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孙小姐,公爷有请”
“带路吧”
丫鬟口中的公爷就是现在的裴家家主裴院正,他家是世袭的公爵,所以老人家不单单是个太医。
裴家世代都是如此,有两位家主一代从军一代从医。只是裴公一代只剩下裴公一人了。
有时候长孙桐鸾为会感叹一句,这么大的裴家有时候也十分可悲,尤其是到了裴天松裴天柏这两兄弟这一代,人丁掉落,即便是裴天松喜欢那个戏子也不能如愿,需要娶一个自己从未之前见过的女人为妻。
她是和裴天柏一同长大的,小时候的裴天柏被送入长孙氏府学。
那时候裴天柏深受爷爷宠爱,又比长孙桐鸾大一进府学直接称王称霸。
可关中毕竟是长孙氏的天下,而且长孙桐鸾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霸王心思,并且她天生没有怜悯之心,每次裴天柏招惹她她就打回去,一来二去的两个人也就熟络起来。
长孙桐鸾和他真正称的上青梅竹马,一起长到裴天柏十四岁。
裴天柏在一天午后,雨过天晴时走到了长孙桐鸾面前,那似乎是他第一次笑的那么难看。
他对长孙桐鸾说:“我要走了,大概一辈子都见不到你了,我想告诉你,如果有一天我能活着回来见你,我想娶你”
可是当时长孙桐鸾只有十一岁,不明白他在说什么。
长孙桐鸾只觉得自己很伤心,她第一次哭,没能掌握好度,哭的很难看眼泪鼻涕一起流,可是这也是裴天柏第一次那么温柔,耐心和她解释自己是去上战场,自己只是去做军医。
可是长孙桐鸾很蛮横,她将所有来接裴天柏离开的人都打走了,她不想失去这个朋友,她认为只要没人来接裴天柏他就永远都不会离开自己的。
喜、怒、哀、乐、惧、爱、恶、欲,是为人之七情。
灵犀先生对长孙桐鸾说这就是怒,生气,愤怒,她不想他走…
长孙桐鸾看着裴府花园也有一棵石榴树正开花,突然想到了一些往事。
“长孙小姐?这边走…”
“有劳了…”
从花园走出就是热闹非凡的外堂,略过外堂才是裴公如今住的主院,主院辉煌大气,四处又种着金香玉竹,前翠后金郁郁葱葱。
被丫鬟领到门前,又被裴家的管家领进堂内,因为今日原因特殊,所以裴公并未将人叫到外院正堂。
倒是在内堂里端坐,长孙见他鹤发容光也算是精神,索性请了安后随意了一些。
“长孙桐鸾给裴公爷请安,裴公福寿绵长东泰康安”
其实老一辈的人都对长孙桐鸾有着一定认识,因为她小时候实在是调皮,拔胡子放尾炮的事做了不少。
比她大个五六岁以内的孩子都怕她,更别说一些和她年纪相仿的了,当时都说幸亏没养在京城里,不然又是一位女霸王。
“鸾丫头来了,快坐下”
长孙入座以后,先是和老爷子回忆了一下童年的嚣张,又和老爷子话了话往日的家常。
“听说你这丫头撺掇的那个唐家老太婆给他家十三孙娶了那个工部的丫头对吧”
“有情人终成眷属,我的作用不大”
裴公原本想要借着这事想调侃这丫头一下,结果管家在他耳边低语了几句,他也只能作罢。
他低声说了一个药方,管家应下又退了出去。
长孙见他眉头紧锁又接连叹气,心中已有个大概,她实在是不想太早的接触那里头的事,她怕自己陷进去。
果然,裴公是不会放过她的。
“宫里头来人传信,皇后娘娘头风发作”
长孙只在一边装鹌鹑,根本就假装听不见,端起茶碗吹着并不存在的茶叶。
“你别装听不见,这屋子里属你最年轻,若是现在耳背,将来还能好过吗?”
果然,裴公并不是好糊弄的人物,即便是不断的在躲避这样奇怪的话题,他也会紧追不舍的询问自己,直到长孙桐鸾能给他一个明白的答案。
所以长孙桐鸾实话实说。
“公爷,我不想听关于王皇后的事”
看样子,裴公是不太相信长孙桐鸾的话,一直在不停追问。
“你是不想听关于皇后的事,还是不想听宫里头的事”
她被问的实在烦了,心底有股子戾气压也压不住。
“都不想听”
语气绝对不算友善,而且带着浓浓不耐烦的意味。长孙桐鸾决定只要裴公在多问一句自己不想回答的话,她就甩手就走。
她实在不想管什么所谓的世交,反正现在京中长孙家能做主的就只有她一个人,她不想给脸色的时候就谁的面子也不卖了,爱谁谁吧!
长孙桐鸾在某些奇怪的事情上很倔强,如果是旁人就一定会听,毕竟要入宫,能够先一手掌握宫里的消息自然是最好的,就像长孙桐鸾不肯看那些秀女的信息一样,她也不肯听关于皇后的琐事。
皇后像是她对抗的一道禁令,每次听见这个称呼或者想到关于王皇后一点点滴,心里都难受的要死,而且其实她俩感情不算深厚,最多就是很小时候见过几面,自己曾经大言不惭的说喜欢人家。
王皇后,她从王妃一路走到今日,单凭所谓家世恐怕也只是外界传言,她和皇帝也许真有真情,也许是利益交换,总之能在后宫倾轧下,没有宫权身子又差的活到今日。
而且王家因为她嫁给皇帝这事也是很不满意,许多嫡系都离开的朝堂,留下的都是一些没超过四品的小官。
长孙桐鸾是不会相信她是个需要被保护的,而且她对皇后有执念,这执念很奇怪。
所以长孙桐鸾想知道这执念是怎么来的。
但是现在她又不能表现出什么,她觉得她忍得很好,她还是保住了长孙氏的颜面,忍下脾气只是听着裴公在絮絮叨叨的念她。
“那你入的什么宫?你和那鸳鸯丫头一样,本来都是宫外自由自在的小鸟,怎么都一门心思折了翅膀要进宫去。”
鸳鸯是皇后的小字,这世上能叫,或者说敢叫的人已经寥寥无几了。
长孙桐鸾依稀记得她幼时也曾经跟在她的后面一口一口叫着鸳鸯姐姐,那时候的她才是成王妃,她似乎是自家姐姐的手帕交中最早嫁人的。
那时候感觉年少的大家都很开心,脸上也是笑意,自己和她长得更像些,阿姊还曾吃味。
怎么,她当年跪在王家列祖列宗面前求来的婚姻如今过得不幸福吗?
怎么,她当年背叛了阿姊和长兄得来的皇后之位坐的不安稳吗?
怎么,她当年在雨夜里站了一夜就只落下一身伤病吗?
“反正我日后也会入宫,总有相见之日,现在不着急…”
裴老爷子看着下首坐着吹茶的姑娘,好像也是那般年纪,也倔的要命,也是坐在自己的下位,容貌也是那样的晦暗不明。
那张脸抬头对自己说,裴公,我还有后悔的机会吗?
他这一生只做了一件亏心事,却害了那么多后辈性命,他是回不了头的。
如今这张脸又是要重蹈覆辙,自己怎么忍心,一代又一代,他的胡子头发都白了,怎么都想着冲进那金子做的牢笼。
这样的情景他多少是回想起了当年的一些秘事,他却不敢和外人言道,更不敢和自己的子孙交代。
这一辈子能看到自己长孙成婚就算是不错了,其他的也不再强求。
半晌过后,裴公只是淡然的开口:“其实你和那个鸳鸯丫头长得并不像,你更像你阿娘小时候,美得霸道”
“多谢裴公夸奖”
那一口吹的冰的茶也终于入了口,苦涩回甘,不愧是安溪黄金桂,即便是凉了也比街边的热茶更好喝。
走出裴公的厅堂,长孙站在一棵栀子树前,花瓣随着夏风落下,落在肩头落在发间。
天已经开始有点擦黑,她拂去身上的落花,跟着丫鬟出了裴府。
灼华已经立于马车旁,长孙氏的马车是京都里独一份的,不只是源自鲜卑文演化的族徽,而是这马车的构造。
很有特色,是双乘的造型,但有顶无伞,四周有窗,车门可以根据季节拆卸。金漆描边,降香黄檀的车身,车辙皮质包裹着石材,倒是看不出什么石头。
马车内部其实更让人称奇,只是没什么外人坐这马车旁人看不到。
马车内部是被改造过的,长孙桐鸾称它为工学奇迹,设计天才,九天玄女终极版。
名字很长,不过内部被她布置的确实很好,车窗边上有镶着的国手名画,车内能放下一张小塌,中间有小案隔开,小塌内部不是实心的,分为两个格,一格用来装车上要用的必须品,毛毯小椅之类,另一个装着半满的冰块,里头偶尔会装一些新奇吃食和时鲜水果。
马车摇摇晃晃的回到了都尉府,长孙扶着灼华的手下车,她站立在都尉府的门前没进去,猛的一回头,心中升起一丝奇怪的意念。
她问灼华
“我是不是自从来到了京都都没有好好逛一逛”
灼华有些纳闷小姐的这句话,自家小姐平日里是最不喜欢出门的。夏天说热冬天说冷,春天嫌穿得多秋天嫌路上脏的。今日怎么去参加了个成亲宴想着出门了?
“小姐是自进京以后没怎么出过门”
“那我们明日逛逛吧,我怕日后进了宫就再也没机会了,不是说六月中就要相看画像了。”
“是,我让东雨陪着您”
长孙进了门,遣散了周围的下人,偌大的都尉府又变成静悄悄的了。
她一步一步走过,一点一点想着……
都尉府其实面积不算大,不过才占了三十多亩地,三进三出的样式。
正厅在中位,祠堂在正厅之后,脚下的每一步砖都是精挑细选过的青白石,宫里的用度也不过如此了。
东边住男丁,西边住女丁,前后院是拿一整块的石板雕刻了先圣求学分割而成,前院种着香樟后院种着石榴。
整座府邸看上去并不冰冷,火红的石榴花开得正旺,可是府邸里却没有人气。
这座府的前身是太皇太后元氏的一处私园,是宫里流出来的,是元后赏姬氏的陪嫁。
可这座府邸修的再漂亮也没用,家里头的主子们总是聚不齐,倒是有两百多个丫鬟仆从的。
后来长孙梧凤出嫁带走了三四十人,再后来二老回关中带走了五六十人,长孙桐鸾不喜欢人太多又遣送到各庄子将近一百人。
都尉府就剩下十几个护卫和八个婆子六个壮丁和二十几个丫鬟外加长孙桐鸾一个主子。
其实不是人不够用,是这么大的府邸只有这么几个人伺候不过来,长孙桐鸾的梧桐阁又在内西院的最里边,从正厅走过去都需要两刻钟。
长孙就这样慢慢的走着,一步一步的走着,但她又不带什么感情只是单纯没目的的乱逛这她从小到大一共生活过二十个月的地方。
她知道这是她心神有些乱了,她很久都没有这样过了。
她的心神一直都像古井一样,即便是投进去一个石子都需要很久才能泛起涟漪。
每个人都在探究她入宫的目的,每个人都在问她为什么入宫。
就连她自己都会想,如果单纯是因为那件事自己也是犯不上进宫,她比任何人都知道那个坐在龙椅上的男人有多恶心,多恐怖。
她猛然的很想杀人,不能让人死的太快,需要先从毛发开始,一根一根的拔掉,能看到肌肤上的点点的红肿最佳,然后是皮肉,割开以后在将筋脉全部挑出来,这样人还不会死,然后是剥皮,只要把控的好一个人可以剥下至少三层,最后再是剔骨,即便没了骨头经脉和皮发人依然能活。最后在削耳拔舌,但不能没了眼睛,不然就没办法看到自己的惨象,只有连肉都一起片好以后才能让人死透。
她觉得现在只有鲜血才能让自己的心情好转,只有自己还是那个没什么感情的杀神,才会让自己觉得没有被背叛,只有别人炙热的血液才能让自己觉得人生在世。