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秦梧确然是听到了,只不过他自己决定要晾着余欢,那么一时半会儿地便不会改变主意。
余欢看秦梧这不咸不淡地模样,一点点伤心难过之色都没,便跺了跺脚,气得离开。
一出村子,便见一辆马车停在了村子口,这马车瞧起来比余欢那辆马车贵气多了。
而且还有专门的车夫,江谦此刻便立在马车旁等候。
“不知江公子在此等了多久?属实抱歉,我来晚了。”
“距离我们约定好的时间还差点,是在下迫不及待地想要见到姑娘,特此早来了一阵。”
原是如此。
余欢抬脚豪爽地上了马车,却在打开马车车帘时愣住了,她微微错愕,良久才收起下巴。只见车厢里竟然还坐了一人,是位蓝衫公子,瞧起来还挺秀气。
余欢反应过来后,朝后退了两步。
“你是何人?莫非这不是江公子的马车?”
“是江兄的马车,我乃他的知己好友,此番特地来村子里寻他,打算一起赶去诗会。”
这点江谦先前没有提,但余欢懒得质问,直接同那蓝衣公子问过好后,便眯眸小憩起来。
因为秦梧的事,昨夜余欢翻来覆去,愣是没有歇息好,现下正好可以安安心心的补个觉。
闭眸便睡,哪怕马车行于这颠簸地路上,也丝毫无法影响余欢的睡意。
意识快要消失之前,余欢喃喃了句,“那便劳烦二位到地儿后叫醒我。”
嘀咕完
这句后,余欢彻底陷入沉睡当中。
“江兄,以前觉得你必然会喜欢那种诗词歌赋样样精通的才女,但竟然没有想到你会好这口。”蓝衣男子摇了摇手中折扇,开始调侃:“不过这小模样长得倒是挺绝。”
江谦闻言,轻挑了眉,见女子伏于小桌前,眉头皱起来,似睡得极不安稳,时不时还会梦呓两声。
“江兄,她在嘟囔啥?”蓝衫男子伏在余欢嘴边认真地听,愣是未曾听出,她话中含义。
问过江谦后,江谦却并未回他,蓝衫男子自讨了个无趣,摸了摸鼻子。
马车正行驶着,忽然一直白色的信鸽在马车外头扑腾,马夫停下马车:“公子,不知是谁家养的信鸽。”
江谦掀开马车车帘走了出去,抬手捞住信鸽,在其爪上的信笺摘下。
“想必是来寻余姑娘的。”
江谦将信展开,上面所写之物却令他脑门儿突突直跳。
蓝衫公子手中折扇也不再来回摇晃,他笑容僵硬在了脸上,最后饶有兴致地摸着下巴:“这余姑娘果非同凡响,竟然将自个儿的亲娘推给其他男人,主动给自个儿找后爹。”
在江谦阴冷地眸光下,蓝衫男子乖乖闭了嘴。
眼瞅着江谦将那信给卷上重新塞回了信鸽的爪中,没有任何被打开的痕迹。
“真是够绝。”蓝衫公子朝着江谦竖起拇指:“说起腹黑,你可是这十里八乡第一人。”
“承让了。”
蓝衫公
子继续,“不过,我有一事很是好奇,明明你各方面都不比她那个相公差,都是无父无母的可怜人,为何她不肯放弃她那相公跟你远走高飞呢?”
“我便是喜欢她这点。”
江谦见余欢睡着的样子。
看她这幅可爱模样,江谦忍俊不禁,噗嗤笑了出来,伸手将余欢嘴角的口水拭去,不顾蓝衫公子已经惊讶到合不上的嘴。
“迟早有一日,我会让她心甘情愿地同其夫君和离,转嫁于我。”
余欢醒来之时,还未到都城当中,浑身有些发麻,余欢跺了跺脚,震得马车晃了晃。
“没想到姑娘身板瘦弱,但是这力道是真的不小。”蓝衫公子开始调侃,满脸笑意地盯着余欢,但很快便被余欢一把推去一旁。
“你谁啊?”
余欢这次语气不像头一次见到他时那般客气,反倒多了几分瘆人之气。
蓝衫公子莫名打了个哆嗦,却回了余欢的话:“在下花彪!”
花彪?这名字可当真厉害。
余欢耸了耸肩,见桌上摆着点心,便不客气地拿起一块塞入口中。
“味道不错。”
“这是我在都城带来的。”花彪说起这个一脸的自豪。
余欢想,不愧是都城里土生土长地人,便是非同凡响。
“嗯,不错。”
余欢瞥花彪时,一不留神看到了被捆起来的白色信鸽,她一怔。
对这信鸽很是熟悉,余欢将信鸽给抱回来。
“这不是我家养得信鸽么?
你怎得能如此待它?”
这原本不是啥信鸽,是秦梧打猎时无意间捉到的,后来便养起来了,没想到这鸽子很是通灵性,后来便成了信鸽。
余欢看到鸽子爪上的信,怀疑地目光看向那二人:“你们未曾背着我偷看我的信罢?”
这二人虽然自诩是读书人,但是余欢并不相信他们二人。
江谦还好,但是这个花彪看起来就是纨绔子弟,绝对不靠谱。
“当然没有。”花彪摆了摆手:“你将我们当成什么人了?只是这信鸽一直在外头扑腾,才将它捉进来。”
余欢懒得去同他们理论,她打开信封,笑意逐渐地溢于言表。
这知府大人可算是将娶她娘的事给提上日程了,竟然已经找人去下聘了。
“我现下回去还来得及么?”毕竟是她娘赵氏地终身大事,她这个做女儿的若是不参与,便显得忒不懂事了。
但看到江谦神色,余欢乖乖闭嘴。
“也罢,只是提亲。”
在余欢坐立难安中,马车终于慢悠悠停下。
还未下马车,余欢便能听到外面的喧闹声。
原来这便是都城,余欢忽然觉得她竟然如此没见识。
穿越到这这般久,竟然头一次来到都城,成日里在村里,都被禁锢了眼界。
余欢想要下马车,却被江谦阻止:“余姑娘,咱们还是赶去书会会场最重要。”
被这么一阻止,余欢的心情很差,花彪开始做和事佬。
“你俩倒大可
不必。”他打了个哈欠,一副困倦之意,下眼皮上有着阴影,看来是歇息不好。
“先办正事,去书会上登记,再来陪余姑娘你逛一逛,届时我做东,必然会尽地主之谊。”
原本余欢应该对这花彪有些好感的,至少应该客套一番,但是却不知为何,总觉得这花彪生性油油腻腻,好感不起来。
“好罢。”余欢倒也不是不讲道理的人,最终结果她只能妥协。
书会明日才举办,但是今日被邀请之人都需要去登记,余欢虽然不在邀请之列,但她既然也跟着江谦前来,自然还是要登记的。
负责登记的是礼部侍郎家的公子,因为书会乃是一年一度的日子,当今皇上钦定,自然是由朝中大臣来负责。
只见那里侍郎家公子,翘着个二郎腿,嗑着瓜子儿,倒是恣意的很。
生得一张络腮胡子脸,但好歹算是拾掇地干净,倒不至于令人觉得太过于讨厌。
江谦说余欢这张皮囊太过于引人注目,故此在来书会之前已经帮余欢买好了面纱。
虽露在外面的那双美眸仍旧惹人注意,可想必之下便好得多了。
几乎没啥人注意到余欢。
“花彪,江谦。”侍郎公子看到他们二人,站起了身,一双小眼睛滴溜溜的转,仿佛在算计着啥。
最后他拿出名册:“真是不晓得,一个偏僻小村子里的人怎么能够有资格来参加这书会,不过是中了个举人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