她的惊讶也只有一瞬,很快便同余欢客套寒暄起来。
“方才不知姑娘是同江公子一同前来,忽略了姑娘,还望姑娘莫要见怪。”
景净静朝着余欢屈身行了一礼,她试探性地询问:“不知姑娘同江公子是何关系?”
“朋友罢了,我家住在他临村。”余欢笑答:“此番算是沾了江公子的光,来这都城当中走了一遭,感觉还真是不错。”
余欢
总感觉景净静在听过她说的话后,眸中笑意停顿一瞬。
看来是将她当做假想敌了。
余欢颇为震惊,总觉得不能让这景净静误会,想要解释之时,却被江谦拽去一旁。
“妹子啊,你是不是傻?”侍郎公子也将景净静拽去一旁:“咱们都城多少大人家的公子都对你趋之若鹜,你怎得就偏生有眼无珠地瞧上了这一股子穷酸味的人。”
侍郎公子声音不大,却被余欢听得清楚,她便怒怼回去:“怎么?还嫌弃旁人了?”
因为余欢这强出头的行为,引得江谦很是诧异,只见江谦将脑袋转向余欢,目露惊诧,遂含起了笑意。
景净静将侍郎公子拉去一旁,她满脸焦急之色:“哥哥,江公子虽出身寒门,但他却极有前途,若他继续参加文试,势必能一举成名。”
景净静地手缠绕着手中帕子,踌躇着:“更何况,江公子与我有救命之恩。”
侍郎公子颇有几分恨铁不成钢地意味,他咬着牙,强行忍耐着心中怒火,一甩衣袖:“所以你要对他以身相许不成?”
怒极反笑,侍郎公子不停地点头:“好,好得很。”
江谦面色微变,他语气也强硬起来:“告辞。”
江谦这一走,书会上的许多人都对他指指点点。
余欢有些护短,一一给瞪回去。
但余欢没有想到这举动竟然让她的名声彻底垮掉,当然,与之一同垮掉的还有江谦。
很快,江谦找了个村姑做媳妇的消息便传遍了整个文会,成为了终人茶余饭后津津乐道的话题。
余欢逛过都城之后,一脸感叹之色,趁着江谦与花彪去开客栈时,余欢主动提出自个儿出去走一走。
江谦起初
不同意,但见余欢坚定得很,只得应了下来。
在镇子上,余欢所穿乃是上等衣裳,但是在这都城里,分明便是土气得很,几乎要泯然于众人。
又因面上面纱彻底遮住了面容,故此没人能注意到余欢。
都城中的医馆自更不必多说,几乎没走一百步便能看到一家。
之前在镇子上时,便听镇子上的人讨论,说都城中人个个得了富贵病。
平日里有些风寒感冒都急着去排队买药。
当时,余欢只道一声夸张,而今方才察觉,其实还当真是如此。
都城繁华之景令余欢为止感叹,处处都是店铺,铺子外面都陈列了琳琅满目地货物。
若是在这都城开一间杂货铺,恐怕还真是离富婆不远了。
看到不远处有一间医馆,名为奇症馆。
且两侧还配上了对联。
上联乃:奇招妙术治稀奇古症。
下联则:妙手回春医临终之人。
只是这医馆前来来往往,却并没有几人进入。
看来这医馆的掌柜也是个佛系的。
这医馆极大,几乎比那些时兴的医馆面积还要大上一半,一瞅这租金便是价值不菲。
既然说了能治稀奇古怪之症,想必可以找到医治秦梧毒的线索。
余欢胎脚踏过石阶,走了进去。
医馆当中仍旧没啥人,只有一中年男人坐在那里,以手腕子托着下巴,打着瞌睡,昏昏欲绝。
“需要治啥病?”
中年男子开口,声音异常嘶哑,应是毁了嗓子。
余欢蹙眉,强忍住心中的不适。
“我需要大蝎子草,不知老板可有?”
“左侧第二排第二个抽屉乃是你要的大蝎子草,需要多少拿多少。”掌柜语气懒洋洋,一副没有半分力气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